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第73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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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11 月14 日

《楞严经》中说到,在抉择了观世音菩萨的耳根圆通法门后,阿难向佛陀请示未来众生如何修行。佛陀说,主要通过无漏三学来次第修持,其中戒学部分包括四个要点:第一不淫,第二不杀,第三不盗,第四不妄语。

「断盗」

我们在前面已经讲了不淫和不杀生,今天宣讲不偷盗的内容。

◎ 持犯利害

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佛陀说:“阿难,再者,如果世间六道众生没有偷盗之心,就不会随生死业力在轮回中流转。”

佛陀告诉阿难,整个世界中的所有六道众生,如果心中没有偷盗的念头,行为上也不偷盗,断除了一切盗心盗行,就不会依靠这种业力在轮回中不断地生死流转。

圆瑛法师说,这里的“盗”不仅指盗取财物,还包括以不清净的行为来追求名闻利养。有些人以诈现威仪等五种邪命来欺骗众生,盗取名闻利养,那就是所谓的“欺世盗名”。如今有很多人以不正当的言行骗取众生的财富,这就是一种偷盗。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

“你修习三昧,原本是为了超脱尘世的烦恼,但如果不断除偷心,就无法真正脱离尘劳。”

纵然修习三昧,但如果偷盗的心行不除,你怎么能从滚滚红尘中获得解脱呢?对于真正想解脱的人来说,淫心不除,不可能获得解脱;杀心不除,也不可能获得解脱;盗心不除,仍然不可能获得解脱;接下来还会讲到,如果大妄语不除,同样不可能获得解脱。

许多人都希求解脱,但所想与所行背道而驰。虽然心里想解脱,但行为上却做了许多不如法之事,这样怎能获得解脱呢?众生实在很可怜。

道友们能学佛、出家,真是非常难得的事。在全世界的人类当中,佛教徒有多少?大城市中有那么多人,不要说出家,就连皈依乃至相信三宝的人都寥若晨星。从这个层面来讲,不论想出家还是想学佛,这一念善心都很难得。一旦生起善心,我们就一定要善护念,因为凡夫的心很容易退转。正如寂天菩萨所说,凡夫的每一念善心都是依靠自己前世的善根和佛陀的加持而产生的,但就像划过黑夜的闪电一样,这样的心念转瞬即逝。如果你的善心只能停留一天,那就在一天之内做一个好修行人,这也是很有意义的事,所造的善业也会功不唐捐。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

“即使拥有广博的智慧,世间禅定境界现前,如果不断除偷心,最终必定堕入邪道。”

接下来的内容与前文类似:纵然你有广闻博学的智慧、如如不动的禅定现前,但如果没有从根本上断除偷盗的心行,必定会沦为邪魔外道或妖魔鬼怪等众生。

前面不戒淫和不戒杀者堕入的是魔道和神道,这里说不戒盗者的堕处是邪道,如果落入其中,就很难获得解脱。

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上品者会成为盗日月精华的灵物,中品者成为盗人精气的妖魅魍魉,下品者则成为阴险狡诈、心思不正的邪人,被妖魅所附。这些妖魅、鬼怪和邪人也都有徒众,各自妄称成就了无上道。”

就算是禅定、智慧境界较高的上品者,如果不断除偷盗,果报成熟后就会堕为精灵。他们惯于盗取天地、日月的精华,心也非常敏感,如《前行》中所讲的容易暴怒的卫藏厉鬼一样

如果不断偷盗,禅定和智慧中等者就变成妖魅,就是我们常说的“魑魅魍魉”,藏文中将“魅”译为“鬼女”。这些鬼魅吸取人或动物的精气,经常损害众生。

下品者则堕为具有邪知邪见的人,常被恶鬼缠身、恶神附体。世间常有一些附体的现象,多是因为被附体的人在前世或今生行持不如法的行为,欺骗众生的果报现前时,就会感受痛苦。

这些鬼神和邪见之人也有自己的眷属和徒众,也都宣称自己成就了无上道。邪知邪见者经常喜欢宣扬自我。在为众生讲经说法或作简短开示时,法师一定要持有正确的见解,千万不能妄说神通或欺诳之语。不管是什么身份的人,乃至为大众说法的法师,如果自己没有见到却说见到、没有听到却说听到、没有开悟却说开悟,都会犯大妄语戒。从大乘菩萨戒的角度来说,这些都是欺骗众生的严重恶行。

