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课
丁二平时学处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戊一略说
具备修行等窍诀,比如对治贪心修不净观,对治嗔心修慈爱心,对治痴心修缘起法,对治分别妄念修呼吸法的禅定。如果无有窍诀,那么就勤奋地诵读三藏经典,如《金刚经》《别解脱经》《一子续》等等都可以。通达沙弥十戒等三门的戒律以及四威仪的仪轨,首先必须要通晓如理取舍,仅仅通晓尚不足够,还要进一步身体力行,极为精进地奉行长净等善法。
平时学处分略说和广说,略说已讲解完毕,下面讲广说。
戊二广说分二:一、根本戒;二、细微戒
己一根本戒分四:一、杀生;二、不与取;三、非梵行;四、妄语
庚一杀生分二:一、真实杀生;二、杀生同分
辛一真实杀生分三:一、以身杀生;二、以语杀生;三、以方便杀生
五戒居士杀了人以后同样犯戒,沙弥和沙弥尼,比丘和比丘尼也一样,四根本戒中除去淫戒以外在家人和出家人并无差别。
子一以身杀生
自己无有舍戒之心,故意没有错谬而杀人会犯根本戒,如果搞错对象,虽然犯戒,但不毁犯根本戒。比如说我准备杀财让,但是认错了人,已经杀了扎西的话,虽然杀了人,但也不会犯根本戒。如果未失杀心,所杀的对境无有错谬,自己杀或令他杀,众生最后已经断绝命根,则犯根本戒。杀旁生不犯根本戒,主要是指杀人以后犯根本戒。
大家都知道,罪有两种,佛制罪和自性罪,不管任何人犯了自性罪后都会有罪过。佛制罪是释迦牟尼佛为了种种目的,彻见了种种功德以后制定的戒律,如果具戒者违背则会犯戒。
每一个佛制罪都有一个缘起公案或渊源,只是有些公案不一定明显而已,都是某某比丘发生了一些事情,自此释迦牟尼佛规定以后不能如是做。
我们这里的管家也这样制定纪律。管家看到菜市场有男女众破坏纪律,之后就会遮止男女众在此地接触;发现坛城上有人发生了不清净之事,也会规定以后男女众不能同时转坛城;招待所亦同样,勒令男女出家众不能共住等。制定很多规定。
比丘的九十个单堕或者三十个舍堕等等全部都有不同公案,只不过后来的律师们很少讲而已,四根本戒的公案讲得较广,因四根本戒非常重要,麦彭仁波切也讲了这些公案。
昔日世尊在哲则地方为比丘传讲并赞叹不净观修法,比丘们通过修此法而对肮脏不堪的身体生起厌恶之心,导致比丘有的自己服毒,有的用利刃刺杀自身,有的跳下悬崖,有的自尽身亡等。
所以传法的过程中,有时弟子发生精神失常或生病死亡等状况,有人不理解,以为是上师的问题,其实这是正常现象,即使上师讲得很好,但是弟子无法接受而自杀,上师也无有过失。在整个三千大千世界中没有比佛陀更具善巧方便者,但他在世时,有时自杀的死亡率还是比较高。
一位比丘对持杖比丘 说:“尊者,如果您杀了我,法衣、钵盂、房舍全部供养您。”当时他可能不敢自杀,于是让持杖比丘杀他。于是持杖比丘就将他杀了,随后去乐河边洗刀。当时有一位天子魔(是一种魔,但持杖比丘不知道)不接触水面而坐在水上,他以赞叹的口吻对持杖比丘说:“你这样做增长了许多福德。”如此一来,持杖比丘一方面贪图法衣等资具,一方面想到这是福德之事,于是将匕首挟在腋下,在前往经堂的途中连续杀了六十位比丘。
除了他杀的以外,还有前后跳悬崖等,均死去很多人。所以,为什么不想让居士听的原因也是如此,以防他们生起邪见。
到了十五日诵戒时,世尊问阿难:“是何缘故比丘数量大减?”阿难如实呈白。世尊以多种方式严厉谴责了这种恶行。释迦牟尼佛制定一个戒律时就以种种方式来严厉谴责,谴责以后再制定。
由于见到十种功德而制定了不准杀人的戒条。
佛陀制定戒律有十种功德,义净法师译的《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第三页上有这些功德。
第一个利益:摄取于僧众之故。制定戒律后完全与在家人区别开来,变成了僧团。
第二个利益:令僧欢喜故。佛陀制定戒律,僧众就有了规矩。同样,学院制定戒律时,喜欢守戒的人就欢喜雀跃。
第三个利益:令僧乐住故。意思是说佛陀制定戒律后僧众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安住在自己的道场中,没有任何困难,避免比丘杀人做坏事等等。
第四个利益:降伏破戒故。
第五个利益:惭者多安故。具有惭愧者获得安乐。
第六个利益:不信令信故。没有信心的令之生起信心,因为如果佛陀没有制定戒律,在家和出家便不分轩轾,佛陀制定戒律以后,在家人看见出家人的威仪很快就可生起信心。我们出家人因为佛陀的恩德便具有了不同的威仪、不同的服饰,守戒之人令在家人生起信心。
第七个利益:信者增长故。佛陀制定戒律后,在家人看见出家人信心越发增上。
第八个利益:断现在有漏故。如果我们经常按照佛制戒来衡量自我,有漏的烦恼全部能断除。
第九个利益:断未来有漏故。
第十个利益:令梵行得久住故。有了此等规定后,清净戒律长久住世,有广大的利益。因此佛陀为声闻弟子专门制定毗奈耶的学处。
