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异境何为共所见
对于同一外境,不同业力的众生会产生不同的见解和感受。本品主要分析众生是否存在共同的所见。“所见”是指众生感知到的外境,“能见”是指能对外境进行认知的眼、耳、鼻、舌、身、意等感官和心识。
荣索班智达和麦彭仁波切非常重视对共同所见的观察。通过分析不同众生的各自所见,便能理解净见量的道理。宁玛派对此尤为重视,麦彭仁波切在第六个问题中深入分析了此理,荣索班智达也曾专门撰写过论典探讨这一问题。
外境如何显现与众生的业障执著密切相关。比如,有眼疾者会将白色海螺看成黄色,而无眼疾者则会真实见到白海螺;贪欲强烈者见到美女时会将其视为悦意的对境,而远离贪欲的修行人则不会对她产生这种“好感”。
如果存在实有不空的共同对境,所有众生见到后都应产生相同的善恶心。但事实并非如此,在现实中,不同众生面对同一对境时,不一定产生相同的根识或者意识。
接下来要阐述的观察方法极为重要。
丙六异境何为共所见分四:一、缘起;二、遮破他宗;三、建立自宗;四、摄义
丁一缘起
同一碗水,在业感各不相同的六道众生面前,显现为铁水、脓、甘露等不同物质。
一碗水置于六道不同众生面前,他们各自所见迥然不同。地狱众生见为滚滚的铁水,接触后立即焚身煎心;饿鬼见为腥臭脓血,虽然饥渴难耐,却因恶心而无法饮用;人类与旁生将其视为清澈之水,饮之可以解渴;天人因为业障较轻,将其见为甘露,感觉清凉无比;修证深厚的持明者见为玛玛格佛母(五大即为五佛母,其中水为玛玛格佛母30);无色界的众生,有者见为意识之流,有者则视为空性之境;而佛陀的如所有智见之,则是离一切戏论的法界,在尽所有智前,则呈现出清净的法界光明。
此处以水为喻来分析众生的“共同所见”。实际上不仅仅是水,世间万物均可这样类推。譬如,不同众生看见同一片雪地,人类感到寒冷刺骨,天人觉得舒适悦意,而饿鬼则依此感受无尽的干渴与痛苦……
从地狱众生直至佛陀之间,有情对同一对境的所见差异如此之大,正说明了“所见”本身因业力不同而显现各异。那么,在水的本体上,究竟是否存在一个“共同所见”呢?
接下来,麦彭仁波切将逐一破斥几种主要观点:一、认为水在本质上是共同所见;二、水之“湿性”为共同所见;三、不存在共同所见。
丁二遮破他宗分二:一、遮破具偏颇之承许;二、破许无有共同所见
戊一遮破具偏颇之承许分三:一、破共同所见为水;二、破共同所见为湿性;三、应许观待之理
己一破共同所见为水分二:一、说彼宗;二、如此承许则有过
庚一说彼宗
有些人认为共同的所见境即是水,见到水的所有心识均为正量。
虽然佛经中对于共同所见的问题有过论述,但某些传承对此并未进行过深入探讨,而藏传各派的许多大德,对于这个问题比较重视,经常展开辩论。
他宗承许水为共同所见
有些大德认为,众生的共同所见应该是水,且见水的有境(心识)皆属于正量。
持此观点的其中一位大德,是藏地雪域三大文殊之一的宗喀巴大师。虽然宗大师的著作中并未详细地宣说此观点,但他在《入中论·善解密意疏》中对《入中论》的“鬼见脓河心亦尔”这一句进行解释时说:“如有善持明咒者,虽触炽燃铁丸而不烧手,将彼铁丸取于手中,身识虽亦缘彼铁触,然不生感觉极烧热相之识……如是烧触与不烧触,俱应许是彼一铁丸之触尘,二身识量,此一量所成立之触尘,非彼一量所成立者……如是于一河处,河之一分,由鬼昔业增上力故,见为脓血。河余一分,由人昔业增上力故,不现脓血,现为可饮可浴之水。彼二俱是河之一分,由饿鬼眼识量所成立义与人眼识所成立义,事体各别。”
由此可见大师的观点是,众生的共同所见应是水,只是水有许多支分,饿鬼见其中一分为脓,地狱众生见其中一分为铁水,天人见其一分为甘露……众生根据各自的业力与因缘,见其支分各异。
后来有些大德对此做了进一步分析,认为宗喀巴大师所谓“水之一分”应该是对人类众生而言,即以水为主体,在其上划分。
驳斥此观点
