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第三十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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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继续学习《释量论•成量品》。本品主要涉及两大问题:一是众生无始以来不断流转的事实——前生后世;二是成立释迦牟尼佛为主的三世诸佛为最值得信赖的人。对每个人而言,这两个问题都至关重大,值得花时间和精力来学习。

现在一说科学,大家都有信心,觉得合理,而一说宗教,总认为是迷信,这其实是很不公正的。但是大多数在家人和个别出家人,因为教育、环境的影响,脑海中始终存有怀疑,甚至邪见,这些都要一一清理。

最近我一直在想:这部《释量论•成量品》,除了没有文化的人之外,绝大多数人都应该听得懂。懂得因明的道理后,就会生起正见、遣除邪见。所以,很有必要学习本论。

下面讲四谛中的苦谛。前面已经宣说了无我的道理,紧接着讲彼之合理性。

癸二彼合理性

常岂是能生?故一非异时,
产生多体法。他因纵聚合,
却未生果故,比量推他因,
彼非常法有。

前面讲,我是不存在的。如果有人觉得不合理,希望好好研究佛教无我空性的道理,若能了知无论从身体还是他处观察,所谓的我皆不存在,就会生起诚信。若真有本事推翻,则可以站出来与佛教辩论,不过这是谁也办不到的。

对方有我论者声称“能主宰或产生蕴的我不存在”不合理,如果常有、自在、统治我所的我不存在,那作为对境的蕴也不会存在。就像有人才会有他所主宰的住处;没有主人,就不会有主人的房子一样。因此,常有的我能产生蕴并且作为蕴的主人,否则世间一切都无法安立。

驳:常有的我岂能是蕴的能生?常有的法不可能具备起作用的能力。常有的法永恒不变,不可能新生贪嗔痴等。而且,常法唯一,不能以时分和方分进行分割,所以也不会在不同时间次第产生多种不同本体的果,比如,昨天欢喜无比,今天情绪低落,明天心情平静,这是不可能有的。

若对方认为:如果我不存在,那享用自相续之蕴和对境的受用者就不会有,因此享用对境的同时作为蕴之因的我存在,这一点以比量推理可以成立。

驳:以推理来成立常有的我存在是不可能的。若是无常法,通过因果随存随灭的关系来推断是可以的(其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是一种随存随灭的关系,但它贯通三世,不能局于此生)。比如,根境作意三者具足产生识,如果他因——想见外境的心识作意和眼根具足,而眼识之果却没有产生,依此则可比量推断不具足他因外境色法。又比如,阳光、土壤、水分等外缘皆已具足,而植株却没有产生,则可推断根本因种子不存在。但是,常法远离具不具足、聚不聚合等差别,因为常法常有的缘故,因此常法是因绝不合理。

这样的思维方法,大家要多加琢磨,仅仅听一遍是不够的。在理解的基础上,若能经常以因明的道理来观察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现象,比如种子与果实、心识与身体等,则能保护自己的正见,乃至生起证悟空性的智慧。可是,现今大多数人都不关心这些问题,以致错过获得世出世间安乐的机会。通过微博等做交流时,我也感觉到,很多人对深一点、逻辑性强一点的理论都没有兴趣,而一讲生官发财等,就兴致盎然。但是其实要推翻相续中的很多恶分别念,学习因明这样的佛法是不可缺少的。

庚二宣说当断之集谛分二:建立痛苦具有因;认清痛苦彼之因

辛一建立痛苦具有因

乃暂时性故,证实苦具因,
无因不待他,故成恒有无。

这个颂词,前辈高僧大德经常在不同论典中引用。世间众生各种各样的痛苦并非无缘无故,而是有因的,因为不论人、天、阿修罗或地狱、饿鬼、旁生,他们的痛苦都不是永恒的,而是偶然、暂时性的。比如,头一天特别痛苦,感觉没有希望;第二天看见太阳冉冉升起,就觉得昨天不应该那么消极,世界依然美好。正因为所有痛苦都是暂时性的,所以必定具有因,而常法则不可能有因。但其因并非外道所承认是常有的,因为常法虚无,等于无因。若承许无因而生,就会要么永远产生痛苦,要么永远不产生痛苦,因为不需观待因之故。前面讲过,因分为有情法的因和无情法的因,而痛苦的因是有情法的心识,不是无情法的地水火风,否则就有前述种种过失。

《中观庄严论》中,也有与“无因不待他,故成恒有无”类似的推理。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不能无因?那请问:为什么冬天时藏地没有鲜花,而海南却有?其实是因为前者不具备生长鲜花的因,而后者具备。再比如:为什么穷人没有财富,而富人却有呢?是因为前者没有福德,而后者具备。所以果需要观待因,果是否呈现完全取决于因是否具足。如果果不观待因,就会有永远存在或永远不存在的过失。