四波罗夷教法里也有,也印过《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义净法师翻译的较难懂,但意义很全,所以大家方便时应该仔细参阅。
大家应多学学处,否则身为出家人,对戒律却一窍不通,也非常惭愧。末法时期不比从前,不管是藏地汉地,真正守持戒律的高僧大德寥若晨星,像我们上师如意宝那样真正终身守清净戒律的人更为少有。修学人中穿着僧衣者多,持守戒律者少,末法时代不应随波逐流,守持清净的戒律非常重要。
要守持清净的戒律首先必须要懂得学处,如果没有懂得界限,任何戒律也无法守持,犯戒之因是不恭敬、不知晓、烦恼增长等等。增长烦恼而破戒的现象尽人皆知,但不知学处而犯戒之人还不自知就很可悲,因此先了知戒律相当重要。
有些人有这样的怀疑,佛陀没有制戒之前无有罪过,佛陀制定以后方有罪过,是不是佛陀已经成了罪过的创始者?在《大海疏》中有详细的辩论,实际上佛陀宣讲的十种功德已远远超越其罪过,即使有些比丘因毁犯戒律而堕入恶趣。比如一百个僧人中也许有个别人犯戒堕入地狱,但百分之八九十的人依靠戒律会获得解脱。故而当时释迦牟尼佛也是因彻见了每一戒条有十种功德才制定了戒律,释迦牟尼佛有无二的通彻智慧见,通过智慧而如是抉择。
那为什么制定以后才产生罪,没有制定之前不产生罪?佛是法的教主,如果违越了法主的教言自然产生罪业,因佛陀在三界当中是非常严厉的对境。比如上师说某个地方不能去,如果去了你就违背了上师的教言。虽然上师不让你犯罪,但上师是以利益众生的目的来规定,所以,此后如果我们违越了此界限就会犯一些罪。
同理,杀人本来是一种自性罪,但是自释迦牟尼佛规定时起,再违犯就是犯佛制罪。
未失去戒律、未舍弃戒律,并且未因疯狂等失去理智的人,怀有某种目的以害心杀天施,但却误杀供施就不犯根本戒。本欲烧毁森林,但同时也烧死了森林中的很多盗贼也不会犯根本戒,因动机并非杀人之故。用刀子砍牦牛时,如果牦牛是人的幻化,以杀牦牛之心虽已经杀了幻化之人,但不会犯根本戒,因心里是想杀牦牛,没有想杀人。自己亲手或者唆使他人用利刃等刺杀人或胎儿,如果正行圆满,则已从根本上失毁了戒律,成了他胜罪。
子二以语杀生
不管是对破戒者、具戒者还是病人等等,不要说令他们苦恼的语言,一定会让之死亡的语言千万不要说。
如对具戒者说:“你如此这般守持清净戒律,如果死去,一定会趋入善趣,你自杀吧。”或说:“你死了很好,你这样活着没有任何意义。”听者依此因缘而死亡,规劝者就会犯根本戒。或者对破戒者说:“你如果活着,只会增长罪业,不如死了好,你干脆自杀算了。”如果他真的已经自杀,说者也要犯根本戒。
此外,对罹患疾病者说:“你无论活多久,都只是受痛苦折磨而已,还是自尽吧。”无论是谁,听到这类话,都会苦不堪言,很可能会死去。因而万万不可言说劝人自杀的话语,否则对方死去自己会犯根本戒。戒律中说不能将刀子放在精神病患者的身边,如果他用刀来自杀,你也犯根本戒。
这是以语言而杀生,在《花鬘论》和其他论部中只略微提及,没有《沙弥五十颂》中讲得广。
子三以方便杀生
如果有人用药、咒语来杀人,或者派人到死亡之地等,依靠种种方法杀了人,此人也会破根本戒。
用药致死的公案:释迦牟尼佛在世时,有一个施主力部有两个儿子,长子德巴、次子尼德。德巴出外经商,弟弟尼德使他的妻子怀孕,之后尼德到紫达园出家。尼德的朋友用药杀死了胎儿。
这种现象现在非常多,很多大医院经常用药使胎儿丧生,《三戒论》等论典中都讲到,杀胎儿也犯根本戒。
结果此事传得满城风雨。佛陀问尼德:“你是否做了如此之事?”尼德回答:“未真实做,但欣然随喜了。”因尼德已出家,并未亲自去杀,但是他随喜朋友用药杀胎儿。于是世尊规定了今后若做如此之事则犯堕罪,制定了不准以药杀人这一戒条。
此处堕罪也指根本罪。
沙门以杀心在饮食等中加毒或将致死的药物给予男人、女人或石女,则犯根本戒。或者依靠勇士的密咒、勇母的明咒诛杀,比如有些出家人喜欢对怨敌念降伏咒,但如果别人真的被密咒或者明咒杀死,自己也同样犯根本罪,也应倍加注意。
或者将他们派遣到险地——具有烈火、猛兽、毒蛇等危及生命之处,通过身语的种种方法,具足基、意乐、加行、究竟杀害他人,则失毁戒律,犯根本戒。
每一个根本戒和支分戒都需要具足此四种支分,如果其中的基不具足,不犯根本戒,但犯粗堕罪。基是一定要无误地知道是某人,意乐是自己心里想杀,但是加行和究竟不圆满也只犯较重的粗堕。比如想杀某人,人已经确定,杀心也已经具足了,但是因为胆子很小不敢杀,就是加行没有具足,最后这个人也没有死,后面二者没有具足。如果你的杀心具足,人也确定,然后准备杀他,但结果此人跑掉了,没有杀成,就是前三者已经具足,后面一者没有具足。如果四者具足,就是真正犯了根本罪。是故要看基、意乐、加行、究竟是否都具足。
脚注
1 持杖比丘指老方丈、老比丘。
2 他胜罪:因违品已经胜利,自己已经失败,所以叫做他胜罪。四个根本戒是四个他胜罪,比丘尼有八个他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