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课
现在正在讲《入菩萨行论·智慧品释—澄清宝珠论》中的抉择人无我和法无我。抉择人无我分为破俱生我执和破遍计我执。前面已经破完了俱生我执,现在正在破遍计我执。
破遍计我执也分为两个方面:破我许为意识宗和破我许为无情宗。
首先破数论外道的观点,分为敌宗所承认的观点和自宗发出太过。前一个也已经讲完了,现在讲第二个。
若谓:“无有此等过失,因前时能闻声之识,后彼了知色等余法故,识者虽是常有,然有执不同所知之差别耶。”
数论外道说:我们没有这些过失。因为前一刹那能听到声音的耳识,在第二刹那已经变成了了知色法的眼识。心识是常有的,当它执著声音时,是一种心识,执著色法时,也是一种心识。但是心识的所缘有所不同,它会执著不同的所知。例如,有时执著声音,有时执著色法,有时执著香气……很多人也会这样认为,心是常有的、一体的,但是在不同的角度和环境下,会执著不同的所缘,有不同的显现。
这种说法并不正确。所谓的心是常有的,只是自己的一种分别念。相续是刹那性的,并不实有。有一个经常说到的例子,未经观察时,昨天的河和今天的河似乎是同一条河。详细观察时,昨天的河早已经流走,今天的河不可能是昨天的河。
同样,意识也是如此。原来执著声音的心识和后来执著色法的心识根本不是一体,如果是一体,会有很多过失。例如,你在执著色法时也应该变成执著声音。或者,一体是不可分的,一旦分为两种,就已经不是一体,而是多体了。从因明细微的观察和推理方式来看,根本不能承认为一体。
答曰:因前时闻声之识,即是常有故,见色等之彼时亦为何不闻声音?因为不舍前时自性故。
中观宗回复:前一刹那听到声音的识,你们承认是常有的,既然是常有,正在见到色法时,为什么听不到声音呢?如果之前能听到,后来听不到,就已经变成无常了。一旦有了变化,就是无常。按照你们的承许,前时的自性不应该有变化,识应该一直能听到。
对方回答:现在我看到色法,识听不到,是因为声音不在附近。
答曰:如是无境之故,了知彼境之识亦无有,其理与前述相同也。此外,汝许神我即遍于一切故,于诸现象近不近亦不应理也。
中观宗回复:你现在看到色法时,声音已经没有了,识的外境就是声音。既然没有外境了,能了知声音的识也不会有。能知和所知、境和有境是观待而安立的,这个道理前面已经讲过了。
还有你们数论外道承认的神我,也就是识,是遍于一切法、一切现象的,既然如此,识与一切法之间怎么会有远近的差别呢?你们说声音不在附近,所以听不到。这种说法很不合理。
中观:再说,自性成立的闻声之识,怎么会变成取色的眼识呢?
数论外道:如同一人,既可为父,也可为子,如是一识,既可闻声,也可取色。
中观:比喻不成。一人安立父子二者,是不同观待之假名,不能在胜义中真实成立。汝宗所许的忧喜暗三德平衡之自性,既非为子亦非为父,同样眼识也不具闻声自性,因为不可找到其中的闻声自性。
外道:就像艺伎,一人能现多种形象,闻声之识也可以显现其他状况而见之。
外道:表现不同而自性却为一,所以是常。
中观:这种所谓的表现不同、自性为一之常法,从来不曾有过。
如果异样的显现不真实,那么异样之中的真实自性又是什么呢?如果说即是神识本身,那么所有众生也将成为一体。
中观宗提出:按照对方所承认的,心识是自性常有的,那么执著声音的耳识怎么会变成执著色法的眼识呢?既然自性常有,就不应该有变化。
对方回答:第一刹那执著声音,第二刹那执著色法,也是可以的,就像一个人既可以当父亲,也可以当儿子。观待他的儿子,他是父亲;观待他的父亲,他是儿子。
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寂天菩萨破斥道:父亲和儿子的名称是不同观待而安立的假名,并不是真实的。在名言中,父亲与儿子可以观待而安立,但在真实义中,如果认为自性实有,其性质无法改变,则父亲必定不能成为儿子,儿子也必定不能成为父亲。