宗大师的这一观点受到了其他宗派,尤其是萨迦派大德的强烈反驳。如全知果仁巴在其著作《入中论释·遣除邪见论》和《辨中观见解》中,专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驳斥,如云:若六道众生所见均为水的一分,则此一碗水已经成为六碗,因地狱众生见到一碗铁水、饿鬼见为一碗脓、天人见为一碗甘露……各自都见到不同的对境,如此一来,喝一碗水时已经喝六碗了;或者,喝一碗水时根本不到一碗,因一碗水已然分为六分,故而所喝也仅为一碗水的六分之一,这些过失不可避免。
蒋扬噶旺罗珠等宗喀巴大师的几位弟子,后来对此进行了答复,但因其自宗确实承许各道所见均为水的一分,因此解释得比较牵强,并不令人满意。克主杰对此解释说:最初确实是水,但随着业力的显现,饿鬼逐渐把水见为脓。
然而,有人对此提出质疑:既然如此,那饿鬼在见脓之前见没见到水?如果最初并未见到水,就不能说水变为脓,只是饿鬼自己业力现前直接见为脓,这样就不能承认存在水的本体;如果见脓之前见到了水,那么这种“水变脓”的过程又是如何发生的?根本无法以教理成立。
实际上,想在外境中成立一种真正具自相的法是非常困难的。就像今天早上分给大家的豆腐乳,四川人可能觉得味道鲜美,而有些地方的人却觉得难以下咽。所以,真实的好与不好的对境并不存在。如果存在,每个人的感觉都应当一样,要么都觉得“很好”,要么都觉得“不好”,然而现实并非如此。
六道众生的业感千差万别、习惯和串习力各不相同,这导致他们的所见、所感差异很大。人类所见之水实际并不具备实有的本体,如果水的本体真实存在,那六道众生就不可能各自见到不同的对境。
庚二如此承许则有过分二:一、量与非量应成无差别;二、共同所见无法成立
辛一量与非量应成无差别
如果水有少许能以正理成立为共同所见的自性,并且众生见水的心识均为正量,那么六道有情各自所见就不存在正量与非量的差别了。
一碗水在六道众生前分别现为脓血、铁水等不同物质,但有些人却认为,脓等上面存在共同所见之水,此水并非心中的概念,而是外境中真实的存在,如饿鬼见到脓上存在水之本体,地狱众生见到铁水上也有水之本体,并且,见到水的所有心识均为正量。
在因明中,心中所想的水、石头等只是一个“总相”概念,并不能代表事物的本体。假如水有少许可以通过正理成立的自性,以此成为六道众生真实的共同所见,且众生见水的心识均为正量,那么正量与非量的差别就已不复存在。为什么呢?
从道理上讲,若人见水的心识被视为正量,那么饿鬼见脓的心识则为非量,因为后者业力习气较重。但如果水的本体真实存在,且每个众生都能如实见到,那么饿鬼和人类的心识彼此就没有正量和非量之分了。
麦彭仁波切在后文中指出:从净见量的角度衡量,确实有正量与非量之别,即上上所见为正量,下下所见为非量。从六道众生——天人、阿修罗、人、畜生、饿鬼、地狱众生的业感来讲,因为前前较后后业力轻的缘故,前前可以称之为正量。
如果按照对方观点,六道众生所见当中均包含水的一分,且每个众生见彼的心识都为正量。在此情况下,“彼是正量、此为非量”的区分就永远无法成立。因此,认为六道众生共同所见为水的说法根本不合理。
辛二共同所见无法成立
倘若水在六道有情前所现的境相皆不相同,则如分别见到柱子与瓶子的眼识一样,不可能存在一个共同的所见境。
如果认为水是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那么所有众生面前呈现的应该都是水。但事实上,同一碗水,地狱众生见为铁水,饿鬼见为脓血,天人则见为甘露,六道众生所见截然不同。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脓血、铁水、甘露都是液体,这些液体中必然包含水的成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我们讨论的并不是物理学上关于液体和固体的区分,也不是分析液体的化学成分,而是在辨析:人类所见清净之水,是否在地狱和饿鬼界的铁水和脓血中存在?