辛二认清痛苦彼之因分二:遮破非理之他许;建立理成之自宗

壬一遮破非理之他许分二:遮破承许无有因;破自在天等他因

癸一遮破承许无有因分二:真实以及除诤论

子一真实

有者极声称,犹如荆棘等,
锐等无有因,此等成无因。
此有彼亦生,此变彼亦变,
称此是彼因,此于彼亦有。

有些现世美外道(主要指古代的顺世外道,现在的顺世外道一般不会持这种观点)极度声称:世间万事万物不依靠因缘,自然而然产生,比如荆棘刺的尖锐并不是谁削成的,豌豆的圆形也不是谁造作的,太阳东升西落、水往下流淌等自然现象,也不是谁刻意加工的,与此相同,这些痛苦也成立为无因而生。

驳:你们这种说法极不应理,因为所有万法出现都需要依靠因缘,并非无因而生。比如,青稞种子与青稞苗芽,前者有后者才会生,前者改变后者也会改变,所以青稞种子是青稞苗芽的因,两者有随存随灭的关系。而这种关系,荆棘、豌豆等法上也存在。荆棘之所以尖锐、豌豆之所以是圆形等,是因为其种子上有特殊的因缘,或者说是由种子的特质决定的。不但自然万物是这样,我们心中的苦乐也受因果法则支配。

顺世外道经常喜欢说:“前生后世不存在,因为我没有看见。”实际上,你没有看见的东西多之又多,但并不能否认其存在。《中观庄严论释》中,曾提及顺世外道的三个比喻:一是无因之喻——草地上长蘑菇;二是无果之喻——风吹灰尘;三是本性而生之喻——太阳升起、水向下流、豌豆圆形、荆棘尖锐等。其实,蘑菇长出肯定有因,否则就会永远产生或永远不产生,以及在石头等非处也应长出蘑菇的过失。而灰尘与风不是因果关系。太阳生起等也有其因。因此,不能以这些证明前生后世不存在。

很多人会说:人死如灯灭,就像灰尘被风吹走一样,身心都没有了。这是一种非常愚痴的观点。虽然人死以后,身体被火葬、水葬、天葬后,慢慢就消失了,但这并不能证实心识的灭亡。去年,喇荣佛教大学举办了一场“夏令营”,当场演讲的人只占参加人员的极少部分,但这部分人中,就有很多人有心识离体、回忆前世等经历。

昨前天,北京大学几位教授与我交谈,他们也讲了很多高校师生回忆前世的例子。其中一位教授说:“我亲自问过陈兵教授:‘别人都说你是马克思的转世,你本人也这样认为吗?’陈兵教授说:‘我自己也这样认为。’我问:‘作为学者,你有可靠的依据吗?’陈兵教授说:‘我在读初中时,有一次打篮球摔倒而昏厥,醒来后就能回忆自己的前世,还能说一些德语。’陈兵教授还说:‘因为我的前后世不存在等思想害了很多人,所以现在我跟阿修罗道和地狱道也有一些因缘。’”我问这位北大教授:“是你亲自问的,还是道听途说?”他说:“是我亲自问的。”

另外,在学院附近,有一位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非常伟大的人物以附体的方式出现过。听说降灵后,完全呈现出这个伟大人物的言谈举止,他对现在的腐败现象极其不满。实际上,此类现象比比皆是,只不过很多没有公开罢了。

去年我去北师大讲课,该校教授田松博士送给我他创作并签名的一本书,书中说道:“如果我们只信科学,而不相信自己的亲身经验和历史,那我们就成了后人眼中可笑的造业者。”我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因为现在很多人喜欢以科学的名义来否定其他,比如“这在科学上是不成立的”等。其实什么事都用科学来成立是很困难的,比如你远道而来转坛城等,这些并不需要以科学来推算。尤其前生后世、中阴身等现象,科学根本无法企及。罗素、爱因斯坦等都承认:科学只能证实部分真理,还有更多真相等待探索。因此,千万不能认为前生后世是少数宗教徒的愚痴说法。而且从情理上,谁也不愿意接受“我从此之后就消亡了”的说法,这种自害害人的观点,果报极其可怕。所以希望大家,在前生后世这一关键问题上要有正确的态度。

子二除诤论

触是色因故,是见之理由。

若对方说:如果真像你们所说那样,因和果是“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的随存随灭关系,那所触也应成了眼识的因,因为无有触则无有色,有触则有色的缘故。或者说,触与色无二无别,触也是眼识产生的因,两者有随存随灭的关系。

驳:直接而言,我们并不承认这一点,因为眼识的直接因是色而非触。间接而言,也可以这样承许,因为色与触不可分割,只不过缘取它们的根不同而已,或者说,触是色之因的缘故,说触是眼识所见的因理由充分。前面的触是现在色的俱有缘,而现在一个群体中的触(和色)也不可分离而存在,以触对见色法有间接的饶益,说它是因也没有任何相违。可以将触包括在色之中,作为一种间接的所缘缘。

若对方反问:如果它是所缘缘或因,那不就应该被见到了吗?