还有,你们数论外道所承认的自性是忧、喜、暗三德(即前所说苦、乐、舍)平衡的状态,如果胜义中存在既是父又是子,则一定在三德上存在。但在三德中,根本找不到一个人既是父又是子。那么你们的比喻就不成立。
执著色法的眼识不具有执著声音的自性,一个识同时见色法和听声音是不成立的,现量不可见,比量推理也不成立。
数论外道则认为,神我之识的本性是常有,但一个识可以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显现不同的形态。就像一个演员,上午穿天人的衣服,下午穿夜叉的衣服,虽然形象不同,但本体是同一个人。
这种说法也不正确。文艺者的不同形态或不同装饰,也是一种假立,真正胜义观察时,他的本体也是刹那刹那变化的,上午的人已经不是下午的人了。按照这样的道理,你们的意识也变成无常法了。你们所说的:虽是不同的物体,但自性是一体。这样的一体常有的法在世间根本没有。你们的说法实在可笑,无论教证还是理证都不能成立。
不同的显现不是真实的,那么你们所说的自性是什么呢?数论外道回答说,就是常有的、一体的心识。
中观宗破斥:若真如此,那众生都变成一体了。因为所有的众生都具有心识。按照这样的推理,会有很多过失。数论外道也不敢如此承认。
此外,持声或闻声自性者,为何变成持色或取色之眼识?因为彼二异体之故。彼境声色即异体故,有境不舍前者而怎会变成后者?实不可容有,若水晶不舍白色,则无法变黑色也。《释量论》亦云:“一者非知二,根识即定故。”如是所说也。此处即破常有一实之识,此外,不必思为于一心相续中,若知声,则不知色等,因为几种不同类之无分别识可以同时生起故。然而彼等不同类之识,内部并非互为一体,若是一体,则应成执五色之花识与执一色之蓝识亦无差别也。
听闻声音的耳识,为何会变成取色法的眼识?这两者明明是不同的。它们的外境,即声音和色法也是异体的,那么有境在没有舍弃前者的情况下怎么会变成后者呢?眼识执著色法时,如果听到声音,眼识应该舍弃转变成耳识。那么识就不是常有的了。
数论外道认为,识是常有独一的。既然是常有,前后就不应该有变化,否则就已经变成了无常。听到声音的耳识无法转变成看到色法的眼识,实在是没有这种可能。就像水晶要变成黑色,必须舍弃原先的白色。《释量论》中也说道,一个根识只能了知一种所知。就像眼识只能看见色法,不可能听到声音、闻到气味;耳识只能执著声音,不可能看见色法。所有的根识都是如此。
这里主要破的是数论外道所承认的常恒实有的识。
此外,不要误解为一个人的相续中,了知声音时,则无法了知色法。因为不同类别的无分别识可以同时产生。例如,在花园里,鼻子闻到花的香气,耳朵听到其他有情的声音,嘴里含着甜的糖,手接触其他物体,像这样五根识可以同时感受外境。但这些感受没有分别心。这样的道理在因明的《释量论》里有详细阐释。在同一时间里,不同类别的无分别识,如五根识可以同时产生,但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有分别的识产生,比如生贪心时,不能生嗔心;生嗔心时,不会生信心。否则就会有一个人有多个相续的过失。
中观宗并不破假立的五根识同时感受外境,否则耳朵听到声音时,舌根就无法感受味道,这显然与现量相违。但是这些不同类别的无分别识并不是一体的。不同的根识有不同的所依、所见和因缘,比如眼识是眼根产生的,耳识是耳根产生的,它们的因不同,所得的果也不同,执著外境的方式也不同。
如果认为不同类别的无分别识内部是一体,就成了取五色的识和取蓝色的识没有差别了。当眼识执著五色时,是一种状态,当眼识执著蓝色时,是另一种状态,如果说这些识是一体,那执著五色时已经变成了执著蓝色,执著蓝色时已经变成了执著五色。这显然不合理。
《中观庄严论》中也说道,眼识执著花色时,外境上有白色、蓝色、红色等,会相应生起执著白色的眼识、执著蓝色的眼识和执著红色的眼识。这些没有分别念的眼识并不是一体的关系。如果成为一体,则执著花色的眼识和执著蓝色的眼识就没有任何差别了。
