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第67课

谓彼不伤吾,故不护他苦;
后苦不害今,何故汝防护?

如果说,他的痛苦不会伤害到我,所以不需要替他防护解除痛苦;那么未来的痛苦现在也不会伤害你,你又何必防范它呢?

有些人辩解说:虽然我从意义上知道,也理解他人的痛苦很难受,但他的痛苦毕竟无法伤害到我,我一点也感受不到嘛,那我为什么要除他苦呢?一般人都有这种想法吧。我们自身所遇到的痛苦,能够切身感受到,因此自己必定会急切地解除,而他相续中的苦受,只能伤害他本人,对我没有什么伤害,既然是不能害自身的法,那有什么必要去防范呢?这根本是替古人担忧,没有什么必要嘛!

针对这种分别念,作者马上指出了其迷乱与颠倒:既然如此,你认为他相续中的痛苦现在你无法感受,也不会受到伤害,因而你应该不管;那么照这种观点,你以后将要遇到的痛苦,现在也不应该下功夫断除,因为那些痛苦现在你也没有感受到。说具体一点,我们现在造恶业,将来就会堕落恶趣受苦,这种痛苦,在现在我们肯定感受不到,按你所说“若感受不到便不应防范断除”,那么我们都可以不去防范堕落恶趣的痛苦了。再说近一点,如果可以不遣除自己现在感受不到的痛苦,那么世人在年轻时,便应该不积累财产以防年老;今天可以不为明天的生活操心;这样一直推理下去,你现在也不必管下一刹那的事,因为下一刹那即使是头顶有大石头砸下来,这也是现在的你所无法感受的。所以,凡夫这种不应护他苦的观点不能成立,也没有任何道理。

若谓当受苦;此诚邪思维!
亡者他体故,生者亦复然。

如果说,不防患未然,将会使我在以后受苦。这完全是一种邪的分别念,当下的“我”怎可能受未来之苦呢?因为死者是今生的“我”,而转生受苦者又是另一个生命体。

有人说:这肯定不一样嘛,后世降落在自身的痛苦,虽然自己现在感受不到,但我还是要防范,因为这种痛苦将来必定会让我感受,必然会发生在我身上;而不管如何,他人所感受的法,无论现在、将来,我都感受不到。作者对这种辩解,严厉斥责:认为现在的我会受未来之苦,这是一种邪见,一种邪恶分别念!因为现在的你在死后,四大所成的身躯马上就会消散,而你的心相续,也在刹那不停地变化,根本找不到一个不变之物,可以如同串念珠绳那样联系你前后世,到了后世转生时,你实际上已经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而且从更微细之处观察,五蕴之躯在刹那不停地变化,凡夫所执著的五蕴我根本不存在着不变实体,你现在的“我”怎么可能延续到未来受苦呢?

大家注意,此处并非说世俗中造业者不能感受业果,造业者与受业者不是“一人”,而是以胜义理论而言,凡夫所执著的“我”,本来是假立的,是一种虚妄计执,前世与后世之间的我本来就不存在,因此也不存在“一与异”的关系。凡夫所执著现在的“我”,与后世的“我”,是同一不变的主体,果真如此,那今天的“我”所感受的一切,为什么与昨天的“我”不同呢?今世的“我”是人,那生生世世的“我”也应该是人,而且永远也不能变化。比如说,今天的“我”是一个年轻苦恼的众生,那么这种状态将永远保持下去,因为“我”永恒不变。这显然无法成立,这种所谓不变的相续“我”,无论怎么观察也不可能成立。《入中论》中说:“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续,所有自相各异法,是一相续不应理。”慈氏和近密是两个不同的人,自相各异不能成立为同一相续,而人的前念与后念,自相也不同,如果执著为同一相续,那也不应理。同样,凡夫执著前世后世之间有同一相续的“我”,现在的“我”如果不为自己防护,将来会受苦,那也无法成立,只不过是一种妄执。因为这种妄执邪见,众生所作所为处处以这种假立“我”为出发点,我的痛苦、我的身体、我的命运、我的未来……而将其他众生抛弃不顾。陷于这种妄执之中的众生,在大幻化网中说:如同裸体奔跑的疯狂者,当他精神正常后,回忆那些疯狂举动,他会非常惭愧;同样,当我们证悟圣谛时,对自己往昔执著不净为净,以苦为乐,无常为常,无我执我的四种颠倒迷乱,也会非常惭愧。