驳:不一定所有所缘缘或因都要被见到,如同根虽然是因,但不需要被眼识见到。

癸二破自在天等他因

诸常法已破,非由自在等,
无有能力故。

如果对方说:痛苦没有因缘不会产生,其真正的因是常法大自在天、梵天、遍入天等世间创始者。

驳:这种说法不合理,前面已经用很多文字破除了常法为因的观点。痛苦并不是由大自在天、梵天、遍入天等常法产生,因为他们没有次第生果的能力。或者说,若由常法产生,果法痛苦乃至所有万法就有常有常无等过失,但这与我们的感受和经验完全相违,因为每个人的痛苦、快乐都不同,而且一个人在不同年龄、不同环境中的苦乐也千差万别。

壬二建立理成之自宗分三:认识生因即是爱;结合教证宣说义;遣除于彼之诤论

癸一认识生因即是爱

故欲有是因,众人境差异,
持受得彼意。

前面讲,所有痛苦既不是无因而生,也不是从常法中产生,那它的因是什么呢?法称论师在前文中说,无明和萨迦耶见——我和我所执是所有痛苦的因。而此处则讲,痛苦的因是欲求有的爱,即对三界轮回中的人、事物有贪爱、欲望、执著。《涅槃经》云:“因爱生忧,因爱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依靠爱而产生忧患,依靠爱而产生恐怖,如果远离了贪爱,忧患、恐怖等痛苦怎么会存在呢?所以此处说,贪执轮回是痛苦之因。而众生的爱各不相同,所拥有的蕴也千差万别。所以,众人持受对境的差异,是因为想得到这一切的意乐所致。

世间人对五蕴都有执著,因为执著的对象、方式等不同,最后拥有的环境、朋友、家庭、受用等也迥然有别。当然,这与前世今生都有关系。比如:前世特别喜欢人,在因缘成熟时就会转生为人;前世喜欢闻思修行密法,今生才有机会修学密法;今生很想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即生就会为之努力;喜欢电子、文学等专业,后来也会从事相关工作……不过,执著、爱是痛苦之源,尤其是年轻人,这方面一定要知道。

可能有人会想:这并不一定,因为众生都愿意呆在美好的人间、天界,而不愿去地狱、饿鬼、旁生道,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众生处于恶道呢?

答:虽然都不愿意去恶道,但因为喜欢种恶因,比如杀生等,将来也不得不堕入恶道之中。就像在人间,虽然不愿坐牢,但因为犯了法,也不得不进监狱一样。其实,他们还是喜欢去这些不好的地方,不然怎么会从事杀人、偷盗等非法活动呢?

癸二结合教证宣说义

彼者即有欲,众生欲离苦,
得乐而流转。彼许欲坏爱。
贪我因中生,非乐作乐想,
流转一切处,故爱是有依。

刚才讲,众生之所以感受无尽的轮回痛苦,是因为爱著三界轮回。有人问:佛经里说爱有三种,一是有爱,二是欲爱,三是坏爱,为什么你们只说有爱是痛苦之因?

答:这并不相违,因为去往胎等生处的爱是爱著三有的欲乐,或者说众生因离苦得乐的意乐而流转三有,而想要得乐叫做欲爱、想要离苦称为坏爱。虽然分别来讲,爱有爱著三界轮回的有爱、追求安乐的欲爱、摆脱痛苦的坏爱三种,但归纳起来,后两种爱可以包括在前一种爱当中,所以此处唯说有爱是转生三界轮回的因。其他论典则讲,欲爱是对欲界的爱,有爱是对上界——色界、无色界的爱,坏爱是想要离苦。

若问:爱的生因是什么?依靠它如何流转三有?

