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利他能成乐,否则乐尽失;
害他令受苦,愚者定遭殃。

利他,能使自己成就今生后世的安乐;自利,则会失去一切圆满安乐;如果为了自利而伤害他人使他受苦,这种愚人一定会遭受灾殃。

一切安乐根源是利他善法,一切祸殃根源,是损害他人的恶业,这种因果报应,人们都有过感受、经历。一个人如果能一心利他,则能获得一切安乐,因安乐之因即是利他善法,从世间到出世间,众多世间善士及出世修行人,都以亲身经历证明了这一点。如本师及诸多成就者因生生世世利他而成就,而众生因生生世世追求自利,不但未成无上安乐果,反而堕入苦海,失去了安乐。如果我们执爱自我,不仅无法生起利他菩提心,圆满证悟成就,就连暂时安乐也无法成办。

如果为了自利,不惜伤害别人,令其他众生受苦,造作这种恶业的人,无疑是极端愚昧者。《贤愚经》中说:“虽微小罪恶,勿轻谓无害,火星虽微小,能烧草山积。”伤害他人的恶业,虽然看来很小,然而它带来的果报,却是于千百万劫堕落地狱受苦。不仅在后世,对现世来说,有些人愚痴无知,一心怀着损人利己的念头,不停地谋害别人,他们的下场必然会悲惨至极。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以现量见到,那些一向行凶作恶,偷盗抢劫、坑蒙拐骗他人者,最终必然作法自毙,自食其果。这方面在世间智者中也有很好的言论,如古人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佛法中说得更细致,如《宝积经》中云:“从诸善业感安乐,得见无边诸佛土;从不善业感众苦,堕诸恶趣燃烧处。”对这些因果,我们既然已经了知,理应彻底认清自利过患与利他之功德,而努力趋入修习自他相换菩提心的安乐道。

丑四是故必要相换

世间诸灾害、怖畏及众苦,
悉由我执生,此魔我何用?

世间一切灾害、恐怖和痛苦,都是从我执而生,那么我还留着这个恶魔做什么呢?

我们生活在娑婆世界,经常要遇到地水火风、猛兽恶人、非人星曜等种种灾害和怖畏;无论在六道中哪一道,也免不了行苦、变苦、苦苦三大痛苦逼迫。而这一切灾害、怖畏和痛苦,究其根源皆是由我执而生。月称菩萨在《入中论》中说:“最初说我而执我,次言我所则著法,如水车转无自在。”众生堕入如同水车一样轮转不休的生死轮回,饱受种种无有自在的痛苦,其根因即是人法两种我执。其粗重明显的痛苦,由人我执而生,其细微痛苦由法我执而生。因此,无明我执实际上是带来一切痛苦灾害的大魔,空行母玛吉拉准卓玛说过:“有碍魔与无碍魔,喜乐魔与傲慢魔,此亦系属(我执)慢魔中。”一切令人恐惧痛苦之魔,都是我执傲慢之魔所生,而且“魔勇即我执,断执魔名断”,若能断除我执,即断一切魔鬼之名。密勒日巴尊者对山崖罗刹女也说过:比你更为恶劣之魔即我执,比你更多的魔是意识,比你变动更快的是分别。根霍仁波切在注疏中说:“我执,就是所谓的日扎魔,即能摧毁三界众生的大魔。”翻开那些成就者的教言,这类教诫比比皆是。因而对我执这种生死众苦之根本,对这种使自己长久陷于生死轮回苦海的大魔,为何还要执爱而不断舍,还要留着它做什么呢?难道自己所受苦难还不够吗?作为初学者,若能真正从内心对我执的过患生起认识,那么在遇到自他相换菩提心时,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趋入,将这种祸害根源的我执,强力地铲除消灭。

