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课
现在正在讲寂天菩萨的中观应成派的观点。《入菩萨行论·智慧品释——澄清宝珠论》抉择人无我时,分为破俱生我执、破遍计我执、如是破斥之辩论。前面已经讲完了前两个,正在讲如是破斥之辩论中的辩业果不应理。
答:今生造业者和后世受报者是不同的,果报显现时造业者早已坏灭,如果这是你我两宗共许的观点,那么争论这个问题又有何意义呢?如果有造业者受果,那就是在因位时即可现见果,这种现见是不可能的。佛陀说造业者受报,是依世俗名言假立的同一五蕴相续而言。
过去心、未来心俱不可得故不是我,而现在心如果是我,那么当它消逝时,我岂不是也会消亡吗?譬如将芭蕉树干一层层剥开,会发现无有任何实质,同样以智慧观察寻找,就会发现我也非实有。
前面有我宗对中观宗提出:你们所承认的因果是不应理的,我在造业的刹那后已经灭尽,那感受果报的是谁呢?
中观宗对此进行回复,首先以一个同等理破对方的观点。这里的对方是有我宗,包括了内道的小乘犊子部和一些外道。
“造业受果异,报时作者亡;汝我既共许,诤此有何义”:我们双方共同承认造业的我并非受果的我。佛教承认万法无常,既然是无常性,就是刹那生灭。所以造业的人在最后受果报时,肯定是没有的。既然这是我们两个宗派共同承认的,那双方的诤论有什么意义呢?因为你们也承认一切都是无常的。只不过我们承认无我,你们承认有我。我们的宗派可以避免你们所说的过失,你们的立宗则无法避免过失。
“俱因时有果,见此不可能”:因存在时果也存在,这显然不合理。因存在时,果还没生;果存在时,因早已灭尽。佛陀早已如是宣说了业果存在的方式。
“佛说作者受,依同一相续”:佛在佛经中讲到造业者感受果报,意思是最初造业的作者和最后感受果报的人,是通过一个假立的相续连接成立的,并非真实实有。同一个相续中就可以成熟并感受果报。虽然在真正的胜义观察中,因果也不成立,但在名言中依靠假立的相续可以成立。在名言中,现量可见的稻种生苗芽等因果规律都是存在的、不欺惑的。
“过去未来心,俱无故非我。生心若是我,彼灭我则亡”:过去和未来的心识都不存在,所以这些心识不是我。如果现在的心是我,刹那生灭,第二刹那就灭尽了,那么我也在第二刹那就灭尽了。但这并不合理。
“犹如芭蕉树,剥析无所有;如是以慧观,觅我见非实”:就像将芭蕉树干一层一层剥开,会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以胜义智慧观察时,所谓的我根本不存在。不管是俱生我,还是遍计我,都不可能真实存在。
暂以同等理破之,造业与受果之时,诸蕴异样故,受报时作者我已灭亡,此等之理,汝我二宗既然共同认许,除蕴之外,常我者,即是无心或恒常故,以量成立彼常者即离一切作用,此争论是汝吾二者承认故,汝吾二宗,当须除之,汝思为我说此过失,则有何意义耶?然而,吾宗能除此过,而汝宗永时不能除此过失也。
此处用同等理破对方有实宗的观点。我们双方共同承认:造业时和受果时的五蕴是不同的,因为一直在刹那刹那地变化。通过观察可知,原先造业的我并不是最后受果的人。因为受果报时,原来造业的作者我已经灭尽了。
五蕴之外,我们也不承认有一个常有的我,用比量和现量都可以证明,常我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因为常有的我离一切作用。所谓的常我,要么是数论外道承许的恒常存在的识,要么是胜论外道承许的无心的法。
你们提出的无法安立因果的过失是我们两个宗派都要面对和解决的。你们认为这个过失只是针对我们中观宗提出,有什么意义呢?因为按照你们的观点,你们也有同样的过失。但我们中观宗能断除上面所说的过失,而你们有实宗永远无法断除这个过失。因为我们承许没有实有的我,而你们坚持认为我是实有的。
所谓造业者受果报亦是一相续而建立,未灭而俱因之时,亦同时有果者,能见此等亦是不可能,因为果从因生之故。由此,生果时,必定已灭其因,然无欺缘起力,生果亦是必然性。此等果者,亦于诸因集聚之补特伽罗相续中能成熟,其余非尔也。犹如播于地中之种子,不得由崖石中生果也。是故佛说此造业之作者及受果者,是依相同不断五蕴之一相续而言,因为诸世间众之一切意相皆以如是而住故。然此一相续者,亦不应执为有一我存在,因为相续亦如珠串,即乃假立,实则无有也。虽易知年老年少及前世后世等即非一,而此以心者而言,过去心已灭,未来心尚未生,此等俱无之故,并非是我。