若彼等谓:“如一人,既为父,亦为子,如是声色境亦不相违,因现象之色者,即是自性之声故,彼二自性一体也。是故,执色之时,虽无执声现象之识,然有执声性之识故,无有声识成无常之过耶。”
数论外道继续说:好比一个人,观待他的儿子来说,他是父亲;观待他的父亲来说,他又是儿子。同样的道理,执著色法的识和执著声音的识,两者只是执著的外境不同,实际上是常有的、一体的识。
对方认为一个人既可以当父亲,也可以当儿子;一个识也可以既执著声音,也执著色法。他们觉得这样并不相违。因为显现的种种色法,在自性上是一体的。声音和色法从自性上来说,没有任何差别。所以当识执著色法时,虽然听不到声音(没有执著声音的现象),但声音的自性还是存在的,因此,执著声音自性的识也是常有存在的,并没有你们中观宗所说的识变成无常的过失。
答曰:彼喻不成立,一人安立成为父子者,即以不同观待之假名而已,于胜义自性中,父子二者亦非真实成立,若父性真实成立,则彼不会变子时,子前定有父亲之故。若子性真实成立,不会变父,因为父前不会有子故,是故彼等假名也,此假名者,吾宗亦不欲破除,然彼不成满足汝等之所望也。假使胜义中存在既为父,亦为子者,则必须在于三德上,因为汝宗之胜义者,除三德外,不许余法故。如云:“三德殊胜性,非为所见道,即是见道者,如幻极虚伪。”如是所许故。然而忧喜暗三德之自性,即非为子亦非为父,因为诸现象即彼性故,在胜义中观待谁而安立为子,又观待谁而安立为父,何者亦不能建立也。是故:若如是思维胜义三德自性而许执色时亦有执声,则应成一切现象亦执著一切之分,或者执声之时,亦不应执声,因为一切现象自性即一体故,不会有有时执著与有时不执著也。此义亦不成立:为执色时,若有执声,则应可见彼者,然持色者,时终无见持声自性,因为不见彼持声之性故;如是执声时,亦不见持色也。
中观宗回复:你们所举的比喻不成立。一个人既是父亲又是儿子,实际上是不同观待而安立的假名,并不是实有的。在真实义中观察时,父亲和儿子两种本体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如果像你们所说的那样,父亲的本性是真实成立的,那么他根本不可能变成儿子。因为儿子的前面必定有父亲,父亲永远在儿子的前面,不会变成儿子。如果儿子的本性真实成立,也不会变成父亲,因为父亲的前面不会有儿子。儿子在后、父亲在前的顺序是固定的,儿子不可能转变到前面,变成父亲。因此父亲和儿子只是一种假立,而不是以自性成立。对于这种假立,我们中观宗不会遮破。但是这种假立,远远无法满足你们的愿望。
如果胜义中存在既是父亲也是儿子,则必须存在于三德之上。因为你们数论外道不承认胜义谛是三德之外的法。你们宗派的论典里是这样说的:忧喜暗三德是最殊胜的本性,不能为世间凡夫的根识所见(类似于佛教中的胜义谛),现在凡夫所见到的(类似于佛教中的世俗谛),都是如幻如梦的、虚伪的。这种观点与自宗有一些相似之处。
根据对方的观点,忧喜暗三德的自性既不是父亲,也不是儿子,因为对方认为一切现象都唯一是自性,自性是独立存在的法,要观待谁而安立为儿子,又观待谁而安立为父亲呢?任何也无法成立。
对方的观点前后矛盾,有很大的过失。如果你们考虑到胜义三德自性实有,执著色法时也执著声音,就会出现两种后果。一种是执著色法时,也就执著了一切现象,如此一来,所有的根识都已经混乱了;一种是执著声音时未执著色法,也就未执著一切现象,如此一来,即便在执取声音也变成没有取到声音。因为你们承认一切现象都是在自性中,都是一体的。既然是一体,则要么全部执著,要么全部不执著。不会出现,有时候执著这部分、有时候不执著这部分两种情况。
上面破掉了对方的比喻,下面破对方所讲的意义。从意义上来说,对方所说的观点也不能成立:一个识在执著色法时,如果也能执著声音,那就应该现量可见。但你的识执著色法时,根本无法听到声音。
