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
1
具见一切所知之慧眼,具成众生妙善之大悲,
2
具行无边事业之威力,怙主文殊上师足下礼。
3
妙慧顶佩功德宝珠饰,二谛舌出空性毒蛇声,
4
智悲目光反方无法忍,智者海严具德龙王胜。
5
雪域千万智者之群星,虽启法称教典之莲苞,
6
然至吾慧阳光未普照,无法明现论意之花蕊。
7
以慧明目如实慎重见,法称论师所许之意趣,
8
具足妙慧正直以慈悯,求义他众意乐说此论。
9
境之法相识所知。设若声称义共相,
10
无现二者皆为境。则违取彼二识误。
11
若谓境有然如绳,执著为蛇本错乱。
12
执杂境有故未错,由境无故执蛇谬。
13
设若二种显现境,除识之外异体有,
14
处可见位之他人,亦应亲睹如瓶等。
15
若谓虽皆为外境,然如不见躯体内,
16
错乱二相恒联己,是故他者不得知。
17
内身非为可见境,是故自己亦不见。
18
若谓与己常系故,彼二亦非可见境。
19
唯与自心相联故,纵说他者亦不解。
20
若谓相系各自心,是故言说他知彼。
21
二人所诠义共相,乃互异故无法合。
22
若谓各自人前有,二种心相皆雷同,
23
于同耽著为一体,应用名言故不违。
24
自前呈现乃自境,未曾显现彼非境,
25
是故异体所取境,焉能执著为一体?
26
若谓虽本是异体,然错乱为一境取。
27
执为一体错乱故,成立彼非所取境。
28
依理观察本无有,多数仍旧耽著境,
29
如以指尖指示时,愚者误谓见虚空。
30
所量唯独一自相。若谓相违许二境。
31
取境式言自共相。若谓无现同所量。
32
彼无境之必要力,发等相即识本身,
33
浮现毛发实不成。若分析彼有实法,
34
存在与否乃共相。若谓二种无实法,
35
自证间接成立破。二颠倒识无有境,
36
以自证所领受故,彼等即为识自身,
37
无执有故乃错觉。谓若无非自相境,
38
相违无实成所量。建立所说所破法,
39
有实无实故无违。个别论师则声明,
40
外所取境智者破,识所取境此不容,
41
唯一所量亦非理。相异宗派各宣称,
42
乃为本性自在天,主物尘识及缘起,
43
自宗他宗所承许。传说阻隔不见故,
44
非识有依根能见。乃无情故非能见,
45
同时之中无相属。雪域派说境与识,
46
同时即为所能取。时间同故无相属,
47
无因有识诚相违。谓前刹那境为因,
48
同时乃是所取境。由境已生故识成,
49
同时之境无所需。由对境根及作意,
50
所产生者乃为识。食等虽是生子因,
51
似父母相境亦尔,是故对境有二果,
52
心识亦许为二相。远离一及众多故,
53
外境无有相亦无。依于世俗世共称,
54
则与量立成相违。明知俱缘因证成,
55
俱缘不允是他体,若为他体因不容,
56
如现二月蓝识同。他遮余边能否定。
57
谓心相续同有支,刹那犹如微尘分,
58
由是三刹那性故,远离一体及多体。
59
由是三刹那性故,一刹那成不容有,
60
若一刹那不容有,显然已失三本性。
61
粗尘同时环绕故,居中微尘成有分,
62
三时顿时不生故,现在刹那乃无分。
63
现外境乃识本身,此者显现外无有,
64
习气坚固不坚固,能立真实与虚妄。
65
乃至承认有外境,期间因称所取境,
66
如若所知纳入内,境及有境别不成。
67
识之法相即明知。由境而言成多种,
68
由识而言一自证,现而不定伺察意,
69
已决颠倒犹豫识。伺察意终不待因,
70
唯是立宗成犹豫,若观待因不超越,
71
真因或三相似因。二具理由伺察意,
72
若不摄三似因中,则成第四相似因。
73
伺察意若非似因,则已出现第三量。
74
若实决定仍非量,比量亦应成非量。
75
若定仍未断增益,则非能害与所害。
76
若谓虽然无决定,真假犹豫三不违。
77
无决定失伺察意,成二则难立犹豫。
78
或如真实伺察意,倒伺察意何非理?
79
许则失真伺察意,非尔前者亦同非,
80
模棱两可成犹豫,设若容有坏定数。
81
若是倒识伺察意,亦应成量同等理。
82
设若无因伺察意,真实一切成真实。
83
若是倒因伺察意,则与意趣成相违。
84
知自他宗教典识,归四识非伺察意。
85
设若现而不定识,非为真实之正量,
86
一切现量成非量,现量决定已遮故。
87
已决识若以理究,则已成为不悟识,
88
颠倒识或正量识,此外他识不容有。
89
现量现在无分别,已决过去乃分别,
90
境时缘取方式违,彼二同体岂可能?
91
谓取种续乃现量,后知即是已决识。
92
种类非为现量境,所见境无已决识。
93
相违之故无同体,是现量故非回忆,
94
种类相违根对境,现见前后无差异。
95
若有决定非现量,执著相同乃分别,
96
是故以识可遮破,现量决识同体理。
97
境根极微相聚合,尽其所有刹那数,
98
生起领受之心识,即为异生之现量。
99
所有数目之分摄,乃以种类差别为,
100
所有内部之分摄,承许归属彼范围。
101
不欺不成即非量。不悟颠倒犹豫识,
102
三种正量之违品,乃以缘取方式分,
103
本体而摄即唯一。不执彼者非彼者,
104
乃不悟识有三类,尚未入境未圆满,
105
虽已圆满然未得。执彼即有非彼害,
106
乃颠倒识分为二,分别以及无分别,
107
彼一一分共五类。执彼复有非彼者,
108
乃犹豫相分二类,现前犹豫及隐蔽,
109
均衡偏重而执取。正量之识虽有二,
110
然归唯一自证量,非量之识虽有三,
111
然除不悟实无他。
112
缘取自相无分别,执著共相乃分别,
113
其中自相有实法,共相不成有实法。
114
实体反体总与别,显现遣余分别否,
115
其他论师另行说,我遵论典讲解许。
116
比量不取有实法,故彼实法非应理,
117
乃遣余故智者许,比量即以反体立。
118
遣异类法即总相;亦除自类乃别相。
119
总别各自悉皆有,异体先后二分类,
120
异体别乃他实体,先后别则遮一体。
121
有称总别是异体。异体可见不得遮。
122
有说总别乃一体。纵一实体然非见。
123
境时形象相违别,若于一总相关联,
124
生灭本体皆成一,非尔一体二分违。
125
总别若是一实体,纵许有支如何遮?
