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科判全图 · 十一品
科判 + 颂 = 萨迦班智达造《量理宝藏论》· 索达吉堪布讲释《开显因明七论灯》。整部《量理宝藏论》的判教结构地图:
十一品(观境…观他利比量)→ 根本颂,逐级科判(甲乙丙丁)。点科判旁「第N课」跳到该段在上师讲记里的讲授(部分科判讲解未标注对应课则不出跳链)。
甲一入论分支
乙一为通名言而说论名
藏语:擦玛热毕得
汉语:量理宝藏论
乙二为除违缘而礼赞
丙二礼赞根本上师
具见一切所知之慧眼,具成众生妙善之大悲,具行无边事业之威力,怙主文殊上师足下礼。
丙三礼赞二位理自在
妙慧顶佩功德宝珠饰,二谛舌出空性毒蛇声,智悲目光反方无法忍,智者海严具德龙王胜。
甲二真实论义
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
丙三彼识知境之方式
丁四相属及相违之证知方式
第30课
所有遮破及建立,观待相违相属故,观察正量法相前,当析相违及相属。
戊二别说
第30课
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第43课
丙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
第54课
戊一(自利比量)分二第十品观自利比量(表10)(4表)
戊二(他利比量)分三第十一品观他利比量(表11)(2表)
甲三造论究竟之事宜
第84课
依凭善说启开慧眼已,如实善示所知真如义,以此善愿得见万法智,而成一切有情之依处。
丙一所知境
丁二分类
戊一破他宗
第25课
己二释说破彼观点
庚一有境识应成不错乱之过
则违取彼二识误。若谓境有然如绳,执著为蛇本错乱。执杂境有故未错,由境无故执蛇谬。
戊三遣诤
己一遣除于错乱识无境之诤
庚一遣除与二所量之说相违
若谓相违许二境。取境式言自共相。
庚二遣除义共相与本无见有对境相同之诤
若谓无现同所量。彼无境之必要力,发等相即识本身,浮现毛发实不成。若分析彼有实法,存在与否乃共相。
庚三遣除与领受相违
若谓二种无实法,自证间接成立破。二颠倒识无有境,以自证所领受故,彼等即为识自身,无执有故乃错觉。
庚四遣除遮破以量不可知之过
谓若无非自相境,相违无实成所量。建立所说所破法,有实无实故无违。
己二遣除于所取境自相之诤
庚一辩论
个别论师则声明,外所取境智者破,识所取境此不容,唯一所量亦非理。
庚二答辩
辛一总分析宗派之观点
相异宗派各宣称,乃为本性自在天,主物尘识及缘起,自宗他宗所承许。
辛二阿阇黎所抉择之观点
壬一抉择经部观点
癸一破他宗
第37课
子一、破有部宗
传说阻隔不见故,非识有依根能见。乃无情故非能见,同时之中无相属。
子二、破与之同类雪域派
雪域派说境与识,同时即为所能取。时间同故无相属,无因有识诚相违。谓前刹那境为因,同时乃是所取境。由境已生故识成,同时之境无所需。
由对境根及作意,所产生者乃为识。食等虽是生子因,似父母相境亦尔,是故对境有二果,心识亦许为二相。
明知俱缘因证成,俱缘不允是他体,若为他体因不容,如现二月蓝识同。他遮余边能否定。
谓心相续同有支,刹那犹如微尘分,由是三刹那性故,远离一体及多体。由是三刹那性故,一刹那成不容有,若一刹那不容有,显然已失三本性。粗尘同时环绕故,居中微尘成有分,三时顿时不生故,现在刹那乃无分。
现外境乃识本身,此者显现外无有,习气坚固不坚固,能立真实与虚妄。
丙二能知识
丁一法相及分类
识之法相即明知。由境而言成多种,由识而言一自证。
丁二抉择此等之义
戊二非量之识
己一破他宗
第49课
庚二破彼观点
辛一破伺察意自体
壬一总破
已决识若以理究,则已成为不悟识,颠倒识或正量识,此外他识不容有。
癸一观察则不合理
伺察意终不待因,唯是立宗成犹豫,若观待因不超越,真因或三相似因。
癸二发太过
二具理由伺察意,若不摄三似因中,则成第四相似因。伺察意若非似因,则已出现第三量。若实决定仍非量,比量亦应成非量。若定仍未断增益,则非能害与所害。若谓虽然无决定,真假犹豫三不违。无决定失伺察意,成二则难立犹豫。
癸三以同等理而破
或如真实伺察意,倒伺察意何非理?许则失真伺察意。非尔前者亦同非,模棱两可成犹豫,设若容有坏定数。若是倒识伺察意,亦应成量同等理。
壬二别破
癸一破无理由(的)伺察意
设若无因伺察意,真实一切成真实。
癸二破颠倒理由(的)伺察意
若是倒因伺察意,则与意趣成相违。
癸三破依教之识为伺察意
知自他宗教典识,归四识非伺察意。
癸一真破
子一破相违法为同体
现量现在无分别,已决过去乃分别,境时缘取方式违,彼二同体岂可能?