中观宗开始遣除自己的过失。造业的人和受果报的人,并不是通过实有或者断灭来安立的,而是通过一个前后不间断的相续来安立的。因未灭时不可能见到它所生的果,因为果需要通过因来产生。因此,在果产生时,因必定已经灭尽了,以无欺缘起的规律,生果是必然的。同样,造业所产生的果也只会在因缘集聚的补特迦罗相续中成熟,而不会在因缘不集聚的补特迦罗相续中成熟。也就是说,我造业,就会在我的相续中集聚因、成熟因、产生果。我造业,在另一个人的相续中成熟因、产生果,这种情况是根本不可能的。
佛陀在佛经中说造业者感受果报,意思是,造业者和受果者依靠同一个不断的相续而安立。了知这一点很重要。很多人都想知道因果到底如何安立的,佛教中有时候说万法皆空,有时候说因果不灭。这些说法应该如何圆融?万法皆空,因果会不会空?有些人也会有这样的疑惑。
《入中论》中讲道,无自性的缘故,因果可以成立。《中论》中则说,真正观察时,因果并不成立。但是在世俗谛层面,补特迦罗的相续中,因集聚必定会产生果。佛教从来没有在世俗谛中否定因果,因果非常重要。
在世俗中,没有证得佛果之前,一定要有因果正见,并且要从道理上真正懂得。否则的话,佛陀或者一位上师说因果存在,你觉得因果应该存在;遇到一个人说因果不存在,开始诽谤因果,你也觉得因果可能不存在。真正的修行人不会这样。在因果上生起邪见的过患特别大。
此处的内容特别重要。在什么情况下,因果无欺存在;在什么情况下,我们承许因果不存在。这些问题要搞清楚。有些人觉得因果实有存在,非常执著,这样不行;有些人觉得既然一切都是空性,因果在名言中也不存在,这种说法也不对。因果存在有其存在的方式,因果不存在也有其不存在的一种道理。
这段教言中说,在一个因缘具足的补特迦罗的相续中,果是会产生的。但业果并不会在他人的相续上产生。例如,种在田地里的种子,不管是青稞还是其他庄稼,最后它只会从田地里生出苗芽,不可能从石头上生出苗芽。同理,何人造业,业就会在何人的相续上成熟,而不会在另一个人的相续中成熟。
如果认为一个众生造业,并不会承受果报,或者果报会成熟于其他众生的相续,这些都是邪见。我们应该经常阅读《百业经》,对因果生起信心。
如果造了一个严重的业,用金刚萨埵的修法进行忏悔、对治,最后罪业忏尽,就不会感受果报。正如田地里的种子,如果用火将它烧尽,那它就不可能成熟。我们用猛厉的对治法摧毁、灭尽业的种子,那么业也不会成熟。否则的话,因缘具足时,果是一定会产生的。
通过比喻,说明了造业者和受果者依靠同一个不断的相续而安立,世间一切的执著也都是这样安立的。世间的法都是以众生的分别念而假立的,因果也好,火的本性也好,水的本性也好,真正观察时,根本不是实有的。
但这种相续并不像外道所承许那样,是一个常有自在的我,不应执著为一个实有的东西。在《宝鬘论》中,将相续比喻为珠串。拿起一串珠串,一颗一颗地观察,每颗珠子都不是珠串,合起来也不是珠串。珠串并不存在,只是分别念安立的假名。前面讲到的总相的概念和珠串一样,都是分别念假立的。同理,相续也是假立的。
一般来说,年少时和年老时的身体不是同一个,前世和后世的身体也不是同一个,这些都容易理解。但前后的心是不是一个呢?这个并不容易理解。寂天菩萨用中观的观察方法来进行剖析:过去的心已经灭尽,未来的心尚未产生,这两个自己都不存在,肯定不是我。
彼谓:“现生起之心若许是我。”
对方说:现在生起的刹那的心是我。
答曰:彼心灭时,我亦则成灭亡,然汝许我为前世来此,此去他世故,今生心者亦非我也。是故《入中论》云:“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续,所有自相各异法,是一相续不应理。”如是已破相续即我之理。犹如芭蕉树干,一层层地剥开分析时,毫无所有坚实分,皆为空壳,如是相同之理,是以智慧观察而寻觅我,则见彼者亦非实有也。
对此,中观宗驳斥:如果现在刹那的心是我,则这一刹那的心灭尽时,我也灭尽了。但你们有实宗还是认为,我从前世来到今世,从今世去往后世。所以,现在正在生起的心,并不是我。
《入中论》中讲到第六地菩萨时,用比喻说明相续不存在的道理。有名叫“慈氏”和“近密”的两个人,他们各自的相不同,这样不同的两个人肯定不是一个相续。同理,所有自相不同的法也不是一个相续。在胜义观察时,一相续是不存在的。这里已经破完了“相续是我”。犹如芭蕉树,层层剥开分析,没有任何坚实的部分,都是空壳。同理,以智慧观察,寻觅“我”,除了名言中假立的“我”,并没有一个实有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