126
根亦应成有分别,诸违法成一实体。
127
倘若谓与一一别,相系之总有数多,
128
如此法相不成立,且坏一切破立理。
129
传闻法相同一总,与别乃为一实体。
130
相同乃由分别合,分别心法外境无,
131
若外境有相同法,见前未见亦成同。
132
相同不容一实法,非一不具总之声,
133
一总若未现心中,执同亦非堪当总。
134
部分相似普皆有,一切相同悉不具,
135
亦明显违正理王,所说一切之真理。
136
遣除非彼之自性,于诸实法皆成立,
137
彼即遣余之总相,误为自相行破立。
138
若谓外境无有总,遣余增益无实法,
139
虽成与境无关联,是故失毁诸名言。
140
外境自相及遣余,妄执一体而取境,
141
唯得自身之法相,乃正量故实合理。
142
许异体总鸱枭派,谓一实体数论派,
143
诸雪域派追随彼,智者之宗许遣余。
144
无分别以显现取,名分别以遣余执,
145
彼等各有二分类,颠倒无倒共有四。
146
对境所有一切性,一体不容有众多,
147
众多住一不可有,一法无有明不明。
148
诸现量前境尽现,一法不现不同相,
149
异体不容显现一,以显现取无轮番。
150
依如何存对境力,根识由此而生起,
151
无则决定不生故,识境互相无错乱。
152
现量亦即无分别,是故无需决定性。
153
现量远离分别念,以未颠倒立为量,
154
依彼抑或凭他力,决定之式行破立。
155
决定青色之反体,乃分别故是遣余,
156
误得照了境自相,内观自证许为量。
157
当知何者具定解,依凭彼者断增益。
158
决定增益二意识,以遣余而缘取故,
159
谓彼二者非现量,实是彻知理者说。
160
名分别以显现量,破立应成同时知。
161
一事纵取众多名,实是异名非不同。
162
以反体分即遣余,于彼立名有实已,
163
自认显现乃错乱。否直接违而缘取,
164
许为遣余之有境。假立故遣无实境,
165
颠倒取境即自相。于自相之一异体,
166
遣余缘取共有四。作用法相同一性。
167
由习气力误为一。若谓原本同异体,
168
果识一异实相违。犹如心识及药物,
169
虽是相异有差别。破立一切异体事,
170
同时同地即了知。遣余不同之行境,
171
一体可分异反体。如词分别缘取式,
172
外境耽著为异体。未了一体为一体,
173
为令其知而分析。依于执著有与无,
174
遣余即有二分类。凭名分别之差异,
175
有无遣余亦分二。遣余乃识缘取式,
176
无情外境无遣余。境遣余即自相故,
177
成显现境失遣余。显现亦同境中有,
178
若许盲人当灭绝。有实遣余除无实。
179
由以显现不显现,对境而分有二类。
180
显现自身之法相,尽其所有决定识,
181
名言分别作剖析,故遣余成反体境。
182
自之法相不显现,无论观待不待因,
183
皆为名言分别境,是故决定亦遣余。
184
真实非真及二边,分别取式有三种。
185
无实遣余除有实。由有或无所破言,
186
遣余亦可分二类。诸无实法无本体,
187
无体性故非所知,由此于遮有实法,
188
假立称谓无实已。有实皆由因所成,
189
无需观待无实法,无实非由因所生,
190
故遮有实心前成。若谓兔角等本无,
191
然无为法二倒境,凭依显现为彼力,
192
彼对境得成立有。显现彼者即心识,
193
许总以量不可测,是故三种无为法,
194
二颠倒境皆无量。若谓设使无虚空,
195
则违世间及论典。无自相故非现量,
196
无相属故无比量,是故所谓有虚空,
197
绝无能立之正量。呈现蓝色乃显色,
198
孔隙即未见色故,庄严孔隙之虚空,
199
非为虚空之能立。谓若无为法皆无,
200
则与说常相违背。外道以及声闻宗,
201
此二常派许恒有,法称则于遮无常,
202
安立恒常之名言。根识如哑具明目,
203
分别似盲善言语,自证诸根齐全者,
204
充当彼二之联络。若谓无有共相故,
205
彼名应成无因者。欲诠所牵运用故,
206
诸词不定观待境。宣称若尔则言说,
207
法与有法成无义。境之本体同一性,
208
依欲说力用二语。除直接违遣余词,
209
彼即相互依存故,一者不成终无二,
210
由此遣余不容有。汝亦直违若未除,
211
则无法知彼本体,若除不晓违品故,
212
一切名言皆成无。若谓非由遣直违,
213
建立彼者有实法,然见一境立其名,
214
用名言时亦知彼。命名之际若未除,
215
非树木则树不成,设若已遮虽成树,
216
然彼成立是遣余。现见有枝有叶物,
217
于彼立名为树木,此名应用彼种类,
218
种类非除遣余有。遮遣其余运用故,
219
诸词具有特定性。所知等词无所遣,
220
彼者否定实相违。彼纵无余有实法,
221
然有假立而否定。谓若汝之彼反体,
222
乃有实法同共相,无实则无必要力,
223
是故反体无所需。于此藏地多师许,
224
有实反体为有实。若尔则于总所说,
225
此种过失难消除,遮遣非树彼有实,
226
若是沉香余非树,余若是树沉香非,
227
彼之自性非他故。受持法称意趣者,
228
反而破斥大师理,如栖林间之猴群,
229
粪便洒于绿树中。反体不成有实法,
230
若析心识缘取式,一切有实皆具足,
231
是故遣余无此咎。由此纵说一词语,
232
亦具破立二功效。二法不容是一体,
233
反体本性不成立,是故依凭说反体,
234
成立自体之有实。谓诸异体若无总,
235
莲花以及蓝色等,诸法不汇一体中,
236
由此应成同体无。青莲蓝色非异体,
237
遣余分之又摄集,分别识前乃同体,
238
非取自相根行境。亲睹建立及遣余,
239
净目明慧兼备者,彻见因明之所知,
240
实相真理如佛陀。
241
个别派系谓瓶等,外境自相是所诠。
242
自相分开而确定,无边无法立名称,
243
纵是运用名言时,亦难获得初自相。
244
过去未来非所诠,彼者无有自相故。
245
若依名言诠自相,眼根等则无所需。
246
外境无有关联故,诸根不能执相属,
247
衔接所谓彼即此,乃伺察故是遣余。
248
最初应用关联时,虽已指示自法相,
249
然于共相取名称,为用名言而立名。
250
若根能取杂语义,即使无名亦应知。
251
若谓随从根门意,见名混如无分别,
252
否则见觉境异体,了知外境不现实。
253
有无分别之二识,顿时取一照了境。
254
纵次第取然速疾,故诸愚者执为一。
255
识亦乃为自法相,是故命名不应理。
256
若谓词语不诠别,类总所诠故无过。
257
外境无总设若有,于彼命名无需力。
258
谓予与总有联系,自相命名知自相。
259
弃无必要能力总,于真自相立名称,
260
若言自相无边故,无法立名此亦同。
261
雪域派与声闻宗,许名言义真所诠。
262
于不相应行立名,如何了知无关色?
