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节课
思考题
1.有人说:“如同肚子饿,只能由自己吃饭解决一样,自己的痛苦应由自己遣除,没必要替别人解除痛苦。”你如何破斥这种说法?
2.凡夫人从哪两个方面执著“我”的?请以理分析其颠倒性。
3.为什么说只要是痛苦,不分自他一定要遣除?你明白此理后有何打算?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静虑品》中有自他平等和自他相换,现在讲的是自他平等。
前面通过因明的三相推理建立了,凡是众生的苦,我们必须要解除。有些人从来没有听过这些佛教逻辑,一提起三相推理和周遍、能立、所立,不一定特别懂。希望在座的佛教徒,包括在家居士,一定要学习五部大论,不要将佛法停留在简单的法门上,很多人既年轻又聪明,如果学完了五部大论,肯定会对佛教有全面的认识。
我们学院今年讲了因明,尽管很多道友觉得有点难,但是系统学习一部大论以后,在任何地方遇到能立、所立、周遍等法语,理解起来不会有任何问题。所以大家应该广闻博学,很多人对世间法学得不错,出世间的佛陀教言,有生之年也需要花一定的精力。
现在的网络比较方便,外面的有些居士,将我们讲的戒律、俱舍、因明、中观一一在听。人的自觉性还是有差别,学院中极少数的出家人,今天断传承,明天断传承,但大城市里从事各项工作的人,依靠自己的精进,上班、下班、开车时,把这些传承一个一个在补上。这样的人,据我了解也相当多。这非常有必要,否则,光是办一个皈依证,取一个好听的名字,那没有什么用,实际行动中应当身体力行。
要知道,断除障碍并非轻而易举,上师加持一下、灌顶一下,烦恼马上就荡然无存,没有那么容易。大家应该长期学习,这样才有明显的成果。不然的话,偶尔做个仪式,作用也不是很大。有些刚皈依佛门的人,把佛教看成一种妙药,吃完以后包治百病。这种现象有是有,毕竟佛法的加持不可思议,但从根本上解决的话,还是要靠长期的精进努力。
二、对境相异之苦不护之过:
对方又说:“任何时候,自身的痛苦应由自己来保护,不是他者来保护。所以别人的痛苦由我来解除,完全没有道理。”
具体来说,我自己或亲友的痛苦以自己来遣除,对每个人来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与我毫不关系的众生的痛苦,由我来遣除,这是多此一举,有点说不过去。尤其是没有入大乘佛教的人,认为对家庭负责、对自己负责是应该的,而帮助没有关系的人,简直不可理喻。包括我的有些亲人,也对我帮助大学生、放生等行为不能接受,邪见比较重的人觉得:“那些人跟你一点都不亲,为什么把那么多钱花在他们身上,太可惜了!”还有些非佛教徒,认为放生非常浪费,不如把钱给家人修房子,毕竟他们跟自己有关,为了鱼鸟花那么多的钱,实在是不合理。
从传统上看,他们的想法似乎也有道理,但真正去分析,这经不起任何观察。假如自身苦应由自身防护,那你的脚被刺伤或不小心扭了,根本不属于手的痛苦,手又何必多管闲事,忙着去保护脚呢?或者你耳朵的痛苦,应该是耳朵自己来保护,为什么冬天比较冷时,你用双手捂着耳朵呢?那天有人问我:“你为什么天天抓痒?”如果自己管自己就可以了,为何我左手这边用右手来抓,右手这边用左手来抓?(全身上下只有手比较灵活,它对好多部位都可以帮助,鼻子、脚的话,帮不了自己,也帮不了别的,好像特别笨。)
而且,你也应该只帮助自己,不应该去帮你的弟弟、妹妹、弟媳等。刚才有个出家二十多年的道友,一直让我加持,保佑她家里生个孩子。假如你关心自己就行了,那不应该关心家里生孩子,而且非要是男孩,不能是女孩,这样也没有必要吧。可是我们的习惯和实执并非如此,在行为上,往往都要借助他者来帮助自己。
世间人有这样的习惯,不属于自己的,始终不愿意帮助,只要是属于自己,绝对不能伤害,即使人已经死了,也要尽量去饶益。现在菜市场里卖的肉比较多,如果人人像大乘佛教所讲的那样,对众生有一种父母之感,那肯定不敢吃它的肉。毕竟这是母亲的肉,不管前生或是来世,它都当过我的母亲,吃母亲的肉,真的特别特别可怕。可惜的是,无数众生并不知道这一点,一旦知道的话,决不会像现在这样。
《广仁录》中有一个故事说,在四川蓬溪有一个人,原来在那里当县官,后来辞职回乡。回去的途中,在朋友秦先生家里借住一宿。当晚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妇女对他哭诉说:“我是秦先生的妻子,生前曾谋杀我先生的姨太太,因而死后堕落为母羊,现于羊栏中。明天秦先生要杀我来招待你,我死不足惜,可是我腹中的小羊,若因我被杀而同死,那么我的罪过更加重了。”
那人早上醒来,天都已经亮了,(就像现在有些学佛的人一样,特别爱睡懒觉,)他把夜间的梦告诉秦先生。可是不巧得很,那只母羊刚已宰杀。秦先生大为悲恸,抱着母羊的尸体失声痛哭。(以前上师如意宝在许多地方劝大家不要杀生时,也说:“我们附近的很多旁生,以及自己家里的宠物,很可能是前世或今生亲人的转世。”)后来他们全家和那个客人,再也不忍吃那羊肉,就把死羊连同胎中小羊,一同葬在旷野。
所以,我们若知道周围的旁生,前世今生跟自己是什么关系,根本不敢吃它的肉。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因为有我执和我所执。其实我执和我所执并非实有,圣天论师说:“我若实有性,不应思无我。”如果“我”有真实的自性,那修行人没有必要去观无我。但众生由于俱生我执在作怪,本来“我”不存在,反而执著有“我”,“我所”也不存在,反而执著有“我所”。有了我和我所之后,自然就有了他和他所,于是便如《入中论》所言,最初将五蕴妄执为我,进而依之产生我所,颠倒执著诸法为实有,以致漂泊在轮回中,始终无有自在。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菩提心很难生得起来。因为菩提心的范围相当广,她普及的是一切众生,并不局限于我和我所。有了菩提心的话,凡是有生命的众生,一定都会帮助,但在世间上,纵是举世闻名的慈善家,所做的善事也有一定的限度——对自己的家乡或有关系的人,就愿意去帮助,而其他众生,则不轻易伸出援助之手。
现在也有一部分人,当旁生遇到生命威胁时,让他花钱来放生,他不愿意;而把钱捐给学校或慈善机构做一些善事,他很愿意。尽管他的我所范围稍微扩大了,愿意把钱捐给社会,但这只包括在人类群体中,并没有把天边无际的众生作为我所。
我们每个人从无始以来,一直都是这样串习,即生中若没有受过大乘教育,执著“我”的习气很难改变。作为大乘佛教徒,每天应该观察自己,看在一天当中,不管是发心也好,做事情也好,为自己考虑了多少,为众生考虑了多少?这样一统计下来,我们的过失会暴露无遗。我们凡夫人真的很坏,如果认真观察,几乎天天都在想着自己,为众生的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卯二故当断除我执
