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课
执于一切自在转性我见,以处非处善巧断除,
前面已经讲了,如果我们精通十种所学,则能断除十种我见。第五个是由处非处善巧断除执自在转性我见。
即此等一切法唯以各自的处与非处之力而如是现前种种有无是非等,通达以我丝毫也作不了自在转。
所谓的处和非处是指,松树的种子不可能长出柏树,行持善法必然会带来快乐,而造恶业则不可能获得快乐。万事万物全部是由处和非处的力量而如是显现的,并不是所谓的“我”来产生一切法,所以不可能自在转。
执于一切法中增上义或根本性我见,以根善巧断除,即于染净一切法作根本者仅是此二十二根,此外不需任何其他根本而且不得故。
如果认为,染净一切法由常有自在的“我”产生,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应该是由二十二根产生的。轮回涅槃的一切法根本的作者是二十二根,除此之外无需再多,而且也没有其他的根本。
在《俱舍论》第二品当中讲了男根、女根、无漏根等二十二根。轮涅所摄的法全部是由二十二根起作用而产生的,除此之外不需要其他的根。
执前后不迁不变的常性我见,以世善巧断除,即依于有事的生灭安立三世且彼三分位各异故,不能安立为一体,于有有事不可能无生灭及三世变易而成立故。
如果认为“我”是常有的,过去、未来、现在是存在的,这完全是颠倒的执著。
执染净所依或基性我见,以谛善巧断除,即以了知染净的四谛两重因果之理,通达此外的染净之基或染净受用者任何也不成立故。
他已经通达了,除染净的四谛两重因果之外,其他的受用者不成立的道理。
执观行者性我见以乘善巧断除,即除以如理修持三乘正道而现前各道彼彼的功德外,不得任何观行者或具修行的有事。
修行者通达三乘就可以现前各道功德,除此以外,瑜伽士和他所修的实法,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
不管是声闻、缘觉,还是大乘的瑜伽士,这些瑜伽士,正如各自论典中所讲的一样,除了如理如法地修持各自的乘,而获得各道的功德以外,不可能突然从天上掉下或者地上生长出功德来。同样,一切轮回的显现也不可能无缘无故产生,因此,不存在所谓自在的“我”。
执先未解脱而后解脱者性我见,以有为无为法善巧断除,即对灭尽有为法诸有漏的抉择灭无为法称为所谓的涅槃,此外以正量不见不净与清净之我,若有如是则以应成无解脱之理有损害故。
无论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如果不了知它们的自性,而认为有为法和无为法是常和有我的本性,这是不合理的。实际上,灭尽有为法诸有漏的抉择灭即是涅槃,除了这些之外,并没有所谓清净和不清净的我。
灭法有抉择灭和非抉择灭。什么叫做抉择灭呢?通过智慧观察抉择所得到的灭法,叫做抉择灭。非抉择灭是因缘不具足而不产生的法,比如雪山上没有绿草,就像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论》中所讲的一样。
有些人认为,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论》里面这段话的说法是不对的,因为麦彭仁波切说,所有因缘不具足而无法产生的法都是非抉择灭,但它们不属于相续所摄,可是《阿毗达磨》中说两种灭法都是相续所摄的。比如某个人看见绿色的时候,当时他没有执著白色的这一点,才是非抉择灭,他们是这样认为的。
他们的这种辩论,就像根本没有看到靶子,却想射箭一样。《俱舍论》虽然是这样讲的,但是他们可能没有见过《大乘阿毗达磨》,《大乘阿毗达磨》当中说,凡是因缘不具足而不产生的这些法,全部称为非抉择灭。因此,麦彭仁波切并不是像你一样不通达《俱舍论》,这些人可能是由于自己见识太狭窄,才认为麦彭仁波切的说法不对,这种理解太狭隘了。