子二破根识种类为量
谓取种续乃现量,后知即是已决识。种类非为现量境,所见境无已决识。相违之故无同体,是现量故非回忆,种类相违根对境,现见前后无差异。若有决定非现量,执著相同乃分别,是故以识可遮破,现量决识同体理。
癸二遣诤
境根极微相聚合,尽其所有刹那数,生起领受之心识,即为异生之现量。所有数目之分摄,乃以种类差别为,所有内部之分摄,承许归属彼范围。
辛二破现而不定识是非量识
设若现而不定识,非为真实之正量,一切现量成非量,现量决定已遮故。
己二立自宗
第49课
庚二数目之分摄
不悟颠倒犹豫识,三种正量之违品,乃以缘取方式分,本体而摄即唯一。
庚三各自安立
不执彼者非彼者,乃不悟识有三类,尚未入境未圆满,虽已圆满然未得。执彼即有非彼害,乃颠倒识分为二,分别以及无分别,彼一一分共五类。执彼复有非彼者,乃犹豫相分二类,现前犹豫及隐蔽,均衡偏重而执取。正量之识虽有二,然归唯一自证量,非量之识虽有三,然除不悟实无他。
丁一总及别之证知方式
戊一总说境及有境之安立
缘取自相无分别,执著共相乃分别,其中自相有实法,共相不成有实法。实体反体总与别,显现遣余分别否,其他论师另行说,我遵论典讲解许。比量不取有实法,故彼实法非应理,乃遣余故智者许,比量即以反体立。
戊二分析总别证知之差别
总别各自悉皆有,异体先后二分类,异体别乃他实体,先后别则遮一体。
己三择义
庚一破他宗
第47课
辛一破实体异体
辛二破实体一体
壬一破一总与多别一体
癸一宣说对方观点
有说总别乃一体。
倘若谓与一一别,相系之总有数多,
癸二破彼观点
如此法相不成立,且坏一切破立理。
子二加以观察
境时形象相违别,若于一总相关联,生灭本体皆成一,非尔一体二分违。
子三发太过
总别若是一实体,纵许有支如何遮?根亦应成有分别,诸违法成一实体。
壬三破同类之总
癸一破外境相同之总
相同乃由分别合,分别心法外境无,若外境有相同法,见前未见亦成同。
癸二破心前相同之总
相同不容一实法,非一不具总之声,一总若未现心中,执同亦非堪当总。部分相似普皆有,一切相同悉不具,亦明显违正理王,所说一切之真理。
遣除非彼之自性,于诸实法皆成立,彼即遣余之总相,误为自相行破立。
若谓外境无有总,遣余增益无实法,虽成与境无关联,是故失毁诸名言。外境自相及遣余,妄执一体而取境,唯得自身之法相,乃正量故实合理。许异体总鸱枭派,谓一实体数论派,诸雪域派追随彼,智者之宗许遣余。
丁二显现及遣余之证知方式
戊一总说缘取方式
无分别以显现取,名分别以遣余执,彼等各有二分类,颠倒无倒共有四。
戊二决定各自之自性
己一显现
庚一境之实相
对境所有一切性,一体不容有众多,众多住一不可有,一法无有明不明。
庚二识缘取方式
诸现量前境尽现,一法不现不同相,异体不容显现一,以显现取无轮番。
庚三识境一致
辛一如何一致
依如何存对境力,根识由此而生起,无则决定不生故,识境互相无错乱。
辛二建立现量非决定
壬一非决定成立之真实理由
现量亦即无分别,是故无需决定性。
壬二遣除彼不合理之说
癸一现量行破立之方式
现量远离分别念,以未颠倒立为量,依彼抑或凭他力,决定之式行破立。
癸二宣说若决定则违现量
子一建立决定蓝色反体是分别念
决定青色之反体,乃分别故是遣余,误得照了境自相,内观自证许为量。
子二以定解断绝增益之理
当知何者具定解,依凭彼者断增益。
