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

他宗说:生世(有)的相续是存在的,因为它的因存在,由所有烦恼中产生业,具有业与烦恼之因生死才接连辗转,也能产生寂灭,它也被认为是生世的因,称为相续,其主因是烦恼,因为断除了烦恼它就不存在。贪等烦恼是存在的,所以作为果的生世相续也就存在。

驳:假设它的因——烦恼存在,那么生世的相续也就存在,可是烦恼并不存在,如何不存在呢?对此诸佛出有坏说过:

从忆想分别,生于贪恚痴,
净不净颠倒,皆从众缘生。

忆想分别就是分别妄念。由忆想分别中产生,所以是“从忆想分别,生于”。因为有“贪欲妙根本,了知分别生”偈颂,所以说“从忆想分别,生于贪恚痴”。认定唯有这些,其余烦恼都是这些的果,所以它们是主要的。这三种烦恼,“皆依净不净,颠倒众缘生”,依于可爱的行相而生贪心,依于可恶的对境而生嗔心,依于颠倒而生痴心。忆想分别也能生起这三种烦恼,它是共同因。

若问:痴心如何由忆想分别中产生呢?

答:世尊在讲缘起中说:“诸比丘,无明有因有基有缘。诸比丘,无明之因为何?非理作意,如是有污浊作意由痴心中生。”所以,贪嗔痴等烦恼是由无明与忆想分别中产生。为此:

若因净不净,颠倒生三毒。
三毒即无性,故烦恼无实。

假设贪等烦恼自性成立,那么由于自性不是虚伪、不观待他法,故它们就不是依于净不净颠倒而生。由于它们是依于净不净颠倒而生,所以它们无有自性,非真实存在,也就是指胜义中无自性的意思。

此外:

我法有与无,是事终不成。
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

关于我的有性与无性如何不存在,前面已经详细解说过。所以,依于它之法的有性与无性又怎会存在呢?假设我的有与无不存在,那么它所生的一切法的有无就不存在。

有人想:那么,一切烦恼中产生什么呢?

谁有此烦恼,是即为不成。
若无有所依,烦恼亦不成。

这些烦恼就像墙上的图画或果实成熟一样,所生观待所依。因此,这些烦恼从属于谁?不会没有所依。如果观察所依,那么是我还是心?关于它们的所依前面已经遮破,因此所依不存在,既然所依毫不存在,那么是谁的烦恼?因为无有所依故也就不是它的所属。因此“所依始终无,烦恼则非有”。可是谁也不承认烦恼的所依先成立。安立所依的我始终都不存在,由于无因故如同空中的芒果树。

对方声称:依于有烦恼的心而产生烦恼,心也与烦恼俱生。

驳:这也不合理,下面说明:

如身见五种,求之不可得。
烦恼于垢心,五求亦不得。

所谓自身,是色等法相的聚合。视自己的身体,是自身见,执著我与我所。以“非阴非离阴,此彼不相在,如来不有阴”进行五相分析,则自身不存在。同样,如果也以五相来分析烦恼,则烦恼者中不具有烦恼。能烦恼是烦恼,所烦恼是烦恼者,“烦恼者是烦恼”的说法不合理,否则燃者与所燃应成一体。说“烦恼者是他法、烦恼也是他法(即烦恼与烦恼者互为他体)”也不合理,因为他法无有观待故应成烦恼不是由烦恼者之因中产生。由于自性、他性不存在,故所依能依、相互具有的一切情况均不存在,所以烦恼中无有烦恼者,烦恼者中无有烦恼,烦恼者也不具有烦恼。如此以五相分析,则烦恼不在烦恼者中。同样烦恼者与烦恼不是一体,否则作者与作业就成了一体。烦恼与烦恼者也不是各自的他体,否则应成无观待。烦恼者中无有烦恼,烦恼中无有烦恼者,烦恼也不具烦恼者。如此一来,如同观自身一样,烦恼者在五种情况下都无有烦恼,所以烦恼与烦恼者相互观待而成也不存在。

他宗说:虽然你们已经破了烦恼,但烦恼的因净不净颠倒是存在的,由于它们存在,所以烦恼也存在。

驳:假设净、不净、颠倒存在,那么烦恼就存在,可是净、不净、颠倒自性并不存在,因为是缘起,不成断灭,故自性不存在。那么:

净不净颠倒,是则无自性。
云何因此三,而生诸烦恼?