刚才说如果自己只能帮助自己,不能帮助别的,那么用手帮助脚不合理。对此质难,对方回答道:“从道理上观察,的确手只应该帮助手,不应帮助脚和其他部位。但由于众生的我执和我所执非常强烈,只要是属于自己的,不管脚也好,腰也好,腹部也好,出现一些问题时,其他的手、眼睛等肯定要去帮助。比如腰腿很痛的话,手会给它们按摩,这就是我所执导致的。因此,道理上虽然站不住脚,但众生有了我执和我所执后,不得不这样做。《释量论》也讲过:‘诸过之根本,彼即坏聚见。’一切过失的根本,就是执著我与我所的坏聚见。所以我也没办法。”
答言:这就对了,我们也认为这种执著不合理。众生先执著“我”,后执著“他”,如果没有自他的执著,很多见解都是正确的。但正因为有了“我”,所以就不愿意关心“他”,这确实是不合理的。
古来圣者剖析自我、证悟无我的窍诀非常多,我们也应通过各种方式,将自相续中的这些执著抛开。否则,始终都是维护自己、排斥他众,这是一种颠倒作意。正如前面所说,手帮助脚是我执引起的,本来没有任何理由说是“我”,但就是因为有实执,故将身体执著为我。其实通过智慧,这完全是可以遣除的。
佛教中就有这样的故事:南印度有一位出家人,他吃的、穿的非常讲究,每天必须用香水沐浴,沐浴后还要用香油抹身。他在山中住了好几年,但由于太过执著身体,修行一点进步也没有。(现在也是如此,有些年轻人特别执著自己的身体,每天对它做各种装饰、保养,以致修行的时间都耽误了。)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能证果,就去问优婆鞠多尊者。尊者知道他的来意后,对他说:“我有办法,可以教导你,但你必须要听我的。”“我绝对服从您!”“好,跟我来。”
尊者带他到了一座山上,用神通幻化了一棵很高的树,让他爬上去,到了树顶,他战战兢兢、特别害怕。(我小时候也常爬树,上去以后不敢下来,整天都呆在那里,特别痛苦。有些小孩不能下来,就一直在树上哭。)尊者在树下又化一个非常深的大坑,然后让他先放下两只脚,再放开一只手,又让他放开最后那只手。他在树上大声抗议:“那样我会摔死的!”于是抓得更紧了。
尊者严肃地说:“你不是说什么都听我的吗?怎么现在又反悔了?”他想想此行的目的,索性闭上眼睛,将最后那只手放开……当他断除贪爱我的执著后,刹那间,树和坑都不见了,他好好地站在尊者身边。他顿时恍然大悟,知道色身幻化无常、虚妄不实,从此他不再执著,放下一切,很快就证悟了无我的境界。
历史上经常有些大德,依靠棒喝等不共的窍诀,让弟子突然对身心有不同的认识。包括我们最近讲《静虑品》和《安忍品》,也有些道友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感悟,这是非常重要的。大家在修行过程中,必须要精进,不精进的话,每个人都有“我”的执著,始终陷在这样的坑里爬不出来,这是非常可怕的。
总而言之,帮助别人并不是不合理,既然可以帮助自己,为什么不能帮助别人?这两个都是虚假的执著,帮助自己是虚假的执著,帮助众生也是虚假的执著。因此,只帮助自己而不帮助别人,这是说不过去的。
寅二断罪之答辩
对方辩驳道:“虽然我和我所并不存在,但是把身体的各个部分执为我,以及昨天、明天、来世的我执为我,这两种执著是存在的。这种我的存在,跟别人的存在不相同,所以帮助自己是理所当然的。”
他们的理由是,手和脚均为身体的附属,是同一个蕴聚;明天的我、后天的我,乃至地狱中的我,是同一个相续,由于感受者是一个,所以理当全力保护。而其他众生与我的相续不同,他是他的相续,我是我的相续;与我的蕴聚也不同,他有他的身体蕴聚,我有我的身体蕴聚,因而不能与我混为一谈。
这种想法并不合理,如同军队和珠鬘一样,蕴聚和相续没有成实的本性。相续不存在,可用鬘来比喻;聚合不存在,可用军队来比喻。《释量论·成量品》中也专门用长和串,宣说了聚合和相续不存在之理。
具体而言,我昨天心相续的刹那、今天心相续的刹那,乃至老年时心相续的刹那,全部是连在一起的,似乎有一个长长的东西,但其实这是一种笼统的妄执。或者从总体上看军队是存在的,但如果好好分析,除了一个个军人之外,并没有一个叫“军队”的法。同样,身体也是由各种微尘组成,真实的本体并不存在。世间上任何一法,用智慧来剖析都是如此,所以龙猛菩萨在《大智度论》中说:“诸法如芭蕉,一切从心生,若知法无实,是心亦复尽。”万法如芭蕉树一样,皆从分别念而生,若能了知诸法无实,那么心也不可能存在。
这些道理,我讲《金刚经》时也讲过,《金刚经》中云:“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世间上的诸法,如身体、家庭、单位、森林、江河等,人们认为实有存在,实则全是假合之相。如《四百论》云:“于相续假法,恶见谓真常。积集假法中,邪执言实有。”对相续假立的诸法,凡夫以恶见说为真常;在积集的假法中,凡夫以邪执言为实有。
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也用观察车的七相推理来证明此理。《自释》中还引用《宝积经》的教证说:“世间与我诤,我不与世诤。”佛陀虽已彻达一切都是假的,但如果世人说它存在,佛陀也不会与之争辩。论中还用了“瓶衣帐军林鬘树”等比喻,说明瓶子、衣服、帐篷、森林、军队、树木等法,实际上并不存在,这个道理讲得非常清楚。
因此,我们认为实有的东西,要去详细观察,否则沉溺在分别妄念的网当中,自己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尤其是龙猛菩萨和月称菩萨的殊胜教言,大家一定要学习,他们是大乘佛教公认的圣者,没有人能驳倒他们的观点。
如果蕴聚的我不存在,相续的我也不存在,那么谁在感受这一痛苦呢?很多人认为一定要保护自己及亲友,不让其遭受痛苦,但用智慧来观察,(《智慧品》也会讲很多这方面的教言,)所谓的我根本不存在,胜义中不存在,名言中也不存在,只不过名言中有一个假立的存在,但假立的并不等于真实的。所以,我不存在的话,我所感受的痛苦怎么会存在呢?“既无受苦者,诸苦无分别。”既然没有真实的受苦者,自他的痛苦也就没有什么分别了。
《学集论》中也讲过,我和他如同此岸和彼岸,是互相观待而安立的。在河的这边,可以说这是此岸,那是彼岸,而坐船到了那边,角度就换过来了。同样,我们现在认为“这是我”,但学习到了一定的境界,根本不会觉得蕴聚是自己,反而会把别人当作自己。真的,菩提心修得比较好的时候,很多人对自己根本不在乎,再怎么生病受苦也无所谓,而看到别人,甚至是怨恨的敌人受痛苦,心里就特别难忍,恨不得以自身代受。
当然,每个人的根基不同,行为上也是迥然有异。前段时间,杭州有一个潘居士,在我家乡帮我建学校。其实他的条件特别好,但在那里已住了五六个月,一直打地铺,房子也很简陋。他看见那里的小孩没有机会读书,条件也很差,就发心在那边监工建学校,自己再怎么苦也不在乎。说实话,我都非常佩服,虽然他是一个居士,却能将国内外的好多企业全部放下来,在那里帮助众生做事情。我接触他的时间比较长,大概有五六年了,知道这个人不是搞名的,也不是搞财的,没有任何企图,就是想一心一意帮助那些可怜的孩子。