263
犹如诠说瓶子中,不能了知无关牛。
264
若谓虽然无关联,相同错乱而取境。
265
相同致误则时境,偶尔错乱非皆误。
266
此乃恒时错乱故,非由相同致错谬。
267
由名所知与能知。由讲用者之差异,
268
各各有二共有四,讲时分析而精通,
269
入时误为一体得。外境与识为自相,
270
二种共相乃无实,此等四者非所诠,
271
故胜义中无所诠。分别本性即错乱,
272
浮现名言义共相,于彼耽著为外境,
273
彼即假立名所诠。迷乱习气熏染故,
274
命名之时混合立,名言时亦如是知,
275
故虽错乱亦真实。谓名义若未遮他,
276
则成有实为所诠。胜义之中虽不遣,
277
显现遮遣乃迷乱。不许共相为迷乱,
278
是故岂能同彼等?若谓诠说分别像,
279
则成心识为所诠。自相反体非所诠,
280
错乱假立乃无实,是故为令世人入,
281
于分别像立名已。谓若遣余总立名,
282
则与不相应行同。义共相若成实体,
283
汝真实然为无实,是故知无遣余境,
284
则无所诠与能诠。谓无所诠错乱妄,
285
是故毁坏诸名言。以错乱式取自相,
286
是故名言实合理。借助术语知关联,
287
错乱关联无所需。自相以及义共相,
288
二者误解为一体,纵于此三立名称,
289
然无错乱无真名。于此自相及共相,
290
误为一体令趋入,命名老人立名称,
291
依此错乱取外境。名言真实所诠无,
292
耽著所诠乃自相,误为相属而实行,
293
取境士夫不受欺。
294
所有遮破及建立,观待相违相属故,
295
观察正量法相前,当析相违及相属。
296
二法不容有一体,一体相属亦不容,
297
各自本体而存在,诸有实法无相属。
298
个别愚者谓无实,亦有同品之相属。
299
无有本体无实法,若有相属成有实,
300
何法不舍其他法,即诸相属总法相,
301
有实互不混淆故,无实无体故皆无。
302
一体无有二种法,无有二法无相属,
303
是故所作与无常,外境之上无相属。
304
若谓所作及无常,反体于声不成立,
305
则成三相不容故,境有同性之相属。
306
一实体境虽相同,诸反体于境若有,
307
反体无关则非因,相属成果或异名。
308
非前后则无彼生,若有前后无其一,
309
是故有实无实法,无有彼生之相属。
310
设若宣称灭与生,存在连结之相属。
311
彼若为常非有实,无常则成无穷尽。
312
若谓相互不观待,火与烟间是相属。
313
若尔目睹单一者,亦应决定二相属。
314
因果彼此观待利,是故相属不抵触。
315
因果有实与无实,所利能利难合理。
316
谓无不生是相属,则左右等成相属。
317
外境无则不生属,依观实体反体破。
318
有谓自相无相属,因果种类有相属。
319
种类若是因果性,不离先前之过咎,
320
若除此外种类有,总时遮破已究竟。
321
依此可将俱会集,差别以及差别者,
322
能作接触等相属,所有观点一并遮。
323
有谓枣核依铜盆,彼为俱有之相属。
324
有谓无常依常有,称为会合之相属。
325
有谓所作无常等,聚集一境之相属。
326
有谓依他知他法,即是差别法相属。
327
有谓灭因现在果,称为连结之相属。
328
有谓我与所作二,则具能作之相属。
329
有谓眼睛见色法,乃是接触之相属。
330
主仆以及配偶等,皆是相属愚者说。
331
承许外境有相属,依观一异而遮破。
332
若谓俱有等相属,以遣余连而理解。
333
俱有者等有能害,若无能害摄二中。
334
法称论师已弃之,多数恶念愚者取,
335
服呕吐药所吐物,除非犬外谁食用?
336
分别念境之前依,世间名言而分摄,
337
前后分别而衔接,立照了境应相属。
338
所作无常心连结,境前若成乃境属,
339
境前彼等若不成,非境能立辩方说。
340
假立亦有二类别,相符事实与不符,
341
相符获得照了境,堪当相属另者非。
342
若谓无则不生烟,若无彼者成无因,
343
若有彼者即已成,有实法之相属也。
344
纵有外境之烟者,设若无火则不生,
345
然执前后而衔接,非分别念无法连。
346
法相名相之相属,以及总别之相属,
347
皆以错乱立一体,方得成立非其余。
348
谓凡有彼灭如瓶,声亦有即自性因。
349
已生之法决定灭,无需其余之灭因。
350
谓灭观待他因故,此无观待不成立。
351
所毁灭事有实法,灭法无实此二者,
352
皆牵涉灭之名义,然二者悉无需因。
353
瓶灭无实不待因,有实自成何需因?