我想在座的人,现在大部分都像疯狂者一样,对虚妄的自我有很大执著,而现在听闻修习佛法,如同住院接受治疗一样,用佛法妙诀疏导内心的狂乱偏执。当我们证得圣谛痊愈之后,再回过头看自己:啊,原来我在以前确实是疯狂颠倒的,对那些本来没有的我、他、身体等等,居然有那么大的执著,就像是把空花当成实际存在的东西一样,贪执不休,真是惭愧。大家只要努力修习,这种境界一定会现前,因为对治这些精神病的甘露妙药,已经放在各自面前,只要按医王的吩咐,如法服用就可以了。希望大家都能珍惜这难得机会。

以人无我理论,可以抉择出人无我空性,破斥凡夫那种狭隘的我执,这种理论比较深奥。此处,我们也可以从另一层次观察,照样也能破斥“当下的我将会承受未来之苦”的邪执。凡夫执著一个相续不变的我,其实是完全没有观察而致,如果稍加观察,昨天的“我”,已成了相续中的影子,未来的“我”尚未出现,如同未来的时间等诸法一样,只是一种语言名称,实际并没有,那又如何受未来之苦呢?而自己以一种妄念,将这些“我”串连起来,执著为同一相续,这种将前后都不存在的法妄执为一,又有什么合理性而言呢?理应彻底打破。

若谓自身苦,应由自防护;
足苦非手苦,何故手护足?

如果说,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任何痛苦,应当由受苦者自己去防护;照这种观点,那么脚的痛苦不属于手的痛苦,手又何必多管闲事,忙着去保护脚呢?

以上从现今与未来是不同身体方面作了观察,此偈则从同一身观察,破斥“自身苦应由自身防护”的观点。有些人会想:不管怎么说,各人痛苦应由自己去防护断除,这就像肚子饿,只能由自己吃食物解决一样,与别人不相干,我没有什么必要替别人解除痛苦……这也是凡夫常有的分别妄念吧,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种凡夫分别念的颠倒:如果各自痛苦,应该由自己解决;那么脚痛与手无关,而手为什么忙不迭地保护脚呢?这个譬喻我们在日常中都遇到过,而且很容易懂。确实,脚的感受与其他部位并无关系,当脚被刺痛时,手并不会感到痛苦,而手马上会忙着去帮助脚解除痛苦;或者当冷风吹冻耳朵时,手并无痛感,而手还是会不顾自己受冷,去捂住耳朵,替它解除痛苦,那么这种行为怎么解释呢?自己在平时的行为,很明显地推翻了“自身苦应由自身解决”的观点。如果这种观点可以成立,应该遵循,那么你自身的这些行为为什么会相违呢?或者再推广一点说,如果别人的痛苦你应该不管,那你的父母、儿女等亲人遭受病苦时,你为什么会焦急万分地替他们找医生、抓药,忙上忙下地安慰照顾呢?针对凡夫的这种自私分别念,只要以身边的实际例子去观察,便可立即发现其迷乱颠倒性质。自他平等是随顺实相的法,任何与其相违的观点,无论怎样也不能成立。大家可以不断地分析自心,找出自己不去平等观待自他的妄计分别,然后反问自心:你有什么理由呢?一层层去剥落分别妄执,一定可以对自他平等生起定解,使菩提心越来越增上。

若谓此非理,执我故如此;
执自他非理,唯当极力断。

如果说,防患于未然和以手护脚虽然不合理,但自己已经习惯执著为我和我所,所以会这样做;而执著自他有分别的心念也不合理,应当尽力断除这种轮回根本的邪见。

凡夫执著自他分别,认为自己不应除他苦如除自苦,上两颂从两方面作了破斥。一是从时间上观察,现在的我与未来的我不成相续,二是从身体聚合上看,手脚也非一体,可是凡夫还是为未来之我而防护痛苦,手也会为非自体之脚去解除痛苦。这与凡夫的“不应除他体之苦”完全相违,其原因是什么呢?