子三说明此为阿阇黎之意趣
决定增益二意识,以遣余而缘取故,谓彼二者非现量,实是彻知理者说。
壬三分别不取显现境之理
癸一若显现则破立应成顿时
名分别以显现量,破立应成同时知。
癸二一境之所有名称皆为异名
一事纵取众多名,实是异名非不同。
癸三若以反体辨别则成遣余
以反体分即遣余,于彼立名有实已,自认显现乃错乱。
己二遣余
庚二决定自性
辛一安立
壬一总说
假立故遣无实境,颠倒取境即自相。于自相之一异体,遣余缘取共有四。
壬二别说
癸一他体执为一体
子二识执著方式
由习气力误为一。若谓原本同异体,果识一异实相违。犹如心识及药物,虽是相异有差别。
如词分别缘取式,外境耽著为异体。
子三其必要
破立一切异体事,同时同地即了知。
未了一体为一体,为令其知而分析。
癸二一体执为他体
子一增益之缘由(理)
遣余不同之行境,一体可分异反体。
辛二细分
壬一真实分类
依于执著有与无,遣余即有二分类。凭名分别之差异,有无遣余亦分二。
壬二破外境有遣余
壬三各自之安立
癸一有实名言遣余及有实心识遣余合一而说
子二分类
由有或无所破言,遣余亦可分二类。
丑二别说
寅一、现前遣余
显现自身之法相,尽其所有决定识,名言分别作剖析,故遣余成反体境。
寅二隐蔽遣余
自之法相不显现,无论观待不待因,皆为名言分别境,是故决定亦遣余。真实非真及二边,分别取式有三种。
子三无实法非显现境
丑一真实合理性
诸无实法无本体,无体性故非所知,由此于遮有实法,假立称谓无实已。
丑二遣除彼不合理之说
寅一遣除等同有实法
有实皆由因所成,无需观待无实法,无实非由因所生,故遮有实心前成。
寅二遣除与量相违
若谓兔角等本无,然无为法二倒境,凭依显现为彼力,彼对境得成立有。显现彼者即心识,许总以量不可测,是故三种无为法,二颠倒境皆无量。
寅三遣除与世间共称相违
若谓设使无虚空,则违世间及论典。无自相故非现量,无相属故无比量,是故所谓有虚空,绝无能立之正量。呈现蓝色乃显色,孔隙即未见色故,庄严孔隙之虚空,非为虚空之能立。
寅四遣除与教相违
谓若无为法皆无,则与说常相违背。外道以及声闻宗,此二常派许恒有,法称则于遮无常,安立恒常之名言。根识如哑具明目,分别似盲善言语,自证诸根齐全者,充当彼二之联络。
庚三遣除诤论
第53课
辛一遣除若无共相则立名不可能之诤
若谓无有共相故,彼名应成无因者。欲诠所牵运用故,诸词不定观待境。宣称若尔则言说,法与有法成无义。境之本体同一性,依欲说力用二语。
辛二遣除若是遣余则成相互依存之诤
除直接违遣余词,彼即相互依存故,一者不成终无二,由此遣余不容有。
谓若汝之彼反体,乃有实法同共相,无实则无必要力,是故反体无所需。
壬二破彼观点
壬二回答
第24课
所知等词无所遣,彼者否定实相违。彼纵无余有实法,然有假立而否定。
辛四遣除若观察遣余成立有实与否则非理之诤
第24课 丁三所诠及能诠之证知方式
第25课
戊一破他宗
第25课
己一破许自相为所诠
第25课
个别派系谓瓶等,外境自相是所诠。自相分开而确定,无边无法立名称,纵是运用名言时,亦难获得初自相。过去未来非所诠,彼者无有自相故。若依名言诠自相,眼根等则无所需。外境无有关联故,诸根不能执相属,衔接所谓彼即此,乃伺察故是遣余。最初应用关联时,虽已指示自法相,然于共相取名称,为用名言而立名。若根能取杂语义,即使无名亦应知。若谓随从根门意,见名混如无分别,否则见觉境异体,了知外境不现实。有无分别之二识,顿时取一照了境。纵次第取然速疾,故诸愚者执为一。