这是抉择灭和非抉择灭之间的差别。
如是缘蕴等十处后,众生愚痴妄计有常、一、自在等我而产生十种我见,若能对彼等我见依处的自性如实以抉择智慧抉择,则将于一切恶见中自然解脱。
意思是说,如果精通十处,则上述恶见全部可以断除。
壬二宣说能断十处善巧分二:一、所善巧十处摄于三自性中;二、广说十处善巧
所善巧十处可以包括在三自性当中。
癸一所善巧十处摄于三自性中
蕴等十处,从显现二取而执著并以虚妄分别假立彼彼的角度,摄为遍计所执义;从彼等一切仅成为唯识的体性的角度,摄为依他起义;
从虚妄分别念的角度来说是依他起。
从彼等一切具有二取空的法性的角度,摄为圆成实义。
从能取所取全部都不成立的角度,安立为圆成实。
如是五蕴等摄于三自性之中。例如,于色蕴计外境义而言说,是色蕴的遍计所执义;由虚妄分别心显现假立之色,是色蕴的依他起义;色蕴法性为二取空,是色蕴的圆成实义。是故以彼遍计所执等简别的色蕴可以分类。如是其余受想行识四蕴及界处等也全部对应而了知。
(堪布说:“我又读快了。”喝一口茶。)
癸二广说十处善巧分十:一、蕴善巧;二、界善巧;三、处善巧;四、缘起善巧;五、处非处善巧;六、根善巧;七、世善巧;八、谛善巧;九、乘善巧;十、有为无为法善巧
子一蕴善巧
十处善巧中的初者所谓蕴的意义如何呢?有为法所摄之法的自相有异体多个,彼等多法以同类方式摄集以及两个以上的法聚于一处,称之为蕴。
什么叫做蕴呢?众多法聚集于一处叫做蕴。蕴有五种,其中色蕴包括五根、五境,按照《俱舍论》的观点,还要加上无表色,共有十一种;按照《大乘阿毗达磨》的观点,则加上法处所摄色,共十一种,法处所摄色又包括五种。这以上是色蕴。
还有受蕴、想蕴、行蕴、识蕴。这五者都是很多的法聚集于一处,因此称为蕴。
应知,蕴中有五种不同的义或相,以此而安立五蕴。是哪些呢?即是色受想行识五蕴。
色蕴是有变碍、微尘性的。有变碍指的是,比如用刀子可以插入。受蕴是体会或体验,有苦、乐、舍三种。行蕴有与心相应和与心不相应两类,按照《大乘阿毗达磨》的观点,安立了五十一种心所,而《俱舍论》则分为四十六种。想蕴指的是对各种相的执著。识蕴是了知性的,有六种识。这是色受想行识五蕴。
色蕴包括五根五义十种,彼等均为微尘自性故,是有变碍共性的同类,故将十方三世所摄的种种如是之法摄为一类,称为色蕴。
除了以上这些,无表色虽然没有真正的微尘自性,但也可以包括在色法当中,这是麦彭仁波切的观点。
同理,凡属自他相续的一切苦乐舍受心所统摄为受蕴。
所有的受全部包括在苦、乐、舍当中。比如身体的安乐,意的安乐等等,乐受也可以分很多种。
如是取相的种种想统摄为想蕴,
如是取白色、红色等不同相的想称为想蕴。
推动心王趣向所境的心所等即四蕴之外的一切有为法统摄为行蕴,
行蕴有与心相应和与心不相应两种,其中相应行有四十六种或五十一种。
当然,在《俱舍论》中,受蕴和想蕴是分开安立的,因为它们是轮回的因和争论的因。除了这两个以外,所有的心所都是与心相应的。按照《俱舍论》的观点,与心不相应的有十四种不相应行,《大乘阿毗达磨》当中则安立了二十四种不相应行。
按照有部宗的观点,承许不相应行是成实的;经部宗的很多论师则认为,不相应行是由身体和心的分位而假立的。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论》中说,如果认为承许不相应行的存在,以及承许有表色和无表色都是色法的观点,全部是有部宗的邪见,这种说法肯定是不合理的。
所有八识或六识的自性统摄为识蕴。
一般唯识宗以上,会加上阿赖耶识和染污意识,这样就是八识。而有部宗则承许六识。
