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课
2023 年12 月21 日
前文讲到,堕入地狱并非无缘无故,是由于十种业习和六识所造而成熟于六根,总的来说都是因众生的迷惑妄念造成的。
「地狱六报(续)」
今天继续讲地狱的果报,然后依次讲饿鬼、旁生和人道众生。
◎ 苦报轻重
“如果这些众生的六根同时造作地狱十因,就会堕入阿鼻狱,感受无量痛苦,经无量劫也不能出离。”
“同造”是最严重的情况,即前面所讲的十六种因缘全部具足,烦恼习气无不具备的情况下,身、语、意不是次第,而是同时造业,且每一种恶业都非常严重。这样的众生将堕入阿鼻地狱,感受无量无边的痛苦,时间是“经无量劫”,在阿鼻地狱中求出无期、不得解脱,非常可怜。
听到这些地狱的痛苦时,我们应该反省自己的行为,尽量改正。堕地狱的因不仅是造五无间罪,也包括我们相续中严重的贪欲、嗔恨、邪见、傲慢等。这些烦恼如果在心中经常生起,是非常可怕的。作为一个修行人,如果未能调伏好自心,这些烦恼就是我们堕入地狱之因。
“如果六根各自造业,虽不同时,但除当根各造外,还兼具其余的境和根,此人将堕入八无间地狱。”
前文说同时具足十因和六报而造业,众生就会堕入阿鼻地狱,这里我们将次第宣说罪业变轻的情况及果报。
六根在各自造业的过程中,有些业较轻,有些业较重;有些先造,有些后造;有的兼具其他根,有的根则是各造各的。所造的行为虽然不同,但根和境都需要具足。根据《指掌疏》,六识造业有自起和交作两种,自起指一根造业,比如见色时只依色起业;交作指一主要根与其他根共同作用,比如因见色而起闻声之业,就是见业与闻业交。
这种完整或部分具足支分的情况,也可以犯戒四支为例来理解。就杀生而言,如果认定对境无误(对境),具有杀心(意乐),采取行动(加行),对方断命(究竟),就意味着“犯戒四支” 全部具足,由此构成杀业;否则,如果只有加行和意乐而不具对境或对境有误,就不是究竟的破戒。
“兼境兼根”地造业之后,“是人则入八无间狱”,众生入于八无间地狱。本来地狱众生不可以用“人”来称呼,但这里指的是用人的身份来造业,之后入于八无间狱。本来无间地狱是八热地狱中的最后一个,但温陵戒环认为此处的“八无间狱”指八个热地狱。
对比下文中提到的十八地狱,此无间地狱是地狱里刑罚最重的。地狱又分有间和无间,通理大师引《经律异相》说,在阿鼻地狱外还有十八个小地狱,称为有间地狱。
“如果身、口、意造作杀生、偷盗、行淫的恶业,此人就会堕入十八地狱。”
这里的罪业对比上一种而言较轻。如果身、口、意造杀、盗、淫三种恶业——这里没有提及妄语,那此人将堕入有间的十八地狱。
按照《大圆满前行》和《大圆满心性休息》,十八地狱包括八热地狱、八寒地狱、孤独地狱和近边地狱。华智仁波切还讲,有人把著名的噶玛巴黑帽和红帽算在十八大地狱当中——并非是对嘎玛巴不敬,而是因为想不起近边地狱和孤独地狱的名字。如果对经论法义不精通,讲法时确实会闹出一些笑话。
“如果没有完整具足身、语、意三业,只犯了杀、盗、淫中的两种——比如杀生和偷盗,此人就会堕入三十六种地狱。”
“三业”即杀、盗、淫;“不兼”即不全,只具备其中一或两种;“中间或为一杀一盗”,比如同时具足杀和盗、盗和淫或杀和淫。如果这样具二缺一,此众生将堕入三十六地狱。
不同经论对地狱的解释不同,《大圆满前行》中提到,无间地狱周围有煻煨坑、铁柱山等近边地狱,没有提到三十六地狱。通理大师认为,这里的三十六地狱指前面的十八地狱加上它们的随地狱,都属于有间地狱。
“如果只有一根仅造一种恶业,则此人会堕入一百零八种地狱。”
“见见一根”,妄见见于妄境时,三根中只有一根起作用。
“单犯一业”,比如以眼睛一根,在杀盗淫中犯一种业,则此人堕入一百零八地狱中。
如果严格按“一根犯一业”的标准来看,这样的业在现实中往往难以完成。比如杀生时虽然主要靠手(身根)去亲自杀,但也需要眼根和意根参与其中。此处可以理解为:造业时以某一根为主,其他根为辅。就十不善业中的杀生而言,虽然身根是主要造作者,但舌根和意根也参与其中;又如邪淫主要依靠身根造作,但其他根也参与其中。
“由此可见,众生依各自不同的业因造作种种恶业,在其所处的世界中,堕入相应的同分地狱,感受与自业相应的果报。”
“别作别造”,众生各自造作不同业行。“作业”与“积业”其实是有差别的,如有的业虽已作出,却未积累为业,《俱舍论》说这是“作已不积业”,如走路时无意踩死小虫,虽然造了杀生之业,但由于无杀心,所以不会积累严重的罪业。
