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第20课

譬如,日暮之时,眼识不明者,若花绳错见为蛇,便生起执蛇之心,若不依灯缘等,则不能除彼执也。如是花绳如诸蕴,黄昏不明眼识者如迷缘之无明,蛇执如我执,犹如在黑暗中,手摸寻蛇,虽手未触彼,然尚未除蛇执,心生恐怖。如是观察全身,头非我,手非我等已了知,亦未得我者,然于无我未生定解者,即是其观察尚未究竟之缘故也。若彼暗室中挂上灯火,照明一切时,了达所见之蛇,即是花绳,此处虽无蛇相,而绳者迷为蛇相。如是见此境无蛇,即自然能除蛇执。依此五蕴之我执,即假立之外一无所有,若能如是断除一切怀疑,则继续修持彼义,方能现量证悟无我也。

在中观和无上密法中,凡夫证悟无我有两种层次。一种次第是真正现量证悟了无我,那时就没有萨迦耶见和我执。另一种次第是通过学习中观或者依靠上师的窍诀,基本上已经证悟,但还不究竟,我执还会再次生起。这种方法是一个特殊的窍诀。

之前法王传《智慧品》时,也再三地讲了。这种抉择人无我的道理,很多人觉得自己在理论上已经明白了,但是因为还没有实修,依然有我执。有些人则是在理论上也没有了知。下面麦彭仁波切用比喻来进行说明。

天色接近黄昏时,天快要黑了,此时视力不太好的人,将一条黑白交错搓起来的花绳错认为是一条蛇。以天色昏暗和视力不好等几种因缘,他把绳看作为蛇,并生起了执著毒蛇的一种念头。如果没有依靠灯照明等其他因缘,这种执著就不会断除。同理,我们将五蕴执著为我也是这样。诸蕴就好比是花绳,黄昏和不明眼识就好比迷乱的因缘和无明,对毒蛇的执著就好比我执。

因为黄昏和视力不佳,将花绳错认为蛇,内心生起对毒蛇的执著;因为无明,将聚合的诸蕴视为我,产生我执。麦彭仁波切的这个窍诀是很深的。

在认为有蛇的情况下,在黑暗中,这个人用手四处摸寻,虽然手并没有接触到蛇,但内心还没有消除对蛇的执著。他觉得只是手没有摸到蛇,但不确定到底有没有蛇,内心还是很害怕。

同样的道理,我们去观察身体,整个身体的每一个支分都不是我,如头不是我、脚不是我、手不是我、内脏不是我……这样观察下来,始终都没有找到一个我。但此时并不是对无我产生真正的定解。理论上明白了,真正的我是找不到的,似乎已经懂得了人无我,但一遇到具体的事情,我执就明显地出现了。这是因为一方面没有实修,另一方面观察还没有究竟。

只有在黑暗的屋子里挂上一盏明灯,把一切照得清清楚楚,这才发现原来看到的蛇并不是真正的蛇,只是一条花绳,原来是一根绳子把自己吓了一跳,除此之外,这个屋子里根本找不到蛇。这样自然而然就消除了执著蛇的恐惧心。

同样的道理,不管是通过上师的窍诀还是中观的闻思,如果能断除一切怀疑地认为:除了蕴以外,没有一个真实的我。将生起的这种人无我定解不断修持和串习,最终就会现量证悟无我。

这部分内容还是很深的,希望你们再三地阅读与思维。

以上讲了破俱生我执,这是每一个众生都有的执著。遍计我执则是学过外道宗派的人才会产生的执著,实际上也是一种分别念所编造的我执,是假立的。

戊二破遍计我分二:己一、破我许为意识宗;己二、破我许为无情宗

己一破我许为意识宗

数论外道云:“一切所知可归纳为二十五谛。此神我者,能享受一切现象,而非作者,常物、离三德,无所作也。彼者之一切行境即从自性生,微尘(苦)、思维(乐)、冥暗(舍)三德平衡时,其名为自性,是二十三种现象之因,如瓶因之泥土也。