有些人回答说:这两种行为虽不合理,是因非理作意的“我执”而导致,但是自己已养成习惯,所以自己会执著为我而有如是行为。凡夫众生都是如此,把前后时间混淆在一起,执著为一体,把各种物体聚合也强行执为一体,这两种都是非理执著。尽管这些执著不合理,众生却因无知,于久远轮回中长期串习,以致这些邪执越来越顽固,导致众多不合理的行为。在作者的破斥下,分别妄执不得不露出了原形:是呀,我的执著是非理的,可是没办法,已经养成习惯了,不得不做这些错事。作者又破斥:你既然已承认了我执不合理,而且知道了这种错误串习会导致种种非理行为;那么同样道理,你执著自他有分别,不应除他苦如自苦,也是非理的,以此而会导致堕落轮回的痛苦结局。执著自他之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本身就是一种邪见,因为“我”本身就是一种不存在之法,那怎么能够成立与之相对立的他呢?自他区分,实际上是非理分别而成,因此也应努力断除这种邪执,否则,这种邪见将导致无边轮回痛苦。如果我们从道理上断除了我见,初步泯灭了自他分别,则哪会存在“你的痛苦”与“我的痛苦”之别呢?

相续与蕴聚,假名如军鬘;
本无受苦者,谁复感彼苦?

所谓前世后世的相续和五蕴聚合,都只是假名而已,就像念珠和军队一样;既然本来就没有受苦者,那么还有谁在感受痛苦呢?

有些人会进一步生起疑念:虽然今世的我与后世的我,不能执为完全不变的同一体,但是应该存在一个相续吧,我的相续毕竟不能与别人混为一谈;还有我的手脚虽然不同,但是它们都是相续我统辖下的蕴聚,因而虽然不同,却不能完全与他相续的众生相比。这就像一条河流,虽然是刹那不住的流动,却是一条相续不断的河流,不会成为别的河流相续。所以他人是他相续,我是属于自相续,自他怎么没有区别,除他苦如自苦怎会成立呢?这个疑问在颂词中没有写明,但从意义上看是有的。

相续我和蕴聚我,是一般凡夫都有的分别计执,而实际上,所谓的相续和蕴聚,只有假名,并无实质。首先观察相续我,凡夫执著有“我”,在昨天、今天、现世、后世都不会变化,是同一相续“我”,像河流一样,虽然流淌不息,却是同一条河。这种观念只不过是一种模糊而笼统的习惯误执,因为世间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东西,凡夫执著今天的河与昨天的河是同一河流,而昨天的河流早就流走了,今天的河流才刚刚流过来,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事物,怎么能执著为相同呢?同样,人们认为昨天的我,也就是今天的我,刚刚生下来的是我,到了老年还是我,这种所谓相续不变“我”到底是什么呢?仔细观察之下,所谓的“我”在幼年时是一个无知天真的稚童,到了老年,你所谓的“我”是一个垂暮老朽,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生命体,怎么会相同呢?所谓维系前后世昨日今日之相续我,只是在没有观察时,相似安立的一种假名,而这个假名所指并无实际存在。

还有凡夫执著的蕴聚也是如此。色、受、想、行、识五蕴是五个不同法,通常人们也知道,这是手脚,这是心识思想等等,它们并非一个整体,可是在这五个不同法上面,凡夫以习惯误执,认为有一个蕴聚整体,再从蕴聚产生“我”的执著。蕴聚到底是什么呢?仔细去分析,这是色蕴,那是受蕴等等,这些法当中并没有一个真正叫“蕴聚”的法。这就像人们通常执著有房子一样,而实际去观察,除了砖块、木材、门窗等一大堆材料外,叫“房子”的东西不存在于任何地方,只是人们在自心中强取了一个名称,久而久之,就执著这种名称有实体。