“于世界中入同分地”,这些众生因为各自造作不同的业,便会入于与其业力相应的“同分地”。虽然众生是各自造业,但所造之业有同分,所以来世也会待在同一个地方受苦。
根据造业的轻重程度,最重者堕入阿鼻地狱,重者堕入八无间狱,然后依次入于十八地狱、三十六地狱、一百零八地狱。其中一百零八地狱的罪业相对较轻。《地藏经》中讲到许多地狱,尤其对热地狱描述得十分详尽。众生在这些地狱中感受无量痛苦。
“这些地狱皆由众生的妄想业力所生,并非本来就存在。”
这些地狱是依靠众生的妄想而产生,不是本来就有的。如果有人问:“堕入地狱的因是什么?”我们可以用《楞严经》的这句经文来回答:“妄想发生,非本来有。”
其实不止地狱,众生经历的所有苦难都是“妄想发生,非本来有”。
「饿鬼道」
以上阐述堕入地狱的情况,接下来讲饿鬼道。
◎ 承上启下
复次阿难,是诸众生,非破律仪,犯菩萨戒,毁佛涅槃,诸余杂业,历劫烧然,后还罪毕,受诸鬼形。
“再者,阿难,这些众生因为诋毁、破坏别解脱戒,违犯菩萨戒,毁谤佛陀甚深大乘法教,以及其他种种恶业,堕在地狱经过多劫的猛火焚烧,直到地狱之业消尽后,转生为鬼道众生。”
“非破律仪”,“非”即诽谤;“破律仪”即破坏戒律,主要指破别解脱戒中的四根本戒等;“犯菩萨戒”指违犯菩萨戒,如犯下自赞毁他等菩萨四根本戒或者二十条根本戒等;“毁佛涅槃”指诽谤宣示涅槃的大乘佛法,如声称涅槃为断灭或不合理,又如断善根者“一阐提”,以邪见诋毁佛的涅槃境界。
“诸余杂业,历劫烧然”,此外还有种种杂业,令众生堕入地狱之中,长劫感受焚身之苦。
“后还罪毕,受诸鬼形”,地狱罪业全部偿还完毕以后,众生将重新受生,转生到饿鬼界中。这类公案在佛经中很常见,如莲花藏比丘为了名闻利养而用佛法欺骗了很多人,后来堕入阿鼻地狱感受痛苦,又在饿鬼道受无量苦。
大家学了《百业经》《贤愚经》以后就应该明白:作为佛教徒,如果借着佛法的名义去骗人,那真是太可怕了。现在有些佛教徒,或因无知,或存故意,或迫于困境而利用佛法来欺骗他人、敛取财物,这些行为的果报非常严重。这些人必将堕入地狱,待地狱业报消尽,还要感受饿鬼的痛苦,在长劫中难以解脱。
◎ 详列十类
饿鬼道也分为十类,这部分内容也可以结合前面的十种习气进行宣说。
前文说到,阿鼻地狱、八无间狱、十八地狱、三十六地狱乃至一百零八地狱的因就是众生的烦恼妄想,这一点大家务必要清楚。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来到人间?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其实,众生并不是带着某个目的,也不是因为太清净了,而是因为种种恶业、习气和分别妄念,不由自主地投生至此。有因就会有果,这是业力使然。
人们平日所说的“有鬼”“闹鬼了”,多指一般意义上的“饿鬼”,即感受极端饥渴之苦的众生;而本经所说的饿鬼比较特殊,主要指空游饿鬼,此外还有些是接近旁生的众生。
“如果前世因贪求财物而造罪,此人的地狱罪报受尽后,遇到物品便依附其上,称为‘怪鬼’。”
第一种:怪鬼。
有些众生堕地狱的主要原因是贪习,因为贪著财物而造罪业,所以在地狱中长时受苦。等地狱的罪报消尽后,众生便会“遇物成形”,一遇到瓶子、柱子、金银器皿等物体,便附在其上成为饿鬼,又被称为“怪鬼”。这类饿鬼道众生因为特别贪执某些物品,便会附在其上,如孤独地狱众生一样,把物品当作自己。
民间信仰中类似的说法并非全无道理。一些人刚拿到一件陈年旧物时,心里便产生一种“不干净”“不对劲”的感觉,然后就开始生怪病、处处不顺,打卦说“此障碍与收到的旧物有关”,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这件旧物里附着了怪鬼。
“如果前世因贪恋美色而造罪,此人地狱罪报受尽后,遇到风便附在其上,称为‘魃鬼’。”
第二种:魃鬼,这是淫习深重的果报。
如果众生因为贪恋美色而造业,长时间在地狱中感受痛苦,地狱的罪业清净后便来到饿鬼界,因遇到风而形成身如黑风或灰风的魃鬼。
有注释引《神异经》说,这种鬼高约两三尺(半米到一米左右),身形瘦长。世间出现的旱灾往往与魃鬼有关,它们出现时会导致大旱,所在之处庄稼旱死、草木枯萎。这种以风的形象伤害众生的饿鬼,叫做魃鬼。