这里的推理是“不见彼持声之性故”,没有见到,所以不可能存在。在因明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可以见到的东西,如果没有见到,则可以断定是没有,即可见不可得因。一种是不能见到的东西,如果没有见到,则不一定是没有。比如夜叉、魔等并非凡夫眼根的对境,没有神通的人见不到魔,并不意味着它就不存在。但如果是瓶子等物体,我没有见到,则说明我的面前没有瓶子。
此处可以用“可见不可得因”来进行推理,眼识在执著色法时无法执著声音。同理,耳根在执著声音时也无法执著色法。这样其实已经遮破了对方承许的识是常有。如果不是常有,则遍计我已经不成立了。
又彼谓:“执色时虽未见执声,然彼识性即一体,犹如一位伎者午前作天式装束,午后作夜叉之装束,如是知声者,显现异样色相之状而见之矣。”
对方又说:执著色法时虽然无法听到声音,但所有根识的本性是一体的。眼识、耳识、鼻识等这些根识都在一个心识上,是一体的。就好比一位舞者,上午穿着天人的衣服,下午穿着夜叉的衣服,虽然显现出的形象不同,但本体上是一个人。
同理,一个心识的本体恒常不变,有时候执著声音产生耳识,有时候执著色法产生眼识,显现不同,本体没有差别。比如前一刹那执著色法产生眼识,后一刹那执著声音产生耳识,这是同一个心识在不同时间显现出不同的状态。
其实对方如果不坚持心识常恒实有,这种说法没什么问题。但是他们认为识常有,从第一刹那到第二刹那已经有了变化,常有已经变成无常了。
答曰:则彼识即应成非常有,因为舍前者而得余时故。若已得前者以外之余事,虽彼二呈现为异样,然尚非一体者,则彼一体,于此世之中,从未曾有,或非言思之境也。如是用讥诮之语,因为本来所谓一体者,即是自性各自不能分开之法,而各自分开者名为异体,然此处亲见各自分开之法,承认为一体,现量相违也。若见不同亦是一体,则一切皆应成一体也,故伎者亦现不同行相之时,即不同刹那之异体,于胜义中非一体,若是一体,则亦可同上观察也。
中观宗回复:你们所承认的这种神我识已经变成无常了。因为舍弃了前者执著色法的眼识,得到了后者执著声音的耳识。如果已经变成了另一个识,两个识在显现上完全不同,你们还继续坚持是一体,这样的一体在整个世间都不可能有。可以说是在世间所有的语言和思维中都从未有过的一体。
寂天菩萨在颂词中用了“未曾有”,这是一种讥笑之语。像这样讽刺了对方。为什么呢?因为无论是中观还是其他任何教派,所承认的一体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法,如果还能各自分开就不是一体,而是异体。你们所说的一体的法,很明显地可以分开,如第一刹那的眼识和第二刹那的耳识,这两个法不是一体的,如果是一体,则有很大的过失。
在一般人的分别念中,昨天的我、今天的我、过一段时间的我、下辈子的我都是一体的,但这只是一种未经观察的假立。真正观察时,不能认为一个人在一岁时和在九十九岁是同一个人,是一体的。如果这么认为,会有很多过失。一岁就是九十九岁,那么这个人九十九岁时还要活九十九岁,可能永远也死不了了。
因此,跳舞的舞者在上午和下午,出现了不同的形态,这些不同是现量亲眼可见的,是不同刹那的异体,而非一体。
如果非要说是一体,舞者上午跳天人的舞蹈,下午跳夜叉的舞蹈,上午也应该变成跳夜叉的舞蹈。又例如,我上午吃糌粑,下午吃牛肉,你不能承认我是一体,否则吃糌粑也应该变成吃牛肉了。一个人一刹那吃糌粑也变成一辈子吃糌粑。会有很多过失。
在比较究竟的意义上,并不是一体,如果还说是“一”,则可做同样的观察。即已经看见种种不同的相还说是“一”,那任何不同的相都可以说是“一”,万事万物都是一体的了。
脚注
1 伎者:歌舞为业 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