事实上,此清净之水与脓血、铁水等的本性完全不同,应当被明确区分开来。就像一个人见到柱子,另一个人看到瓶子,显然不能说二人看到了同一个东西。若要说有共同所见,那到底是柱子还是瓶子才是所谓的共同所见呢?又如,在藏地,有些人看见牦牛,有些人看见山羊,难道能说牦牛是所有人的共同所见吗?显然不行。同样,脓血、铁水、水和甘露等并不是同一种物质,如果是,那饿鬼就不会饱受干渴的折磨了;我们每次喝水就成了喝脓,这显然非常荒谬。
可见,六道众生共同所见为水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己二破共同所见为湿性分三:一、说彼宗;二、以理破斥;三、此许不容有
庚一说彼宗
有谓共见为湿性。
还有些人说:共同的所见是湿性。
有些人认为,六道众生所见的甘露、脓血、铁水等,皆具有湿的本性,因此应承许这种“湿性”为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
实际上,这只是一种粗略的说法,并未考虑到无色界众生所见的意识与虚空,以及持明者所见的玛玛格佛母等境界。
这种观点最早源于班钦索照的教义,他是宗喀巴大师的弟子。尽管班钦索照的名气非常大,但格鲁派和宁玛派中的很多人并不主张学习和修持他的教法,因为他专注于念修“修单护法神”。而历史上关于修这一“护法神”的争议颇大,国内外许多高僧大德均认为念修此“护法神”会导致今生来世不吉祥,《钦则益西多杰传》中也有相关的论述。
班钦索照在其《中观总说》中提出了共同所见应为湿性的观点。宗喀巴大师四大弟子之一的蒋扬夏巴,也持有类似看法。此外,克主杰在其《中观总义·善缘者睁眼论》中也承许这一观点,认为尽管地狱、饿鬼、旁生等六道众生所见不同,但湿性部分应被视为一切众生的共同所见。
下面,麦彭仁波切运用理证对此进行有力的驳斥,指出这一观点的不合理之处。
庚二以理破斥分三:一、以现为多种而破;二、以未周遍而破;三、观察一异体而破
辛一以现为多种而破
如果承许“湿性”为共同所见,认为此湿性在六道众生前不灭而真实存在,那为何它会现为水、脓等多个不同的所见境,并且一者被现量见到时,另一者却未被见到,除了其本身以外的现基湿性到底是什么呢?
六道众生所见的外境迥然不同,一道众生所见的对境,另一道众生根本见不到。比如,地狱众生所见的铁水,是人类无法察觉的;而人类所见之清水,是饿鬼无法见到的。
因此,对方所承许的共同所见之湿性究竟是什么呢?如果这种湿性仅仅是心中浮现的一个总相,那么因明与中观经典都一致承许,总相只是心中的概念而已,根本不是真实的外境。
事实上,六道众生的所见除了水、脓血、铁水等本身以外,根本没有所谓的现基湿性。在如此截然不同的对境中,根本无法安立一个共同的湿性。
辛二以未周遍而破
此外,无色界的空无边处只是显现虚空,怎么会见到一个湿性的对境呢?根本不可能。
无色界空无边处、识无边处的众生,整日安住在禅定心识当中,所见除了虚空和意识以外,无有任何他法。对于他们而言,共同所见之湿性又在哪里呢?其所见的虚空之中怎会存在湿润的本性呢?显然不可能。
因此,对方将湿性视为共同所见的观点,根本无法成立。
辛三观察一异体而破
如果湿性与水是一体,那么除了显现水以外,脓等所有其他物均不能显现;如果除了水等以外存在一个异体的湿性,则此湿性无论如何也得不到。
此处是通过观察湿性与水是一体还是异体进行分析。如果承许共同所见的湿性与水无二无别、本为一体,那么除了显现水以外,脓等任何其他物质都无法显现。由此,饿鬼不应该见到脓,天人也无法见到甘露,地狱众生也无法见到铁水,所见理应只有水,因为湿性与水无二一体之故。然而,对于地狱众生、饿鬼、天人等而言,其各自都有不同的所见。
如果认为除水之外,存在一种异体的湿性,那么这种湿性理应被具眼识者所见,然而,任何众生皆未见过这种湿性。按照因明的说法,此时已具有了“可见而未得”的过失。
譬如,前方有一个瓶子,具眼识者理应能看见此瓶,若未能见到,便可推断此瓶不存在。同样的道理,若承认水以外存在独立的湿性,则理应以眼识能观察到,但现实却是,人、旁生、饿鬼、天人等任何众生均未见过这个独立存在的湿性,由此可知,此论断并不合理。
总之,若承许湿性与水是一体,便无法解释为何会有水之外的显现存在;若认为湿性与水是异体,即独立于水而存在,则缺乏现量成立的证据。
庚三此许不容有
所以,在各自不同的所见前,不可能成立一个共同所见。共同所见的一个事物,也不可能有各种不同的显现。
对于同一碗水,不同有情所见各不相同:有些见为脓血、有些见为甘露,有些见为虚空,还有的见为玛玛格佛母。正因为所见不同,所谓的“共同所见”之湿性便无从成立。
就像如果一个人见到的是瓶子,另一个人见到的是柱子,第三个人见到的是虚空,那么他们三人所谓的“共同所见”到底是什么呢?显然既不是瓶子或柱子,也不是虚空,因为必须是三人所见相同的事物,才可称之为共同所见;若各自所见截然不同,怎能承许有一个共同所见呢?