“如果前世因贪心而诳惑他人,以此造罪,此人地狱罪报受尽后,遇到畜生便依附其上,称为‘魅鬼’。”
第三种:魅鬼,这是诳习深重的果报。
众生因贪惑造罪,在地狱中长时间感受痛苦,地狱的苦报受尽之后转生饿鬼界,遇到狐狸、老鼠、黄鼠狼等畜生,便附在它们身上为害众生。东北及南方等地常有一些“大仙儿”——实际上动物未必会害人,但当魅鬼依附其上时,就会开始为害众生。
《楞严经》不仅宣说因果律,而且阐述了“众生学”,其中详尽揭示了六道众生的形成、感受和由来等内容。有些唯物论者从来不相信鬼神、地狱的存在,但仅仅是“不相信”,有时不一定对自己有利。只要心中存在着经中所说的恶习,众生将来就有可能堕入地狱,待地狱果报清净以后,如果还有其他业报尚未偿还,就会继续变成可怜的饿鬼,在世间游荡。
虽然以凡夫的眼睛看不到饿鬼,但并不能证明这些众生不存在。就像电波、磁场等,虽然看不见但却真实存在。人在生病时常做噩梦,修行好的阶段常做善梦,这些不可思议的现象也难以用常理来解释。我们一定要广闻博学,才能明白这些道理。
明白本经所说的道理,不仅有助于理解佛法,更能深化我们对整个世界的认识。从现代科学的视角来讲,这段经文中涉及生物学乃至宗教学等领域。国外有些大学设有神学院、宗教学专业,专门研究其他学科中未涉及的神秘现象,值得我们关注。
《楞严经》中详细、清晰地阐释了鬼神等众生的来源,这些内容在其他经典中难得一见。我个人讲经说法这么多年,但在此次学习中却感到收获颇丰。这些教法又珍贵又有意义,值得我们用心记忆、反复思维。
“如果前世因贪心而嗔恨他人,以此造罪,此人地狱罪报受尽后,遇到毒虫便依附其上,称为‘蛊毒鬼’。”
第四种:蛊毒鬼。
这类人因嗔习所造的罪业在地狱中感受痛苦,在地狱受报以后,遇到毒虫、毒蛇、毒蜘蛛等有毒的旁生,便依附其上成为蛊毒鬼。
有注释提到,两广地区的少数民族有制作蛊毒的传统,如将蜈蚣等毒虫磨成粉末泡水给别人喝,或抛撒在别人身上,再配合咒语和仪轨来害人。这与藏地某些诅咒术类似,通过特定的降伏仪轨,往往十分灵验。
蛊毒种类繁多,如“情蛊”可使服用者不由自主地爱上施术者。民间传说也并非全无依据,按本经所说,这是蛊毒鬼作祟的表现。在泰国等东南亚地区,类似的现象也比较常见。
“如果前世因贪忆宿怨而造罪,此人地狱罪报受尽后,遇到衰败之气后依附其上,被称为‘疠鬼’。”
第五种:疠鬼。
如果众生怨习深重,心怀怨恨、耽执旧仇而造业,就会先堕地狱受苦,受报结束后遇到衰败、病秽之气,便依附其上成为疠鬼。世间的瘟疫、流感等病症看似是通过空气传播,其后也有此类疠鬼在作祟。
“如果前世因傲慢自负而造罪,此人地狱罪报受尽后,遇到地气而依附其上,称为‘饿鬼’。”
第六种:饿鬼,属于傲慢习气深重的一类众生,在饿鬼中比较特殊。不同注释的说法略有差异,有的强调骄慢与吝啬之间的关联,认为傲慢常伴随着悭吝,从而感召此类饥渴无食的果报。
众生因为傲慢习气造业而堕入地狱感受痛苦,受报结束以后,遇到火轮与水轮间的热气而依附其上,就形成了饿鬼之身。它们常常感受饥渴,就像经历饥荒的非洲人一样。
“如果前世因贪心而暗地诬陷、冤枉他人,因此造罪,此人地狱罪报受尽后,遇到幽暗之气而依附其上,称为‘魇鬼’。”
第七种:魇鬼。
如果众生因枉习造业而堕入地狱中感受痛苦,从地狱解脱以后遇到幽暗之气,便依附其上形成自己的身体,这叫做魇鬼。
魇鬼常在幽暗中出现,使人做噩梦或遭遇“鬼压床”。就像消防人员的主要工作是灭火,但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工作,同样,这类饿鬼还有其他许多危害众生的手段,比如传播疾疫、制造恐惧、令人心神不宁等。
“如果前世因贪求见习、妄作聪明而造罪,此人地狱罪报受尽后,遇到精华之气,便会依附于此,称为‘魍魉鬼’。”
第八种:魍魉鬼。
众生由于贪执见习而妄作聪明,造作罪业后堕入地狱感受痛苦,地狱报完以后,将遇到的日月或山川、树林的精华之气执为自己的身体,就成为魍魉鬼。
有注释中说,魍魉鬼的身形像小孩一样,擅于模仿别人,专门欺骗和迷惑别人。
“如果前世因贪求掌控他人而造罪,此人地狱罪报受尽后,遇到咒术便依附其上,称为‘役使鬼’。”
第九种:役使鬼。
此人因为诈习造罪而堕入地狱,从中解脱之后来到饿鬼界,遇到符咒便依附其上,称作役使鬼。“明”指咒符之类,有人念修世间鬼神的咒术,十分灵验,可能就与此鬼有关。