一般来讲,算命、讲神通等现象在我们学院中比较少见。有些医生在看病时喜欢说一些与医学无关的话,如果你真有神通那就另当别论,但如果没有,最好还是老老实实地用医学来治疗病患。关于这个问题,我在课堂上说过很多次,但不知是没有好好听课还是听不懂,有些发心人员还是照旧不改。如果这样,是没办法在学院中待下去的。在给别人讲法或发心时说神通,这在出家人的戒律中是不被允许的。

有些人擅长见机行事,在大法师面前什么都不说,但在一些容易轻信的人面前却经常说:“你身上的附体如何”“有多少鬼神跟着你”“你的前世如何如何”……有些话说出来似乎像模像样,但是你真的看到了吗?如果没看到,作为出家人,你当场就破了大妄语戒——这实在是没有必要的。

大家在弘法时务必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前段时间我也就类似的事作过批评。作为出家人,我们千万不能神神叨叨。如果你真的有修行境界,那就应该在上师面前印证一下,究竟是你真的修行有成,还是有鬼神在欺惑你。

◎ 预辨妖佛教仪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

佛陀说:“我灭度以后,在末法时代中有许多这类妖魔邪众盛行于世。”

在某些时期,妖邪确实在世间非常兴盛。尤其在佛法水平不高的群体中,很多人都喜欢说:“有鬼神一直跟着你,这是你前世结下的仇怨。如果你没有好好供养,他就会害你、断送你的生命……”这些危言耸听的人,很可能就是妖邪的化身,他们所说的就是魔语。

妖邪如果不附著于人,不通过所谓的“善知识”来影响世人,那他的危害还算有限。比如突然出现一个妖怪,人们都会仓皇而逃;但如果有鬼神附著在人身上,说些似是而非的言论,就很容易迷惑众生。

有些佛经是通过佛菩萨加持而宣说的,如《八大菩萨传》中提到,通过佛陀和文殊菩萨的加持,魔王也会宣说佛法,但这些属于佛菩萨的特殊示现,大家务必要谨慎分辨,对盛行世间的各种见解善加取舍。

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已得上人法。

“妖邪们藏匿自己的奸诈和欺诳,自称是善知识,自诩已得超胜的菩萨境界。”

末法时代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数,这些邪师把自己狡诈的动机、内在的烦恼和不合理的见行全部隐藏起来,在人前装模作样、诈现威仪,说自己已经获得了“上人法”,也就是超胜于声闻缘觉的菩萨境界。

有些人天生喜欢说一些不实之词,经常说“我已证得阿罗汉果”“我有天眼通”等等。尤其是有妄语习气的人,喜欢在说话时添油加醋、夸大其词。听说山下有一些居士辅导员,虽然口才了得,说起话来头头是道,但他的观点与传承上师们所传的法义相去甚远。在辅导或讲闻佛法时,辅导员应对自己有所要求,所说的法要力求准确。如果自己本就对佛法一知半解,又随意添加个人分别念,那就算别人听不出问题,但你所说的却与真理南辕北辙,这样究竟是在弘扬佛法还是毁坏佛法,也不好说。

诱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

“妖邪诱惑无知之士,以恐吓令其失去理智。其人所到之处,众生家财耗尽、生活困顿。”

他们特别擅长诱惑和欺骗那些无知之士以及缺乏正见的佛教徒,恐吓对方令其生起恐惧,以至失去本心。

有些人经常欺骗别人:“你最近可能有灾难,需要提前做些善事,不如你给我买一辆车吧,我帮你化解灾祸?”这些话听起来似乎有道理,但这些邪师只会为众生带来灾难。凡是与他们结缘的人,不仅今生被骗得倾家荡产,而且还在相续中种下了邪见的种子,危及生生世世。

佛陀曾说,在我灭度后的末法时代将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今时代,在大城市里真正有能力宣说佛教教义的人少之又少。虽然有信仰的人很多,但大多数都缺乏佛法基础。有些人因为贪图财物,便利用人性的弱点,用种种手段去欺骗信众。许多人被骗得人财两空,甚至对三宝失去了信心。佛陀在经中授记,末法时代会发生这样的事。

真正的佛弟子不能做这些,佛陀对弟子提出要求: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贪,成菩提道。

“我教导比丘们随缘游方乞食,目的是让他们舍弃贪欲,成就菩提道果。”