答:爱的生因是贪著“我”,如何流转呢?对本不是安乐的颠倒作安乐想,由此流转胎处等一切生处,故而爱是形成三有的所依或因。

我去一所大学演讲时,曾说:现在世人常说‘我爱你,你爱我’等,其实这是无明支配下的迷乱,就像疯人再被酒陶醉一样。因为以智慧对“爱”作观察,无论是爱本身还是爱的对境,除了迷惑和痛苦性之外,再无其他。可惜,众生不知这样的道理,而作茧自缚。

虽然从不同侧面,有时说痛苦之因是爱,有时说痛苦之因是无明,有时说痛苦之因是我执,但用智慧进行观察,其本质就是颠倒分别念。

此处,大家要了知痛苦的因是爱。如果能过简单的生活,不追求豪宅、名车、娇妻等,痛苦就会减少。在此基础上,再用智慧观照五蕴皆空,就会知道任何一法都像芭蕉树一样,虚假不实,从而对佛陀所说“万法皆空”的道理生起诚信。但要达到这种境界,需要长期修行,不能只在口上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这是起不到多大作用的。

学习参考资料

一、法相名词:

1.触

五境之一,身根所触,有坚湿暖动等十一种。俱舍论一曰:“触者有十一:谓四大种、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及冷、饥、渴。”

2.集谛

《俱舍论讲记》:集谛的本体即业惑之因。集谛四行相——因、集、生、缘。乃痛苦之种子,故为因相;依靠它可以无间产生,故为集相;因连续不断而产生,故为生相;由众多因成立,故为缘相。

《现观庄严论》:集谛(的行相包括):(一)如同爱染之病的因相;(二)如同疮痈的集相;(三)如同毒箭的,能产生剧烈痛苦的(生相);(四)如同罪恶并成为后有之等无间缘的(缘相)。

二、重点、难点、疑点:

1.顺世外道否认前后世、业因果的依据是什么?

依一理之方便门、三比喻、四相。

一理之方便门者:是指没有前后世等,因为自己的各个根门前现量不见故。

三比喻:一是无有因的比喻,如草丛中生蘑菇般;二是无有果的比喻,如灰尘被风卷走般不复存在;三是无有自性的比喻,如日东升、水往下流、豆之圆形、荆棘尖锐等一般。

四相:纵然是无有前后世,但外在器情世间的苦乐仍为有相;虽然无有我或自性从前世转到今世、又从今世转至后世的这种事例,但在突然形成身体之时,一切苦乐自然皆具相;地等四大种分别各有能力,此等复又聚合则能生起明知的心识,犹如青稞等物被加工(成酒)后能新生醉力一样,此为心识新生之存在相;顺世外道论典的所诠义是有意义相。亦就是说,虽无修道等苦行来获得解脱,然一旦死亡时,皆归于绝灭之中。若能了达无有因果之理,则为寻求解脱所经受的众多苦行亦不需要。此等依靠顺世派之论义(所诠义之有义相)就能了达而如是承许。

2.如何认识生因即是爱?

此处的爱可以理解为爱支,十二因缘之一。意为贪恋执着于一切事物。《法句经》中有言:“从爱生忧患,从爱生怖畏。离爱无忧患,何处有怖畏?”又可作爱结,九结之一。又作随顺结,即指于境染着之贪烦恼。就三界而言,爱有欲爱、色爱与无色爱三种。《本地分》:爱如何呢?从因相而言,欲爱是缘着欲界五欲境界而生起;从自相而言,对欲界五欲染污希求,此希求相就是爱的相;从果相而言,如果不断除欲爱,只要能生欲界的功能成熟,就会生起欲界的苦果。因此,欲爱的作用是引起欲界的后有。色爱、无色爱依此类推而理解。具体而言,爱恋有——执著地点、友伴、受用等→造业→流转三有。不爱恋有——不执著→不造业→不轮回。

三、思维与辩论:

1.为什么说“常有的我不是蕴之能生,及驾驭或加持蕴者?”

2.请以理成立“痛苦具有因”?

3.众生流转于三恶趣中,难道是因为喜爱、贪执恶趣之苦吗?为什么?

本课科判(释量论·成量品广释科判 · 法称论师造《释量论》成量品 · 索达吉堪布译讲)。点科判名看 整门科判全图;点名旁讲者跳到该讲者讲解里此科判。

甲二广说彼为量能立
乙一安立能立之理证
丙二宣说真实之能立
丁二救等逆式说能知
戊一宣说救护自性者
己二宣说四谛各自性
庚一宣说当知之苦谛
辛二宣说苦谛之法相
壬四无我
常岂是能生?故一非异时,
产生多体法。他因纵聚合,
却未生果故,比量推他因,
彼非常法有。
庚二宣说当断之集谛
乃暂时性故,证实苦具因,
无因不待他,故成恒有无。
辛二认清痛苦彼之因
壬一遮破非理之他许
癸一遮破承许无有因
有者极声称,犹如荆棘等,
锐等无有因,此等成无因。
此有彼亦生,此变彼亦变,
称此是彼因,此于彼亦有。
触是色因故,是见之理由。
诸常法已破,非由自在等,
无有能力故。
壬二建立理成之自宗
故欲有是因,众人境差异,
持受得彼意。
彼者即有欲,众生欲离苦,
得乐而流转。彼许欲坏爱。
贪我因中生,非乐作乐想,
流转一切处,故爱是有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