咒语所起的作用,关键在于持咒者的发心。如果修行人以善心持诵明咒,饿鬼也能向善;反之,如果修行人以嗔恨心或伤害他人的心态持咒,就会使役使鬼作祟害人。
在我们这个世界中,既有许多护持善法的白法天神,也存在众多行恶法的黑法鬼神。就像人类社会中既有许多善良之人,也不乏作恶之徒,我们不能武断地认为世上全是恶人或善人。
即便在最黑暗的时代,世间依然存在着善人。无论是史籍记载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既存在至善之人,也不乏极恶之徒。时代造就人,在动荡混乱的年代,社会中往往充斥着恶劣之人;而在繁荣昌盛的时期,人们的言行也更趋向良善——现实中确实存在着这种差异。
“如果前世因贪求结党营私而造罪,此人地狱罪报受尽后,遇到人便依附其上,称为‘传送鬼’。”
这类众生以讼习造业而堕地狱,罪业受尽以后,遇到人便附在人的身上成为附体,如某些“预言家”。
有的预言家确实能预知未来,但他们的智慧未必源于证悟。如今在巴西、美国、印度等地都出现了几位预言家,有的或许能准确预言某些事件,但并不代表他们已都获得了出世间的慧眼,真正地开悟或成就了,而很有可能是得到传送鬼的加持。由于他们的预言极其准确,人们便将其当作大师而大加赞叹,但在鬼神的操控下准确预言,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这类鬼道众生叫做“传送鬼”。
◎ 推本显妄
以下是结语。
阿难,是人皆以纯情坠落,业火烧乾,上出为鬼。
“阿难,这些众生都是因‘纯情’而堕落,被地狱火烧尽罪业后,离开地狱上升成为鬼道众生。”
佛陀告诉阿难:这些众生是因为“纯情”而堕落,其相续中十分都是情染,没有一分清净想,故堕阿鼻地狱,被业火焚烧。待业尽之后就逐渐上生,转生为饿鬼。饿鬼道众生一般是“七分情、三分想”。
此等皆是自妄想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妙圆明,本无所有。
“这些都是由于自心的颠倒妄想和业力所招致的。若能觉悟菩提真性,便知在妙圆光明的自性中,一切地狱饿鬼之相本不存在。”
所有这些鬼道的境现,都是由众生自己的妄想和业力招引的。如果证悟了菩提的本性,彻见圆满澄澈的妙明真心,我们就能明了,所谓饿鬼界原本虚妄不实。
总之,地狱是由妄想所生,依十种习气和六识造作而生;同样,饿鬼道亦不离十习和六报的作用。各道的显现都是由因缘和合而生,在真如自性中本不存在。
「畜生道」
接下来我们将讲旁生道,旁生也是由众生妄想而来的。
◎ 承上启下
“再者,阿难,当鬼道的业报受尽之后,鬼趣的情与想全部清空。”
到了饿鬼界,地狱的“情”和“想”都没有了;到了旁生道,饿鬼和地狱的“情”和“想”也荡然无存。
“这时,他们会在世间遇到往昔有所亏欠的冤家债主,转生为畜生,以此身来酬偿宿债。”
“怨对相值”,前世欠别人命债、钱财等各种债还没有还完,如今冤家对头既已相见,必然难逃业债。“身为畜生,酬其宿债”,必将以畜生的身份偿还宿债。一般而言,旁生——尤其是被人畜养的畜生,大多是来还债的。
◎ 详列十类
旁生道众生也分十类逐一宣说。
“依附于物的怪鬼,当所依附之物消亡、业报受尽后,就会投生世间,多成为枭鸟之类。”
第一类:枭类。
饿鬼中的第一种叫做怪鬼,以贪心习气为主。怪鬼在饿鬼界业报消尽后,大多转生为世间的枭类,又称“土枭”,也就是前文提到过的不孝之鸟,附块成形,长大以后反食父母。
地狱里的众生业报受尽后成为饿鬼,饿鬼道众生业报受尽后变成旁生,虽然业道已经向上升进,但众生的习气仍在。这类众生堕饿鬼道时因为贪物,转生为旁生道的枭类,也与其贪欲习气有关。
“依附于风的魃鬼,当所附之风已经消尽而且业报也已受尽,就会投生到世间,大多成为预示灾祸的异类众生。”
第二类:咎征。
由于淫习转生、依附于风的魃鬼,在饿鬼道业报消尽以后,生于世间动物界中,大多数转生为“咎征”——“咎”指凶恶,“征”为征兆。
在重大灾异出现之前,往往有一些动物出现异常的表现。如乌鸦、青蛙等,常能提前感知到灾难。最近甘肃发生6.2 级地震,地震前一天,有大量的乌鸦密布天空。老一辈人视此为凶兆,而年轻人却只觉得新奇。此类预示灾祸的现象,即称“咎征”。
不止乌鸦,还有许多动物都对地震、海啸、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有着特殊的感知能力,蚂蚁亦在其列。