在因明中,对意识和阿赖耶识进行区分时,意识深细难知,在《量理宝藏论》当中也比较难以辨别其差别。按照全知无垢光在《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中的说法,所谓的意识,无分别的这部分叫做意根,有分别的部分叫染污意识。《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跟《俱舍论》的说法有点不同。
总之,八识或者六识属于识蕴。
子二界善巧
彼亦,从眼根至意根的眼界等六内界具有能取种子义,以六根各有能取其相应所境的功能或功德,不依六根则不能见等故,
比如眼根如胡麻花,耳根像卓嘎树的疥疤,还有鼻根、舌根、身根和意根。关于意根,在《俱舍论》第一品当中讲到,前面的六根识已经灭尽了,刚刚灭尽的部分称为意根。
对此有两种解释方法——第六识灭尽和六识全部灭尽,因为有部宗和经部宗以上有不同的说法。然而我们观察时会发现,所谓的“意根”显得有点难懂。有些人说意根是一种灭法,但这种说法肯定是不合理的,实际上,它是前面意识的一种相续,我们应该这样认识它。
因此,在名言中彼等自性即有如是的功能,如火具热性般,故彼等假立为能取六内界,如对具有生芽功能者说为种子界一般。因此,不说有依根接触境界时,即使相应根时也非远离能持外境的功能,如箱中之种般在根上其能持之力不离而有故。
在《俱舍论》当中讲,有部宗认为有有依根和相应根两种。做自己的事情叫做有依根;相应根是指,比如我们正在看喇荣的山时,依靠这个根看到了喇荣的山,但没有见到札玛尔山,这个时候的根叫做相应根。所以,相应根和有依根是根据它们是否在做自己的事情来区分的。
如是,从色界至法界的六外界是能境六根与六识所取的基或种子义。
刚才是从根方面讲的。眼根的对境是色界,乃至声香味触一直到法界。法界有共同和不共同之分,在《俱舍论》中讲到法界有七种,《大乘阿毗达磨》中则有十六种法界,仅仅意识的对境叫法界。
六外界也具有种子之义。
根境识三者和合才能生起的眼识界至意识界的六识界者,具有于色等境了别而取的种子义,即以明了识对于所境自性是如实彼彼了别故,具有彼取种子义。(所谓“余许”,仅是上述第一善巧之外承许的界善巧。以下各处都应如是了知。)
大家都应该了解六根、六境和六识。还有“余许”,仅是上述第一善巧之外承许的界善巧。下面以此类推。
脚注
1 《俱舍论讲解》:“对以下这些,结尾都加上‘根’字,眼、耳、鼻、舌、身、意、男、女、命、乐受、苦受、意乐受、意苦受、舍受、信、精进、念、定、慧、未知当知、已知、具知,共有二十二 根。”
2 《俱舍论自释》:“择力所得灭名为择 灭。”
3 《智者入门论》:“非抉择灭:并不是以分别思择来阻止,而是由于因缘尚未具全使某种法上不存在某法,如马头上无角。诸如在某一方位无瓶之类一切不存在的类别都包括在这 里。”
4 《俱舍论讲解》:“非抉择灭并不是通过各种观察得到的,很多《俱舍论》讲义中都安立在一个人的相续上来比喻说明。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里说,冈底斯神山不长草、兔角、龟毛等等,这些都属于非抉择灭。有些人认为麦彭仁波切的说法不太合理,《俱舍论》的有关讲义中,全部说非抉择灭属于相续所摄,麦彭仁波切为什么说所有不存在的法都属于非抉择灭呢?其实结合起来很容易了知,上面的比喻虽然是用在相续上,但其他因缘尚未具足的法也可以是非抉择灭,为什么呢?比如兔子头上不长角,如果问有部论师:‘原因是什么?’他们说:‘这属于未生法,兔子头上永远不会长角。’那是不是现在已经得到了灭法,有没有非抉择灭呢?有部论师不得不承认,应该有非抉择灭,以非抉择灭的力量断除未来的未生法。噶玛巴在《俱舍论》讲义中也讲到两种比喻,一种是种子和种子的芽,未来不产生的种芽应该是非抉择灭;另一种是以相续所摄的法。从这方面来观察,凡是因缘不具足、未来无法产生的法,全部可以称为非抉择灭。比如眼睛专注蓝色物体心不散乱,此时已获得非抉择灭,也就制止了现今存在的其他色、味、香等于意识中产 生。”