烦恼的因——净、不净与颠倒——不存在,所以烦恼不存在。

他宗又说,烦恼是存在的,因为它们的所缘存在,一无所有的法不会有所缘,如同石女儿。色、声、香、味、触、法六种所缘是存在的,由于所缘存在,所以烦恼存在。

色声香味触,及法为六种,
如是之六种,是三毒根本。

你们认为这些是存在的,彼彼所生的缘故贪等安住于此,是基,也就是所缘,所缘也就成了色、声、香、味、触、法六种,能肯定六根相互各异,并且可确定抉择“此是此,彼是彼”,有质碍故为色;以此能传出、展示故为声;所嗅所闻故为香,因为已去某处而不往他处;所品尝故为味;所接触故为触;因为持受自己的法相或者受持法之最涅槃故为法。这六种是根本。

若问:是谁的根本呢?

答:是贪嗔痴的根本。欢喜某法故为贪,爱恋与过分耽著。或者,依此令心欢喜故为贪心。厌恶故为嗔心,是逼迫心。或者,依此令心厌恶,故为嗔心。愚昧故为痴心,即是愚痴。或者,依此令心昏昧,故为痴心。所以色等六种是这些烦恼的根源,是所缘。

对色等增益为清净的行相,从而生起贪心。增益为不净的行相而嗔恨。增益为常、我颠倒而生起痴心。

虽然的确将这些假立为根源,但就像有眼翳者前不存在的毛发等一样,它们本是无有的自性,是你们遍计为贪心等的所缘,下面说明:

色声香味触,及法体六种,
皆空如焰梦,如乾闼婆城。
这一切只是假立而已,是无有自性的意义。

若问:假设无有自性,那么如何是所缘?

答:它们就像寻香城等一样,完全是以颠倒缘取罢了。

犹如幻化人,亦如镜中像。
如是六种中,何有净不净?

由颠倒所依中产生净不净之相也是虚妄的。如云:“我执生诸蕴,我执实虚妄,虚妄之种子,所生岂能真?”所依是颠倒的,所以净不净相完全是虚妄,而且依此理由也说明这两者是虚妄:

不因于不净,则亦无有净。
因不净有净,是故无有净。

假设有个所谓的净,那么就有观待与净相关的他法,为此决定像长短或彼岸此岸一样观待不净,依靠不净、观待不净而安立所谓的净,所观待的不净,也并非无有净而存在,不观待净就无有不净,也就是“不因于净相,则无有不净”的意思。如此一来,安立净,由于所要观待的不净有实法相属的他法并不存在,因此净不合理,如同无有短就无有长或无有彼岸就无有此岸一样并不存在。

不因于净相,则无有不净。
因净有不净,是故无不净。

假设有个所谓的不净,那么不净的有实法要观待与之相关的他法,就决定成了像长短、彼岸此岸一样观待净。依于净、观待净而安立不净。所安立所观待的净也并非在不净不存在的情况下存在,不观待不净不存在净,就是“不因于不净,则亦无有净”的意思。安立不净要观待所谓的净,由于与之相关的其他有实法并不存在,所以说“是故无不净”。

如是净与不净均不存在,因此:

若无有净者,由何而有贪?
若无有不净,何由而有恚?

如果净与不净相不存在,那么由于无因故净不净相的果——贪嗔也不存在。

为此,宣说完净与不净相不存在而无有贪嗔之后,现在说明无有颠倒也无有痴心:

于无常著常,是则名颠倒。
空中无无常,何处有常倒?

在此说颠倒有四种,对如是五蕴每一刹那坏灭无常,执为常有,是颠倒。如云:“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凡是无常皆是苦,诸行皆是无常,所以五蕴具痛苦的本性,对此颠倒执为安乐,是另一种颠倒。如云:“精血混合中,不净种子生,本知不净体,欲者何贪此?”本来这个身体恒常是不清净的,由愚昧而执为清净是颠倒。同样,五蕴与我的法相不同是无常,所以是生灭之有法,本是无我,我自性空,对此执为常有,是对无我贪执为我的颠倒。这四种颠倒是痴心的因。

现在要对此分析,假设对蕴恒常空性颠倒执为常有,安立为颠倒,那么蕴自性空不是也没有无常了吗?所以,空性中无有无常,执著如何颠倒呢?