己二破许共相为所诠
第26课
若谓词语不诠别,类总所诠故无过。外境无总设若有,于彼命名无需力。谓予与总有联系,自相命名知自相。弃无必要能力总,于真自相立名称,若言自相无边故,无法立名此亦同。
雪域派与声闻宗,许名言义真所诠。于不相应行立名,如何了知无关色?犹如诠说瓶子中,不能了知无关牛。若谓虽然无关联,相同错乱而取境。相同致误则时境,偶尔错乱非皆误。此乃恒时错乱故,非由相同致错谬。
戊二立自宗
第27课
由讲用者之差异,各各有二共有四,讲时分析而精通,入时误为一体得。
己三抉择彼义
第27课
外境与识为自相,二种共相乃无实,此等四者非所诠,故胜义中无所诠。
庚二无事而错乱命名之理
分别本性即错乱,浮现名言义共相,于彼耽著为外境,彼即假立名所诠。
迷乱习气熏染故,命名之时混合立,名言时亦如是知,故虽错乱亦真实。
戊三除诤论
第28课
谓名义若未遮他,则成有实为所诠。胜义之中虽不遣,显现遮遣乃迷乱。不许共相为迷乱,是故岂能同彼等?
若谓诠说分别像,则成心识为所诠。自相反体非所诠,错乱假立乃无实,是故为令世人入,于分别像立名已。
谓若遣余总立名,则与不相应行同。义共相若成实体,汝真实然为无实,是故知无遣余境,则无所诠与能诠。
谓无所诠错乱妄,是故毁坏诸名言。以错乱式取自相,是故名言实合理。
己一观察相属
第30课
庚一破境之相属
第30课
二法不容有一体,一体相属亦不容,各自本体而存在,诸有实法无相属。个别愚者谓无实,亦有同品之相属。无有本体无实法,若有相属成有实,何法不舍其他法,即诸相属总法相,有实互不混淆故,无实无体故皆无。
辛二别破
第30课
壬一破同性相属于外境上成立
一体无有二种法,无有二法无相属,是故所作与无常,外境之上无相属。若谓所作及无常,反体于声不成立,则成三相不容故,境有同性之相属。一实体境虽相同,诸反体于境若有,反体无关则非因,相属成果或异名。
壬二破彼生相属于外境上成立
第31课
癸一破因果实体相属
第31课
子一破因果次第相属
第31课
非前后则无彼生,若有前后无其一,是故有实无实法,无有彼生之相属。
设若宣称灭与生,存在连结之相属。彼若为常非有实,无常则成无穷尽。
若谓相互不观待,火与烟间是相属。若尔目睹单一者,亦应决定二相属。
子三破因果观待相属
第31课
因果彼此观待利,是故相属不抵触。因果有实与无实,所利能利难合理。
谓无不生是相属,则左右等成相属。外境无则不生属,依观实体反体破。
有谓自相无相属,因果种类有相属。种类若是因果性,不离先前之过咎,若除此外种类有,总时遮破已究竟。
庚二建立心前相属
第32课
分别念境之前依,世间名言而分摄,前后分别而衔接,立照了境应相属。
辛二遣除于彼之诤论
第33课
所作无常心连结,境前若成乃境属,境前彼等若不成,非境能立辩方说。假立亦有二类别,相符事实与不符,相符获得照了境,堪当相属另者非。
若谓无则不生烟,若无彼者成无因,若有彼者即已成,有实法之相属也。纵有外境之烟者,设若无火则不生,然执前后而衔接,非分别念无法连。
庚三宣说建立相属之量
第33课
己二观察相违
第39课
庚二事相之详细分类
第39课
违品有实不并存,无实互绝之相违,观待对境之差异,而承许有此二种。