相续与蕴聚都是无实质的假名,就像“军鬘”——军队和念珠一样。人们常说“那是一支军队”,如果具体分析,除了一个个军人之外,并没有一个叫“军队”的法存在;念珠也是如此,所谓的“念珠”,除了一颗颗珠子,一根绳子等不同法之外,并没有一个独立存在叫“念珠”的东西。但是人们由于长期串习,把自己心相续中的概念,强行加于外境上,结果就以假名而造了许许多多如蕴聚、相续、军队、念珠等等,其实并无实质的法。

以智慧观察,我们的一切心念,所见所闻所执,全都是分别念假立施设的法,实际中毫无实质。《大智度论》中说:“诸法如芭蕉,一切从心生,若知法无实,是心亦复空。”外境诸法如同无实质的芭蕉树一样,都是分别心假立的法;如果能了知外境诸法无实,那么与之相对成立的心法也就能断除执著。了知蕴聚与相续的无实之后,内心对“我”的执著,也就会渐渐消除,既然无有“我”,那么所谓的痛苦、快乐等等,这一切还有谁在感受呢?你我等等主体法不存在,那么一切痛苦、快乐也就不可能有任何区别。

既无受苦者,诸苦无分别。
苦故即当除,何需强区分?

既然没有真实独立自存的受苦者,痛苦也就没有什么分别。所以只要是苦就应解除,何必坚持区分自他呢?

上颂以甚深中观正理,观察了凡夫众生所执著的我,只不过是如同军队、念珠一样,是一种名言假立法,实际上并无实质。一切众生的“我”既然并无实体,那么一切遭受痛苦的主体也就不存在什么区别,因为一切自他都是空性,不存在任何差别相。虽然在名言中有自己痛苦、他人痛苦等等种种不同名称,而在实质上,自他本来就是平等无二的,在遭受痛苦时,又有什么区别呢?实际上根本没有自己痛苦与他人痛苦之别,而且从痛苦本身而言,也是名言安立的法,实际上无有任何分别戏论,这样的法又怎么会有自他分别呢?痛苦的能受与所受既然本来就没有什么区别,那么我们对自他痛苦也就不应该分别对待,只要是痛苦,那必定是众生不愿忍受的法,自己应平等地遣除,没有任何理由去强加分别。凡夫区分自他的分别念,其根源即是无明我执,如果能放下我执,那就会如同《维摩诘所说经》中维摩大士所言:“以一切众生病,是故我病。”把一切众生无分别地视同为自己,以众生之苦为自苦,生起大乘菩萨应有的平等大悲心。如果能生起这种观一切众生如同自己的平等菩提心,我们才能真实地趋入大乘正道,顺利地到达解脱彼岸。

不应有此诤:何需除他苦?

欲除悉应除,否则自他如。

如果说既无真实的受苦者与痛苦,那何必去消除众生的痛苦呢?这种诤难不合理,因为陷入愚痴妄执中的众生仍然会被幻苦所困惑,所以要除苦就应平等地消除,否则也应平等保留自他的痛苦。

有些人辩难:既然一切都是空性,那何必消除他人的痛苦呢?你说一切本来都是假名安立的法,自、他、痛苦都是假名,并无实质,那样也就没有任何必要去做除遣痛苦的行为了,而你还劝什么当除他苦如自苦,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作者回答:这种诤难不合理。虽然在胜义中一切都是平等大空性,远离一切戏论分别,但这是圣者的境界,针对有分别执著的众生来说,这种境界尚没有证得。众生在轮回中如同陷于噩梦,虽然一切梦本来都是虚妄,可自己没有觉醒,这时候一切痛苦遭遇的梦境都会给自己带来极难忍受的苦感。如果你有苦乐分别,那么一切轮回众生也一样,虽然是梦幻不实的痛苦,照样还是不愿忍受,而且你既然知道了一切平等无二,那为什么还要分别执著除苦与不除苦呢?如果你要消除自己的苦受,那么也要消除一切众生的苦受,因为这一切本来就没有差别;如果你认为除他苦不应理,那么对自己与他人应一视同仁,保留这些幻苦。而实际上你恐怕还是很想解除自己的痛苦,那么对同样有无明执著的众生所受之苦,你也理所当然地应该帮助他们,使他们除去误执,从噩梦中解脱出来。这个过程,就如同自他都处在噩梦之中,虽然自己知道是梦,但在没有完全觉醒之前,理应精勤于使自他醒梦的方便。