而我家乡的几个老师,却千方百计地想吃一点回扣。按理来讲,当地老师看到身边的孩子有受教育的条件,不应该在那上面找机会。可是恰恰相反,不相干的人一直很心疼,想帮助,而有个别的老师……我那天特别不理解,这些人一方面是素质问题,一方面也是没有受过大乘教育。他们做些不如法的行为时,我一直在想通过什么方式来惩罚?确实,别人无条件地这样受苦,想帮助你这个地方,你自己也应该想:“我毕竟是老师,有一定的责任。”可是他们却在这个时候搞很多小动作,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我们这里也有些道友,帮助别人的话,什么都愿意,帮助自己什么都不愿意。但有些人完全相反,只要是跟自己有关,马上去如何如何,如果是别人,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去年有座房子起火了,某人听说是他的房子,拎了一桶水拼命地跑,到了跟前,别人说不是你的房子,“噢——”,嘘了一口气,掉头就回去了。
作为凡夫人,这也是大家都有的毛病,但如果能放下我执,就会如同《维摩诘经》所言:“以一切众生病,是故我病。”以众生之苦为自苦,是大乘菩萨的境界。我们有很多发心人员,只要对众生有利,自己再苦再累也愿意,这就是因为“我”的范围制定得不同。
《入行论》的有些颂词并不好解释,希望你们不要觉得《入行论》简单。我昨天也讲了很多道理,如果你真懂得这些颂词,那么其中的甚深道理,你讲也讲得出来,想也想得出来。但若没有深入体会,表面上的囫囵吞枣,对自相续根本不起什么作用。
癸三摄义分二:一、真实宣说摄义;二、遣除诤论
子一真实宣说摄义
因此,只要是痛苦,我们就应尽力遣除,何必非要分自他呢?是亲朋好友的痛苦,就两肋插刀、义不容辞,而其他众生的痛苦,则置若罔闻;是人类的痛苦就要解除,而旁生的痛苦,则无动于衷。由于无明实执,人们只求自己快乐,不管他人痛苦,这是非常愚痴的行为。诚如此处所说,只要是痛苦,不分自他一定要遣除。
大家以后在路上也好,房间里也好,看见大大小小什么样的众生,当它遭受痛苦时,务必要去帮助它,这是我们佛教徒基本的原则。尤其是大乘佛教徒,不仅不能损害众生,而且还要去帮助众生。你们不要争辩说:“这是别人的痛苦,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要遣除?”以这种相似的理由为自己辩驳,非常不合理。只要是痛苦,就一定要遣除。虽然在胜义中,众生的痛苦不存在,我的痛苦也不存在;而世俗当中,众生的痛苦也存在,我的痛苦也存在。凡是痛苦就特别难忍,所以不能只维护自己,不维护他人。
世间上有很多奥秘,大家一定要去探索。医学、营养学、生物学只能解决人类的基本问题,更深的道理无法触及,而天文、地理、电子力学,虽然涉及的领域比较深广,却无法揭示心的秘密、前世后世、胜义空性、如来藏光明等。我们学习大乘佛法,一定要懂得二谛的道理。龙猛菩萨云:“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如果不能区分胜义谛和世俗谛,则无法通达佛法之义。而若明白万法在胜义中如何存在、世俗中如何存在,这是最无上的一种学问。
同时还要具足强烈的大悲心,不具足的话,大乘佛教只是一种虚名而已。有时候看来,世间一些慈善家的行为特别感人,许多大乘行人都自叹不如。阿根廷有个著名的高尔夫球运动员温森,有一次他赢得一场比赛,拿到奖金的支票后,正准备驱车回俱乐部。就在这时,一个年轻女子走到他面前,悲痛地说,她的孩子不幸得了重病,因为无钱医治正面临死亡。温森二话没说,在支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将它送给了年轻女子,并祝福她的孩子早日康复。
一个礼拜以后,温森的朋友告诉他,那个女人是骗子,不要说没有病重的孩子,她甚至还没有结婚呢。温森听后再三地问:“你这个消息是不是很可靠?”朋友做了肯定的回答。温森长长出了一口气,微笑道:“这是我一个星期以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温森从那天起,就一直在为那病重的孩子祈祷,所以,他没有因自己受骗而懊恼,倒是为没有孩子遭遇不幸这件事而庆幸。(若换作是我们,首先不一定舍得给,即使给了她,到时候也可能怨天尤人,或者想找她要回来。)
特蕾莎修女的故事中也说,她曾在某地为无处容身的酗酒者专门建了一个收容所。有一次,一个人被严重殴伤,警察问:“是谁打伤你的?”那人不愿说出真相,一直在不断地捏造谎言。警察拿他没办法,只好离去。特蕾萨问他:“你为什么不揭发凶手?”他说:“就是要他受苦,也无法减轻我的痛楚。”
可是有些佛教徒并不是这样,自己稍微受到一点损害,“一定要告状”、“一定要报警”,有些行为连世间的善人也比不上。尽管那些人没有更高的境界,不知道众生皆具佛性,应将菩提心遍及一切众生,但他们那种善良的心,我们学了这么殊胜论典的大乘佛教徒,应该值得效仿,甚至超越他们。
当然,我在法座上给大家讲经,确实觉得特别内疚,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自己非常清楚:自私自利的心非常重,利他的心很微薄,虽然依靠上师的加持,在寂静山呆了很长时间,也学过大乘各种论典,道理上明白要帮助众生,但在实际行动中,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真正要帮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众生,或者害自己的众生,无条件,不求名利,愿意在他面前失去自己的一切,能不能做到呢?我经常受到良心谴责,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特别不好的大乘修行人。
好,今天讲到这里。
脚注
1 论云:“最初说我而执我,次言我所则著法,如水车转无自在。”
2 一合相,是指对总体相状的一种执著。比如瓶子本来是由微尘组成,但人们有一个总体的概念,把这些微尘的聚合称为“瓶子”;五蕴中本来没有我,众生也因为有了一合相,就把五蕴的聚合执为“我”,对其产生实执。
辅导
答疑
我们现在讲的内容,科判是一异无实故互不护持之过。这里讲到所谓的自、他都是没有实有的,最关键的问题是,自他分别是由众生虚妄颠倒的分别念而导致的,虚妄分别就是无明愚痴。从无明愚痴的主因来分析,因为自他分别的缘故没有办法修持菩提心,从自己和众生的角度来讲,这种根据是完全不合理的,没办法站得住脚。
因为众生没有智慧的缘故,没办法观察到这一点。在佛陀的经典和寂天菩萨的论典中,对这个问题做了殊胜的阐释。我们听到这种理论之后,也需要进一步地去观察、思维。我自己也是这样观察分析很多道理。当我们学习佛法很多次之后,比如说《入行论》学了几年或者几遍之后,再看这个颂词,和以前相比,就会发现全新的东西,当时就感觉寂天菩萨把道理讲得这么殊胜透彻,为什么以前就没看到呢?并不是以前看书的时候意义不在这里,其实寂天菩萨造论时意义已经圆满存在了,只不过是我们自己的思想和智慧没有成熟,才理解不了、看不到。当我们反复去看、思维之后,它的意义突显出来了,这时论典对自己相续的加持,对我们理解的作用,就完全不一样了。