佛陀教诫比丘僧人,不要固定于某地或某户人家,而是跟随自己的因缘游方乞食,这样有助于舍弃贪执,成办道业。

佛陀为什么制定乞食的律仪呢?蕅益大师在注释中提到几个原因:第一,令众生培福;第二,灭除傲慢,以乞食维生不容易生傲慢心;第三,了知自己的有漏身体为苦性;第四,除去对家人和财富的执著。

佛陀要求出家弟子去施主家化缘,是为了断除行者难以割舍的贪心,以此成就菩提道。

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已无返。

“比丘不得自行生火做饭,暂时在世间寄此残生,如旅人般在三界中漂泊,道业有成后示现最后一次生死,离开轮回后就不再返回。”

佛陀规定比丘们不得自行开火做饭。南传佛教的出家人至今仍遵循这一规定,托钵乞食;但由于环境和文化等因素,藏传和汉传佛教中的大多数修行人都没有实行这一条规定。

“寄于残生,旅泊三界”,这些比丘视余生如逆旅,明白自己不过是在三界中漂泊的旅客。“示一往返”,示现来人间一往返后,就不再在轮回中无休止地生死。“去已无返”,一旦离去就不再返回,如同最后有者。佛陀说,出家人以知足少欲的方式度过余生,断除烦恼,如旅人般在三界中随缘而住,尽此一生之后不再于轮回中继续往复流转。

修行人不应贪恋施主、财物或名闻利养。其实,贪图名闻利养也是广义上的盗。这里的“盗”不同于戒律中所讲“窃取四分之一嘎夏巴”的盗戒,而是指以不如法的行为贪图一切不属于自己的财富。

佛陀要求僧人以清净的方式生活,在座的道友也应发愿:“虽然很难像佛陀时代的比丘那样清净地生活——日中一食、托钵乞食、持戒一尘不染,但我们毕竟还是要奉行一些与俗人不同的律仪或见行。”如果出家人的行为与世人一模一样,那不出家好一些,至少也能令佛法少受一些毁谤。如果你非要与世人一起造恶业,那以在家人的身份做也没那么显眼。如果出家人没有自我约束、缺乏正知正念、做出各种不如法的行为时,会遭到世人的讥毁,这样不仅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如来和亲教师。

云何贼人,假我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

“为什么这些贼人披上如来的袈裟,贩卖如来教法,造做种种恶业,却声称这些都是佛法?”

“假我衣服”,这些如盗贼一样的人,身上披着佛陀的袈裟,心中却想着欺骗信众。如今许多道场中都有这样的人:他们的内心并未真正出离,只是听说有利可图,便剃光头发进入僧团,目的达到后便穿上俗人的衣服扬长而去。在藏地,有些地地道道的俗人穿上出家人的衣服前往汉地,冒充活佛来欺骗信众。在佛陀涅槃以后,尤其在当今时代,不如法的事情可谓层出不穷。

“裨贩如来”,这些人贩卖如来的教法,造作种种的恶业,还口口声声地说:“我是在弘扬正法”“我在建设道场”……以此招摇撞骗,行不端之事。从这个层面上看,这些穿着佛陀袈裟的人造了很多罪业,甚至还不如在家人,因为后者没有像这些不如法的出家人一样毁坏佛法的形象。

却非出家具戒比丘为小乘道。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

“他们毁谤那些真正持戒的比丘,说他们修的是小乘道。这些人的言行误导了无数众生,令他们堕入无间地狱。”

“非”有诽谤、诋毁之意。这些邪师诋毁具戒比丘,称他们是小乘行人——在行为不如法的人面前,清净持戒者反而会被轻视。

每当见到持戒清净的比丘时,他们便在人前宣称:“这些不过是小乘行者,只顾自利而已。我修的是大乘,学的是密宗高深法要,这些小乘人不值得依止。”使许多众生对持戒者产生怀疑和邪见,造下恶业,最终邪师与弟子一起堕入无间地狱。

有注释引《涅槃经》说,在末法时代,有些人以比丘的形象毁坏佛法,实为魔的化身。作为佛弟子,一方面我们自己要如理如法地修学,另一方面也不能随便诋毁他人。虽然凡夫很容易对自宗贪执、对他宗排斥,说出贪嗔之语、做出贪嗔之事,但我们尽量不要用贪嗔之心去揣测别人的境界。我曾见过一位年迈的藏族修行人,他说:“我已经八十多岁了,不知道还能活多久,但庆幸的是,我这一生中没有造作严重的贪嗔之业。”在这样的年纪还有这样的心态,确实很让人随喜。

