纽约佛学会

中观根本慧论

原文主轴定本 · 27 品 · 584 颂

观本住品

155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
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
156
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
以是故当知,先已有本住。
157
若离眼等根,及苦乐等法,
先有本住者,以何而可知?
若离见法等,而有本住者。
158
亦应离本住,而有所受法。
159
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
160
离法何有人?离人何有法?
一切见等前,实无有本住,
见等中他法,异时而分别。
161
一切见等前,若无有本住。
162
一一见等前,云何能知尘?
见者即闻者,闻者即受者,
如是等诸根,则应有本住。
163
若见闻各异,受者亦各异。
164
见时亦应闻,如是则神多。
165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
所从生诸大,彼大亦无神。
166
若眼耳等根,苦乐等诸法,
无有本住者,见等亦应无。
167
见等无本住,今后亦复无。
168
以三世无故,无有无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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