学习佛法需要长时间和非常认真努力地去趋入。否则就是马马虎虎看一下、听一次,就觉得自己学完了,觉得《入行论》很简单,其实《入行论》很多地方都不简单,因为它讲的是菩萨行,讲到很多菩萨的行为、菩萨的学处,里面有很多殊胜的意义,我们必须通过反复观察才能够体会得到。只有体会得越深,在我们修法的时候,对我们相续的调伏力量也才越大。
有的人学完之后觉得好像相续没什么改变,并不是论典没有加持和功德。其实意思它已经讲得很清楚了,或者寂天菩萨能做到的,就是已经把它的意义很明白讲完了,能够做到的最大程度已经做到了,但是因为每个众生的根基、意乐、福报不一样,所以有些众生学完后,就领会到了寂天菩萨的密意,有些道友学完之后没有领会到,就觉得很简单或者对自己没有什么用,出现这种结果也是很正常的情况。
但是我们希望现在有机会学习的时候,尽量要把里面的内容搞清楚。调伏我们相续的作用,到底是从哪个方面来入手?它对我执心的调伏、菩提心的生起有什么帮助?反反复复去观察思考之后,我们才可以真正产生一个比较深的定解。这里打破的是自他的分别执著。
上面是从时间相异(时间不同)的缘故说明一异无实,自己的执著实际上是靠不住的。下面从对境相异的缘故来说明这个问题。
辰二对境相异之苦不护之过
按照颂词和科判的意思来讲,寂天菩萨其实是通过发过失的方式来说明对方的问题。按照你的观点,自己的痛苦自己保护,那么和自己无关的、所谓的他人或者他人的痛苦不需要管,那么在自己的身体上有不同的手脚,都是不一样的对境,它们的痛苦也不应该护持了,会有这样的过失。
下面就是讲这个颂词。
如果说自身的痛苦只能够由自己来保护,那么“足苦非手苦”,脚的痛苦并不是手的痛苦,为什么当脚苦的时候手要去保护足呢?这就说不通了。对方认为自己管自己,他人的问题我不需要管,这种所谓的自他的分别,或者对自己非常爱重,在道理上完全没办法说得过去。如果按照你的观点,一个身体上的手脚,其实是不一样的,对境是不相同的,为什么不相同呢?在笼统的概念当中,在不分析的情况下,我们会认为我的身体是一体的,可以说是一个身体,但是如果稍微分析一下,手和脚完全不一样,头和身体也不一样,乃至左手、右手也不一样,左手的大臂、小臂、手掌也不一样,手掌当中的五个手指不一样,五个手指的几个指节不一样,指节当中的外皮、皮肤、里面的骨头、骨髓,还有肌肉血管,每个都是不一样的,都是分开的。
如果你的观点成立的话,按照你的观点——谁的问题谁去管,其他的问题我不管,不用管其他的痛苦,那么当脚被石头砸伤的时候,颂词讲“足苦”,就是你的脚很痛苦了,你的手针对于脚来讲不是自己而是“他”,按照你的原则,当脚苦的时候你的手不用去帮它止血,也不用去帮它包扎和揉它了。或者说当山上滚石头的时候,可能要砸到你的脑袋,你的脚不用跑,反正脚就想:又不是我,怕什么,砸也是砸脑袋,和我无关,像这样是不是不用跑了?虽然可能这个石头砸不到脚,但还是会逃跑的。按我们的分别念来讲,完全是不合理的。
“足苦非手苦,何故手护足”。事实上,我们左手受伤的时候右手会去按摩,右手受伤的时候左手去按摩,乃至于脑袋受伤的时候手去按摩,抱着脑袋跑等等,都和你自己的观点和我们的分别念完全不符合。
所谓的“一”到底是什么?我们再看大科判“一异无实故”,这个“一”和“异”就是无实的。“一异无实”其实就是说明“自他无实”,所谓的自己和他的这种执著、妄执,其实并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如果是实有的、没办法改变的,真正是实有存在的话,当然其他人的痛苦我们也可以不管。但关键就是,这是可以改变的。比如手和脚,从两个支分来讲没有关系,是我们自己的分别念把它执著成一体,好像一整张皮肤把它盖住了,要不然是骨架、筋腱、血管把它连起来了,其实不管怎么样,它还是不一样,手上的皮肤和脚上的皮肤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从这方面讲的时候它完全不一样。虽然就是不一样,明明都是不一样,但是我们的分别念还是可以把它执著为我的身体,是一个整体。
那么同样的道理,张三李四、所有的众生,我们还是可以通过我们的执著、我们的分别念把它们执著为是我的身体,同样去保护他们。就好像我们可以把不相干的手脚聚集在一块,然后执著成我的身体,其实我们把手脚分析分析再分析,最后就完全是一堆微尘而已,什么都没有。但我们就可以用分别念把它们集中在一起,说这是我的身体,所有东西是一体的。身体看起来好像密不透风,如果我们用高倍放大镜、显微镜去看,皮肤和皮肤之间仍然有很多空隙,并不完全是一体,远看好像是一体,近看其实是由很多东西组成的。不管看桌子还是看什么,都是这样。以前有很多专门拍摄微观世界的作品,肉眼看不到的东西,通过高倍放大镜摄影,和眼睛看到的不一样,完全颠覆了我们的很多观念。
所以我们看见的这个身体是一体的吗?是一体的,但是不是完全一体?完全不是,都是分开的。越粗大似乎联系得越紧,越往里面观察,里面的结构就越松散,并不是我们想象的完全一体,全都是分开的。虽然都是分开的,但我们却把它执著为一体,就像现在我们把身体执著为一体。我们和其他众生,看起来也是分开的,但如果有大智慧,从整个法界的眼光来看,也可以把它们连在一起。
从究竟的角度来讲,一切众生的法身实相、如来藏实相没有任何差别。从修法的角度来讲,我们也可以从他爱执的角度,通过利他心、大悲心把所有众生联系在一起,把它们执著为我的身体,执著为我保护的对象,从道理上完全讲得通,并不是强词夺理,完全是可以安立的。
就像我们对自己身体的执著,我们的家人、朋友圈、亲友团,其实真正看起来也不是一体的,但是我们可以把它们执著为这是我的范围、我保护的对境,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有些人的朋友多,有几百个朋友,他执著这是我的朋友圈;有些只有两三个朋友,也执著为我的朋友圈。我执的范围可大可小,这是最关键的。上师在上堂课中讲到这个问题,非常殊胜,就说我执可大可小,的确是可大可小——你可以把它放得很小,如果我们转生成一个很小、很小的众生,比如在我们皮肤毛孔里的寄生虫——螨虫,肉眼是看不到的,它小到那个程度,但还是有我执。
按照《俱舍论》的观点,有些众生身体特别大,可以到几十万公里这么高,它还是可以执著为我。有些人只有一两个朋友,他也执著这是我的,有些人的朋友圈很大,也执著为我的,所以我们现在的身体可以执著为我,我们这个四肢再加上头可以执著为我,那其他的众生为什么不能执著为我呢?这就是一种执著的问题,不是说在外境当中实际上存不存在,而是说你怎么样去执著他。如果你把他们执著为亲友,执著为自己利益的人,他就可以变成这样的。执著和不执著的结果,对自他众生的未来完全不一样。
如果不把众生执著为我,我们又会回到以我为中心的情况,不会有任何改变,没有任何改变会出现什么结果呢?以前怎么流转,现在还怎么流转,以后还这样流转。如果你改变思路,把你执著的范围放大,像释迦佛修行时一样,把我执的范围放大到一切众生上面——放大到一切众生,三个无数劫之后怎么样呢?释迦佛成佛了,我们还在流转。这个结果对修法人自己、对其他的众生,都非常重要。释迦佛成佛之后,包括我们在内,也相当于是被释迦佛间接度化的,如果没有释迦牟尼佛我们就没有教法,没有教法我们现在学佛法就困难。