破遍计我执有两种破法:破我许为意识宗和破我许为无情宗。

前者是承认我是意识的宗派,后者是承认我是无情法的宗派。主要破这两种宗派。

外道的观点纷繁复杂,数量非常多,法称菩萨在《释量论》中讲过,邪见是无量的,要想一一地破完,是不可能的。总的来说,《如意宝藏论》里讲到,古印度外道的邪见有三百六十种,可以进一步归纳为六十二种。

这些宗派又可以归纳为两种:一种是承许我是意识,一种是承许我不是意识,是色法。基本上都可以包括在这两种里。首先要破的是承认我为意识的这种外道,即数论外道。有些教派称数论外道为黑自在,因为他们的本尊是黑自在,也有这种说法。

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讲过,所有外道中,数论外道是一个相对接近真理的宗派,他们也承认解脱,但并不究竟。他们有一些观点与佛教稍微有点接近,也有一些明显的缺陷,比如他们承认我是常有的。

这里阐释数论外道的观点。他们将器情世界一切法归纳为二十五谛或二十五所知,还有些书里称之为二十五唯。二十五谛具体包括:自性,神我,大,慢,声、触、色、香、味五唯,空、风、火、水、地五大,口、手、足、大遗、密处五业根,眼、耳、鼻、舌、身五身根及共同意根。

数论外道认为神我即是我,是一种意识,是常有的,是一切现象的享受者。《入中论》讲第六地菩萨时,讲破遍计我执时也提及了这个观点。你们可以参考一下宗喀巴大师的《善显密意疏》。龙猛菩萨提到,破了数论外道和胜论外道,也就破了其他所有外道。此外,月称菩萨也着重破了数论外道和胜论外道的观点。

除了自性和神我之外的二十三谛都被称为现象,相当于世俗中所有外境。神我能享受所有现象,但它既不是作者,也不是所作。它是常有的,又远离苦、乐、舍三种功德。

所谓的神我是外道的一种遍计分别念所假立的,无论你用比量还是现量,都根本找不到这样一个我。神我能享受一切显现,这些显现从何而来呢?从二十五谛的自性中产生。神我享受的一切行境,都是自性产生的。自性也是常有的,是苦、乐、舍三德平衡的状态。其中思维被称为乐,微尘被称为苦,冥暗被称为舍。麦彭仁波切在其他论典中提到,这三者其实是对应贪心、嗔心和痴心。

自性是二十三种现象的因。就好比我们要做瓶子,需要泥土,泥土是瓶子的因。如果没有自性,其他二十三种现象就无法显现。

从彼起意或大者:即如二面镜子,外面现五唯,内面现神我,使联结彼二成融合也。行境之时,起慢者:此慢以功德而分为现象慢、思维慢、冥暗慢三种。彼等之中,从初慢生声触色香味五唯,以彼等功德复起空风火水地五大也。从思维慢生五身根,五业根及共同根也。五身根者,眼等五根也,五业根者,口、手、足、大遗、密处也,共同根者即意根也,冥暗慢令助彼二也。故分四种,唯自性类者,即自性也,自性及现象类者,即大、慢及五唯也。唯现象类者,即其余十六谛也。非自性及现象类者,即神我也。神我为意识,其余皆无情,自性与神我是常有也。彼等复认为乐等是外境无情性,虽无内识而实有,然以大者享受之时,与神我不能分异体并执为我所也。”如是彼等,我承认为意识,胜论外道我承认为无情故,若破彼二宗,则能破除其余外道,是故今破彼二者。初数论外道所许之我为意识并常有者,实则不应理。

从自性中生起觉或者大。这个大者就如同双面镜,外面显现色、声、香、味、触五唯,内面显现神我,将此两者联结起来。神我是常有的,无法享受外境,中间有一个大者或者意识可以联结神我和五唯,此时神我可以享受五唯。例如,看色法时,意识的本性是常有的,当我执著外境时,中间需要有眼根做连接。