所谓的“贪嗔之事”,是指贪执自方、嗔恨他方,如果是与自己相关的,不该赞叹的也加以赞叹;而对与自己关系不好或看不惯的人,则加以诋毁、诽谤或挑拨离间,这些都是贪嗔之事。作为佛教徒,我们一方面要做到自己不玷污佛法,另一方面要尽量避免令他人产生邪见。有些人的言行全都是围绕着佛法和修行,而有些人则不同,一旦与之接触后就能发现,他经常说别人的过失,让人产生嗔心、邪见和痛苦,这是很不合理的。

◎ 谨慎言行

修行人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尤其是在如今信息时代,哪怕是说一句话、发一条评论,都应当对自己、对佛法以及对自己所在的道场负责。否则,也许开始时自以为有理,但在各方面因缘的推动下,一些不谨慎的言行可能会毁坏自他。

在这个时代,我们需要更加谨慎。与以往任何时代都不同,这个时代好的一面是可以借助各种手段弘扬佛法,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到另一方面,一个人唱首歌、跳支舞,就有无数人点赞,而与佛法相关的视频却受到各方面的限制,观看者也寥寥无几。违背因果的内容有很多人喜欢,但关于善法的内容却乏人问津。众生对行善之事不感兴趣,但造恶业却能得到众人的赞叹,这就是末法时代的特征。

希望任何人都不要批判其他宗派和上师,这样做没有任何必要,也不是我们凡夫所能做的事。佛教中的所有传承法脉都源于佛陀,单单维护汉传而排斥藏传佛教,或者维护藏传而排斥汉传佛教,都没有任何必要。以前,藏传佛教中有些不同宗派的人之间互相攻击,但无论是格鲁、宁玛还是其他任何教派,都属于佛陀的教法,我们没必要对此生起贪嗔之心。

这里说到,如贼一样的人以传如来教法的名义而造恶业,批判持戒比丘、其他宗派和其他传承的教法及修行人,这是不合理的。如果因此使得许多人堕入无间地狱,将来自己也要在无量劫中感受苦果。

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提,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

“我涅槃之后,如果有比丘发大乘心,坚定不移地修习三摩提,能于佛像前在自己的身体上点燃一盏灯,或烧一个指节,或在身上燃一炷香。”

接下来,我们讲燃灯供佛的意义。

佛陀说,我灭度以后,如果有比丘发起坚定之心来修持三摩地,于佛像或唐卡前,如《贤愚经》中描述的那样,在自己身上燃灯,或在佛堂、上师前燃指,或在自己身上烧香柱供佛……

有的汉地比丘、比丘尼的头上有戒疤,这一传统源于公元1288 年。当时有一位志德法师要求受戒者于佛像前在头顶烧疤痕,作为坚固出家誓愿的表示。元朝皇帝对此极为赞赏,认为这是真正的修行人。这一传统延续了数百年,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有关部门以有损身体为由废止了这一做法。如今虽然许多戒坛都不允许,但仍有个别僧人在受戒时自己烧戒疤。

燃指供佛的主要依据,一是《楞严经》,二是《妙法莲华经》,其中讲到一切众生喜见菩萨为了报答佛陀的恩德,也为了供养《法华经》而燃身供佛,而且不止一世,第二世也燃身供养,可见这一传统有其历史渊源。

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

“我说此人无始以来的宿债在一时之间全部偿清,从此告别世间,永远脱离一切烦恼束缚。”

这样做有什么功德呢?佛陀说,如果有人在佛像面前燃指供养,或者在自己身上烧戒疤,此人无始以来的业债将在一时之间全部偿还完毕,永远脱离有漏烦恼的束缚,功德极为殊胜。

《虚云和尚自述年谱》中记载,在五十八岁时,虚云和尚在阿育王寺燃指供佛。起初寺院的首座和尚并不同意,因为虚云和尚的身体极为虚弱,后来他在大家的搀扶下完成了供养。之后他的身体也慢慢恢复了。

藏传佛教中也有类似的事迹。法王如意宝曾讲过,乔美仁波切在噶玛巴红帽秋吉旺修前做过燃指供养。噶玛巴问他是否有甚深禅定,提醒他:“如果没有禅定,你可能会后悔。”乔美仁波切回答说,自己肯定没有问题,于是噶玛巴接受了他的供养。曾有人准备在麦彭仁波切面前燃指,却未被允许;也有人想在法王面前这样供养,法王如意宝在显现上没有接受。