354
他因所作彼不灭,是故成立灭无因。
355
谓灭无实因所作,若尔自成无观待。
356
无实法由因所造,及因何者皆未作,
357
彼二意义实相同,如见无与无所见。
358
谓聚齐全然如芽,此无观待不一定。
359
此等聚合皆变迁,观待之故非不定。
360
谓所作亦观待时。若观待时所作变,
361
则成毁灭无观待,不变如前无损住。
362
谓聚无变之一体,是故此因不成立。
363
聚合犹如后萌生,一体之故初应成。
364
谓纵一体有障碍,是故生芽不决定。
365
有障无障异体故,虽许一体已成二。
366
谓青稞因相聚合,待生稻芽无观待,
367
然由稻芽不出生,是故此因不一定。
368
稻芽观待自种故,是无观待因不成。
369
谓作有非刹那灭,观待毁灭之因也。
370
苗芽观待各自因,有实灭非待他因,
371
灭法无实无需因,是故不需他灭因。
372
成直接违一实体,此外他法悉非理,
373
有碍无碍皆一致,彼三太过不遮此。
374
谓如乌鸦会有白,有实法常不相违。
375
常者若不起功用,乃无实故实一致,
376
若能力变失常有,若无变则违能作。
377
何法非作彼无实,如虚空常亦无作。
378
有法常有之遣余。遮有实即所立法。
379
谓宗法以现量成。缘取所破无需生。
380
有谓唯一分别受。邪分别皆不容有。
381
是故刹那而空无,破起功用之因成。
382
谓自性常诸分位,变化故可起作用。
383
二者若一二法违,若为异体违能作。
384
谓虽无有刹那灭,然有粗大之改变。
385
起始刹那若不灭,粗大改变焉容有?
386
遮破能起功用者,周遍成立无实法。
387
言有害因之前行,无观待因非密意。
388
是故对治二邪念,方宣说此二种因。
389
谓以五层定因果。太过分故此非理。
390
因果即是能所利,因分近取与俱有。
391
彼即随存与随灭,有此二种三层次。
392
法相不成之太过,误他于此无妨害。
393
凡由非因所产生,彼者即非彼之果,
394
形象相同而误解,假立彼之名称已。
395
石及柴等非火因,火因本为火微尘,
396
微尘合而为一因,方是石柴等如根。
397
抑或前后之因果,互为异体而存在,
398
犹如由从火与烟,所生之果烟有别。
399
单独自相及共相,相属事相非应理,
400
乃是唯独于共相,误为自相之遣余。
401
能乐欢喜论师言,凭借伺察定相属。
402
诸尼洪师则承许,依凭正量定相属。
403
依量之力所产生,具有遣余决定性,
404
错乱伺察一实法,由此决定彼相属。
405
有实外境无相属,二种相属皆增益,
406
共相误认为自相,由此生起相属念。
407
何法能害于某法,此即彼者之违品。
408
违品有实不并存,无实互绝之相违,
409
观待对境之差异,而承许有此二种。
410
许不并存能所害,若经分析非应理。
411
是故所害与能害,犹如因果为异体,
412
令其所害无能力,此因即称能害者。
413
诸不并存相违者,有实法涉能所害,
414
彼乃相续非刹那,即是所生能生故。
415
谓刹那若不相违,相续不成违非理。
416
由从前前刹那中,前所未有后后生,
417
于彼增益为相续,能遣除之无过咎。
418
谓违微尘若并存,则已相违不并存,
419
不并存则毁一者,由此因果成同时。
420
有者承许已隐晦,有者则许遇而转,
421
个别承许无接触,此等常派皆错谬。
422
设若并存失相违,若转则违许常有。
423
是故微尘生微尘,令无力故不相违。
424
有谓三成事刹那,有说长久相共存。
425
长期共处不并存,此一相违实稀有。
426
接触令无能力生,三刹那境违品灭,
427
生起决定令增益,不复生即识相违。
428
谓一刹那若无分,则粗相续皆成无,
429
如若有分成无尽,故三刹那难消失。
430
刹那原本无部分,相续亦唯刹那生,
431
微尘刹那不同故,于三刹那灭违品。
432
有者如是而声称,冷触无阻之功能,
433
生具功能无功能,如何冷触无需用。
434
冷触无阻之功能,乃二刹那近取因,
435
值遇相应俱有缘,方可出生彼之果。
436
谓所断体或断种,无论如何亦非理。
437
亦有断种之对治,定无增益无二过。
438
犹如相属此相违,亦于实境不成立,
439
唯以分别念增益,而安立此为相违。
440
除非可见不可见,无定相违之他量。
441
谓冷触灭火共相,不定具力则不成,
442
有者说用具力因。自体唯依火共相。
443
若谓某法离他法,即是互绝之相违,
444
分类直接间接违,间接违亦许二类。
445
实体反体之相违,各有二种共六类。
446
若离他法是相违,所有相属成相违。
447
若承许此相违破,相属则立皆失毁。
448
谓异体属或无关,是自本体遮他体。
449
相违可得遮破故,可见不得成无需。
450
说异体法是相违,实是假立如相属。
451
依因与识之差异,安立一体与异体。
452
异互利害属与违,无利无害唯他体。
453
遮非自即直接违,间违自破非能遍。
454
谓蓝等非违不破,是互绝而非相违。
455
互绝相违遮一体,是彼以非彼者破,
456
互绝之二有实法,可见不可得遮破。
457
三法周遍诸所知,是故阐释彼安立。
458
法相能了境之法,名相所了心之法,
459
事相所了所依法,彼等即是能所立。
460
三法悉皆需理由,若无一切成错乱。
461
有谓法相具实体,无需法相需无穷。
462
有谓义虽无所需,建立名言则必需。
463
余谓义需其名相,同彼如因无穷尽。
464
安立之因未决定,所立之果若决定,
465
法相已成无必要,未定无尽皆失坏。
466
因事相立所立义,是故无穷无过失。
467
三相垂胡未决定,唯定所作及花白,
468
无常黄牛亦应知。许谓名言亦复然,
469
若无可耽非所知,设若有可耽著事,
470
则彼乃后之法相。若尔枝桠亦复然,
471
无有枝桠非为树,彼有枝桠则树木,
472
亦成法相无止境。谓枝虽无他树枝,
473
然枝本身即建立,与檀香树无别体,
474
是故不成无穷尽。名言纵无第二者,
475
名言自身之法相,建立所知本体故,
476
名言岂成无穷尽?何时了达名义系,
477
尔时名言得成立。因及法相此二者,
478
各有二类总及别,总别以三论式竟,
479
第四之后无所需。谓若三相无三相,
480
不成因有则无尽。三相唯一烟之法,
481
无差别而无他法。依于此理亦能除,
482
法相应成无穷过。有谓安立名相因,
483
因相何故不同此?有许三法皆齐全。
484
待名相故此非理。乃遣直违义反体。
485
雪域诸师承许言,法相之过归摄三。
486
运用论式视为过,则义反体无转他,
487
若未运用定为咎,不住事相成无义。
488
此等过失若合理,智者顶饰何不许?