再者,在业感相同的众生面前,水只能共同现为一种事物,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其他不同的显现,比如,对于业感相同的人类而言,面前除了显现水之外,不可能有脓、铁水等其他显现。因此,所谓共同所见之湿性,根本不能成立。
实际上,有关这方面的道理,一方面确实非常甚深,但另一方面也并不是很难理解。诸高僧大德为了接引不同根基的众生,在显现上做出了非常精彩的辩论。
在麦彭仁波切这部殊胜论典中,针对这一问题做了详尽的剖析。我们依此可以打开思路,轻松理解这些深奥的道理;如果仅凭自力,将很难理解其中的甚深意义。
以上已经破斥了“水为共同所见”以及“湿性为共同所见”的两种观点。接下来,继续进行剖析。
己三应许观待之理
在观待而安立的水、脓等不同所见之外,如果承许有一个经得起观察的共同所见之基,那么此法必须成立为胜义实相,可是,无论如何观察都不应理。
在“观待而安立”的脓、水、甘露等所见以外,如果按照对方所许,存在一个真正经得起观察的共同所见之基——水或湿性,那么此法就应该成为胜义实相。也就是说,若通过胜义理观察,依然无法将其遮破,便应承认其真实存在,可称之为共同所见。然而,无论通过教证还是理证进行观察,水或湿性都不可能成为实相。
在大乘教义中,尤其在中观和密宗教法中,“观待而安立”的概念至关重要。一切法都可称为“观待而安立”,以水为例,观待人而言,它是水;观待饿鬼而言,它是脓血;观待天人而言,它是甘露。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不论是饿鬼所见之脓,还是天人所见之甘露,皆因其各自不同的业感而显现。因此说,万法皆是观待而成立,并无真实法可言。既然如此,六道众生就不可能有一个实有的共同所见。
从另一个角度讲,假如对方所许的共同所见——水或湿性,是能经得起胜义理观察的实相,那么六道众生面前就已经现前了实相,如此众生都已然成佛了,因为能如理如实见到法界本性之故。然而现实是:三界众生不要说成佛,连菩萨的果位尚未获得,他们所见之法根本经不起胜义量的观察。
总之,将水或湿性视为真实共同所见的观点,无论以教量还是比量的角度进行分析,都不能成立。
戊二破许无有共同所见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还有一些宗派认为根本没有共同所见。在藏传佛教中,并无明显持此观点的宗派。后来一些学者分析认为,持此观点的应是中观瑜伽派,因为他们认为外境并不存在。
己一略说
如果认为没有共同的所见境,则如唯识宗的观点一样,必须承认外境不存在,是心识由习气牵引而现似外境。然而从真实意义上讲,这种观点也不合理。
认为“六道众生没有共同所见境”的观点也不能成立。为什么呢?
大乘唯识宗认为,万法皆由心所造,除了自身明清的心识外,外境并不真实存在。如果否认六道众生有共同所见境,就不得不认同唯识宗的观点——“无有外境识为境”,也即山河大地等一切外境皆不存在,它们只是阿赖耶识的习气成熟后显现出来的种种景象。然而,究竟而言,这种观点也站不住脚。
关于“唯识无境”的观点,诸多大乘论师持有不同的看法,辩论颇为激烈。比如,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以教证和理证破斥了唯识无境的说法,而圣天论师在其著作中,则引用了龙猛菩萨《大乘二十颂》的教证,承许此观点。麦彭仁波切与无垢光尊者对此也各有阐释。无垢光尊者在《如意宝藏论》《心性休息大车疏》中,通过教证与理证进行了深入辨析,否认外境是心,但承认是心的显现。此外,清辨论师在《般若灯论》和《中观宝灯论》中也分别表达了自己不同的看法。
尽管这方面的辩论很多,但一般来讲,暂时可以将万法抉择为心,究竟而言,所谓的心也不成立。
总之,如果对方认为无有任何共同所见,其观点便与唯识宗如出一辙。下面将进一步分析其不合理的原因。
己二广说
如同外境不成立一样,内在能取的心实际上同样不成立,因为能取、所取二者在世俗谛中平等显现之故。
随理唯识宗认为外境并不存在,而心识则真实存在。然而,依照中观的推理方法进行观察,若外境不存在,心识也应如外境般不存在。
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通过对瑜伽师修白骨观一事进行观察,破斥了唯识宗的观点和包括梦境在内的各种比喻。他逐一驳斥了这些比喻31,并强调说:若外境不存在,则心识也应不存在。因为在世俗显现中,能取之心与所取之境是平等存在的,如果心识存在,那外境必然存在;反之,若外境不存在,心识又从何谈起呢?
