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
龙树菩萨 造 · 鸠摩罗什 译
观业品
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
大圣说二业,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种种分别说。
佛所说思者,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即是身口业。
身业及口业,律仪非律仪,
及其余无表,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能了诸业相。
业住至受报,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常,云何生果报?
如芽等相续,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离种无相续。
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如是从初心,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离心无相续。
从心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能成福业者,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即是白业报。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因见断故断,业灭彼亦灭。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法独生。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而法犹故在。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
于是中分别,有漏及无漏。
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
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
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
若业有性者,是即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常则不可作。
若有不作业,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而有不净过。
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
作罪与作福,亦无有差别。
受于果报已,而应更复受。
若言业决定,而自有性者。
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生。
是烦恼非实,业当何有实?
诸烦恼及业,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
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不异亦不一。
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能起于业者。
无业无作者,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何有受果者?
如世尊神通,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复变作化人。
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是则名为业。
诸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如梦,如焰亦如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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