“依附于畜生的魅鬼,当所依附的畜生死亡而业报尽时,就会投生到世间,多成为狐类众生。”
第三类:狐类。
因诳习而附在畜生身上的魅鬼,业报消尽后生于世间,转生为狐类。狐狸也有各种各样的,都属于这类众生。
“依附于毒虫的蛊鬼,当所依附的毒虫消亡而且业报已尽,就会投生到世间,大多成为毒蛇、蝎子等有毒的动物。”
第四类:毒类。
蛊鬼依附于毒虫类,当它的业力报完以后转生到世间,大多成为“毒类”,即蝎子、蜈蚣、毒蛇等有毒的众生。
“依附于衰败之气的疠鬼,当所依附的衰气散尽、业报已尽后,就会投生到世间,大多成为蛔类。”
第五类:蛔类。
因为贪著旧怨而依附于衰败之气的疠鬼,经常传播各种传染病。当它所依附的衰气散尽之后,便生于世间,成为蛔虫之类的众生。
蛔虫多寄生在宿主的肠道或胃里,种类繁多、身形各异,有的甚至长达半米。如果人体内有蛔虫,不论吃多少有营养的食物,仍会日渐消瘦。此类蛔虫前世多是饿鬼,饿鬼之前多为地狱众生,因为深重恶习未断,转生后仍然依靠盗取宿主体内的精华而存活。
“依附于邪气的饿鬼,当所依附之气消散殆尽、业报已尽后,就会投生到世间,大多成为可食用的动物。”
第六类:食类,由前文所述傲慢习气深重的饿鬼转生而成。
“受气之鬼”指的是饿鬼,当饿鬼的业力消完以后生于世间,大多成为“食类”,也就是被人类食用的牛、羊、猪、鱼、虾、蛇等动物——正如某些观念所认为的那样,动物理应成为人的食物。
一个动物可能同时具有多种业报,因为前世造杂业,既是可被食用的众生,也是具损害性的众生。
“依附于幽暗的魇鬼,当所依附的幽暗消散、业报已尽后,就会投生到世间,大多成为服类。”
接下来是第七类:服类。
“绵幽之鬼”指前文所讲的睡梦中出现的魇鬼,傲慢习气很深重。当它所依附的幽暗之气消尽以后,便生于世间中,大多数成为“服类” 或以皮毛供人衣服,或为人乘服,如为人役使的牛、马、驴、骆驼及警犬等动物。
“依附于精华之气的魍魉鬼,当所依附的精气消散、业报已尽后,就会投生到世间,大多成为应时知节的众生。”
第八类:应类。
“和精之鬼”指魍魉鬼。当它的业力消尽后生于世间中,大多数都成为“应类”。这类众生对时节的感知特别敏锐,如燕子、布谷鸟、大雁等都能感应时节变化,并随着季节而迁徙。
“依附于明咒的役使鬼,当咒力失效、业报已尽后,便会投生世间,大多成为象征祥瑞的各种动物。”
第九类:休征。
役使鬼因贪求掌控他人的诈习所造的恶业消尽后,转生在世间当中成为“休征”,即象征祥瑞的动物,如传说中的凤凰以及现实中的喜鹊,让人感到美好,是一种吉祥的代表。
孔雀在佛法中常常象征着吉祥和美好,虽然它们以毒物为食,却能长出美丽的羽毛;还有一种“动听鸟”,它的鸣叫能够给人们带来吉祥;还有一种“德翁鸟”,也是吉祥的动物。
德巴堪布刚降生时,住处周围有很多德翁鸟鸣叫不息,母亲因此为他取名“德巴”,即“听闻德翁鸟的鸣唱”之义。我们一家人曾在德巴堪布的降生地居住过五六年,只是当时的我并不知情,直到出家后才得悉此事。如今那个地方修建了一尊小佛塔,只是路比较难走,需要骑摩托车才能到达。
总之,人间的一些动物是吉祥的象征,它们识语言、随呼唤,是役使鬼余习的表现。
“依附于人的传送鬼,当所依附的人死亡、业报已尽后,便会投生到世间,大多成为温顺的动物。”
最后一类是传送鬼转为旁生,称为“循类”。
“依人之鬼”指传送鬼,随着它所依附的人死去、业力消尽后,便生于世间,称为“循类”。“循”有随顺、驯化之意,如马戏团的马、动物园的海豚以及家养的猫狗等,它们经过训练后性情温顺,能听从人的指令。
这十类旁生,不管是飞禽还是走兽,多是由于前世所造的恶业,导致它们先堕地狱,再转饿鬼感受痛苦,待业报消尽之后生于旁生界。当然,也有些是因为特定的业力直接转为旁生的。业力不可思议,任何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总之,此处所说的是苦报由重转轻的过程:众生从地狱上升到饿鬼,再转生到旁生道。
◎ 推本显妄
阿难,是等皆以业火乾枯,酬其宿债,傍为畜生。
“阿难,这些众生都是由于业报苦火烧尽,为了酬偿宿债而转生为畜生的。”
佛陀告诉阿难,这些众生在饿鬼道的业力已经被业火烧尽,但尚有余业未了,因而转生为旁生来偿还宿债,它们披毛戴角,当牛做马。
其实,大多数的旁生因为宿债未还,都带有相当的余业。人们常说:“我这辈子没有亏待过你,肯定是前世欠你的。”在人们朴素的道德观中,如果欠了债不还,下辈子就要以各种方式来还。