489
不遍过遍不容有,即是法相之总过。
490
名言义之诸否定,唯此三者别无他。
491
谓立事相与不立,法相不容有事中,
492
遮遣抑不遮名相。彼二辩论不害此。
493
有谓法名一实体,名言许为名事相。
494
名相即以名为体,故见法相之根识,
495
亦成有分别识矣,证成义理亦实有。
496
名相事相亦非理,命名运用即名言。
497
具有缘由名言识,即是名相之法相。
498
事相命名予理由。如是知已三门行,
499
依此形成彼名言。乃观待义之名称,
500
是故彼者为假有,有实不成故假立。
501
谓法名相非一体,则自相因不应理。
502
名言之义误为一,由此运用名言者,
503
世间事中不欺故,焉违共许之比量?
504
法相所依即事相,分类有二真与假。
505
有谓三法自反体,即自行相可显现。
506
倘若如此则三法,应成无分别对境。
507
是故显现之反体,非为三法遣余前,
508
浮现三法自反体,则有遮破及建立。
509
法相名相自性联,事相多数暂时系。
510
错乱执为一体性,受故法名相属成。
511
事相名相之相属,智者现见而回忆,
512
于愚者前需建立,忆名名言之比量。
513
三法各二总与别,属此论式共六类,
514
反体亦六论式中,法相事相会无过。
515
谓属此论式法相,于事名相若遮遣,
516
成遮事相之垂胡,若不遮遣则过遍。
517
遍义反体不遍于,自反体故无过失。
518
谓名相违遮名言,直违事名无诤论。
519
是故有者显相违,相同论式亦容有。
520
谓法名相境一体,异体量不等皆误,
521
实有假有决定性,名法等量一本体。
522
彼等相互皆颠倒,安立于此无妨害。
523
不欺及明未知义,称为异名或分说。
524
法相若以二安立,名相亦应成二体,
525
若许法相名相二,总法相一不容有。
526
遣不遍式此非理,区分为二非意趣。
527
无需不遍不容有,承许悟真义者具。
528
不欺及明未知义,相同了悟自相故,
529
名言量及胜义量,皆可运用此二者。
530
其中不欺具作用,作者所作三本性。
531
谓不遍于量无实,于染污识则过遍。
532
分析自相有无故,应理染污说欺惑。
533
依量之力引定解,定解违品乃增益。
534
彼之法相弃真理,分别他边有二类,
535
分别倒识及怀疑。有谓未悟骤然中,
536
了悟尚未遣增益。比量非由显现取,
537
乃是遣余彼对境,执著同他无有火,
538
是故许为颠倒识。定解增益此二者,
539
对境本体时间中,观察一体及异体,
540
三种辩论不害此。定解增益耽境一,
541
耽式相异故遣余。非量真实已遮破,
542
真实分说即错谬。是故正识即为量,
543
由此理当作分基。分类现量及比量,
544
观察彼等一异体,二量皆是有实法,
545
是故非为遮一体;观待对境一与异,
546
即非一体非他体;是故心之本体一,
547
观待对境为异体。比量非境与自证,
548
一体故离诤过失。所量二故量亦二,
549
除此他数已遮故。名称释词及说词,
550
彼者释说有四类,相违以及不相违,
551
时而相违时不违。此等名称种类词,
552
诸位智者分二类。有许境时及行相,
553
错乱之分为现量。无自相故非现量,
554
由因决定可比量。有者声称取色识,
555
彼于所触是现量。不明处之差别致,
556
因法误解为现量。有谓分别境时相,
557
错乱之故非现量。分别错乱然不障,
558
根识犹如取蓝量。个别师言是非同。
559
不同对境异体故。有谓依于珠宝光,
560
推知宝珠非比量。若尔稻芽稻种等,
561
果因多数成荒谬。谓因所立纵错乱,
562
外境及分乃正量。如是之因无三相,
563
证成无有因差别。谓彼等量决定者,
564
由自他何所证知?有者承许自决定,
565
个别宣称他决定。此二弃理说理许。
566
二种境证与自证,以及比量自决定;
567
初者心未专注者,诸具错因他决定。
568
依起作用具串习,比量悉皆可决定。
569
有谓对境及本体,分析不容他决定。
570
彼等现量与分别,作用混淆一起已。
571
显现有实之有境,遣余之前有破立,
572
遮破则有遣除立,及不遣除二方式。
573
有谓直接与间接,亦是建立与遮破。
574
比量成为间接知。若非则成第三量。
575
是境是识有境识,由此建立二二四。
576
遮破反之分为四,破立亦以量证实。
577
所谓间接之证知,意趣作用或比量。
578
谓领受断增益错。现量不误离分别,
579
分别名言义执著。不错乱彼有四种,
580
由从对境及所依,补特伽罗现量分。
581
四种现量经部许,有部三类唯识二。
582
分开而立法相误,是故根识不错乱。
583
根即取境之能力,随存随灭决定成。
584
明现成立无分别,取自相故不错乱。
585
根即不共之因故,称谓根识如鼓声。
586