燃指供佛虽然有功德,但如果行者没有一定的修行境界,可能会因为剧痛而后悔。燃指前需提前用布条紧紧地缠住手指很长时间,待手指的血液凝固后再燃烧,在此过程中凡夫会感到极度疼痛,也容易生起后悔心,这样一来供养的功德就微乎其微了。虽然大乘《梵网经》中提到燃指、燃身供佛有极大的功德,但这一行为更适合具一定境界的菩萨,普通人最好不要轻易尝试。

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

“虽然还未能当即彻底明了无上觉悟之道,但是此人已经对佛法生起了坚定不移的信心。”

通过燃指供佛、舍身供养,尽管尚未达到最高的觉悟境界,但此人对法一定有不退转的决定信。

当看到头顶有戒疤的汉地出家人,我会不由自主地心生敬意。这些人当初发下如此大的决心,在有生之年应当不会轻易改变身份——这是一种坚定誓言的表示。同样,当一个人在佛前虔诚地燃指供佛,一般来讲这种信心不会退转,也难以假装。

有些戒坛在受菩萨戒时也有烧戒疤的传统,听说有些在家人也会这样做,但在如今的僧团中,这一传统已不常见。每次有人去汉地受戒归来,我总会先看看他的头顶,发现大多干干净净,没有任何痕迹。有人说,头上有戒疤的出家人将来不容易还俗,也不会去做不如法的行为,因为很容易被认出身份。

无论如何,燃烧身体供佛属于极大供养,一般人难以忍受。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应当具足了坚定的决心。

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如果不行持这种舍弃身体的微小因,即使他成就了无为境界,也必定会再次投生为人,偿还过去的宿债,与我在三个月间以马麦为食的经历一模一样。”

佛陀指出,如果连燃指或烧戒疤这样微小的舍身之因都无法做到,即便已经成就了“无为”,得到了如阿罗汉等较高的无为境界,但还是需要到人间、天界继续偿还无始以来的宿债。佛陀说,我当初没有彻底还清宿债,即使得到佛果以后,显现上还要食马麦以偿业债。

我以前讲过佛陀食马麦的公案。在毗婆尸佛时代,释迦牟尼佛曾转生为一位婆罗门,摄受五百名婆罗门子。当时国王供养毗婆尸佛及其眷属丰盛的斋饭,此婆罗门见到之后,诋毁他们只配吃马麦,这是前因。本师成佛以后,一位名为阿耆达的国王迎请佛陀应供三个月,佛陀虽具遍知智慧,但为了向众生示现因果不虚,便与五百比丘一同前往。因为魔王波旬的扰乱,国王回到宫中便耽著五欲、闭门不出,竟忘记了供斋。当时整个国家遇到饥荒,佛陀和弟子们也化不到缘,幸好有一位马师用喂马的粮食供养佛陀等众,他们便在三个月期间以马麦维生。

在我们这里,如果饭菜在两三天内没有变化,有些道友便会抱怨:“怎么天天都吃同样的东西?”而伟大的佛陀在九十天中日日以马麦为食,却从未怨天尤人。整整三个月后,国王突然想起此事,前来向佛陀诚挚忏悔。佛陀慈悲地宽恕了他,并且向弟子们讲述了前世的因果,可见即便是佛陀,成佛后仍需示现感受业果。同样,如果未能舍弃对身体的执著,即便我们证得无为果位,无始以来在自相续中需要偿还的宿债,最终仍要回到世间来偿还,就像佛陀示现吃马麦一样。

佛陀开示:为了偿清宿债,具信的修行者可以在佛像面前舍身供养。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断偷盗,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三决定清净明诲。

“阿难,你教导世人修习三摩地,断除淫与杀后必须断除偷盗,这是现在如来及过去诸佛一致宣说的第三种决定清净圆明的教诲。”

◎ 确定三昧真似

是故阿难,若不断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

“因此阿难,若不断除偷盗而修习禅定,就像有人往破漏的酒器里灌水,想要把它装满,但即使经过无数劫的时间也永远无法将其填满。”

佛陀告诉阿难,如果你没有断除偷盗,修习禅定极为困难。用一个比喻说,一个人往破漏的容器中灌水,无论经过多少劫,容器都不可能盛满,因为它的底部已经漏了,无论怎样灌都不可能有结果。同样的道理,一个好的修行人不能以各种方式欺惑别人、盗取财物,否则修行始终不会成就。