此等亦皆自虚妄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此妄缘,本无所有。
“这些也都是他们自己的虚幻妄想业力所招引的。如果能觉悟自性菩提,就会明白这些业报本无实体。”
这些全都是众生自己虚妄分别念的业力感召来的,如果觉悟了菩提,我们就会认识到,这些旁生道等虚妄因缘之显现,在本性当中根本不存在。动物是从哪里来的?归根结底是由妄想而生。
学习《楞严经》以后,大家不仅要会宣讲,更要深入思维。闻思修的关键,在于改变自己的相续。如果法不入心,说也无用,听亦徒然,最多只是种下一些善根。闻思修行的主要目的,在于改变见解、净化行为、调伏自心。上等修行人在修学之后,如同氆氇浸入染缸一样变化显著;反之,如果听了一百堂课仍迷迷糊糊,讲一百堂课也是浑浑噩噩,自相续一点改变都没有,邪见依然顽固,烦恼丝毫未减,那就说明法没有真正融入自己的心。
法融入心,对每个修行人都至关重要。前辈大德最看重的,就是心相续是否改变。如果恶人闻法后变为善人,就证明闻法、修行对他产生了真实的利益;否则,如果心性、见解没有任何变化,那么所谓的“闻思”就没有太大的意义。
◎ 重答前问
如汝所言,宝莲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恶业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
佛陀告诉阿难:“就像你之前提到的宝莲香、琉璃王、善星比丘等人,这些恶业都是自己所造,并非从天而降,也不是从地而出,更不是别人强加给他们的。”
阿难先前提到贪心的代表宝莲香比丘尼、嗔心的代表琉璃王、邪见的代表善星比丘,其恶业都是由各自的妄想所生,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也不是从地里冒出来,更不是别人施加给他们的。
这段经文非常重要。所有的六道景象都是由众生各自的业力所显现,而且业力本身也是虚妄的,既非天降,亦非地出,更不是由造物主创造或赐予的。众生的业多种多样:行善、作恶、善恶夹杂……由于业力千差万别,故而形成了轮回的种种显现。
“由自己的妄念所招引,最终还要自己承受。在清净的菩提心中,所有显现都是虚幻浮动的妄想凝结而成的幻境。”
因自心的妄想习气和恶业感召,众生必须亲自感受地狱、饿鬼、旁生三恶趣的痛苦。在真实圆满的菩提心之中,六道全都像浮云一般,都是由“妄想凝结”而成。山河大地、六道众生,无不是唯心所造。因为心念、习气不断凝结,于是化现出器情世界等种种境相。
「人道」
下面讲人类。
◎ 承上启下
复次阿难,从是畜生酬偿先债,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众生还复为人,反徵其剩。
“再者,阿难,这些畜生在偿还宿债的过程中,如果超过了应还的部分,那么这些众生在业债偿清后,会重新投生为人,反过来向对方追讨其多取的部分。”
佛陀告诉阿难:这些众生为偿还前世的宿债而转为畜生,在还债的过程中,如果债主索取的超过了应还的部分,那么畜生在业债偿清后就会投生为人,反过来向债主追讨多取的部分。比如一头牛本只需劳作十年抵债,却被驱使二十年,那么多付出的那部分就会成为新的业债,等这头牛来世转生为人,会向当年的债主讨要这多付出的十年。
“如果债主有能力、有福德,就能继续在人道中,不需舍弃人身、以人的身份来偿还多收取的部分。”
如果对方有能力、有福德,还能以人的形象来偿还先前多讨的部分。
“如果债主没有福报,就会堕落为畜生,当牛做马地偿还剩余的债务。”
畜生在偿还宿债的过程中,如果所偿还的超出了应还的部分,那它也会反过来追讨那部分报酬。如果欠债的一方有福德,还能以人身来偿还;如果对方没有福德,就会堕入畜生道,以同样的方式来酬还宿债。
“阿难,你要明白:如果用钱财或劳力偿还债务,还清了,业报就自然停止。”
佛陀告诉阿难:你应当知道,无论是用钱财,还是用劳力偿还债务,一旦偿清,彼此间的业报便自然止息。
世间有些夫妻终日争吵,但当业债还清后,双方都会觉得没有必要再纠缠了。有些离婚了,也代表债还完了;有些虽然没离婚,但某一天两个人突然都想开了,不再痛苦地争吵。无论是财债、命债还是情债,偿清之后就互不相欠。不仅人与人如此,人与动物之间的业缘也是如此。众生之间的业缘虽有好坏之别,但多数情况下就是欠债还钱。