我执未尽舍,苦必不能除;
如火未抛弃,不免受灼伤。

假如不能完全舍弃自我爱执,必然不能根除一切自他的痛苦,就像不抛弃手中的火,便难免受灼伤一样。

此处所言的我执,与中观诸论中所言的我执有所不同,它是在萨迦耶见引起的我执基础上,舍弃他众而执爱自我的爱执。一个人不能彻底放下这种爱执,痛苦便会连续不绝,那么也就不用说什么根除他人的痛苦了。对此每个人都应该有体验,比如说我们平时对自己身体、生命、财产等等,如果很执著,那么天气冷热、身体四大变化、小偷扰乱……这一切都要引生痛苦,而且执著越深越多,受的痛苦也就会越多越剧烈。乃至对自己执爱有一丝未断,就免不了痛苦,因这种执爱是一切痛苦之源。作者在此将自我执爱者比喻成用手执火的人,在火焰没有被抛弃之前,他无疑少不了灼烧之苦,即使他痛得大喊大叫,拼命挣扎,但不放下火团,痛苦就不会离开,如果放开火团,远离了这种痛苦之源,灼烧之苦也就不会无因无缘找上他;同样,我执实际上是三界火宅中的毒火,在没有远离这种毒火之前,痛苦不会无因无缘停息。噶当派格西说过:“一切痛苦的来源是‘我’,所以‘我’是应该远离和抛弃的祸根。”

大家要仔细思维这些教言,平时我们总觉得生活中痛苦不断,而对他人所遭受的违缘苦难,一般人却毫无苦受,对此浅显易见的事实,我们都明白,那自己为何不尽快放弃自我执爱,而努力修习自他相换菩提心呢?

故为止自害,及灭他痛苦,
舍自尽施他,爱他如爱己。

所以为了止息我执造成的自我伤害,也为了永远灭除众生的种种痛苦,我应当将自己完全施舍给他人,爱护众生如同爱惜自己一样。

如上所述,自我爱执是世间所有灾害、怖畏、痛苦之源,一个人如果不尽舍这种执爱,就如同执火不舍,必遭烧灼。作为有智慧的人,在明了这些因果关系后,为了止息痛苦,应当立即中止自我执爱;而且作为大乘修行人,都发过愿要利益一切众生,消除他们所有痛苦,给予他们一切暂时与究竟安乐,为此更应及早地断舍我执,努力修习自他相换菩提心,将众生视为己身而加以爱护。如果自己能深刻了知我执的过患,与自他相换的功德,对这种修法就会自动趋入,如同自己在往昔不顾一切地执爱自身一样,此时会真诚地为了他人利乐而奋斗不息。

在此,有些人可能有疑问:“既然对本来不存在的自我生执爱是一切痛苦之源,是颠倒迷乱执著,那么执爱众生岂不是一样吗?众生本来也是空性嘛,那么执爱他们也是一种错误执著,同样是迷乱误执,怎么会有不同结果呢?”不错,一切法本来无我,执爱自我与执爱他人同样都是分别执著,但二者虽然都是分别执著,其结果不同却于理无违。智作慧论师解释说:“灯光与珠光,误认为宝珠,错觉虽无别,实义则悬殊。”其意是说一个人将灯光或珠光误认为是宝珠,这两种虽然都是错误认识,但其结果,误认灯光为宝珠者毫无所得,而误认珠光为宝珠者却能循误觉得到宝珠。同样,执爱自己与执爱众生虽然都是分别执著,但执爱自己如误认灯光者,空无所得,而执爱众生者,如误认珠光者,最终却会得到殊胜菩提心的摩尼宝。在修行大乘佛法取证无上菩提的正道中,自他相换是必不可少的一种修法。虽然它是一种分别执著,但它是随顺解脱之善法,是通向无上正觉天城的宝梯,与狭隘自我执爱有着天壤之别。这也像对诸法实有执著与对空性执著,同样都是心所分别,但实有执使众生无限地流转轮回苦海,而空性执著却能引上解脱道,为我们带来无上解脱安乐。所以,应该遣除疑惑,认识视众生如同自己的执著有着深远意义,应积极地投入修习。