一个人发了菩提心,把自己的范围放大了,产生的效果就完全不一样。如果不放大,之后以自我为中心一直执著,不知哪一世就转成魔王一样、希特勒一样的人,杀几十万、几百万人。通过杀人的缘故,自己造了罪业,其他和你有关的人被杀死了。所以你看,一个人把众生执著为我,他可以成为像释迦佛那样利益自己、利益众生的人;一个人也可以像希特勒那样,害了自己害了众生。
这个执著就看我们怎么样去面对它,道理上是这样讲的,从它的后果、原理上讲,也是完全合理的。我们要说明一个问题:我执是不可靠的,它是完全可以改变的。可以改变这一点我们要知道,它不可靠这一点我们也要知道,它可以放大可以缩小我们也必须要知道。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我们就要在修法当中,把这种新的大乘的思想、菩提心的理念加入到我们的思维当中去,加进去之后,我们自己内心当中的状态、境界,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就会发生很大的转变。自己转变之后,其他人也会感受到。所以这是从道理上来讲这些问题,对境相异之故。不单是这个地方,下面还要讲,一直到第八品结束之前,都在讲怎么样改变我们内心当中的我执习气。
这些内容的确是从道理上讲我们可以执著众生的原因,而不是完全按照教证。如果完完全全按照教证:我们要发菩提心,我们就要利益众生。但是对我们的分别念来讲,有时候起不到作用。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佛陀已经完全懂了,对一些利根者来讲,佛陀在经典当中讲,你们要发菩提心,他有这个根基、福报、智慧,他就懂了。但对我们来讲,我们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为什么和我无关的人我要去帮助他?为什么我的仇人我要去帮助他?我要去发起利益他的心?《入行论》第八品的颂词在这里就把这些原理、根据、推理讲得很清楚,就可以说服分别念重的我们,把我们说服了就会愿意去修。
如果我们真正内心当中生起了自他平等的菩提心,这些颂词对我们来讲可以没有,一句话就可以了。但是对我们来讲,如果没有寂天菩萨从方方面面,从很多科判、颂词、侧面来跟我们讲,可能我们内心还转不过这个弯来,虽然最后可能会转,现在知道原理、根据之后,从道理上接受了,接受之后还不行,还要再反复下去思维。因为我们在听课的时候觉得是这样的,但是印象不深,印象不深就可能反复。下去之后要再再思维,和其他人讨论、碰撞,然后把观点进一步去深化、细化,这个方面是很有必要的。以前全知麦彭仁波切讲,学法的时候最怕就是学而不精,学了一点,知道一点,但是没有完全知道它的原因,泛泛而学,实际上对我们来讲这是很危险的。学了之后就要把它细化,为什么说学法的时候要细化呢?要很深很细、很广大地去学,这样学完了之后才能在很多方面产生很稳固的定解。
如果泛泛而学,好像懂了又好像不懂。别人不问的时候好像懂了,别人一问的时候觉得不懂;或者自己觉得学完了,但是内心的疑惑没打消,自己没有一个把握,到底是这样还是不是这样?一方面颂词本身非常殊胜,上师也讲得非常殊胜,那么我们懂了之后,下去还要反复思维,把所有的疑点全部排除,在内心产生一个定解。只有生起定解之后,我们对于自他平等内心当中没有丝毫疑惑,再去观修,这是我们的前方便,知道之后再去观修。知道自他的平等了,通过一次再一次反复观修自他平等,这样我们的内心就开始慢慢转变了。所以首先是观念上的转变,观念上的转变之后,才是内心当中的转变。首先我们要认同这个观念,现在我们学习的是认同观念,包括思维和生定解在内,都在认同它,然后去改变我们内心当中无始以来形成的我执,它的势力非常之大,能力非常之大,我们随随便便想要改变它、动摇它是很困难的。
首先要认同,观念上认同,第二通过打坐的方式去观修,才能从内心当中去动摇我执、瓦解我执,一步一步去瓦解,我们要经历这样的几个步骤。
这是讲到了第二个科判的内容,就是对境相异之苦不护之过。说明自和他,一和异其实是无实有的,无实有的缘故,你不护持众生就会出现这样的过失。时间方面出现的后苦你不用去保护,或者脚的苦不用手去保护等等过失。但因为这个有过失的缘故,我们也需要保护。既然需要保护,一和异,自和他都是无实有的,为什么不去保护众生呢?可以把执著放大去保护众生,这是完全可以的。
卯二故当断除我执
“若为此非理”颂词字面意思就是讲:如果手护脚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虽然不合理,“执我故如此”,因为有我执的缘故,我还是要去保护它。寂天菩萨就说“执自他非理”,同样道理,执著自他是非理的,“唯当极力断”,应该极力断除所谓自他的执著。
颂词和科判都在讲自他的分别,其实修自他平等的关键点就在于打破自他的执著。从各个方面、侧面讲自他都是平等的,所谓的自他分别是不对的。我们了知之后,就知道这个我们划出来的自他——这种偏袒执著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我们进一步来看“若为此非理”的含义。它是承接前面的这个颂词。前面寂天菩萨说,如果他苦不用保护的话,那么手也不用去保护脚的苦了。对方就说“若为此非理”,他说:的确你分析得对,手去保护脚就是不合理的。从道理上来讲,本来不应该去保护,但为什么还去保护呢?不合理为什么还去保护呢?他说“执我故如此”,因为把脚执为我的一个部分了,把它执著为我了,所以我才去保护它。
为什么我要保护后世的痛苦呢?因为后世的我是我的相续,他是我,我把他执为后世的我。我把前世的我、现世的我、后世的我执著为一个我的缘故,我就去保护他。所以他说,虽然不合理,但是因为有我执把他执为我的缘故,我还是会去保护。
把手脚执为我,所以我就去保护。把后世的身体执为我,所以我就去保护。他觉得这是因为有我执的缘故。那么好了,既然是我执的缘故,前面已经成立的道理说:所谓的我执是假立的,所谓的我执是可以放大的。所以,为什么你可以把这些执著为我,为什么不把心胸再一步扩展,然后把其他的众生执著为我呢?其实对自己而言,真正分析下来,这样做百利而无一害。只会让自己的心胸越来越广大,让自己的智慧越来越敏锐。
一个人生活在世间当中,我们不说解脱道,解脱道当然直接和菩提心完全相应了。即便是在世间当中,一个心胸广大的人和一个心胸狭隘的人完全不一样。心胸广大的人就更容易快乐,更不容易被痛苦击倒,为什么呢?心胸广大就像虚空一样,虚空什么东西都可以容纳,放进来什么他都没事。如果一个人很狭隘,只有一个小房子这么大,塞进去很多家具、东西就容纳不了。