观待不颠倒的无常,才安立颠倒的常。而空性无有无常,由于无有无常,又怎会有与之相违的颠倒常有?为此,颠倒不存在。如同无有自性、自性无生的空性不存在无常一样,也无有痛苦、不净、无我。自性空性,无有痛苦,那么对它们的违品——常乐我净又怎会视为颠倒?因此,颠倒自性不存在。颠倒不存在的缘故,怎么会有无明呢?因为无有因。如世尊说:“无明缘生法,永时皆非有,无明世间无,故我说无明。”再者,文殊请问:“世尊,愚痴如何是陀罗尼语?”世尊告言:“文殊,愚痴即解脱,故名愚痴……”

此外,假设由于不是真实,将无常执为常安立为颠倒,那么有实法自性不存在,执为无常也不存在,为何这不安立为颠倒呢?下面说明:

若于无常中,著无常非倒,
空中无无常,何有非颠倒?

常与无常二者都是颠倒之时,如何成为非颠倒?并没有与它们不同他体的第三品物体,不颠倒不存在,那么无有观待如何成颠倒?因而以此理证也说明颠倒不存在。由于无有颠倒,因此无有无明。如无常执为常不成为颠倒一样,可类推余下的颠倒也不存在。因此,世尊在《圣胜坚心请问经》中云:“世尊告言:‘善男子,遍寻道之出离即如是,善男子,如来断一切贪法,不说断贪,如是已断一切嗔、痴,如来不说嗔痴。何以故?善男子,如来不说当舍或当得一切法故为法。不说当遍知、当遍断、当修、当现前、当现证、当从轮回出离,当立当分故为法。善男子,分二法非如来之法性。行二法彼等非入真实。善男子,何为二法?思我当断贪心,此乃二法。思我当断嗔,此乃二法。思我当断痴,此乃二法,如是类推彼等非入真实,当知彼等入颠倒。善男子,譬如,有人见幻师之画时,见幻师幻化之女人生贪心,以贪爱缠心,眷属畏惧羞愧,从座上起而离去,彼离去后作意彼女不净,作意无常、苦、空、无我。善男子,汝作何想?彼人入真实抑或入颠倒?’答言:‘世尊,女人非有,作意不净,作意无常、苦、空、无我,彼人精进乃颠倒。’世尊告言:‘善男子,于此当观有些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于无生不生之诸法作意不净,作意无常、苦、空、无我,彼等亦同彼。我不说彼等愚人是修道,说彼等入颠倒。善男子,譬如,有人睡梦中见王妃来至自宅与己同眠,失去忆念故思自醒觉,思维国王不觉察否?彼将来杀我,而畏惧逃跑。汝作何想?彼人畏惧逃跑,由王妃之畏惧中解脱否?’答言:‘世尊,彼非如是。何以故?世尊,彼人于无有女人生起女人想,彼非真实,是遍计故。’世尊告言:‘善男子,于此,当观有些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于无贪生起贪想,而以贪畏惧,寻觅出离贪欲,如是于无嗔生起嗔想,以嗔畏惧,寻觅出离嗔心,于无痴生起痴想而以痴畏惧,寻觅出离痴心,皆与之相同。我不说彼等愚人是修道,谓彼等入颠倒。善男子,譬如,彼人于本无有而增益,于无畏生起畏惧想。善男子,异生凡夫不知贪边无有边,以贪有边畏惧,寻求出离贪边。不知嗔边无所有边,而以嗔恚边畏惧,寻求出离无所有边。不知愚痴空性边而以痴边畏惧,寻求出离空性边。我不说彼等愚人是修道,说彼等入颠倒。’”其中对颠倒进行了广说。

他宗说:假设执著所谓常有颠倒不存在,如此执著不存在。所谓执著就是执取,是有实法所作之自性。他证成常有等能作需要存在。不管我也好众生也好,作者也好,作者都需要存在,色等对境作业也需要存在,如果有实法所作、能作、作者、作业成立,那么一切都成立,所以我们的观点成立。

驳:你们的说法是虚妄的,以所说之理可证实:

可著著者著,及所用著法。
是皆寂灭相,是故无有著。

于此执著者成为常有等差别的能作,色声等有实法是为作业,能执著如何少许也不存在,前面已经讲述完毕。那是如何呢?常有等的作者如何不存在,“若于无常中,著常非颠倒……”已说明,执著者不存在,以“我之有无性,如何皆不成”说明。所取所作如何不存在,以“色声香味触,及法体六种”说明。作者、能作、作业不成立,无因的执著又岂能存在?所以说“可著著者著,及所用著法,是皆寂灭相”,自性无生的缘故一切均是涅槃的意思。正因为如此,“是故无执著”。一种情况,在《观因缘品》中宣说的能作、作法、作者与作业在一切情况下均无生的缘故,这一切均是寂灭相,所以说“是故无执著”。

他宗说:颠倒是存在的,因为具颠倒者存在。具有颠倒的天赐不存在,颠倒就不存在,不可能有颠倒者。所以,颠倒是存在的。

驳:能作、作者与作业不存在,所以执著在一切情况下均不存在,这一点我们已经解释完毕。为此:

若无有著法,言邪是颠倒,
言正不颠倒,谁有如是事?

少许也不执著为颠倒或真实,怎么会有所谓的“颠倒不颠倒”呢?所以颠倒不存在。

此外,如果承许这些颠倒,那么观察是已颠倒、未颠倒还是正颠倒?则一切情况均不合理,下面说明:

有倒不生倒,无倒不生倒,
倒者不生倒,不倒亦不倒。

已颠倒不可能颠倒,为什么呢?已颠倒就是已经成了颠倒,那么它还与颠倒相联有何用呢?因为无有必要。未颠倒也不应该颠倒,否则离开无知睡眠、具足慧眼的圆满佛陀也应成了颠倒者。

若于颠倒时,亦不生颠倒。
汝可自观察,谁生于颠倒?

同样,正颠倒也无有颠倒,因为正颠倒不存在,否则除了已颠倒与未颠倒以外所谓“正颠倒”的其余有实法就存在了。

如果说:正颠倒,一半是颠倒。

驳:所谓的一半颠倒如果是少许颠倒、少许不颠倒,那么少许颠倒就是已颠倒,那就不能以颠倒作为颠倒,因为已经颠倒,此中的少许未颠倒也不是以颠倒造成颠倒,因为未曾颠倒。所以,正颠倒也不可能颠倒。已颠倒与未颠倒、正颠倒都不可能存在。由于不可能有,因此对颠倒可能有的说法,作为正直者当以智慧观察。为此,无有所依也不会有颠倒。

此外:

若颠倒不生,何有颠倒者?
无有颠倒故,何有颠倒者?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从自他生,何有颠倒者?

意思就是说,颠倒者怎会存在?可见“颠倒存在,因为具颠倒者存在”的说法不合理。

如果承许四种颠倒有少许存在,那么也不能安立为颠倒,为什么呢?因为:

若我常乐净,而是实有者。
是常乐我净,则非是颠倒。

假设安立谓“常乐我净是颠倒”,那么它们存在还是不存在?假设存在,则不是颠倒,因为存在如无我等。如果不存在,那么由于它们不存在故颠倒就不存在。

而且,因为对立法颠倒不存在故无我等非颠倒也不存在,下面说明:

若我常乐净,而实无有者。
无常苦不净,是则亦应无。

假设认为:不存在的法不可能有颠倒,所以常乐我净不存在。

驳:既然如此,那么我等不存在的缘故,也应舍弃无我等非颠倒。因为所破不存在就无有能破。如是无我等不存在,也就是自本体不成立,因此就像我等一样如何不颠倒呢?

为此,欲求解脱者也应舍弃这八种颠倒。所讲的观察颠倒的这些是断除无明等的因,所以具有重大意义,下面说明:

如是颠倒灭,无明则亦灭。
以无明灭故,诸行等亦灭。

以瑜伽师所说的理证得不到颠倒,由于颠倒不可得,所以它的果无明将灭。因为无明泯灭,无明的果——行等直至老死之间的一切法都将泯灭,因为无明是烦恼聚合之源,是生等痛苦之因。犹如身根的果一切有色根均由身根灭而灭一样,行等无明的果——有支必定以无明灭而灭。所以说“以无明灭故,诸行等亦灭”。

他宗说:假设由颠倒灭使无明灭,那么如何以颠倒灭而灭?无明是存在的,虚空中的芒果枝不存在,寻找断除的方便就不存在,所以无明是存在的,因为寻找灭它的方便存在。为此,它的果——贪等烦恼存在。由于烦恼存在故生世的相续也就存在。