意汝定当知:吾已全属他。

除利有情想,切莫更思余。

心意啊,你一定要了知:我已经完全属于他人,因此除了利益有情外,千万不要再想其余事了。

我们都曾发过誓愿要为利众生而求证菩提,也理解了修习自他相换菩提心的必要,因此自己必须从内心生起决心实践自他相换修法。这种善心需要反复串习,才能在相续中深深地扎根,时刻不忘。因此要经常反问提醒自心:“心意啊,你要记住,‘我’已经发过誓,将身口意、财产、善根等一切全部奉献给众生了,我已经属于别人,因此你除了想办法利益主人——一切有情外,其余再也不要想什么利乐自我,不然,你就会违背誓言、背叛主人而造恶业……”这是修大乘佛法者必须具足的心念,初学者从内心精勤观修串习这种认识,比其他任何善法都重要。我们有些道友,在这方面做得确实不够,但有些人为僧众发心做事,才三两天或一两个月就不愿干了,成天说“自己要修法,要修大圆满,修大中观,观修菩提心”等等。对僧团利益不关心,一心想着自己,还说要修菩提心、修大中观等,这岂不是在说梦话或笑话吗?如果真正能从内心时刻认识到自己已属于所有众生,而生起坚固利他之心,那即使表面上每天都在干着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而实际上功德却是不可思议,那些无有菩提心摄受的修法如闭关、坐禅等等,根本无法与之比拟。《阿难请问经》中说过“菩萨具足一法,能守持一切如来胜法。何为一法,不舍一切众生是也。”从内心能做到不舍一切众生,即能守持如来一切胜法,因此,我们除此之外东想西想还有什么必要呢?那些一天到晚执著:“我的善根,我要修法,我要坐禅,我要……”这些想法有什么用呢?希望有志趋入大乘正道的修行人,能时刻牢记这点,时刻保持利益众生的发心,而再也不要为自我构筑轮回铁屋了!

不应以他眼,成办自利益;
亦莫以眼等,邪恶待众生。

你不应再用属于他人的眼等肢体,成办自己的利益,更不能以属于他人的眼等身肢,造作恶业伤害众生。

我们在发菩提心时,已发誓将自身一切奉献给利益众生之事业,既然身口意一切都如是献给了有情,那也就不能再当成自己所拥有的东西,而应视为他人所拥有的物品。此处作者以眼睛为例,提醒修行人记住,这些眼等身体,已经属于其他众生,因而不能蛮横无理地用他人之物谋求自身利益。某件东西已经施给别人了,然后又自己占用不放,这种行为以世间规则去衡量,也是不合理说不通的行为。在梵文本中“成办自利益”一句原为“为自利而视”,根索曲扎仁波切说过:“如果这样直译,会更容易理解。”因为此句是以眼为例,说明大乘修行人自身的眼睛等已供施给了一切众生,那已经属于他人,我们也就不能为自利而抢占它。其他耳根、鼻根、四肢等等,也同样是别人的东西,我们不能再为自利而无理占用。大家都是发过菩提心的修行人,如果不想沾染违背誓言、抢夺他人所属物件的恶业,对此应时刻牢记。

因为自己眼等一切都属于他人,那样也就不能再用来伤害众生,邪恶地对待众生,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就像我们在平时不应以自身眼耳等肢分来伤害自己一样。不损害有情,是所有佛弟子共同遵守的戒规,《别解脱经》中说过:“损害他众非沙门。”作为大乘佛弟子,自身已完全属于众生,如果再抢用他人身体去损害他人,无疑更是罪上加罪。昨天上师如意宝在课堂上也讲得很清楚:“作为一个受居士戒以上的佛弟子,千万不能伤害众生,不然戒律又何在呢?”

在梵文本中,此颂后两句直译过来,应为“不应以他手,为自利而动”,与前两句意义大致相同。但在所有藏文译本中,与如石法师所译文句相近,都是说不应以眼等身肢而伤害他人,如贾操杰大师在注释中也如是解释:“自之眼等,即不应于彼违悖而行。”也可能是当时藏文译本所依的梵文本,与现在保留下来的此论梵文本有所不同,而造成了这种区别。

故当尊有情;己身所有物,
见已咸取出,广利诸众生。

总之,应当尊重有情,以有情利乐为至上,自己所有东西,在发现后应尽量取出布施,广泛地利益其他众生。

本科判内前五颂,从两方面解说了修自他相换的必要。首先,因为我执是世间一切灾害怖畏痛苦的根源,若不完全舍弃,便无法止息痛苦,所以为了消除自他一切痛苦,应努力舍身施他,爱护众生如同自己;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必须清楚,自己作为大乘修行人,已发过誓愿将自身一切奉献给了众生,因而已属于众生的自身一切,必须完全为众生利益而服务,不能再谋求己利而伤害有情。总结而言,也就是我们必须全心全力地修习自他相换菩提心,舍自身一切而利乐众生。作者在此教诫说:应当尊有情利益为至上,而倾自身所有来利济众生,这是大乘行人修习自他相换的原则,也是每个修行人应自始至终遵循的正道。