辛二别说
第39课
壬一不并存相违
第39课
癸一法相
第39课
许不并存能所害,若经分析非应理。
有谓三成事刹那,有说长久相共存。长期共处不并存,此一相违实稀有。
是故所害与能害,犹如因果为异体,令其所害无能力,此因即称能害者。
接触令无能力生,三刹那境违品灭,生起决定令增益,不复生即识相违。
子三除诤论
第40课
丑一遣于外境相违之诤
第40课
谓一刹那若无分,则粗相续皆成无,如若有分成无尽,故三刹那难消失。刹那原本无部分,相续亦唯刹那生,微尘刹那不同故,于三刹那灭违品。
有者如是而声称,冷触无阻之功能,生具功能无功能,如何冷触无需用。冷触无阻之功能,乃二刹那近取因,值遇相应俱有缘,方可出生彼之果。
谓所断体或断种,无论如何亦非理。亦有断种之对治,定无增益无二过。
癸二相违存在之境
第39课
诸不并存相违者,有实法涉能所害,彼乃相续非刹那,即是所生能生故。
子二遣于彼之诤
第39课
谓刹那若不相违,相续不成违非理。由从前前刹那中,前所未有后后生,于彼增益为相续,能遣除之无过咎。
丑二遣除观察实体则非理之诤
第39课
谓违微尘若并存,则已相违不并存,不并存则毁一者,由此因果成同时。
寅二答辩
第40课
有者承许已隐晦,有者则许遇而转,个别承许无接触,此等常派皆错谬。设若并存失相违,若转则违许常有。
癸四确定相违之量
第41课
犹如相属此相违,亦于实境不成立,唯以分别念增益,而安立此为相违。
谓冷触灭火共相,不定具力则不成,有者说用具力因。自体唯依火共相。
壬二互绝相违
第41课
癸一宣说他宗非理
第41课
子二破彼观点
第42课
若离他法是相违,所有相属成相违。若承许此相违破,相属则立皆失毁。
谓异体属或无关,是自本体遮他体。相违可得遮破故,可见不得成无需。
癸二安立合理之自宗
第42课
子三宣说互绝相违
第42课
谓蓝等非违不破。是互绝而非相违。互绝相违遮一体,是彼以非彼者破,互绝之二有实法,可见不可得遮破。
丙一法相之安立
第43课
丁一总说法相、名相、事相之自性
第43课
戊二决定能遍三法之自性
第43课
法相能了境之法,名相所了心之法,事相所了所依法,彼等即是能所立。
己二各自之法相
第43课
庚二别说
第43课
辛一法相之理由
第43课
壬一破法相不需要法相之观点有谓法相具实体,无需法相需无穷。有谓义虽无所需,建立名言则必需。余谓义需其名相,同彼如因无穷尽。安立之因未决定,所立之果若决定,法相已成无必要,未定无尽皆失坏。因事相立所立义,是故无穷无过失。三相垂胡未决定,唯定所作及花白,无常黄牛亦应知。许谓名言亦复然,若无可耽非所知,设若有可耽著事,则彼乃后之法相。若尔枝桠亦复然
无有枝桠非为树,彼有枝桠则树木,亦成法相无止境。谓枝虽无他树枝,然枝本身即建立,与檀香树无别体,是故不成无穷尽。名言纵无第二者,名言自身之法相,建立所知本体故,名言岂成无穷尽。何时了达名义系,尔时名言得成立。因及法相此二者,各有二类总及别,总别以三论式竟,第四之后无所需。谓若三相无三相,不成因有则无尽。三相唯一烟之法,无差别而无他法。依于此理亦能除,法相应成无穷过。
壬三彼所遣过失之详细分类
第45课
癸一破他宗
第37课
运用论式视为过,则义反体无转他,若未运用定为咎,不住事相成无义。此等过失若合理,智者顶饰何不许?
