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十恶初门第十一

身有三恶 一杀生 二偷盗 三邪淫。

口有四恶 一妄语 二两舌 三恶口 四绮语。

意有三恶 一贪欲 二嗔恚 三邪见。

次诸烦恼结使而辨十恶者。以烦恼既是惑乱之法。能驱役行者心神。乃令触境颠倒。若纵此惑情而起身口意者。则动与理乖。故于三业所起。备有十恶也。通名恶者。恶以乖理为义。此十并是乖理而起。故名为恶。亦名十不善道。以其能通苦报。故非善道也。

一杀生 断一切众生命。故名为杀生。

二偷盗 盗取他财物。故名为偷盗。

三邪淫 于非妻妾而行欲事。故名邪淫。

四妄语 以言诳他。故名妄语。

五两舌 构斗之言间他。令致得失分。乖名为两舌。

六恶口 恶言加彼。令他受恼。名为恶口。

七绮语 绮侧语辞言乖道理。名为绮语。

八贪欲 引取顺情尘境。心无厌足。名为贪欲。

九嗔恚 若对违境。心生忿怒。名为嗔恚。

十邪见 拨正因果。僻信求福。皆名邪见。

次此应出四重。五逆。七逆。谤方等经。用僧鬘物。作阐提行。十六恶律仪等。诸轻重恶业科目。皆从十恶中。离合分别而说者。今欲论诸入道要门具出(云云)。至后第六卷中。别当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