对境根识此二者,无间所生即是意,
587
依之而不错乱识,乃意现量之法相。
588
意现量虽有多种,犹如根识一自证。
589
无错乱故是正量,无相续故非决定。
590
从有色根而生根,是故根识具相续,
591
意根中非生意根,是故彼者无相续。
592
轮番以及相续际,二者悉皆有能害⟦fn:1⟧。
593
是故根者乃根识,不共之因成意缘。
594
即自证故非他续,由此现量三步同。
595
缘取他境观待根,是故此中无二过。
596
证知自之本体识,即是现量智者许。
597
自生前所未有生,自证唯遮无情法,
598
是故自证及自生,无有相同之时机。
599
分开安立法相妄。修生无误真现量,
600
所有迷乱似现量。三种圣者三现量,
601
有学无学分为五,彼等有现及无现,
602
各有二类共十种。善修方便及智慧,
603
互为因缘将成就,如所尽所有本智。
604
三世以及一百劫,三大劫中彼究竟。
605
方便薄弱二解脱,具习气故非本师,
606
修习方便明万法,断习气故即遍知。
607
已决识及决定识,乃分别故非现量,
608
所有瑜伽之现量,皆现量故成立量。
609
异生凡夫之正量,由决定性行取舍,
610
离分别念诸圣者,由等持行经论说。
611
不可思议智慧者,彼之智慧无法测,
612
言词特征若决定,亦能推知前生也。
613
串习圆满明了彼,遮他边定而证实。
614
于此有谓依所依,识之初始最终二,
615
以火及灯作比喻,凭借现量可成立。
616
无尽自证不证实,灯火作喻非应理。
617
心不观待他因故,依因前际无始成。
618
因聚齐全无障碍,依因后际无终成。
619
谓业身心轮回因,为断二者经苦行。
620
无力无益无需故,尽业灭身非正道。
621
生因无明由其中,亦起烦恼业轮回。
622
从此处中生他处,彼之贤劣业所为。
623
慈等与我不相违,因非能断轮回根。
624
无我与我相违故,现见无我彼即除。
625
种子虽非有初始,然为火焚见后际,
626
如是轮回虽无始,然见无我成后际。
627
生起明心因已齐,无障碍故决定起。
628
串习畏等生明受。无二取故成无谬。
629
有谓不能不知晓,不稳故无断解脱。
630
非自性故有方便,及除因故解合理。
631
谓以跳水熔金喻,成立串习非容许。
632
观待勤奋不稳固,复生起故不堪喻。
633
谓由修习空性悲,变成彼性虽可能,
634
然诸所知无有边,建立遍知实困难。
635
主要之义不欺惑,乃是遍知如众聚。
636
了达一切必要义,诸智者称一切智。
637
悉皆云集而听闻,黄牛虽无非过失。
638
抑或凭借比量者,成立彼为一切智。
639
纵经劫间有所说,然于镜内顿时现,
640
如是所知无止境,佛智刹那即彻知。
641
所有错乱之心识,即承许为似现量。
642
彼有分别无分别,无分别亦根与意,
643
分别有三说六种,为除邪念而分说。
644
见与决定立量果,接触证境许量果,
645
说彼差别差别法,有许根识为量果。
646
所立能立之因果,承许此二为量果。
647
彼者自证量果者,立识宗派多数同。
648
境证派依各自见,分别安立量果理。
649
诸位智者承许说,火之自相为所量,
650
烟生遣余识即量,证知彼者乃为果。
651
现火习气精藏中,生起现烟之习气,
652
是故于士不欺惑,称谓比量智者许。
653
比量有二其自利,由三相因知本义。
654
宗法即法与有法,聚合宣说乃真名,
655
为持彼之一方故,任意一者用假名。
656
随欲说依前命名,理解彼义即真名,
657
依彼个别之缘由,了达他法许假名。
658
聚义即是宗法名,诸智者前原本成。
659
立名观待余相似,以及相属之理由。
660
法取所立之名称,相违之因妄执真,
661
为遣如此邪分别,或就组合而命名。
662
若说有法具错事,若遮诸边延误时,
663
若说真名失声律,为轻易知故说宗。
664
谓宗有法皆等同。就共称言有差别。
665
与法相属宗法名,即所诤事如具手,
666
与法相属有法名,不能确定如具首。
667
法与有法非所立,彼等不具法相故。
668
作衡量事欲知法,彼上成立即宗法。
669
谓具不具所立法,乃是同品与异品。
670
思维二品直接违,复虑出现第三品,
671
有师不知量对境,分实反体而说明。
672
称实体法一异体,反体依于自反体。
673
实体反体如何分,无法决定其二品,
674
二者所涉实反体,诸智者前见成立。
675
若于外境行破立,量之对境不得知,
676
若于心前行破立,将成有无不定矣。
677
不许欲知为宗法,故观待事初成无,
678
若不许初观待事,宗法法相实难立。
679
初观待事定二品,其余二种观待事,
680
决定有无同异遍,启齿而说亦极难。
681
宗法二品若一体,亦以反体而区分,
682
诸因皆堕真违中,不定之因岂可能?