不遍过遍不容有,即是法相之总过。名言义之诸否定,唯此三者别无他。
谓立事相与不立,法相不容有事中,遮遣抑不遮名相。彼二辩论不害此。
辛二名相之理由
第46课
戊三三法各自之安立
第47课
己一认识自反体
第47课
有谓三法自反体,即自行相可显现。倘若如此则三法,应成无分别对境。
有谓直接与间接,亦是建立与遮破。比量成为间接知。若非则成第三量。
是故显现之反体,非为三法遣余前,浮现三法自反体,则有遮破及建立。
是境是识有境识,由此建立二二四。遮破反之分为四,破立亦以量证实。
己二相属之方式
第47课
己三与法相相属而各自所诠之安立
第47课
庚一如何诠表之方式
第47课
三法各二总与别,属此论式共六类,反体亦六论式中,法相事相会无过。
辛二遣除于彼之诤论
第33课
谓属此论式法相,于事名相若遮遣,成遮事相之垂胡,若不遮遣则过遍。遍义反体不遍于,自反体故无过失。
谓法名相境一体,异体量不等皆误,实有假有决定性,名法等量一本体。彼等相互皆颠倒,安立于此无妨害。
丁二分别决定量之法相
第49课
丁三抉择法相所表之义
第51课
戊一名相之详细分类
第51课
戊二破于事相颠倒分别
第52课
己一破于现量事相颠倒分别
第52课
有谓分别境时相,错乱之故非现量。分别错乱然不障,根识犹如取蓝量。
己二破于比量事相颠倒分别
第52课
有谓依于珠宝光,推知宝珠非比量。若尔稻芽稻种等,果因多数成荒谬。
谓因所立纵错乱,外境及分乃正量。如是之因无三相,证成无有因差别。
戊三宣说于事相上能决定法相之量
第52课
己二回答
第52课
有者承许自决定,个别宣称他决定。此二弃理说理许。
二种境证与自证,以及比量自决定;初者心未专注者,诸具错因他决定。依起作用具串习,比量悉皆可决定。
有谓对境及本体,分析不容他决定。彼等现量与分别,作用混淆一起已。
戊四如何进行破立之理
第53课
显现有实之有境,遣余之前有破立,遮破则有遣除立,及不遣除二方式。
丁一现量
第54课
戊一真现量
第54课
己一法相
第27课
不错乱彼有四种,由从对境及所依,补特伽罗现量分。四种现量经部许,有部三类唯识二。
己三事相各自之义
第54课
庚一根现量
第54课
分开而立法相误,是故根识不错乱。
证知自之本体识,即是现量智者许。
辛二建立彼
第54课
自生前所未有生,自证唯遮无情法,是故自证及自生,无有相同之时机。
庚二意现量
第55课
对境根识此二者,无间所生即是意,依之而不错乱识,乃意现量之法相。
辛二抉择自性
第55课
无错乱故是正量,无相续故非决定。从有色根而生根,是故根识具相续,意根中非生意根,是故彼者无相续。轮番以及相续际,二者悉皆有能害。是故根者乃根识,不共之因成意缘。即自证故非他续。由此现量三步同。
庚四瑜伽现量
第56课
辛一认识自性
第56课
三种圣者三现量,有学无学分为五,彼等有现及无现,各有二类共十种。
壬三内容
第57课
善修方便及智慧,互为因缘将成就,如所尽所有本智。
方便薄弱二解脱,具习气故非本师,修习方便明万法,断习气故即遍知。
辛二成量之理
第57课
已决识及决定识,乃分别故非现量,所有瑜伽之现量,皆现量故成立量。
异生凡夫之正量,由决定性行取舍,离分别念诸圣者,由等持行经论说。
辛三能立之量
第57课
壬一建立本体
第57课
癸二建立所依能依
第58课
子一建立宗法
第58课
丑二说自宗合理
第58课
寅二建立未来无终
第58课
卯一建立具有我执之明了无终
第58课
辰二抉择意义
第58课
谓业身心轮回因,为断二者经苦行。无力无益无需故,尽业灭身非正道。
巳二立自宗
第58课
生因无明由其中,亦起烦恼业轮回。从此处中生他处,彼之贤劣业所为。
