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中观根本慧论》

龙树菩萨 造 · 鸠摩罗什 译

观三相品

若生是有为,则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何名有为相?
三相若分散,不能有所相。
云何于一处,一时聚三相?
若谓生住灭,更有有为相。
是即为无穷,无即非有为。
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还生于生生。
若谓是生生,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何能生本生?
若谓是本生,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何能生生生?
若彼尚未生,而能生彼法,
汝言正生时,彼生可成立。
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
灯中自无暗,住处亦无暗。
破暗乃名照,无暗则无照。
此灯正生时,不能及于暗。
云何灯生时,而能破于暗?
灯若未及暗,而能破暗者。
灯在于此间,则破一切暗。
若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暗亦应自暗,亦能暗于彼。
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生已何用生?
生非生已生,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去来中已答。
若谓生时生,是事已不成。
云何依生法,尔时而得生?
若法众缘生,即是寂灭性。
是故生生时,是二俱寂灭。
若有未生法,说言有生者。
可生之彼法,不成岂可生?
若言生时生,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而能生是生?
若谓更有生,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法皆自能生。
有法不应生,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此义先已说。
若诸法灭时,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无生云何住?
若诸法灭时,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离老死有住。
住不自相住,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亦不异相生。
法已灭不灭,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无生何有灭?
若法有住者,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是亦不应灭。
是法于是时,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不于异时灭。
如一切诸法,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即亦无灭相。
若法是有者,是即无有灭。
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相。
若法是无者,是则无有灭。
譬如第二头,无故不可断。
法不自相灭,他相亦不灭。
如自相不生,他相亦不生。
生住灭不成,故无有有为。
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
如幻亦如梦,如乾闼婆城。
所说生住灭,其相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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