683
若许所知定二品,观待事三诚相违。
684
若许观待事亦二,观待彼因成二相。
685
决定同品异品二,此阿阇黎不承许。
686
若随实体与反体,各自分开毁名言。
687
依自反体而建立,观察此理无实质。
688
谓若二品非直违,一切破立皆失毁。
689
破立非由二品为,定量相违相属证。
690
依因所立相属力,决定有无随存灭。
691
宗以所立之总法,相同不同乃二品。
692
相同对境之宗法,假立遣余非二者。
693
于此无有他说过,论典意趣亦仅此。
694
所谓实体即有实,遣余之外无反体,
695
是故实体与反体,误为一体行破立。
696
依于有实无实法,以三名义立二法。
697
谓烟因中灰白物,三相之因总所知,
698
观察同品异品摄,则已失毁量安立。
699
烟及三相二遣余,与灰白色及所知,
700
自相紧密相联系,反体联二故合理。
701
遣破法因之二品,四种辩论他答错。
702
无遮名言即无遮,总反三品故合理。
703
凡是安立为因者,悉皆依赖三种事,
704
真实任一事不齐,然识前许观待事。
705
于依遣余行破立,分开实体及反体,
706
二品辩过无妨害,精通量之对境故。
707
一相直至六相间,相似安立许他错。
708
宗法成立相属定,即因无误之法相。
709
二相及以同品遍,引出异品二过无。
710
可定非因怀疑故。决定是因能了故。
711
于此无有他说过。有者承许所诤事,
712
所差别法因事相。非有否定依诤事,
713
而是我等无诤议。别有否定无同遍,
714
所立之法与其同。因之事相即遣余,
715
于此无有他过失。具此法相之此因,
716
分门别类成多种。具德法称阿阇黎,
717
由论式言定三类。遮破所破具三相。
718
体不可得有四类。相违可得分二种。
719
四类热触灭冷触,故说论式十六种。
720
功能无阻非为火,无相续故非能灭。
721
论中虽说多安立,能灭即是前十二。
722
真实互绝之相违,因与立宗无论式,
723
然而彼所差别法,能遍相违可得因。
724
以量有害之相违,亦属能遍相违得。
725
实法相属已遮破,谓不并存聚生错。
726
相属境反属法反,故反相属心前成。
727
证成其是具三相,本体无别自性因,
728
彼之同分摄其中。一故不染他体过。
729
证成其有具三相,彼生相属即果因。
730
彼之同分摄其内。立异体故无过失。
731
有谓相属分九类,能知相属有四种。
732
于此安立相违背,非符论典之意趣。
733
凭借能所之差别,相属不知所立法,
734
唯依彼体或他义,相属之力方了知。
735
某因三相不成立。宗法因无不成因。
736
宗法外境或心前,即是不住不成立,
737
论者一或双方前,不能成立分析说。
738
不定生起犹豫因。非宗法外不成立,
739
不共不定有四类。异于宗法俱涉共,
740
分类正余不定因。见于二品不断异。
741
真正有余见同品,而于异品未现见。
742
异品中见于同品,未见相违之有余。
743
因成遍反即相违。不得自性因中摄,
744
是故相违有二类。刚刚勤生无常果。
745
恒常不变故相违。无常变故不同此,
746
如是无变亦非理。不可得因立为三,
747
反之相违亦成三。有谓以法及有法,
748
差别而有四相违。明说暗说法有法,
749
相违是以欲说致。若谓真因亦相同,
750
作用渺小故置之。意图所说此二者,
751
同等乃为所立故,证成利他相违等,
752
此三相违外不许。遮破他边固定性,
753
安立为因定数四。所立之因有四种,
754
功能亦当有四类。集量论说具五相。
755
理门论中所立许。于此不遍及过遍,
756
于因等同无诤辩。承许所立之事相,
757
分为真假证成妄。名言共相执自相,
758
即是所立之事相。此立有实及无实,
759
无有诤论之时机。相违成立宗上抵。
760
五类归纳说四种,由对境言比量分,
761
由此相违说四类,现量比量事理量,
762
承许共称乃增益,是故归属比量内。
763
谓如比量则现量,亦当分为二相违。
764
承许唯一是果因,可说不以现量成。
765
立宗即与受相悖,即是现量之相违。
766
如若三相事势理,抵触立宗因相违。
767
可信之词与立宗,抵触信许之相违。
768
彼分承许与自语。余谓圣教与自语。
769
阿阇黎许语差异。集量论以一比喻,
770
阐示圣教与自语。理门论教另说喻。
771
二量不害二所量,自语不害隐蔽事,
772
即是佛语我等教,说为归摄比量内。
773
是故以理成立教,乃是正量若不成,
774
则与自语等同故,即承许为能障性。
775
非凡共称教皆量,以量成立即圣教,
776
先许后察愚者举,先察后许智者轨。
777
谓违他教亦成彼。贪等非法离贪法,
778
非断见者一致说,沐浴贪等因不违,
779
如此诸论非圣教。若谓自语及论义,
780
障碍之中仅生疑,彼乃无咎之所立,
781
故非宗法之过失。此非由依障碍中,
782
生起怀疑成为过,是由彼词不证成,
783
所立安立为过失。立宗表明自意乐,
784
如若相违毁立宗。是故有过之言词,
785
辩论之时招自负。立宗与世共称悖,
786
即是共称之相违。声论派师所承许,
787
名义直属前已破。随意所说已证实,
788
是故共称亦成立。依有之因能遮破,
789
怀兔即是月亮说。此无比喻凡有者,
790
所有名词可说故,名词之义存在者,
791
可称月亮故相违。世间使用名词成,
792
承许彼者即共称。彼于一切所知法,
793
可故共称遍一切。有称则谓共称词,
794
于未共称违世间。于诸所知皆适宜,
795
用共称名如烹饪。可共称于事成立,
796
然依名称与说意,名词若成即说成,
797
故谓名成之共称。依于共称比量证,
798
相违不误不可能。共称若由事理成,
799
如比量境成决定。依欲说意所命名,
800
诸名无有何不用。若谓涉及一切故,
801
共称于境不适用,此说他喻难寻觅,
802
非共同因如所闻。乃为讲说共相时,
803
怀兔作为比喻已,说明遍及诸所知,
804
达哲非树等亦同。冰片以及水银等,
805
以月亮名共称他,彼作比喻而证成,
806
具凉光月共同因。诸所用名乃共同,
807
若于一成于众成,此者乃为事势理,
808
若破共称亦坏汝。是故随欲所命名,