午二分析彼之对治
第58课
无我与我相违故,现见无我彼即除。种子虽非有初始,然为火焚见后际,如是轮回虽无始,然见无我成后际。
壬三遣于成立义之诤
第59课
戊三现量之果
第60课
戊一自利比量
第61课
己二抉择意义
第61课
庚一通达之因
第61课
辛一认识因之观待事
第61课
壬一第一相之观待事宗法
第61课
癸一总体思维比量之语义
第61课
宗法即法与有法,聚合宣说乃真名,为持彼之一方故,任意一者用假名。
子二如何缘取之语言法相
第61课
随欲说依前命名,理解彼义即真名,依彼个别之缘由,了达他法许假名。
丑二思维实法与假法
第61课
寅二思维支分为假法
第61课
卯二立名之必要
第62课
法取所立之名称,相违之因妄执真,为遣如此邪分别,或就组合而命名。
辰二有法立名为宗法之必要
第62课
若说有法具错事,若遮诸边延误时,若说真名失声律,为轻易知故说宗。
谓宗有法皆等同。就共称言有差别。与法相属宗法名,即所诤事如具手,与法相属有法名,不能确定如具首。
壬二同品遍异品遍之观待事同品与违品
第63课
癸一破他宗
第37课
谓具不具所立法,乃是同品与异品。思维二品直接违,复虑出现第三品,有师不知量对境,分实反体而说明。称实体法一异体,反体依于自反体。
子二破彼观点
第42课
实体反体如何分,无法决定其二品,二者所涉实反体,诸智者前见成立。
丑二分开实体反体建立非理
第63课
若于外境行破立,量之对境不得知,若于心前行破立,将成有无不定矣。
不许欲知为宗法,故观待事初成无,若不许初观待事,宗法法相实难立。初观待事定二品,其余二种观待事,决定有无同异遍,启齿而说亦极难。宗法二品若一体,亦以反体而区分,诸因皆堕真违中,不定之因岂可能?
若许所知定二品,观待事三诚相违。若许观待事亦二,观待彼因成二相。
决定同品异品二,此阿阇黎不承许。若随实体与反体,各自分开毁名言。
谓若二品非直违,一切破立皆失毁。破立非由二品为,定量相违相属证。依因所立相属力,决定有无随存灭。
癸二立自宗
第37课
子一分析同品异品
第64课
宗以所立之总法,相同不同乃二品。
宗法因无不成因。
不定生起犹豫因。
因成遍反即相违。
可信之词与立宗,抵触信许之相违。
立宗与世共称悖,即是共称之相违。
丑二分类
第70课
彼分承许与自语。
宗法外境或心前,即是不住不成立,论者一或双方前,不能成立分析说。
寅二共同不定因
第72课
异于宗法俱涉共,分类正余不定因。
卯二有余不定因
第72课
寅一依事物而分
第72课
卯一依相属而分为二类
第72课
刚刚勤生无常果。恒常不变故相违。无常变故不同此,如是无变亦非理。
寅二依所欲说者而分
第73课
意图所说此二者,同等乃为所立故,证成利他相违等,此三相违外不许。
丑三分析意义
第75课
余谓圣教与自语。阿阇黎许语差异。集量论以一比喻,阐示圣教与自语。理门论教另说喻。
寅三遣除于彼之诤论
第75课
谓违他教亦成彼。贪等非法离贪法,非断见者一致说,沐浴贪等因不违,如此诸论非圣教。
若谓自语及论义,障碍之中仅生疑,彼乃无咎之所立,故非宗法之过失。此非由依障碍中,生起怀疑成为过,是由彼词不证成,所立安立为过失。立宗表明自意乐,如若相违毁立宗。是故有过之言词,辩论之时招自负。
丑二决定彼之自性
第76课
寅一略说
声论派师所承许,名义直属前已破。随意所说已证实,是故共称亦成立。
寅二广说
第76课
卯一第一种说法
第76课
依有之因能遮破,怀兔即是月亮说。此无比喻凡有者,所有名词可说故,名词之义存在者,可称月亮故相违。
辰二说自宗之合理性
第76课
世间使用名词成,承许彼者即共称。彼于一切所知法,可故共称遍一切。有称则谓共称词,于未共称违世间。于诸所知皆适宜,用共称名如烹饪。