有情是尊贵的福田,在助成佛道作用上,有情与佛相等,从这方面而言,修行人焉可不尊重有情呢?为了断除自他一切苦难,圆满成就菩提誓言,我们应时刻牢记教言:尊重众生,时时处处以自身一切施予众生。密勒日巴尊者也曾说过:“应当将自己口中的食物都掏出来布施给有情。”意思是自己最后活命之物也必须拿出来,供施给众生,完全以众生利益为重,而彻底抛弃我执。自己所有物品,不仅仅是那些有漏财产身体等物,还包括自己所有善根功德等,这一切也应全部回向给所有众生离苦得乐。《学集论》中说:“吾身及受用,三世诸善根,施与诸众生。”阿底峡尊者所作的一个念诵仪轨中亦说过:“我之善心及功德,回向众生愿成佛。”修行人能如是以利他菩提心尽施自身一切,就会如《宝云经》中所言:能圆满施舍一切,即能证得菩提。

子二分说对治区别分二:丑一、略说;丑二、广说

丑一略说

易位卑等高,移自换为他,
以无疑虑心,修妒竞胜慢。

将自己与卑下、相等及高于己者三种对象交换易位,然后毫无疑虑地以易位后的身份,对易位前的自己生起嫉妒、竞争、我慢,藉此而对治烦恼,修习悲护之心。

我们平时看待其他众生,往往有三种类型:低下、相等与高于自己者。而且因无始习气,凡夫众生总会对卑下者生傲慢,对与自己相等者生竞争之心,对高于自己者生嫉妒烦恼,以此而无法平等生起悲护关怀之心。针对这三种情况,自他相换修法也分三种方式,即是对卑下者换修嫉妒,对平等者换修比赛争胜之心,对高者换修傲慢。再详细一点说,即是观想自己分别与这三种对象交换位置,比如对那些比自己卑下者,自己与他交换易位,观想自己处在他那种卑下地位,然后对易位前的自己,面对那个高高在上者,仔细观察由此而引生的嫉妒烦恼。以此换位观察,我们可以深刻地理解低于自己者的痛苦,对他生起悲愍爱护之心,藉此有力地对治自己的傲慢烦恼。当然,以此相换而引生出来的嫉妒烦恼,也可一并看破其颠倒可笑本质,而彻底断除。对那些与自己相等者或高胜者的修法,也可以此类推,以下将有广说。

这三种修法,当然不是在同时观修,因为凡夫相续中,嫉、争、慢这三种恶分别念不会同时生起,而是针对不同对境,会生起不同恶心。当自己面对某种对境而生起某种恶心时,就应切实地针对它修习相换,把自己易于对方位置,而细细地体验观察。对这种修法,我们不应有丝毫的疑虑,因为这是以毒攻毒,对治我执而助长慈悲心的有效方便法,并非是助长烦恼的方法。再者在前面也讲过自他平等的道理,大家对此应该有过一些体会,只要自己能一心地观想,便可将他人执为自身,真实地取受苦受。因此自己应全心全意地串习这种法门,对我们来说,这种修法是真正的如意宝,若能全力投入修持,傲慢嫉妒和争强好胜烦恼,一定可以有力地调伏。

丑二广说分三:寅一、于卑者换修嫉妒;寅二、与平等者换修对比心;寅三、与高者换修傲慢

寅一于卑者换修嫉妒

蒙敬彼非我,吾财不如彼,
受赞他非我,彼乐吾受苦。

他受人尊敬,而我却没有;我的财产远远不如他丰裕;他受人称赞,而我备受辱骂;他称心如意而我却饱受痛苦。

此下逐次详说三种修法。首先是对那些比自己卑下者修相换,观想自己换在卑下者位置,以感受他们内心的嫉妒痛苦,与需求关怀怜悯的心理,藉此引生自己对卑下者的悲心与爱护,同时也挖掘出自己的嫉妒等烦恼进行对治。这种修法关键在于打破自他分别妄执,以专注有力的易位观想,使自己进入对方角色或说处境、心理状态,才能真实地现起感受。

