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六数章第二
论曰。何故波罗蜜唯有六数。
释曰。此问波罗蜜何故定立六数不增不减。
论曰。为安立能对治六种惑障故。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故。为随顺成熟一切众生依止故。
释曰。立波罗蜜其数有六。凡为此三义。一为除惑。二为生起佛法。三为成熟众生。除惑。现在自得利益。生起佛法。成熟众生。未来得自他利益。若惑已永灭。则于现在得安乐住。何以故。不须更起功用为灭此惑及遮此惑。令不复生故。于现在得自利益。惑障既灭。于未来世必自具足佛法。又能成熟众生故。得自他利益。
论曰。为对治不发行心因故。立施戒二波罗蜜。不发行心因者。贪着财物及以室家。
释曰。贪着财物障施。贪着室家障戒因此贪着不能发修行心。
论曰。若已发修行心。为对治退弱心因故。立忍精进二波罗蜜。
释曰。虽已能行施戒。若不忍受苦事则施戒心退弱。虽能忍苦。若不勤修诸善息一切恶。则施戒忍心皆退弱。故为对治退弱心。须立此二度。
论曰。退弱心因者。谓生死众生违逆苦事。
释曰。不得理者名生死众生。乖反菩萨教为违。侵毁菩萨身为逆。此并是苦事。若不能忍受此苦事。则生瞋心。瞋即是退弱心因。
论曰。长时助善法加行疲怠。
释曰。精进行于久远时中。修一切善。若于众生无慈悲心。爱惜自身。不见所修行有胜功德故。于所修行中生疲怠心。由有此心不能精进。即是懒惰。懒惰即是退弱心因。
论曰。若已起发行及不退弱心。为对治坏失心因故。立定慧二波罗蜜。坏失心因者。谓散乱邪智。
释曰。由散乱故坏静心。由邪智故失正解。
论曰。是故为对治六种惑障。立波罗蜜有六数。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故者。
释曰。六度是生长佛法因。
论曰。前四波罗蜜是不散乱因。
释曰。有四障为散乱因。一弃舍障。二远离障。三安受障。四数治障。由贪着故不能弃舍。由贪瞋痴生十恶故不能远离。由瞋恚故不能安受。由贪瞋痴等烦恼故不能数治。由此四障故心散乱。前四度能对治此四障故。四度是不散乱因。复次以五盖为定障。四盖障定因。一盖障正定及定所发慧。贪掉悔瞋睡眠四盖。是散乱因。障前四度。四度对治此四盖故。四度是不散乱因。疑缘境不决故心散乱。定心决守一境故。疑障正定。由疑不见理故。障定所发慧故。以定慧对治于疑。
论曰。次一波罗蜜是不散乱体。由依止此不散乱故。能如实觉了诸法真理。一切如来正法皆得生起。是故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立波罗蜜有六数。为随顺成熟一切众生依止故者。由施波罗蜜利益众生。由戒波罗蜜不损恼众生。由忍波罗蜜能安受彼毁辱。不起报怨心由精进波罗蜜生彼善根。灭彼恶根。由此利益因。一切众生皆得调伏。次彼心未得寂静。为令寂静。已得寂静为令解脱。故立定慧二波罗蜜。由此六度菩萨善教众生。
释曰。善教有二义。一如理为说故名教。二恒为说故言善教。
论曰。故得成熟。是故为随顺成熟一切众生依止。立波罗蜜有六数。由如此义。是故应知成立波罗蜜有六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