一个人的心胸也是这样。如果一个人的心胸很广大,别人骂你、打你,或者自己遇到各样违缘都可以消化。如果心胸狭隘,别人说你一句,看你一眼都会过不去。我们小时候经常这样,有时打架是什么原因?无非是他瞪我一眼,其实看一眼有什么,但就是容纳不了。他说:凭什么看我?看我干什么?一个人真正心胸狭隘,就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一个很小的原因就会让他暴跳如雷,让他接受不了。其实真正受痛苦是谁?还是自己。你回去发脾气,别人也不知道,苦的还是自己。
不管从哪个角度讲,如果我们能够把自己的心胸放开,就算不从佛法的角度讲,即便从世间的角度来讲,也是应该的。现在社会上很多的纠纷、争论、打斗,乃至很多问题的产生,都是你看不惯我,我看不惯你,我没办法容纳你的行为言辞等等。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心胸很广大,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所以从现实、从自己个人、家庭的角度来讲,一个心胸广大的人,不但他自己不容易生气,而且和别人相处的时候,别人也很容易从他那里得到快乐。因为他心胸广大,不容易生气,也不喜欢计较,谁会不愿意和这种人打交道呢?任何人都不喜欢和心胸狭隘的人交往,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生气了,什么时候又得罪他了,这样就太累了。
很多问题都是“执我故当断”,有执著就会出现。所以寂天菩萨说,同样的道理,“执自他非理”,你执著自和他就是不合理的,不合理的话就“唯当极力断”,应该想方设法断除自他的分别。对方的意思是手护脚不合理,我们说“执自他非理”。
其实这里有个连接,从“执我故如此”开始。他说虽然“执我故如此”不合理,但是因为执我的缘故,手还是护脚。那同样的道理,我们执著众生的痛苦,众生痛苦我就遣除,从表面看这是不合理的,尤其从当前自私自利我爱执的这种心出发看不合理。如果从菩萨乘的角度来讲,从菩萨的智慧来看,则是非常合理的。但为什么说不合理呢?是从自私自利的这个心“它”来讲,自私心、我执心代表我的话,它来看这个问题就是不合理的。为什么我要帮助众生?他就觉得不合理。我们顺着这个话说下去,虽然不合理,但是如果我们把众生执著为我,仍然可以去帮助众生,就好像手去护脚一样。所以从这个方面连下来可以这样讲。“执自他”完全把自己和其他众生分割开来,其实是不合理的,所以应该极力断,通过各种各样的理论来断除。
我们了知之后,首先把意思搞清楚。专门有时间的话,比如早上或什么时候,以打坐的方式观修这个颂词的含义。打坐时就思维“执自他非理”的问题是怎样的、在哪里?其实我们思维好了,再用打坐的方式去观修,以打坐的方式得到的东西还是很多。因为打坐的时候思维更集中,所有注意力集中在一点去观察,往往在这个时候容易有突破,在突破我们狭隘心胸方面作用很大。尤其是找到了好方法,再辅以集中精力打坐的方式去观修的话,对自己心的认识会起到一些帮助。
寅二断罪之答辩
这个“罪”我们可以比喻成过失,就是断除过失的一些答辩。前面我们从时间、手脚的角度不一样的缘故,指出对方只保护自己、不保护他人的观念有过失。“断罪”,对方还是想要保护自己,或者我们自己自私自利的分别心还在作垂死挣扎,它当然不轻易服输的,怎么可能轻易服输呢?我爱执已经在我们的相续当中存在了这么长时间,所以还是想找根据来维护自己的观点,所以它想作一些回答,断除这种过失,我们再破斥他,科判的意思是这样理解的。
首先我们看它的字面意思。对方讲,前后世和手脚等等都可以理解成是我,没有什么差别。为什么呢?“相续与蕴聚”:前后世是一个相续,手脚是一个蕴聚,它们都可以执为一体,或我,或自,还是可以成立的。那么寂天菩萨就说“相续与蕴聚,假名如军蔓”。其实相续也好,蕴聚也好,只是一个假名而已,没有真实意义。“军鬘”,就是军队和珠鬘。军队是由很多单个的军人组织在一起形成的,很多珠子串在一起就成了鬘,比如念珠等等,所以它是假名,如军鬘一样。“本无受苦者”,里面本来没有一个主体的、实有的、受苦的我,“谁复感彼苦?”哪里来一个真实的主体感受这个苦呢?既然没有一个主体的自他的受苦者,那么一切的苦就没有分别了,字面意思就是这样理解的。
我们进一步分析,首先是对方的观点。在讲对方观点之前,我们回顾一下前面的内容。前面的内容就是时间相异之苦不护之过,对境相异之苦不护之过,前面讲的三颂就指出了对方的过失。
首先讲了“后苦不害今,何故汝防护”那个颂词,如果是自己的苦自己解决,不用关心他人的痛苦,那后世的苦今生也不用去保护了,对方说这是合理的,为什么呢?前后世其实是一个相续,一相续在第九品当中还会出现。这个一相续我们自宗承不承认呢?自宗也承认,菩萨也承认。我们无始以来流转到现在,每一世的五蕴都不一样,但还是可以说我在流转,这是我的前世,这是我的今世,这是我的后世,如果我不解脱的话,还会流转无数次。这个流转的相续可以讲,但相续是一个假立的概念,是通过分别念把它串起来的,其实它并没有实质。比如对我们这世而言,前世已经灭掉了,前世的整个五蕴在今世的五蕴上完全没有,下一世的还完全没有出现,我们只不过是通过分别念把它们串起来,才说这是我的一个相续,这是我的前世、我的今世、我的后世。我们有没有经过前世?经过。会不会有后世呢?也会有,从这个角度来讲是合理的。我们在讲轮回、因果、前后世的时候经常讲相续,相续是一个假名,没有真实。但对方想用这个相续来成立自己,成立“一”,或者成立“自”,成立“我”,认为它是实有存在的,这当然就不合适,意义和比喻完全不相应。
还有第二个“蕴聚”,蕴聚就是前面讲的手脚问题,我们的四肢、身体还有我们的头,包括我们的内脏等,很多蕴聚集在一起,这个叫做“一蕴聚”,一个身体。五蕴聚集叫“我”这里还不讲,主要是身体的分支聚集起来叫做一个身体的蕴,就是色蕴。很多蕴聚集在一起的、所谓的一个身体也是假名,就好像很多零件组成了一辆车,我们说这是一辆车,但这个所谓的一辆车也只是一个假名。我们不分析的时候它是一辆车,真正分析的时候,所谓的一辆车绝对不是实有的。
“假名如军鬘”,我们自己打比喻就如军和鬘,相续的比喻就象鬘,比如念珠。念珠由很多颗单个的珠子串起来,串起来就叫做鬘,珠鬘或者花鬘。除了单个的、一号一号、一颗一颗珠子之外,并没有一个实在的、实体的东西叫鬘,它其实就是这些一号珠、二号珠等通过一根绳子连起来的,这个绳子就相当于我们的分别念,这样把它连起来,真正分析的时候除了单个的法之外,这种鬘是没有的。
当然鬘的比喻和前面时间的比喻有点不一样。因为前后世的相续并不像珠鬘一样,珠鬘同时可以存在很多单个的珠子,但前后世时间的相续只存在当下假立的这个刹那,前面的已经隐灭了,后面的还没有生。除了这点不一样之外,其他在意义上是一样。
所谓的相续就像鬘一样,我们说这一串珠子是不是真实的?我们把注意力放在“一串”上面,这一串是不是真的?假的。为什么是假的?它除了一号珠、二号珠,乃至一百号珠等单个的珠子之外,没有所谓真实的一个一串的概念,所以这个所谓的相续是假立的,犹如鬘一样。