如于中间,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经微尘劫,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
“如果债主在讨债的过程中杀害对方,甚至食用其血肉,那这样的冤仇就会延续无数劫,彼此互相残杀吞食,犹如车轮转动依一般互为高低,永无止息。”
倘若在这个过程中,众生继续造作新的恶业,那么宿债就会没完没了。比如一头牦牛本是来向你还债的,但你却杀了它、吃它的肉,这头牦牛来世必定会反过来报复——它也杀你、吃你的肉……如是乃至微尘劫中,你们都在互相杀戮、吞食,彼此的位置像车轮一样,一会儿高一会儿低,一会儿是还债者,一会儿成了讨债人,无有休息、永无宁日,这样冤冤相报,何时能了!
造恶业是很可怕的,本来双方之间的债务不多,很快就能偿清,但如果其中一方杀害了另一方,那原本简单的债务关系就会演变成无尽的杀戮,轮回不止。
“除了修行禅定或值遇佛陀出世传授教法这两种情况,否则这种冤冤相报的循环无法停息。”
唯有通过修习止观双运的奢摩他、获得证悟,并且值遇佛陀出世、蒙受教化,众生才能迅速偿清宿债——比如有人依靠佛陀的加持当下开悟,否则业力不可能停歇,会一直追随着你。
业力之所以可怕,就是因为它像影子一样紧追不舍,令人生生世世都难以摆脱,所以我们务必要谨慎地取舍因果。
脚注
1 《楞严经指掌疏》(清·通理述):“六识造业有二。一自起。二交作。自起者。但是一根造业。如见色惟依色起业。闻声唯依声起业等。今云六根各造是也。交作者。如因见色而起闻声之业。是见业与闻业交。因闻声而起见色之业。是闻业与见业交等。今云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也。言兼境兼根者。谓除当根各造外。复兼余境及余根故。”
2 《大圆满前行引导文》(华智仁波切著,索达吉堪布译):“造杀业的人,如果具足了罪业的四种分支,就必然会圆满感受杀生的报应。那么什么是四种分支呢?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比如一个猎人猎杀野兽,首先他亲眼见到一个獐子或鹿子等等野兽时,认准了这是某某野兽,这就是明确所杀的对象是众生,也就是第一分支。然后对这个野兽,生起想杀的动机,这是生起欲杀之意乐,也就是第二分支。之后,猎人用火箭、槍等击中它的要害,这称为加行采取行动,也就是第三分支。紧接着断绝那个野兽的命根,使它身心的聚合瓦解,这叫做究竟绝断命根,也就是第四分支。”
3 《楞严经要解》(宋·戒环解):“入八无间。即八热狱也。”
4 《楞严经指掌疏》(清·通理述):“经律异相云。阿鼻大地狱外。复有十八小狱。然既云小狱。应是有间者也。”
5 《大圆满前行引导文》(华智仁波切著,索达吉堪布译):“以上八热地狱、八寒地狱共有十六个,再加上近边地狱和孤独地狱,合计起来有十八个,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十八层地狱。我们应当深入细致地了解这些地狱的数目、寿量、所受的痛苦以及转生到此的原因等等道理,进而对生在地狱中的有情生起悲心,并且千方百计竭尽全力使自他一切众生从此之后不堕地狱。否则,仅仅是浮皮潦草地听一听佛法,便置之不理,而没有脚踏实地加以修行,只会变成傲气十足的佛教油子之因,而成为圣者呵责、智者羞辱的对象。从前,一位仪表庄严、趾高气扬的比丘前来拜见上师扬仁波切。仁波切问他:‘这位比丘,你对佛法认识得如何?’那位比丘自吹自擂地回答:‘我对佛法,广闻博学。’上师又问:‘那么,十八地狱是指哪些呢?’这时,比丘支支吾吾地答道:‘八热地狱、八寒地狱共有十六个,嗯……再加上噶玛巴黑帽、红帽两个,总共有十八个。’其实,这位比丘并不是因为不恭敬噶玛巴才将他们列入地狱的数目中,而是因为忘记了孤独地狱和近边地狱的名称,由于当时噶玛巴黑红帽二位尊者大名鼎鼎,所以就随随便便地算在了地狱的数目里。如果到了这种地步,姑且不谈求法修行,甚至连字面词句上还是懵懵懂懂,这实在是令人感到惭愧之处。”
6 《大圆满前行引导文》(华智仁波切著,索达吉堪布译):“无间地狱的四方,各有煻煨坑、尸粪泥、利刃原及剑叶林四个地狱。东方有四个,南方四个,西方四个,北方四个,共十六个。东南有一座铁柱山,同样西南、西北、东北各有一座铁柱山。”