有关这类辩论,在一些对中观教理似懂非懂的初学者之间,会经常发生。有一些人刚刚接触中观空性理论,分不清世俗与胜义,因而常常会生疑:“既然一切法都是空性,那为什么要积累资粮呢?那何来的因果业报?……”对这类问题,如果能系统学习中观,那当然会毫无疑虑,但现在汉地学佛者中间,中观教法基本上失传了,有些人没有传承,只靠自己的分别念去理解,结果闹出很多谬误。所以,大家要对这些问题系统闻思,在学习中观时,初学者应分清二谛,龙树菩萨在《中论》说过:“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这些法义在《中论》第九品中有系统阐述,希望有志者各自努力!

子二于彼妨难

悲心引众苦,何苦强催生?
若愍众生苦,自苦云何增?

悲济众生将为自己引来很多痛苦,为什么要强行激发悲心呢?如果菩萨一心愍念众生之苦,那么自己的痛苦怎么会增加呢?

在等观自他过程中,修持者因其他众生的痛苦而心生大悲,这时自己心里也会生起一些苦受,比如说修行人看到恶道众生的惨状时,会忍不住伤心流泪,内心生起悲愍。这种悲心所引发的,当然也是一种痛苦,既然是痛苦,那为什么要主动使自己受这种苦呢?自己陷身轮回之中,痛苦已经够多了,没有必要再自寻苦恼,苦上加苦吧!确实,众生陷身于轮回中,日常中各种各样苦恼谁也免不了。上至大国王,下至贩夫走卒,各有自己不同苦恼,有些人虽然在表面上日子过得很好,其实他们内心烦恼很重,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点苦恼的众生可以说绝不会有。我们陷身于重重苦恼中,如果还要等观众生的苦痛,那无疑要引生一些苦受,就像我们有些人看见道友生病时,马上会哭起来,觉得很心痛,有些道友听到外地受到水火战祸等灾难,也会心情沉重……既然如此,那自己为什么还要主动去观修自他平等,引生悲苦呢?

对这类妨难疑惑,寂天菩萨在此作答说:事实刚好相反,如果菩萨一心悲愍众生之苦,他自己的痛苦怎么会增加呢?从表面上看,观想自他平等而生起大悲,以此他人的痛苦也会使自己生起难忍苦受,但这种苦受与众生的业苦相比起来,根本算不上什么苦。如果我们真正能平等地观待自他众生,生起平等大悲心,那么对六道众生的痛苦必然会有些许了知,自己必定会为解除他们的苦难而勇猛精勤,不畏一切苦行。如《入中论》中所说:“观他地狱等众苦,了知自苦极轻微,为断他苦而精勤。”生起了这种大悲心与精进的大乘修行人,哪儿还会顾虑自己的痛苦是增是减呢?有些人也许有怀疑,但只要观察世间有些母亲对儿子那种关怀之情,便可消除疑虑。一个慈爱的母亲,她为了解除儿女的痛苦时,对自身苦痛劳累乃至生命,都不会有任何顾虑。更何况一个真正发起了大悲心,将一切众生都视为唯一爱子的菩萨,他更不会考虑自身之苦,而且他也会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受的苦痛,与地狱等恶道众生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痛苦,甚至可以说是安乐。