在世间,有许多人与我们相比,在受人尊敬、财富、赞誉、安乐等方面,都要相对得差一些。他们处在这种地位,作为凡夫难免会有许多苦受,因此我们必须对他们修相换,观想自己处在其位置,而对易位前的自己修习嫉妒,真实地体验那种卑下者的痛苦。颂词中“彼、他”都是指易位前的我,而“我、吾”是指观想成他人后的我,有些讲义中分别称为旧我、新我,贾操杰大师释“彼、他”是他人换为修习者原来的角色,而“我、吾”为修习者易位为他人的角色,各种解释意义都没有很大差别。修习者与卑下者换位后,以卑下者身份开始观修:“啊,他受人尊敬,而我受人鄙视;他的财富丰裕,而我赤贫如洗;他时时受人称扬,而我处处受人呵责;他样样称心如意,而我备受痛苦;这多令我气愤难平,他凭什么享受安乐……”以对易位前的自己生起嫉妒,感受卑下者渴求帮助关怀的心理,使自己承受那些痛苦。然后再回过头看自己在没有做这种交换修习前,自己对那些卑下者不但不生怜悯爱护善心,有时甚至生傲慢轻视恶心,那样是多么不如法与冷酷。自己从今后应以大精进修习菩提心,利乐他们,同时,回顾自己的嫉妒烦恼,也是多么可笑,除为自己带来痛苦之外,完全没有意义,应彻底根除。

工作吾勤苦,度日彼安逸;
世间盛赞彼,吾之身名裂。

我必须勤苦工作,而他却安逸度日;他广受世人赞誉,而我却身败名裂。

有些低贱者终生劳作,像割草伐木、挖地建筑等等,白天晚上都很辛苦,还有一些人身名不佳,对他们也必须以大悲心修习相换。观想自己处在其地位,然后再与原来的我对比:“我要如此辛辛苦苦劳作,而他终日悠闲安逸,不知辛苦为何物,生活过得一帆风顺;不稼不穑者,坐享收成,而耕种者,饱受劳累饥寒,这多么不公平;他广受世间赞誉,美名扬遍四方,而我一直默默无闻,甚至身败名裂,臭名昭彰。他凭什么得到这些?而我却如此卑微……”由于没有福德智慧,许多人都陷入这种自怨自艾的苦恼境地,同时又会对高于自己者生起嫉妒烦恼,我们通过修习,可以感受这些苦恼。而且,在卑下者角色想来:虽然自己无有功德名声,但并不能因此而受人歧视,因为自己再卑微,也会有一些超胜之处。

无才何所为?才学众悉有,
彼较某人劣,吾亦胜某人。

如果我毫无才学,那该怎么办呢?其实人人都多多少少有一些本事,他虽然比我强,但胜他一筹的大有人在,而我虽卑劣,但还会有某些人比我更低劣,因此他又有什么了不起呢?

此处是与那些才学比自己低劣者交换,自己处在其位置,然后观想:“别人虽然轻蔑我,说我一点才华学问功德都没有,但是仔细想来,他并不能因此而小瞧我。因为才学功德,人人都会有一些,他(指交换前的自己)虽然比我要高明,但那只是他今生靠努力精进而得到,而且比他更高的人,仍然会有很多,那他有什么了不起,有什么值得傲慢的呢?我纵然再差,也有如来藏,而且也具备了一些才学功德,比许多众生要强一些,也就是说比上不足,比下还是有余,因此,他凭什么小瞧我,说我没有才学呢?”通过这种修法,我们可以现量感受才学低劣者内心的苦受,也会明了自己在平时不应鄙视轻蔑他们,而应努力地修习相换,以大悲之心帮助他们。