在大者将神我与五唯融合为一体时,神我执著外境时,开始起慢执。这种慢以功德而分为三种:现象慢、思维慢、冥暗慢。从现象慢中生起色、声、香、味、触五唯,再以五唯的功德生起空、风、火、水、地五大。

外道的有些说法听上去很模糊,说了很多,但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而佛教的内容,真正理解后会发现,非常相合于实际。

数论派是这样讲的。从第二个思维慢中生起五身根(眼、耳、鼻、舌、身)、五业根(口、手、足、大疑、密处)和共同根(意根),共计十一根。第三个慢是冥暗慢,它不产生其他现象,而是帮助其他两个慢。

总之,二十五谛分为四种类别:自性是单独一类(因);自性和现象具足(既是因也是果)是一类,即大、慢及五唯这七谛;现象(果)是一类,即其余十六谛;既不是自性也不是现象(既不是因也不是果)是一类,即神我。神我是意识,其余二十四谛都是无情法。自性和神我是常有的法,其余二十三谛是无常的法。

数论派还认为痛苦和安乐等感受不是在心上存在的实法,而是外境的无情法的体性。神我享受外境时,大者将两者融为一体,无法将神我和苦乐等分开。

数论外道所说的自性相当于我们的胜义谛,神我相当于众生自己,除了神我和自性之外,还有二十三谛相当于是世俗谛。神我的本性是胜义谛,神我的现象是世俗谛。但自性不管是否是现象,都是胜义谛。这是数论外道所承认的宗派观点。通过修行,当神我消于自性的本性中,即得到解脱。

麦彭仁波切在其他论中说到,数论外道的有些观点接近唯识宗。但他们并没有准确地认识阿赖耶和阿赖耶识,起名方式也不太准确。而且他们没有皈依佛门,在词句的意义方面还是与佛教有很大的区别。

佛教中说到轮回时,并不承认有一个开始和结尾。但很多外道都会说,最初万法由造物主所造。数论外道也承认,最初世界是由自性所造。这些内外道的区别,相信大家已经比较清楚了。

我们为什么要破外道呢?如果我们没有从理证上彻底地破这些观点,很容易趋入外道。尤其是有些人没有分辨能力,觉得外道也有解脱道,有些道理似乎也很殊胜。不但一般人容易趋入外道,就连一些已经皈依佛门的人,也会被引入外道。有这个危险性和可能性。

因此,寂天菩萨和麦彭仁波切在此处专门破斥外道的观点。数论外道承认我是意识,胜论外道承认我是无情法,如果我们破了数论外道和胜论外道,就能破除其余一切外道。

这里首先破数论外道的观点:我是意识,并且是一种常有的实体。这种说法用中观理来进行观察,实在是不合理。下面用寂天菩萨的颂词来破这个观点。

声识若是常,一切时应闻;
若无所知声,何理谓识声?
若无识能知,则树亦应知,
是故定应知,无境则无知。
若谓彼知色,彼时何不闻?
若谓声不近,故知识亦无。

如果了别声音的识是常恒,那么任何时刻都应该听到声音;如果没有所了知的声音,那么凭什么道理说有识能闻知声音?如果没有了知而可安立为能知,那么树木也应成为闻声等能知,所以应该理解:如果没有所知外境,则没有相应的能知。

如果说前时闻声之识,后时虽不闻声,但能了别色等余法,故彼识是常有。既然闻声之识常有,那么在它知色之时为何不闻声音?如果说因声音不在附近故不闻,那就应知无境则了知其境之识也无有。

数论外道认为神我和自性是常有的,其他二十三谛是无常的。既然他们承认享受者神我是心识,那么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识都可以承许为如神我般是常有的。