7 《楞严经指掌疏》(清·通理述):“上云十八。此云三十六者。应是上之随狱。葢一狱随二。亦是有间可知。”
8 《佛说师子月佛本生经》(失译):“乃往过去,此阎浮提有佛出世,名曰宝慧如来、应供、正遍知,十号具足,出现于世。三种示现般涅槃后,于像法中有一比丘,名莲华藏,多与国王、长者、居士而为亲友。邪命谄曲不持戒行,身坏命终,以诳惑故,犹如壮士屈申臂顷,落于阿鼻大地狱中;如莲华敷,其身遍满十八鬲中。雨热铁丸从顶而入,百千猛火及热铁轮从空而下,无量无边,阿鼻地狱寿命一劫,劫尽更生。如是经历诸大地狱,满八万四千劫,从地狱出堕饿鬼中,吞饮融铜,啖热铁丸。经八万四千岁从饿鬼出,五百身中恒为牛身。又五百身生骆驼中,又五百身生于猪中,又五百身生于狗中,又五百身生猕猴中。缘前供养持戒比丘,结誓要重,今复遇我,沐浴清化得生天上。”
9 《楞严经指掌疏》(清·通理述):“问。此之鬼趣。既与前之狱趣。后之畜趣等并论。应取饿鬼全分。何得偏取从狱出者。答。佛意为显十习业重。地狱不足以偿。余报为鬼。鬼复不足以偿。余报为畜。畜复不足以偿。转生为人。犹有余苦。故鬼趣偏取从狱出者。畜趣偏取从鬼出者。人趣偏取从畜出者。盖急欲令人革十习因。离恶趣苦。而全分例此可知。”
10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圆瑛法师著):“《神异经》云:魃鬼长二三尺,其行如风,所现之处必大旱。盖以酷淫,则致阴阳不合,妖风能令云雨不成也。”
11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圆瑛法师著):“《灌顶》云:两广习妖术,令人成蛊胀者,即此鬼也。”
12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明·交光真鉴述):“故知慢重转致于吝。吝以感饥。即其因也。良以慢之随惑即是于骄。儒典谓骄吝互相资生。今观骄慢者于己财法无不悭吝。盖护己所长。欲以骄人之短故也。”
13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圆瑛法师著):“抱朴子曰:魍魉山精,形如小儿,独足善犯人,又好学人声,迷惑于人也。”
14 《楞严经指掌疏》(清·通理述):“明谓呪符类也。附以成形。听役使以作祸福。故即名役使鬼。”
15 《楞严经指掌疏》(清·通理述):“所谓或欠彼财物。或欠彼形命是也。向以堕狱堕鬼。彼虽衔冤欲报。无能为对。今既生于世间。债系难逃。故曰冤对相值。”
16 央广网消息:2023 年12 月18 日23 时59 分,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发生6.2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目前救援正在紧张进行中。在地震发生前后,积石山县当地居民发现大量乌鸦聚集在城区低空。
17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圆瑛法师著):“食类者:世人不知,凡属有命,尽是贪生,以猪、羊、鸡、鸭、鱼、鳖之类,视为可食。由是傲慢,尊己陵他,恣意食啖,今亦以身肉,供人之食。斯则以报酬报,无怪其然也。”
18 《楞严经指掌疏》(清·通理述):“远习贪傲。近习饿鬼。故多为食类。如虎豹豺狼等。自恃形势。常欲食他。即贪傲余习。求食不得。呌呼驰走。即饿鬼余习也。”
19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圆瑛法师著):“又服类其义有二:一、为蚕虫貂鼠等类,供人衣服。二、为驴马骆驼等类,供人乘服。由其贪枉为罪,遇幽为魇之余习;今为服类,酬偿先债也。”
20 《楞严经指掌疏》(清·通理述):“休征者。如嘉凤祥麟等。兆休明。征圣治。即贪成余习。诸类者。如灵禽巧兽等。识语言。随呼唤。即役鬼余习也。”
21 《楞严经指掌疏》(清·通理述):“循者依也。驯也。如猫狗等。依人饮食。驯顺于人。余习酷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