蕴聚是一个假立,如“军”一样,军就是军队。比如说一个排三十五人,或者多少人。除了这些一号军人、二号军人、三号军人等之外,除了单个的法之外,没有一个整体的东西叫“军”,所谓“军”是把很多单个的主体放在一起取的名字而已。身体就是一个蕴聚,像军一样,除了手、脚、头、内脏这些单个的支分之外,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叫做身体。所谓的“自”,所谓的“我”,所谓的“一”——前面为什么我们要反复讲这个问题,因为我们所执著的就是:我的苦、我的苦不是他的苦、我不用管他的苦;这个是一、这是一体的、这个是我的、这个是自己,但我们说这些都是假立的,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相续、蕴聚。“假名如军鬘”,从这个方面分析我们就打破了对方的观点。
下面进一步讲“本无受苦者,谁复感彼苦?”那么“假名如军鬘”,既然这个所谓的身体是假立的,所谓的我(当然破完身体之后,我们还是要破我)和“一”和“自”是一类的,我既然是假立的,就没有受苦的人。那么平时我们说这是我在受苦,这是我的苦,但这个所谓的我是假立的,“假名如军蔓”,我们要跟随这个思维,所谓的我是假立,是假名,所以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我在受苦。如果没有一个受苦者,“谁复感彼苦?”那么谁去感受以我为主体导致的这个苦?苦有没有呢?有。但是这个地方讲“谁复感彼苦?”(一定要把它的前后文连起来),就说没有主体的苦可以感受,谁去感受我的主体带动的苦?没有。“既无受苦者”,既然没有一个实体的我是受苦者,“诸苦无分别”,那么一切苦没有分别。
这要转个弯,这个地方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首先要知道,这里要打破的是自他的分别念,自他的分别念表现在“既无受苦者”这句,是它的核心。前面两句“本无受苦者,谁复敢彼苦”,可以理解成主体的我不存在,我们知道主体的我不存在,那么到第三句的时候“既无受苦者”,既然自体的我不存在,就是自体的“自”不存在了,既然没有自体的“自”,就不会有自体的“他”,就没有自他了。
我们还是要表达没有自他的问题,没有自他的问题搞清楚之后,“诸苦无分别”,为什么是“诸苦无分别?”因为没有所谓的这是我的苦、这是他的苦。我的苦、他的苦的基础是什么?就是一个受苦者的“我”,我的苦的这个自体、主体,就是这里要打破的。
因为修自他平等最大的障碍就是自他分别,而自他分别中最厉害的就是“自”,自己的我爱执,他认为这是我的苦,但是我的苦的这个“我”有没有?前面讲了“假名如军鬘”,所谓的这个我,从相续的角度来讲也好,蕴聚的角度讲也好,没有主体的这个“我”,没有主体的受苦者。
如果没有“自”呢?“自”和“他”是观待的,有“自”就有“他”,连“自”都没有了“他”就没有。没有受苦者,就没有一个自己的苦和他人的苦。自他苦当中,自和他没有了。受苦者就是自己和他人。我的苦是落在苦上面,这个方面我们要破的就是无受苦者,这个受苦“者”就是我和他、自和他,如果没有自和他了,那么所受的苦是谁的苦?就没有一个主体的苦要除,这个是我的苦我要除,这是他的苦我不要除。“诸苦无分别”,都是苦,现在只剩下一个苦,因为自他的执著弱化了。所谓自的苦、他的苦,所谓的自、他的概念在我们的层层分析下,已经被弱化了、没有了。既然自和他没有了,那么这个苦是谁的苦?这个时候我们就不能再说这个是我的苦,是他的苦。这就是众生的苦,所有众生的苦,就是一样的苦。既然是苦就要除,所有的苦都要除。
你觉得众生的苦不除,那你的苦也不要除,因为这个苦已经成为一体了,已经没有被人为分成我的苦和他的苦、自己的苦和他人的苦,因为自和他的概念已经被打破了、没有了,没有自他这个苦就无分别了。“诸苦无分别”,既然无分别,后面马上要讲“苦故即应除”。已经只剩下一个单纯的苦,不是以前的“这个是我的苦”,里面带了个我,“这个是他的苦”带了个他,我的苦可以除他的苦我不管,这些就是我们不能够修菩提心的障碍。
所谓的“自”、“我”没有了,观待自我的“他”也没有了,既然自和他没有了,那么剩下的苦就没有差别了,就叫“诸苦无分别”,一切苦都平等地除了。这个意思一层层分析下来,寂天菩萨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就告诉我们所谓的这个苦没有自他分别,一步步推理下来我们就可以知道,所谓的自他分别是不存在的。
癸三摄义分二:一、真实宣说摄义;二、遣除诤论
子一真实宣说摄义
字面的意思是讲,是苦的缘故就应该遣除,那“何需强区分”?为什么一定要强制去区分,这是自己的苦,那是他人的苦呢?“不应有此诤”,我们不应该有这样的诤论。“何需除他苦”为什么一定要去遣除他人的痛苦呢?“欲除悉应除”,如果想要除苦,一切苦都应该除,“否则自如他”,如果不想遣除他人苦,那么自己的苦也不应该除,那么如果自己的苦想要除,那么他人苦也要除。
我们首先看“苦故即应除”,因为前面讲“诸苦无分别”,所以说“苦故即应除”,是苦的缘故就应除。所有的苦是不是都应该除呢?都应该除。以前为什么不除?以前是我的苦当然要除,为什么不除他人的苦?就是因为有一个自他的执著。现在通过寂天菩萨的分析,自他的执著可以说被我们弱化了。如果自他的问题还在我们相续中牢牢抓住不放,这个修法永远都修不成。什么时候我们把自和他的概念慢慢消除掉,消除掉之后就只剩下一个苦了,就没有一个这是谁的苦,反正只剩下苦。“苦故即应除”,反正是苦的缘故就应该除,在世俗当中这个苦就应该除,因为任何一个众生都不想在相续当中感受这些苦。
“苦故即应除,何须强区分”?为什么“强区分”呢?这是我的苦、这是他的苦呢?你不用强区分的。“不应有此诤”,下面我们看不同的注释不同的讲法。
第一种讲法就承接前文直接讲下来,就是“何须强区分?不应有此诤”,所以说不应该有这样的诤论。“何须除他苦”,有些人就是想不通——我修道自己解脱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让我管其他的不认识的人?为什么还要去管仇人的苦乐呢?所以“何须除他苦”呢?他内心有这种想法、这种挣扎。其实这个地方讲“不应有此诤”,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和诤论,因为是苦就应该除,不应该区分的缘故。“欲除悉应除”,如果你想要除苦的话,只要是苦就应该除。不管这个苦是在哪个众生的相续当中,不管是在你的手上还是脚上,反正你身上有苦,你就应该除,你说对不对。只要你的身体有病,你就应该除,也不管这是手的病还是脚的病,反正只要是病就应该去看。
所以说这个苦,不管是在哪个众生上,只要是苦就应该去除。如果我们的心达到这种平等了,只要是看到有苦的地方,那么观音菩萨就会化现的,只要有苦他就会去度化的。至于众生能不能被度化,那么就要看众生的实际情况了。但是菩萨去没去?肯定去了。观音菩萨就是修成循声救苦的典范,我们现在还没有修成,但是这个理论我们要知道。