可共称于事成立,然依名称与说意,名词若成即说成,故谓名成之共称。依于共称比量证,相违不误不可能。
卯二第二种说法
第77课
共称若由事理成,如比量境成决定。依欲说意所命名,诸名无有何不用。
辰二破他宗之观点
第77课
若谓涉及一切故,共称于境不适用,此说他喻难寻觅,非共同因如所闻。
乃为讲说共相时,怀兔作为比喻已,说明遍及诸所知,达哲非树等亦同。
所谓实体即有实,遣余之外无反体,是故实体与反体,误为一体行破立。
癸三除诤论
第38课
壬三彼等因之定数
第73课
辛二观待彼因之分类
第66课
庚二说明由因所证之所立
第74课
辛一安立法相
第74课
壬三遣除于彼之辩论
于此不遍及过遍,于因等同无诤辩。
辛二认清事相
第74课
辛三宣说有害宗法之相违
第74课
壬二分别之自性
第75课
戊二他利比量
第79课
己二补特伽罗之安立
第79课
辩论双方以功过,实施制服及摄受。如是而说有胜负,非尔无二论中说。妄言谄诳虽制服,不许彼者有胜负。
庚三见证者如何建立之理
第79课
辛二分别抉择负处
第79课
壬二遮破错误观点
第79课
立论三二共六过,敌论三二亦有六,见证有三皆有一,雪域派师许十六。若是负处前含摄,非尔非为所制服,于见证者无负处,竭力而为太过分。
己三辩论语言之分类
第82课
庚二由必要而分类
第82课
辛一建立自宗之语言
第82课
壬一真论式之分类
第82课
癸一运用语言之方式
第82课
宣示三相真论式。
子一破他宗
第39课
二支亦用第三格,及第五格引立宗。设若立宗未言说,语未圆满故需问。
子二立自宗
第39课
谓与集量之虚词,分析而说诚相违。彼乃第三格所摄,是故无有何相违。
壬二似论式之分类
第82课
辛二破斥他宗之语言
第83课
似能破过不说过。外道藏地个别师,虽作定数不合理。即不说过说非过,详细分类不可思。
庚三由论式而分类
第83课
辛二应成论式
第83课
壬一应成之安立
第83课
癸一破他宗
第37课
谓应成四分十四,诸雪域派如是许。能遮不能遮遣中,真似应成各有七。六种与半不招引,第七之半则招引。
自续因亦同等故,因无周遍相违故,似能破定非理故,应成分四不应理。分二不成属多余,相违似应成减缺,无因遍成实错谬,是故应成非十四。
癸二立自宗
第37课
子一真应成因
第83课
丑二分类
第70课
建立应成具三相,虽非真实证成语,反之则有立法相。有谓应成法倒转,引出建立之言词。应成语引自续因,宗法失毁诸论式,应成语引自续义,语言反之非如实。
当知果自性法相,三不可得不招引。余真因皆引能立。倒转四种引自类,招引异类有十四。
谓若承许乃是因,则成容有第四因,承许若不堪当因,以应成证不合理。于他遍计之假立,以应成证无过失。
壬二答复方式
第84课
雪域诸师如是说,应成答复三方式。相违不定变成一,若许似因变成二。最终一切相似因,皆摄不成一者中。若谓不成分二同,抑或相违彼成错。
是故智者应成答,以四方式而答复,以答不能颠覆者,随从彼乃智士轨。何者了知诸破立,正理论典之教义,彼等智者得受持,圆满正觉教真义。
乙一造论之方式
第84课
以往生世反复依,精通智者潜研习,今生略闻一二次,根嘎嘉村遍知论。
全胜陈那法称师,集量释量彼诸释,通达了知因明理,造此正理胜理藏。
为摧淡黄足目师,裸体派师鸱枭子,受持现世美论士,声闻雪域诸论师,彼等恶劣邪寻思,方造此部大论著。
科判 + 颂取自学院a系列科判全集《量理宝藏论广释 开显因明七论灯 科判》(萨迦班智达造 · 索达吉堪布释 · 觉梦人/释道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