若诸比丘,衣钵之余分寸不蓄,乞食余分施饿众生。

“如果比丘们除了衣钵之外,不蓄积任何财物,将乞食得来的多余食物布施给饥饿的众生。”

佛陀说,比丘们应当断除贪心、吝啬心、傲慢心、嗔恨心和愚痴心。

首先,比丘除了自己的衣钵以外,其他分文都不积蓄,不能有多余的法衣、资具、财富等。不知各位的账户里有多少钱?从制义上说,除了衣钵以外多余的财物都不蓄积的这一条律仪,是为了断除我们的贪心。听说有人把银行卡与《系解脱》放在一起随身携带,这是不是真的?应该不是吧。

“乞食余分,施饿众生。”乞食所得食物中多余的部分,比丘应将之布施给饥饿的众生,以此断除吝啬心。

于大集会,合掌礼众,有人捶詈,同于称赞。

“在大众集会中,向众人恭敬地合掌礼拜,即使有人捶打、詈骂自己,也将其视为称赞一样接受。”

比丘应在大众中向众人合掌顶礼,以此断除傲慢心。即使有人用棍棒捶打或者用语言詈骂自己,也应将其视为称赞,不为之动心,这是断除嗔恨的一种标志。

以上佛陀教诫比丘断除贪心、吝啬心、傲慢心及嗔恨心

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与众生共。

“必须将身、心二者全部捐献、舍弃,将自己的身体、血肉、骨髓与众生共享。”

这里是佛陀教诫比丘断除痴心。佛教徒应遵循如来的教导,将自己的身心二者全部弃舍。

当下舍弃其实是修行人最好的选择,如果因为贪著自身而造了很多业,等到了临终不得不舍弃时,就已经后悔莫及了。我们不应执著于自己的身体,也不应有贪嗔烦恼,要舍弃对身心二者的执著,乃至自己的身体、骨髓、血肉,也应根据自身情况而尽量施予众生。

通常而言,获得一地以上境界的圣者才能布施身体。如果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凡夫可以用自己的身体来帮助别人,有条件的时候向别人施以援手,经常用语言来安慰别人,不说伤害别人的话……这些都是布施的心行。要求凡夫直接供养身肉,可能有一定的难度,但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修持布施,比如献血、为病人捐献肾脏、肝脏或骨髓等——不过有些人的血液没有达标,可能没办法献血。

总之,在因缘合适的时候,用自己的身体帮助别人是值得赞叹的行为。如果无法做到极大布施,我们也可以通过发菩提心、承事供养、付出体力等方式来帮助众生。

不将如来不了义说,回为己解,以误初学。

“他们不会用如来的不了义说来为自己开脱,从而误导佛法初学者。”

如来的教法中有了义和不了义之分,比丘应常为他人宣说了义教法;而不了义法是如来为引导某些众生而特意宣说的法,如“可以吃三净肉”等不究竟的教法。

比丘不应以不了义法为自己开脱,以此误导初学者。《入菩萨行论》中讲,对于利根者不应教授浅显之法,不要用咒术迷惑他人。如果用不了义教法为自己的言行辩解、作为自己行持非法的理由,这是不合理的;不仅为自己辩解,还误人子弟、以盲导盲,就更是一种愚痴的行为。

佛陀的教法中确实有不了义法,这是佛陀为了接引众生次第增进而慈悲宣说的,比丘不能以此作为自己行非法的借口。

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佛陀将印证这样的人,已经得到了真正的三昧。”

这里是总结,藏译为:“佛陀赞叹这样的人能获得真正的三摩地。”

如果具足上述条件,对于如来教言都能依教奉行,那么佛陀印证这样的人能得真正的三昧。

◎ 判决邪正之说

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如我以上所说,称为佛的教法;如果不是这样说,那就是魔王波旬的邪说。”

以上是关于盗戒的教言。

如果与如来所说一致,这便是佛陀的教法;如果不一致,就是魔王波旬的邪说。修行人依照佛陀的教言行持,必将得证果位;如果与佛陀言教相违却还伪装是佛语,这样的魔说就应该舍弃。

总之,大家一定要谨慎取舍,深入了解佛陀的甚深密义。

脚注

1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圆瑛法师著):“非但盗人财物,乃至言行诈异,炫惑无识,恐令失心,以及一念,希取利养者,皆是也。不唯身无偷盗,要且心无偷盗之念,方为真持戒者,可以修三昧也。”