不管这个苦出现在哪个地方,哪怕出现在你的脚趾头上,你也要去除,出现在你的头顶上你也要去除。不管出现在哪个众生上面——他的代号可以叫张三,可以叫李四,只要痛苦出现的地方就应该除。“欲除悉应除,否则自如他”。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的痛苦不除,那么你的痛苦不应该除,如果你的痛苦想除,他的痛苦也可以除,这是第一种解释方式。
第二种解释“不应有此诤”,它就从胜义谛讲,既然是空性的,既然是假立的,没有我就没有苦了,除苦的问题就不存在了。从胜义的角度来讲,的确没有一切的痛苦存在,也不用除苦。但是胜义当中没有,不一定世俗当中没有,世俗当中这个苦是存在的。所以说“不应有此诤,何须除他苦?”意思就是说,观待胜义、空性当中,没有我也没有受苦的人,没有受苦也没有除苦,那“何须除他苦”呢?为什么要让我去除他苦?我们说胜义当中的确没有,但是世俗当中就可以有,世俗当中有苦的存在。但世俗当中有苦的存在和世俗当中有自他是不一样的。所谓的我必定是假立的,学智慧品的时候还要讲。所谓的五蕴、痛苦这些在名言谛当中可以有,但是所谓的实有的“我”在二谛当中都没有,胜义当中没有,世俗当中也没有,这个实有的“我”在二谛当中不存在。实有的“我”不存在,当然实有的“他”也就不存在了。所以这个自和他这种实有的概念,在二谛当中没有的,但是苦在世俗当中可以有,除苦在世俗当中可以有。
从世俗谛角度来解释,“欲除悉应除”因为自他这种实有执著,在世俗中不存在的缘故,所以所谓的实有的我和他在世俗当中也不存在,实有的没有,假立的可以有。它就是假立的,假立的就是说说名字,如果我们了解他的意思,这个是假立的我,这个是假立的他,这个可以。反正你了解是假立的,就不会有这么强的执著。但现在我们的执著不是假立的执著,我爱执引发的这种所谓我的苦、他的苦不是假立的,他没有安住在假立的高度,还是执著有一个真实的我的存在。前面破掉了这个所谓的真实的我,没有真实的受苦者,也没有真实的我的苦、他的苦,自和他是没有的,没有这些,那么是苦就应该除了。这里告诉我们的意思非常清楚,非常明确,这就是真实的摄义。
静虑品就是讲世俗菩提心,讲自他平等,讲后面自他相换的时候,有很多很多窍诀,真的是非常非常殊胜。希望道友们遇到这个教法的时候,认真去观察,它对打破我们内心当中的自他分别念,的的确确是太管用了,非常非常管用。
上师在这一课讲记当中讲了一个温森的故事,真是非常感人。温森是阿根廷的一个高尔夫球运动员,他在得奖之后得到了奖金,有个妇女告诉他,儿子得了重病需要钱,他就把支票签给她了。过了一个星期,朋友告诉他其实这个女人是一个骗子,不要说她的孩子生病,她从来都没有结婚没有孩子的。真正令人感动就是后面,温森就问:这个事情确认了吗?朋友说的确是这样。他的反应是什么呢?他说:这个消息——她没有儿子,她的儿子也没有病,是这个星期以来最好、最令人高兴的消息。为什么呢?因为自从他得知孩子生重病之后,一个星期都在为孩子祈祷,都在愿他的病赶快好,他现在居然没有病,那这个消息是最好的。我们分析这种想法表现了什么?表现了一种和我们完全不一样的观点和眼光。
平时我们知道这是骗子就会暴跳如雷;或者我们碰到这个事情,会先去观察一下她是不是骗人的。但他不是这样,他一个星期都在祈祷这个事情,一个星期都在关心别人,而且当他知道被骗的时候,第一时间没有去发火,也没有去责怪什么人,他还在为孩子们没有病而高兴。这对我们的分别念和世间的大多数人来讲都是很奇怪、不可理喻的想法,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另外一种思维,什么都是朝自己看,根本不关心别人,别人的事是不是真的,是不是真的生病,都没有管过。所以这个人的观点真的太稀奇了,他完全是站在他人的角度上着想,而且被骗了之后,没有说我损失了多少,这个骗子多可恶等等。而很多时候包括我们自己在内,如我们捐了很多款没有下落了,就觉得欺骗了我们的善良怎样等等,但他没有这样想,他第一时间的反应是另外一种。我想可能菩萨就是这样想的,所有的菩萨都是这样想的,他是不是菩萨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菩萨都是这样想的,都在考虑别人的利益,不考虑自己的利益。为什么感动就在这个地方。感谢上师讲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事情,这是活生生的一个事例。
我们平时能不能这样去看事情啊?慢慢去学习,慢慢去学会为别人的利益考虑,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这是一种非常感人的事情和典范。这个故事出现在讲记的这个位置,对我们来讲,还是有很大的一种震动,告诉我们世间上还有很多人的想法和我们不一样。
为什么这样讲呢?乞丐永远不知道国王的想法。乞丐猜国王的早餐是什么?可能是两根油条,一大碗豆浆,因为他平时吃不到,以为国王的早餐肯定是这些,但这就是乞丐的想法而已。凡夫的想法和菩萨的想法也永远不一样,凡夫永远站在凡夫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凡夫永远把菩萨的行为拉到自己的角度上考虑。就像乞丐永远把国王的标准拉低到他自己能够想到的范围,永远想不到国王吃什么。所以说凡夫人永远想不到菩萨到底在想什么,菩萨到底在做什么。
有些时候我们学《入行论》,学菩提心,讲这些菩萨的想法,为什么觉得好困难,其实我们就是在用乞丐的想法揣度国王的想法,在用凡夫人的想法,用我执心、自私自利的心在想菩萨行、菩提心——这个思路合不合理,那个观点合不合理,那个观点和我的想法不一样。当然不一样,肯定不一样,百分之百不一样。因为必定是菩萨的想法,他已经非常非常高深了,我们的想法还是我执,还是自私自利。所以我们应该以《入行论》为标准,把我们的心拉高到那个程度上去,不要把《入行论》拉低到我们的程度上,千万不要这样。
科判 + 释文 = 无著菩萨《入行论释·善说海》(寂天根本颂 · 释如石译)。本讲对应科判段。 查看《善说海》科判全图 ›
甲二论义
乙二所入之自性
丙三趋入之方法
丁四静虑
戊三谨持对治
己二修世俗菩提心
庚一自他平等
辛二广说修法
壬一真实宣说修法
癸二广说
子二理当生起
丑二成立周遍
寅一真实宣说成立周遍
若谓此非理,执我故如此,执自他非理,唯当极力断。
相续与蕴聚,假名如军鬘,本无受苦者,谁复感彼苦?既无受苦者,诸苦无分别。
癸三摄义
苦故即当除,何需强区分?不应有此诤,何需除他苦?欲除悉应除,否则自如他。
悲心引众苦,何苦强催生?若愍众生苦,自苦云何增?
一苦若能除,众多他人苦,为利自他故,慈者乐彼苦。妙花月虽知,国王有害意,然为尽众苦,不惜殉自命。
丁五智慧
戊二生智慧之方法
己二深入对境无我
庚二深入法无我
辛二受念住
壬二受之因触
若触非真有,则受从何生?何故逐尘劳,何苦伤何人?
若见无受者,亦无实领受,见此实性已,云何爱不灭?
己三破除所断实执
庚三宣说能害
辛一由因建立空性
壬一真实无生建立空性
如是究诸法,则知非无因,亦非住各别,合集诸因缘,亦非从他来,非住非趋行。愚痴所执谛,何异幻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