如果你们数论外道承认:了别声音的识是常有的,那么在任何时刻——过去、现在、未来都应该听到声音。因为常有的法不能有变化,只要有变化,则已经变成无常了。

数论外道说,有时候听得到、有时候听不到的缘故是:有时候所知不存在。也就是识的所缘境不存在时,听不到声音。这种说法并不合理。

如果外境上没有声音,还安立有识能闻知声音,这是什么道理呢?你们凭什么道理说这个识是执著声音的识呢?如果没有外境,观待它的能知也根本不可能存在。例如,若柱子不存在,那执著柱子的识也不会有。外境和有境是观待成立的,就像左和右、男和女一样。

既然承许识是常有的,就应该任何时刻都听到声音。

如果对方说,我在执著声音时、执著色法时有所知,这些所知对应的是一个常有的能知。这个常有的能知可以执著色法、执著声音等不同所知,但它自身是不变的。

这种说法也不合理。既然如此,那么正在执著色法时,为什么听不到声音呢?既然你们承许能知是常有的,那么执著色法的同时也应该执著声音。

如果对方说,本来可以听到声音,但因为声音离得很远,不在附近,所以只见到色法,没有听到声音。针对这种说法,后面会进行破斥。

总之,应该了知外境不存在时,观待它的识也不可能存在。

因为执著声音之识,若是恒常,则一切时刻皆应成闻声,因为闻声时之识,如此许为常有之故。

如果你们承认执著声音的识是常有的,那么一切时刻都应该能听到声音。为什么呢?因为你们承认识是常有。

若彼谓:“一切时不闻声之原因,并非声识即无常,而是今无有彼声境耶。”

对方说:没有一直听到声音,并非因为识是无常的,是因为没有声音的外境。

答曰:若无有彼所知之声境,则此有境者,凭何道理而谓能认识,或闻知声音?因为若知外境,则可名为能知。若无有认识或了知,亦可安立为能知,则树木亦应成闻声等之能知。因为虽未了知外境亦是能知之故也。是故必定应当了知,若无有所知外境,则定无有彼之能知,因为各能知,皆观待彼境,不会有不知外境之能知也。是故若无声境,则彼中所生之闻声之识,亦是无因之故,今为何有此,实无有也。如是刹那声音之有境,也是异体故,此识不会住第二刹那也。

中观宗回复:境(声音)和有境(心识)是观待而成立的,境是所知,有境是能知。既然所境声音不存在,有境又有什么道理能了知或听到这个声音呢?不可能了知或听到。

能了知外境,可以被称为能知,如果无有了知,也可以安立为能知,那么不能了知外境的树木也可以成为能听到声音的能知了。这里是中观宗给对方发的太过。我们平时似乎都觉得自己的心是常有的,可以执著任何事物。实际上,只有在所执著的对境存在的情况下,才可以说心是执著对境的有境。否则,心无法被安立为有境或能知。如果按照你们的观点,没有明知也可以安立为能知,则树木已经变成可以听到声音的识了。

在因明论典和《七十空性论》《六十正理论》中都讲到,没有所知就没有能知。任何能知都必须观待所知的对境。正如唯识宗否定外境实有,仅承认有一个明清的实有的心识,中观宗对此进行破斥。因为始终不会有一个不观待所知而成立的能知。

因此,如果没有声音的外境,也不会有依靠外境生起的了知声音的识。

按照小乘的有部经部还有因明的说法,第一刹那先有外境,第二刹那再缘外境产生心识。例如,第一刹那,柱子存在;第二刹那,眼识生起。此处的声音也是如此。没有声音的外境,闻知声音的心识也不会有。怎么会无缘无故生起一个执著声音的心识呢?不可能生起。

既然境是刹那性的,声音的有境即心识也是刹那性的,第一刹那的心识和第二刹那的心识并不是同体,如果是同体,则会有很大过失。

脚注

1 二十五谛:自性,神我,大,慢,声、触、色、香、味五唯,空、风、火、水、地五大,口、手、足、大遗、密处五业根,眼、耳、鼻、舌、身五身根及共同意根总为二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