2 《入菩萨行论》(寂天菩萨造):“犹如乌云暗夜中,刹那闪电极明亮,如是因佛威德力,世人暂萌修福意。”

3 《大圆满前行引导文》(华智仁波切造,索达吉堪布译):“如金厄瓦格西说:‘我们越闻思修行我执越重,而忍耐力比新肌(伤口或疮口愈合时所生嫩肉)还弱,比心量狭小的卫藏厉鬼(当地一种鬼神,据说心胸狭窄嫉妒心极强,对其稍有不满便立即制造违缘)更加暴躁易怒,这是闻思修已经颠倒的标志。’”

4 《八大菩萨传》(麦彭仁波切著,索达吉堪布译):“众眷属看到魔王以佛陀身相坐在狮子座上。文殊童子对魔王波旬说:‘波旬,你获得了一切如来的菩提,以佛身坐在狮子座上了。’依靠文殊童子的加持,魔王波旬说道:‘文殊童子,世尊尚且没有获证菩提,何况是我。为什么呢?菩提是远离获得之贪的法相,因此对于离贪者而言,无所获得,也无所现证。菩提是证得无为法,是无所获得的法相。同样,菩提是三解脱门的自性,是法界、真如、真实际、无我的体性,无有任何现前圆满成佛之事。若能于诸法体性无有分别,这就是佛陀。’魔王宣说这种教义时,五百菩萨获得了无生法忍。”

5 《楞严经指掌疏》(清·通理述):“上人即是菩萨。以居声闻上故。”

6 《楞严经文句》(明·智旭撰述):“乞食略有四意。一为福利众生。二为折伏憍慢。三为知身有苦。四为除去滞著。”

7 《楞严经要解》(宋·戒环解):“涅槃经曰。末世魔属。现比丘罗汉等像。混坏正法。非毁戒律。其意同此。”

8 《楞严经指掌疏》(清·通理述):“发心者。发大乘心。决定者。决定不移。修三摩地者。修习耳根圆通。”

9 《贤愚经卷第一·梵天请法六事品》(元魏·慧觉等译):“王闻此语,倍用欢喜,即时遣人乘八万里象,告语一切阎浮提内:‘虔阇婆梨大国王者,却后七日,为于法故,当剜其身,以燃千灯。’时诸小王、一切人民闻此语已,各怀愁毒,悉来诣王……时王报曰:‘汝等诸人慎勿却我无上道心。吾为是事誓求作佛,后成佛时,必先度汝。’是时众人见王意正,啼哭懊恼,自投于地。王意不改,语婆罗门:‘今可剜身而燃千灯。’寻为剜之,各著脂炷。众会见已,绝而复苏,以身投地,如大山崩。王复白言:‘唯愿大师垂哀矜采,先为说法,然后燃灯!我命傥断,不及闻法。’时劳度差便唱法言:‘常者皆尽,高者必堕,合会有离,生者皆死。’说是偈已,而便燃火。当此之时,王大欢喜,心无悔恨,自立誓愿:‘我今求法,为成佛道,后得佛时,当以智慧光明照悟众生结缚黑暗。’作是誓已,天地大动,乃至净居诸天宫殿动摇,咸各下视,见于菩萨作法供养,毁坏身体,不顾躯命,佥然俱下,侧塞虚空,啼哭之泪,犹如盛雨,又雨天华而以供养。”

10 关于戒疤的起源,依谈玄《中国和尚受戒·香疤考证》所述,相传始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沙门志德住持金陵天禧寺时,与七众授戒,燃香于顶,指为终身之誓。在元朝以前,出家人的头顶并没有这种“标志物”,在元代之后,戒疤的做法在汉地佛教中逐渐普及。后世中国佛教徒往往以此表示自己的信心,出家众之烧戒疤更成为是否受戒的辨识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戒疤的数量、形式以及其代表的意义也在不断演变。到了近现代,1983年中国佛教协会发文废止了这一传统,认为戒疤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且有害健康。