从另一方面而言,以自他平等观而引生对轮回众生的大悲心,决不会为修持者带来痛苦,只会为修持者消除痛苦,带来无上安乐。修持者执著众生的痛苦而生起难忍之心,这种心念即是大悲心。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说过:“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等观自他之苦,而生起愿解除一切众生痛苦之心,这种心念并非烦恼,而是属于大悲菩提心的善法。《涅槃经》中说过:“大慈大悲名为佛性。”《观无量寿经》也说过:“诸佛心者,大慈悲是。以无缘慈,摄诸众生……”这种属于佛性智慧的善法,怎么会带来痛苦呢?虽然从表面上看,自己对他人生悲心,会因他人痛苦而生起难忍之感,然而这种苦感,正是遣除自他一切痛苦的正因。有些人想:前面不是说过“苦故即当除”吗,那么这种等观自他之苦,为什么不但不除却,反而要主动去找呢?《妙瓶》中说:“前面所说的苦,是指对自他都无有意义的苦,是恶业所招感的自相之苦,而此处之苦,实际上是大悲心。”这是消除自他之苦最有力、最根本的正因,不但不应遣除,相反地,要尽一切方便加强这种“苦”,使它猛烈地生长起来。因一刹那大悲心,也能积累巨大福德资粮,给自他带来无尽安乐。月称论师说过:“悲性于佛广大果,初犹种子长如水,常时受用若成熟,故我先赞大悲心。”大悲心在成佛修持的初中后三阶段,如同生长庄稼的种子、水肥、成熟果实受用一样。因而若欲求证佛果,证取无上大安乐者,应当努力观修自他平等,发起勇猛的悲心。

一苦若能除,众多他人苦,
为利自他故,慈者乐彼苦。

即使悲济众生会为自己带来痛苦,但是以一个人有限的痛苦,如果能取代众生无边痛苦,那么为了解救自己和其他众生,大慈大悲的菩萨将乐于承担这种痛苦。

修行人以观修自他平等菩提心,将一切众生的痛苦摄为自苦,以此而愿除遣一切众生的痛苦。在这个过程中,初学者开始当然也会因此而生起一些苦受,但是,这种苦受毕竟有限,无法与轮回众苦相比,而它所带来的义利,却无有边际。安忍修道中的苦受,是我们忏除罪障最有力的方法之一,如同月称论师所说:“往昔所作恶业果,既许彼苦能永尽。”这种苦行能消除往昔所造的一切恶业;弥勒菩萨也说过:“若发菩提心,大难天须救。”如果发起了大悲菩提心,诸天尊也会救护自己的苦难。不但如此,菩萨以大悲发心代受一切众生之苦,以此不可思议发心力,许多有缘众生的痛苦,也能得以遣除。

我们在前面多次提过,菩提心是成佛正因,而大悲心是菩提心的根因,《大日经》中说:“诸佛以菩提心为正因,大悲心为根本。”自己能生起代受一切众生之苦的悲心,则能迅速地趋入解脱彼岸,解除一切众生的痛苦。《王明菩萨经》中说:“大悲心是一切诸佛功德之本,也是智慧波罗蜜多之母,诸法之祖母。”因此大慈大悲的菩萨为了解除自他一切众生的痛苦,对此殊胜法门,焉会不乐而趋之呢!

科判 + 释文 = 无著菩萨《入行论释·善说海》(寂天根本颂 · 释如石译)。本讲对应科判段。 查看《入行论释·善说海》科判全图 ›

甲二论义
乙二所入之自性
丙三趋入之方法
丁四静虑
戊三谨持对治
己二修世俗菩提心
庚一自他平等
辛二广说修法
壬一真实宣说修法
癸二广说
子二理当生起
丑二成立周遍
寅一真实宣说成立周遍
卯一一异无实故互不护持之过
辰一时间相异之苦不护之过

谓彼不伤吾,故不护他苦,后苦不害今,何故汝防护?若谓当受苦,此诚邪思维,亡者他体故,生者亦复然。

辰二对境相异之苦不护之过

若谓自身苦,应由自防护,足苦非手苦,何故手护足?

卯二故当断除我执

若谓此非理,执我故如此,执自他非理,唯当极力断。

寅二断罪之答辩

相续与蕴聚,假名如军鬘,本无受苦者,谁复感彼苦?既无受苦者,诸苦无分别。

癸三摄义
子一真实宣说摄义

苦故即当除,何需强区分?不应有此诤,何需除他苦?欲除悉应除,否则自如他。

子二遣除争论

悲心引众苦,何苦强催生?若愍众生苦,自苦云何增?

一苦若能除,众多他人苦,为利自他故,慈者乐彼苦。妙花月虽知,国王有害意,然为尽众苦,不惜殉自命。

记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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