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第33课

粗既不异乐,显然乐非常。
若许因位无,无则终不生。
则纵汝不许,无显生亦在,
因时若有果,食成食不净。
汝应以布值,购穿棉花种。
谓愚不见此,然知真所立,
世间亦应知,何故不见果?
世见若非量,所见亦非真。

既然乐受与粗细非异,那么乐受有粗细变化显然是非常恒的。

外道:凡生果,必须要承认在前因中果就存在,如因中无果,则始终不应出生。在因中,虽不承许有明显的果,然而不明显的果仍然应承认存在。

破曰:因位时若真实有果存在,那么吃食物时应成食不净粪,而且应该以买布的钱去买棉花种子来穿。如果说世人愚痴,见不到种子里有布等,那么你们了知真如的祖师所说的道理,世间人亦应了知才对,然而世人为什么不能在因中见到果呢?如果说世人所见非量,所以不能以世人不见而不成立因中有果,那么世人所见之果亦应成虚假。

“粗既不异乐,显然乐非常”:针对对方观点,中观宗提出,你们所认为的粗相与安乐之间是一体还是异体?如果是一体,粗相转变为细相时,已经舍弃了粗相,则安乐肯定变成无常了。如果是异体,则粗相无论如何变化,乐性永远都不会有变化,应该能够恒时领受。这样观察下来,对方的观点显然不合理。

“若许因位无,无则终不生。则纵汝不许,无显生亦在”:对方认为,如果因位时没有果,则始终不会有果产生。哪怕你们不承认因位上有明显的果存在,也应该有不明显的果存在。

“因时若有果,食成食不净”:对此,中观宗驳斥,如果在因位时,果已经圆满具足,则吃饭时就已经在吃不净粪了。因为饭是粪的因,按照你们所说的因位时果也具足,则会出现吃饭如同吃不净粪的过失。

“汝应以布值,购穿棉花种”:此外,你们数论外道应该用买布的钱去买棉花的种子,直接穿在身上就可以了。因为棉花的种子就是布的因,如果因上具有果,你们就不用买布了,只需要买棉花的种子就可以了。

“谓愚不见此,然知真所立,世间亦应知,何故不见果”:如果对方说,本来因上有果,但世间人愚昧无知,所以不能见到这样的真相。中观宗驳斥,就算众生愚昧无知,见不到真实,那么你们数论派的祖师和各位本师总应该能了知因上有果的道理,为何他们只吃饭却不吃不净粪呢?通过这种观察,因上肯定不具足果。

“世见若非量,所见亦非真”:如果世间人的所见所闻都是非量,并非正量,那么你们所见的因上有果怎么会是正量呢?也不应该是正量。

若谓:“虽变粗细,然不舍乐性故,不坏恒常也。”则问:“此粗者与乐性是异体?或是一体?”若许异者,则粗者虽灭,而乐性明者不灭并恒时应成感受也。若许粗者既然不异乐体,则显然成立彼乐非常有也。

对方说:虽然从现相上看,乐有细的阶段,也有粗的阶段,但不会舍弃安乐的本性,我们所主张的恒常不变的乐性并不会失坏。

对此,中观宗向数论外道提出一个问题:你们所主张的粗细里的粗者和乐性是异体还是一体?如果是异体,那么即使粗者已经灭了,乐的自性肯定没有灭,应该显现出来,并且你们应该一直能够感受到它。所谓异体就是两个不同的法,粗者灭了,乐的感受不会灭,因为它是常有的,不会出现有时能感受、有时不能感受的情况。

中观应成派能够指出对方的过失,“按照你们的观点,应该变成怎样怎样”,这样以理证推出对方的过失,对方即使不愿意承认,也不得不承认。此时对方就不敢承认:有时心里安乐,有时心里痛苦,然而乐性是恒常存在的。

如果对方回答粗者和乐性是一体。那么两者就融为一体,通过比量可知,乐性并非常有。因为粗者变细,乐性也会随之变化,对方所主张的乐性常有就已经不成立了。

于彼若谓:“此乐虽变不明显,而于主体中以功能随眠性存在,又复彼中如前显现而已,否则,若许前因位时无有,无有之故,则时终亦不应生出,如泥中不生兔角也。是故凡是能见之一切显现,皆必定存在于主体之中,如是因位承认有果矣。”则问:“既然因位时存在一切果,则为何恒时不能见彼?”

对于中观宗的驳斥,数论外道回应:乐性中粗的部分变成细的部分,明显的部分变得不明显,是因为粗的部分和明显的部分在主体中以功能随眠的方式存在。

他们认为主体具有一种功能,相当于种子能生果的功能,外面看起来虽然不明显,但是乐以一种隐藏的性质在主体中存在。当喜忧暗三个功德不平衡时,它就像会像之前那样显现安乐等种种。否则的话,如果现前在因位上没有果,则始终也不能产生果。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因的位置上肯定有果。这个想法就和数论外道的观点相同。

数论外道认为,正如泥中无兔角,就不会有兔角显现。凡是能显现的法,都存在于主体中。像这样承认因位中必定有果。如果因位中没有果,就像是泥土中不能生起兔角一样。

对此,中观宗问:既然因位时存在一切果,为什么不能恒时见到呢?因为这些果不但在果位存在,也在因位存在,是恒时存在的,也应该恒时可见。像夜叉、魔鬼等是不可见的东西,但果并不是,是可见的。就像种下种子后,就会开花、结果,这些花和果如果在种子上也存在,为什么看不见呢?