11 《妙法莲华经》(姚秦·龟兹三藏鸠摩罗什译):“尔时彼佛为一切众生喜见菩萨、及众菩萨、诸声闻众、说法华经。是一切众生喜见菩萨,乐习苦行,于日月净明德佛法中、精进经行,一心求佛、满万二千岁已,得现一切色身三昧。得此三昧已,心大欢喜,即作念言:‘我得现一切色身三昧,皆是得闻法华经力,我今当供养日月净明德佛、及法华经。即时入是三昧,于虚空中、雨曼陀罗华、摩诃曼陀罗华、细末坚黑栴檀,满虚空中、如云而下,又雨海此岸栴檀之香,此香六铢、价值娑婆世界,以供养佛。’作是供养已,从三昧起,而自念言:‘我虽以神力供养于佛,不如以身供养。’即服诸香,栴檀、熏陆、兜楼婆、毕力迦、沉水、胶香,又饮瞻卜诸华香油,满千二百岁已,香油涂身,于日月净明德佛前,以天宝衣而自缠身,灌诸香油,以神通力愿、而自燃身,光明遍照八十亿恒河沙世界。”

12 《虚云和尚自述年谱》(鼓山门下弟子顺德岑学吕宽贤编辑):“光绪二十三年丁酉五十八岁。予以生而无母。未见慈容。仅于在家时睹真仪耳。每思之。辄觉心痛。夙愿往阿育王寺。礼舍利。燃指供佛。超度慈亲。……至十六日有八人入寮视予。皆为燃指来者。以为予病尚不重而求伴也。予闻之。知明日为燃指期。坚请参加。首座等皆不赞许。恐危险。予不觉泪如泉涌。曰:生死谁能免者。我欲报母恩。发愿燃指。倘因病中止。生亦何益。愿以死为休矣。宗亮监院。时年祇二十一岁闻之。亦流泪曰:你不要烦恼。我助你成就。明日斋归我请。我先为你布置。予合掌谢之。十七早。宗亮请他师弟宗信帮燃。数人轮流扶上大殿礼佛。经种种仪节礼诵。及大众念忏悔文。予一心念佛。超度慈母。初尚觉痛苦。继而心渐清定。终而智觉朗然。念至《法界藏身阿弥陀佛》予全身八万四千毛孔。一齐竖起。指已燃毕。予自起立礼佛。不用人扶。此时不知自己之有病也。于是步行酬谢大众。回寮。咸叹希有。即日迁出如意寮。翌日入盐水泡一天。亦未流血。不数日肤肉完复。渐渐恢复礼拜。”

13 《法华经讲解》(索达吉堪布讲):“听说以前在麦彭仁波切面前,有个人准备燃指供佛,麦彭仁波切说:‘作为凡夫人,如果供养身体,在特别疼痛时,容易产生后悔心,这样就没有多大功德。所以,没有证得一地菩萨之前,最好不要这样做。虽然佛经里有这些内容,但很多都是菩萨的游舞和示现,凡夫人一般做不到。’”《入行论讲解》(索达吉堪布讲):“1985 年法王如意宝去新龙时,有位出家人也要燃指供养,当时法王说:‘我看这个有点害怕,你干脆到寺院里那尊莲花生大士佛像的伏藏品面前供,在我面前不要供。’后来好多人发心在他老人家面前燃指,都遭到法王拒绝:‘如果你非要供,那到佛像面前供,在我面前不要供。’因为法王说:‘这个也说不清楚,有时候会有很大功德,但有时候也可能产生极大的后悔心。’”

14 《楞严经指掌疏》(清·通理述):“梵网云。若见新学菩萨。应为说一切苦行。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

15 详见《中本起经·佛食马麦品第十三》(后汉·昙果共康孟详译)。

16 卮(zhī):圆形的酒器,主要用于盛放和饮用酒水。它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并在汉代广泛流行。不仅是实用器物,还常被用作礼仪用具,出现在宴会、祭祀等重要场合。《史记·项羽本纪》:“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

17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圆瑛法师著):“若诸末世,清净比丘,三衣一钵之外,分寸不许蓄积,此止持不贪也。循方乞食,趣得支身,设有余分,尽施饥饿众生,此作持不悭吝也。合之,则断贪吝心。……上句断慢心,于大集会之中,合掌礼拜四众;以必观实相平等,见人是佛故。下二句断嗔心,有人嫌其烦渎,捶打骂詈,欢喜领受,同于称赞。”

18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圆瑛法师著):“上二句断痴心,必使若身若心二者,俱能捐舍,则断我、法二执,即断痴心。下二句,转贪、嗔、痴、慢,而成同体大悲。”

19 《入菩萨行论》(寂天菩萨造):“于诸利根器,不应与浅法,不应舍律行,经咒诳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