有些论师在此解释说:“卑劣的凡夫人,相续中还是有一些才学功德,所以不用灰心绝望……”讲到这里,我想大家应该先在这些道理上弄清楚,使思路打通,以智慧解开相续中那些凡夫俗子的死疙瘩,然后一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为什么说这些呢?因为我们中有些人总以为自己智慧低劣、福德浅薄、没有学问、烦恼死结多等等,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找违缘,以此而裹足不前,甚至自暴自弃,将上师教言、佛法窍诀都弃之不顾,这样实在是自找苦吃、毫无道理。作为修行人,要坚强一点,遇到困难障碍时,不要马上就灰心丧气,让烦恼障蔽智慧,而应静下来,好好地想办法,忆念上师教言、正法,拿起正法之剑去勇猛拼搏,那就会没有排除不了的障碍。自己再卑微低劣,如果能遵循佛法修持,最终也一定会得到改变,证得无上智慧功德。佛经中说即使是蛆虫之类小含生,能发起精进则定能证得无上正觉果位,那何况人呢?所以有些人不要太自卑了,你虽然认为自己什么都不行,低劣至极,但是你其实已经入了佛门,遇到了殊胜善知识与教法,那已经离解脱不远了,而真正低劣的是那些无缘解脱者,那些天天在造恶业沉溺邪见之中者……有些人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认为自己才学功德广大,很了不起,其实仔细想想,自己没有什么了不起。在世俗功德学问方面,比你高的人在这个世界中处处都有,还有那无量天神,与他们的福报智慧相比之下,你只不过是一条可怜虫而已;再从出世功德而言,十方三世有无量佛菩萨与有殊胜功德学问的大修行人、大班智达,在他们面前,你又算得上什么呢?大家能以这些殊胜法要之剑,去对治脆弱、傲慢之魔,就一定会连战连胜,迅速克服障碍。而且以此推己及人,对周围那些与自己有同样苦恼者,自然会生起悲愍、帮助的善心。

戒见衰退等,因惑而非我;
故应悲济我,困则自取受。

我戒律废弛、见解退失等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那是由于烦恼所催而非我的意愿,所以他作为有悲心的修行人,应该尽力救助我,如果在中间遇到了困难,他也应该安忍(或释为:我自己也会安忍)。

对那些守持戒律不太清净、正见也退失了的修行人,我们也应修习自他相换。如果易位至其位置,便可充分地理解其苦恼与发自内心的呼救,以此而引发大悲救护之心。自己观想与他们相换,然后可以想道:“啊,虽然我戒律废弛、见解衰退,甚至毁坏了,但这并非我心甘情愿如此,而是烦恼恶缘在捣乱,在控制我,才导致这种恶果。作为修行人,我也希望自己能戒律清净,获得正见,得到无上解脱安乐。他(易位前之自己)如果有悲心,有清净正见戒律,就应该帮助与救护我,这虽然有些困难,但他作为大乘修行人,也应该欣然忍受……”如是修习后,自己对戒律见解衰退者的痛苦有了切身感受,他们虽然对自己有嫉妒,但自己怎么能因此而傲慢或对他们不理不睬呢?自己理应克服傲慢烦恼,以大悲宽容之心对待他们,也应安然忍受重重困难,尽心尽力帮助救济他们。同时,也可掘出自己内心潜藏的嫉妒烦恼,予以认识后彻底铲除。

在此大家要注意,作为佛弟子,对破戒过患,应该有清醒的认识,这段时间我们听了上师传讲的《赞戒论》,在这方面都有了一些认识。但是,比起破见来,破戒过患尚是稍逊一筹,因为破戒者如有正见尚可忏悔,而破见者对因果、正法等生邪见,如同坏自命根,坏自解脱眼目,这种罪过无法衡量。圣天论师在《中观四百论》中说过:“宁毁犯尸罗,不损坏正见,尸罗生善趣,正见得涅槃。”正见是证得无上涅槃的根本,因而比戒律更为重要。华智仁波切也说过:“邪见者,纵于相续中刹那生起,亦能断舍一切律仪……不能趣入解脱之道,虽作恶业,也无忏悔之境。”明白了毁坏戒律与正见的可怕后果,我们不但应对言行心念严加护持,对那些戒律、见解者有所衰退者,也更应以猛烈大悲心,不畏一切困苦地帮助他们,以自身去代受他们的恐惧、绝望、孤立无援等种种烦恼痛苦,使他们迅速从极端危险境地中解脱出来。

所属: 念佛堂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