唯识宗常以梦境作比喻,月称论师对此驳斥说:在梦中,外境与心识是同时显现的,醒来之后,梦中的外境与心识皆不复存在。如颂云:“若谓如梦当思择,若时我说梦无心,尔时汝喻即非有。”通过月称论师对梦境喻的深入剖析,我们可以看清此观点中的矛盾与不合理之处。
唯识宗承许万法唯心造,即认为外境是心识习气的显现,虽然外境并不存在,但心识是真实存在的。然而,这一观点在深入观察后并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在众生的迷乱境界中,所取外境与能取心识必定同时存在,两者显现无有任何差别;而在胜义谛当中,外境与心识则俱不存在。《入中论》云:“总如所知非有故,应知内识亦非有。”可见,若我们眼前所见的山河大地等外境不存在,那么能取的心识也理应不存在。
此外,如果承许外境即是心识本身,还会面临无垢光尊者在《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中所发的种种太过。比如,若外境的山被火焚烧,那么心识也应当被火焚烧,而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事实上,即便唯识宗认为外境是心识习气的显现,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从暂时名言现相的角度来说,心识与外境应当同等成立。因此,对方“无有共同所见”的观点,显然不能成立。
对于任何显现,若以胜义理进行观察,说二取中有能取无所取、将其分割开来都是不合理的;在名言中,色等所取境虽有显现,实际却是虚妄的,同样,能取心识虽然显现,但也不能成立。
若衡量名言现相,无论对能取心识,还是所取外境进行观察,都应承许二者皆存在;若以胜义量分析,则应承许二者均不成立。因此,不应将其划分成一有一无,这种区分是不合理的。
从教证来讲,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说:“无色不应执有心,有心不可执无色,般若经中佛俱遮,彼等对法俱说有。”意思是,如果承许无外境,则不应执著有心识;如果承许有心识,则不应执著无外境;若根据第二转法轮《般若经》的教义,佛陀将外境与心识都抉择为空性;若根据《俱舍论》的观点,则应同时承许外境和心识存在。由此可见,无论在胜义谛还是世俗谛当中,若承许外境不存在,而承认能取心识实有,即将二取分为一有一无,已明显违背了佛陀的教理。
若以理证进行分析,将能取心和所取境分为一有一无也不合理。因为所取境的显现虽可见,但其本体却是虚妄不实的。只要进行深入观察,便能逐一遮破外境的本体。心识亦是如此。能取心识虽有显现,但若详细剖析,其本体同样虚妄不实,无法成立。
总之,根据教证和理证,应承许在名言现相中外境和心识都存在;在胜义中二者皆无自性,均不成立,而不应该认为六道众生在世俗中没有任何共同所见。
科判 + 释文 = 无著菩萨《入行论释·善说海》(寂天根本颂 · 释如石译)。本讲对应科判段。 查看《善说海》科判全图 ›
甲二中善论义
乙一依教理广说
丙六异境何为共所见
一水于各众生前,显现不同物质时,
丁二遮破他宗
戊一遮破具偏颇之承许
己一破共同所见为水
有谓共见乃为水,见彼有境均正量。
庚二如此承许则有过
若水少许有自性,则无正量与非量。
倘若各自有情前,现境悉皆不相同,
则如见柱瓶眼识,共同所见不容有。
己二破共同所见为湿性
庚二以理破斥
共同所见仅湿性,不灭真实而存在,
现多不同所见境,一者现见另未见,
水脓等基为何者?
此外空无边处众,如何会见湿性境?
湿性若与水一体,则脓等物不能现,
除水等外不同体,任何湿性不可得。
各自不同所见前,共同所见不能有,
共同所见之事物,不可能现不同故。
观待安立所见外,若许堪为观察基,
则须成立为实相,如何观察不应理。
戊二破许无有共同所见
若无共同所见境,则如唯识需承认,
无有外境识为境,此种观点不合理。
如同无有诸外境,能取之心实亦无。
所取能取此二者,世俗显现相同故。
于诸显现若观察,二取不应分有无,
如有现境然虚妄,心识亦不成立故。
只有你自己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