5 《俱舍论讲解》:“《小乘阿毗达磨》中说,永远制止未来的未生法,称为非抉择灭。即让未来法不产生的一种法,就像挡水的水坝一样一直把它们隔开。而经部宗以上则认为:非抉择灭,只是一个法不具足产生因缘,比如兔角,兔子头上没有生角的因缘,所以称为非抉择 灭。”
6 《俱舍论讲解》:“小乘认为:戒律虽然看不见也摸不着,语言上也难以表达,但有这样一种色法存在,那就是无表 色。”
7 《智者入门论》:“法处所摄色:成为意处对境之色,如极微尘及梦中所见色,包括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和定所生自在色五 种。”
8 《智者入门论》:“无表色也是身语特殊的业,这一点与有表色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无表色由动机引发的身语分,是自己的因,他众并不能了知。八种无为法在《阿毗达磨杂集论》中承许善真如、不善真如、无记三真如、无想、灭尽定时的二无心位,再加上述的三种 (抉择灭、非抉择灭、虚空) ,合计有八无为 法。”
9 《智者入门论》:“《阿毗达磨杂集论》在前十四种上又加上异生性、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方、数、和合性,共二十四 种。”
10 《智者入门论》:“他们认为 (经部宗) 不相应行及无为法不成立实体,仅是遍记所执性。不相应行只是对无情、心识的阶段假立的,而并没有另行独立自主存在的自本 体。”
11 《智者入门论》:“所有不相应行虽然是假立的,但符合名言,因此需要承认是在有实法上存在的法。要知道,如果有部宗的观点完全是遍计所执,那么就成了在有实法上不具备无常。同样,需要承认虚空等无为法也是在名言中存 在。 ”
12 《智者入门论》:六识聚在小乘经典中讲得比较明显,八识聚在唯识宗的经论当中也是成立的。一般在讲中观的时候,以宗喀巴大师为主的很多中观派承认为六识聚,麦彭仁波切等很多论师说是八识聚,承认阿赖耶识和染污意识也没有不 合理。
13 《大圆满心性休息讲解》:“眼识、耳识、鼻识等五根识和意识这六种识中的任何一识灭了以后,无间阶段的心识叫做意根,意根中产生的识叫做意识。《俱舍论》中说,六识灭尽无间产生意 根。”
14 《大圆满心性休息讲解》:“在五根识等产生以后,意识在认知对境的过程中刹那刹那现起,这种刹那性的意识分为两种:一种是六识灭尽之后产生的识,还没有执著、辨别对境,这是无分别的意识;二是缘五蕴而显现我和我所的识,可以辨别、执著对境,这叫做染污意 识。”
15 《俱舍论讲解》:“虽然也有第六意识灭尽为意根的说法,但《俱舍论》和因明当中都说:六识聚灭尽时的反体称为意根,依靠意根产生的识,称之为意 识。”
16 《俱舍论讲解》:“有依,可以叫有依根、有依界,或者也可以称为有依处。正在做自己事情的法,就称为‘有依’。比如眼根正在做自己事情的时候,叫有依眼 根。”
17 桑耶青朴的山顶有一个很有名的,莲师曾经修行过的山洞名叫札 玛 尔 。
18 《俱舍论讲解》:“眼睛正在见色法时,其他的色法或者其他根未起作用,因为没有做自己的事情,这时的根称为相应根,色称为相应 色。”
19 《俱舍论讲解》:“前面讲的受蕴、想蕴、行蕴三法,再加上无表色,以及三种无为法,在讲十二处时就叫做七法处,在讲十八界的时候就称为七法 界。”
20 《智者入门论》:“法处的五色,受、想、行三蕴以及八种无为法,这十六种合称为法 界。 ”
只有你自己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