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观苦品第十二

复有人言。胜义谛中有彼诸蕴苦所成性。如佛所言。略说五取蕴。由苦所得故。

论者言。此等所说皆世俗谛。非胜义谛。何以故。此苦果故。此苦果者多种分别。

复次颂言。

自作及他作  共作无因作

释曰。有一类人。欲令此苦各别系属。故下颂言。

彼等于诸果  所作非道理

复次颂言。

苦若自作者  即不从缘成

释曰。若自作者。而彼诸法皆自体所成。非同生性故。若离自体即无对待因性。亦非同生可有。故下颂言。

以有此蕴故  有未来五蕴

释曰。缘所成故。此中若法缘所成性。即无自作。此遣法自相。又复亦非他作道理。

复次颂言。

若有此五蕴  与未来蕴异
于此彼蕴中  应有他作苦

释曰。今此五蕴与未来五蕴诸有所作。非此二法互有他性。何以故。灭与未生二无性故。此中亦非苦能作苦。自作他作。云何可成。

复次颂言。

若人自作苦  离苦何有人
云何自作中  离人而有苦

释曰。若复离蕴无所施设。彼复云何有苦可作。

复次颂言。

若苦他人成  授与此人者
他亦名自作  离苦何有苦

释曰。此非离苦而复有苦。苦无异故。

复次颂言。

若他人作苦  离他何有苦
亦非有作已  他能授于此

复次颂言。

自作若不成  复何有他作
若他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释曰。或有人言。若人自作苦。即非他所成。应有他作邪。对此异意。故下颂言。

苦不名自作  亦非他人作
是故所作中  离苦人无体

释曰。今此如是。非有所作。亦非有苦。若以彼苦自作苦者。即自所作。道理相违。是故此说以无有人何有他作。彼无性故。若复他无自体。是中云何他能作苦。若人自体不生。即无所有。他体不生。即无他作。是故无有他能作苦。若或自他二法共作苦者。亦非道理。

复次颂言。

若有自他作  即有共作苦
今无自他共  无因亦非理

如有颂言。

他相若自作  他相此无因
此若有自因  何有无因作

释曰。胜义谛中苦无体故。

复次颂言。

非但说于苦  四种俱不有

释曰。此复云何。色等亦然。故下颂言。

外诸法皆同  四种俱不有

释曰。色非自体作故。彼能作所作。若有若无。皆非所作。若有能作。即所作无体。无即非能作。云何无中计有我作。此即着于能作。亦非他法。成已复成色法作用。是中亦非他性可成。今此所说。若从缘生。彼即无有异法可得。亦非自他缘法不生。又一切法非无因故。由是胜义谛中。色等诸法体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