彼等谓:“前时不明显,次后见明显,犹如灯火照明暗室中之瓶也。”答曰:则与汝宗根本理相违,纵然汝等不许因时无有明显,而皆为新生,但亦存在有如是过失。若因位有明显,则安立明不明之差别不应理,应最初皆成明显也。是故此乃自宗内部相违也。又以理证观察亦相违,因为于因位时若有真实之果,则食用食物亦岂不已成食不净粪便矣?并汝宗应该以买布之值去购买穿用棉花种子,方能成立汝宗也。

对方回复:果在因位时虽然存在,但不明显,最后在开花、结果时才变得明显。就像在一个黑暗的房间里有一个瓶子,在没有灯火时,根本看不到这个瓶子,当你用灯火照亮这个房间时,才看到里面有一个瓶子。可见瓶子本来存在,但不具足俱生缘时就见不到。因中有果也是如此,果在因位时存在,但见不到。

中观宗驳斥:这就和你们所主张的根本道理相违了。因为你们承认因位时的果不明显,后来才显出来,那就变成了在因位时没有明显的果,是后来新生的。虽然你们不想承认,还是不得不承认。已经失坏了你们自宗所承认的根本道理:因上本来有果。

如果因位时已有明显的果,那么你们安立明不明的差别就不应理。最初就有明显的果,这又和你们的主张相违了。

用中观宗的理证智慧来观察,你们的观点也不应理。如果在因位上有真正的果存在,那么吃饭便如同吃不净粪了。并且你们应该用买布匹的钱去买棉花的种子,因为棉花种子是布匹的因,种子上应该具足布匹的功能,你们只穿种子就可以了。你们只需要享受因,不需要享受果,因为因上已经有果的存在了。这样才能真正成立你们数论外道的主张。

彼等谓:“实际上因位有果,然世人以愚痴眼翳所染故,不见此等也。”答曰:然了知真如之数论祖师所安立之因位有果之理,世间人亦应该了知,何故不见因时有果?按汝宗所许,诸众生应皆了知真如之故,真实承认因位有果之数论外道者,岂非见彼等亦只吃食物而不食粪便,欲衣之时,亦只买布匹而未求棉花之种子?无论何时何处皆无见汝宗依所说而实行故,汝宗有害也。

数论外道对中观宗说:实际上因位上肯定有果,但世人的眼睛被无明愚痴的眼翳所染污,不能见到这样的真相。

中观宗回复:就算世间人不能了知,你们数论外道的历代祖师已经证悟了这样的道理,肯定能见到因上有果。这是一种解释方法。还有一种解释方式是,数论外道的祖师们所安立的因位有果的道理,世间人也应该了知。因为世间上还是有一些人能够证悟你们所承许的道理。为什么他们看不到因位有果呢?有些人有眼翳,不代表所有的人都有眼翳。正如佛教中的胜义谛不可思议,一般世间人无法得见,但已经证悟得果的菩萨可以亲自得见。同理,你们宗派因位有果的道理,肯定有人应该能见得到。

然而,真正已经承认因位有果的数论外道的祖师们和弟子们,他们都只享受果,没有享受种子。大家都能看到,这些师徒们只享用食物,并没有享用粪便;他们要享受衣服时也只买一些布匹,而没有买棉花的种子来穿在身上。从这些表现来看,因中并没有真实有果。

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何种处境下,都没有看到你们宗派像你们所说的那样去行持(只享受因,不享受果),可见你们的立宗不能被承认,并且对正理有所妨害。

若谓:“世间人所见若许非量故,无有彼害耶。”答曰:则世人所明见之果亦成非真而虚假。若彼虚假,则谓因位有果,次后明显之说法亦成无义也。

对方回复:当然何时何处都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但并不是因为我们的道理不对,而是因为世间人的所见不是正量,不是正理的标准,因此我们宗派没有你们所说的那些过失和妨害。

中观宗驳斥:如果说世间人所见的都并非正量,那你们所谓的“世人所明见之果”也成了虚妄。你们所承许的因位有果,初时不显,之后逐渐显现出来,这种说法已经没有意义了,你们自己安立的这个道理,实际上是依据世间人的虚妄所见而安立的,没有任何意义。

若量皆非量,量果岂非假。
故汝修空性,亦应成错谬。

外道:如果能量是假,所量也就成假,那你们中观宗的量果岂不也成虚假吗?因此,你们依量修习空性也应该是错误的。

“若量皆非量,量果岂非假”:此处是双方观察胜义时进行的辩论。对方提出,如果量本身不成立,正量和非量都不成立,那量果也变成虚妄的了。量果指的是空性。即如果智慧是假的,依靠智慧所得的空性肯定也是假的,那么依靠智慧而得出空性结论的宗派也已经变成虚假了。

“故汝修空性,亦应成错谬”:你们中观宗修习空性也已经成为错谬了。因为智慧是假的,依靠它所得出的空性也肯定是假的。那么修习空性就没有任何意义了。这是外道对中观宗的一种辩论。

若谓:“设使能量是假便所量亦是假,则汝中观宗,皆于胜义中不成能量故,识既非量,由彼识所衡量之果或宗派亦岂非成虚假矣?是故汝等假识非量抉择胜义后,修习彼空性亦应该是成错谬也。”

对方提出:假如能量是假的,则所量也肯定是假的。那么你们中观宗在胜义中肯定不能成立能量,此处的能量是智慧,所量是空性。能量的智慧在胜义中肯定不成立,观察空性的智慧是假的,既然如此,智慧所得出的果(空性),不也是假的吗?因此,你们中观宗用虚假的非量抉择胜义谛,之后再修习空性也应该是一种错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