809
显然普及一切法,予以遮破世间害,
810
故违共称即意趣。有者将此分二种,
811
术语名言之共称。若尔名言非此义,
812
法相如是前已遮。谓直耽著之可说,
813
术语共称亦有二。讲时虽有此二种,
814
而应用时无差别。是故二种之说法,
815
讲成直说耽著误。前者名已成共称,
816
无比量故不可破,抑或彼无对立方,
817
由此决定故能害。后者说明此共称,
818
比量对境之差别。若知此理则成立,
819
共称相违智密意。
820
他利比量自所见,于他宣说之语言。
821
立论敌论见证者,次第立破与裁决。
822
辩论双方以功过,实施制服及摄受。
823
如是而说有胜负,非尔无二论中说。
824
妄言谄诳虽制服,不许彼者有胜负。
825
世许夺施制服摄,取舍宗派则承许,
826
正士折服及受持。负处双方共有四,
827
乃知理者之意趣。立论三二共六过,
828
敌论三二亦有六,见证有三皆有一,
829
雪域派师许十六。若是负处前含摄,
830
非尔非为所制服,于见证者无负处,
831
竭力而为太过分。坏宗异宗相违宗,
832
舍宗异因及异义,不可解义与无义,
833
缺义重言不至时,缺减增加不能诵,
834
不知以及不能难,认许他难与避遁,
835
忽视应可责难处,责难不可责难处,
836
离宗义及相似因,即是足目本师说,
837
二十二种之负处。于彼具德法称师,
838
说彼部分非负处,若是负处可归二。
839
所谓坏宗之负处,即是说非能立支。
840
所谓异宗之负处,了知遮破归不定。
841
立宗与因等相违,若说立宗无所需,
842
未说则成因三过,因无过失非负处。
843
舍宗归属不定中,第二负处乃无义。
844
异因如若词圆满,不定未完非负处。
845
异义立论不定故,负处敌论非过咎,
846
由说而言予折服,非为除此之负处。
847
无义说非能立支,此外他者实非有。
848
不可解义非义名,摄于说非能立中,
849
具义说三敌论者,不解绝非立论负。
850
缺义诬赖无关语,归属非能立支中。
851
不至时即序颠倒。如若解义非负处,
852
若不解义则归属,说非能立支之中。
853
缺减二支之过失,无立宗等非负处。
854
增说摄于非能立,汝之观点非负处。
855
重言词重非过失,义重归摄非能立,
856
彼亦论式立为过,长篇故事非为错。
857
不随说若敌论者,未说立论之诸言,
858
非过需说未宣说,则摄不能难之内。
859
不知义于敌论者,非为不能难之外。
860
不能难者属不说,能立支抑不说过。
861
避遁真实非负处,有狡猾归不能难。
862
认许他难知不知,依次不定不说过。
863
忽视应可责难处,辩双不能难中摄。
864
责难不可责难处,唯不能难之负处。
865
彼者所谓离宗义,摄于不说能立支。
866
相似之因为负处。值遇未遇相似因,
867
恒常无说与未生,果法同法及异法,
868
分别无异与可得,犹豫知义及应成,
869
皆是集量论所说。观理论谓增与减,
870
言说未言及正理,各喻所立无常作,
871
生过相似似能破,如是所许二十四,
872
陈那已破法称置。未知此等似能破,
873
讲说诸大论典者,多数未了前观点,
874
故乃笼统分开诠。三种人有六说法。
875
宣示三相真论式。五支立宗与应用,
876
结论三者属多余,周遍不全故非理。
877
二支亦用第三格,及第五格引立宗。
878
设若立宗未言说,语未圆满故需问。
879
愚前应用简与繁,二者先后无差异,
880
复加末尾结束词。于智者前唯凭因。
881
谓与集量之虚词,分析而说诚相违。
882
彼乃第三格所摄,是故无有何相违。
883
令他生起果比量。运用错误之能立,
884
即似论式之法相。义理思路语言分,
885
相似论式亦三种。说过而除邪思维。
886
对境本体用词分,故真能破有三类。
887
似能破过不说过。外道藏地个别师,
888
虽作定数不合理。即不说过说非过,
889
详细分类不可思。自续论式前已说。
890
谓应成四分十四,诸雪域派如是许。
891
能遮不能遮遣中,真似应成各有七。
892
六种与半不招引,第七之半则招引。
893
自续因亦同等故,因无周遍相违故,
894
似能破定非理故,应成分四不应理。
895
分二不成属多余,相违似应成减缺,
896
无因遍成实错谬,是故应成非十四。
897
说承许而立不许。建立应成具三相,
898
虽非真实证成语,反之则有立法相。
899
有谓应成法倒转,引出建立之言词。
900
应成语引自续因,宗法失毁诸论式,
901
应成语引自续义,语言反之非如实。
902
真应成反不引义。当知果自性法相,
903
三不可得不招引。余真因皆引能立。
904
倒转四种引自类,招引异类有十四⟦fn:2⟧。
905
说许未立不承许。谓若承许乃是因,
906
则成容有第四因,承许若不堪当因,
907
以应成证不合理。于他遍计之假立,
908
以应成证无过失。雪域诸师如是说,
909
应成答复三方式。相违不定变成一,
910
若许似因变成二。最终一切相似因,
911
皆摄不成一者中。若谓不成分二同,
912
抑或相违彼成错。是故智者应成答,
913
以四方式而答复,以答不能颠覆者,
914
随从彼乃智士轨。何者了知诸破立,
915
正理论典之教义,彼等智者得受持,
916
圆满正觉教真义。
917
以往生世反复依,精通智者潜研习,
918
今生略闻一二次,根嘎嘉村遍知论。
919
全胜陈那法称师,集量释量彼诸释,
920
通达了知因明理,造此正理胜理藏。
921
为摧淡黄足目师,裸体派师鸱枭子,
922
受持现世美论士,声闻雪域诸论师,
923
彼等恶劣邪寻思,方造此部大论著。
924
虽具些微智力未得善说髓,
925
日夜勤奋论典略知未究竟,
926
时刻精进禅修背离佛喜道,
927
浊世满足之士慎思依智者。
928
弃说七论正理即如此,老生常谈我说此法理,
929
知理智者纵然欢喜此,多次听闻亦非愚行境。
930
依凭善说启开慧眼已,如实善示所知真如义,
931
以此善愿得见万法智,而成一切有情之依处。
本 颂 亦 见 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