驳:奇哉!生起胜义,不依任何法,以方便智慧力无余能根除一切烦恼大毒树本性极有力的痛苦,不仅不安住于威力中,而且与根除它极度相违而住,对于种下自我臆造的烦恼大毒树异常恭敬,是极其精通非义的外道。

此外,假设烦恼无明等可断除,那么就要寻找断除它的方便,可是断除它们并不存在。为什么呢?假设存在,那么是自本性存在的烦恼有断除还是不存在的烦恼中有断除?结果会怎样?

假设承许是断除自性本体存在的烦恼,那不合理。为什么呢?下面说明:

若烦恼性实,而有所属者。
云何当可断?谁能断其性?

有实法自本体存在的自性则无法遣除,如地等的自性坚硬等不可逆转。同样,假设人的无明等这些烦恼也是自性存在,那么如何能断除呢?依靠什么也不能断除。再者又为何断除它们呢?又有谁能断除它们呢?因为自性不可遣除,如同虚空的无障无所遣除一样。

如果认为是自性不存在的烦恼,那也不存在断除:

若烦恼虚妄,无性无属者。
云何当可断,谁能断无性?

烦恼自性不存在,无有的一切也不可断除,如火的冷性不存在,也就无法遮遣。同样,这些烦恼无论如何自性都不存在,那么谁能断除它们呢?谁也不能断除。

所以,两种观点都不存在断除,因此断烦恼不存在。无有断除的缘故,又怎会有寻觅断烦恼的方便呢?为此说“无明等存在,因为寻觅断除它的方便存在”不合理。《三摩地王经》中也说:“色亦示菩提,菩提亦示色,无等之诸声,尽示法之师。以声色之师,体性甚深净,色菩提平等,不得异体相。如涅槃甚深,亦以声显示,涅槃不可得,彼声亦不得。声与涅槃法,二者皆不得,如是诸空法,尽示涅槃相。涅槃与入灭,涅槃者不得,诸法无灭尽,如后前亦然。诸法以自性,等同涅槃相,精勤佛陀教,彼等众生知。”又云:“智慧了知蕴空性,知已不与惑共存,唯以言诠所诠说,当如涅槃观此世。”

月称论师亲造之《显句论》·第二十三观颠倒品释终

脚注

1 “诸法无灭尽”,另有版本中是“诸法无趋入”,是否是错别字,请观察。

观颠倒品

从忆想分别,生于贪恚痴,
净不净颠倒,皆从众缘生。
若因净不净,颠倒生三毒。
三毒即无性,故烦恼无实。
我法有与无,是事终不成。
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
谁有此烦恼,是即为不成。
若无有所依,烦恼亦不成。
如身见五种,求之不可得。
烦恼于垢心,五求亦不得。
净不净颠倒,是则无自性。
云何因此三,而生诸烦恼?
色声香味触,及法为六种,
如是之六种,是三毒根本。
色声香味触,及法体六种,
皆空如焰梦,如乾闼婆城。
犹如幻化人,亦如镜中像。
如是六种中,何有净不净?
不因于不净,则亦无有净。
因不净有净,是故无有净。
不因于净相,则无有不净。
因净有不净,是故无不净。
若无有净者,由何而有贪?
若无有不净,何由而有恚?
于无常著常,是则名颠倒。
空中无无常,何处有常倒?
著无常为常,即是为颠倒。
空中无无常,何有非颠倒?
可著著者著,及所用著法。
是皆寂灭相,是故无有著。
若于真实中,无有颠倒执,
颠倒不颠倒,谁有如是事?
若已成颠倒,则无有颠倒;
若不成颠倒,亦无有颠倒。
若于颠倒时,亦不生颠倒。
汝可自观察,谁生于颠倒?
若颠倒不生,何有颠倒者?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从自他生,何有颠倒者?
若我常乐净,而是实有者。
是常乐我净,则非是颠倒。
若我常乐净,而实无有者。
无常苦不净,是则亦应无。
如是颠倒灭,无明则亦灭。
以无明灭故,诸行等亦灭。
若烦恼性实,而有所属者。
云何当可断?谁能断其性?
若烦恼虚妄,无性无属者。
云何当可断,谁能断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