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不公平的索赔

我三十三岁那年,益热道场的人经过商量后,多喇丹增、阿罗、哦秋和晋美贡秋等人来到我住的地方,说要想办法消除我们母子住在益热道场时和嘎绕家发生的矛盾。至尊也考虑到了彼此之间的誓言,答复说:“可以这样做。”

嘎绕家的人对他说:“如果这样做,不太好,那就依照白玉寺的法规和阿炯老长官的法律来定吧。”

他们谈来谈去,最后裁定:因为我从世间法出世间法任何方面都没有过错,所以他们要赔偿我十二秤藏币。虽然我的小儿子不是嘎绕家的,但暂时就当作是他家的,因此我又要赔偿他们十四秤藏币。

我说:“这样颠倒裁决,我绝对不服。”

但是至尊上师不允许我这样,我也没办法。索活佛为主的弟子等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尽力筹备了物品、马牛等,从而化解了纠纷。当时所有授记非常难以揣测,出现了许多十分凶险的事,但也只能维持原状,实在无计可施。

脚注

1 旧时藏币,一秤相当于五十两藏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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