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第三十九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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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讲“依彼不舍我所心”的第二个科判。

未二纵然本是不成见分二:断除贪因不合理;虽贪亦成无过失

申一断除贪因不合理分二:贪因之我无有断;是故知苦无实义

酉一贪因之我无有断

承许有我者,如何许我灭?
领受及名言,功德所依灭,
何许是耽著?著性非如是。

前面讲,外道认为:所谓的我应该存在,因为我是解脱和束缚的所依,我不存在则解脱和束缚皆不能成立;但我所和对我的贪执是束缚或流转的因,所以要通过修行来断除。

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合理。没有遮破或者断除贪执的因——我,有境——对我的贪执则无法断除,因为有了我就必定会产生对我的贪执,两者相互观待成立。因此,在解脱时,也不可能舍弃缘我而产生的贪执等分别念,因为我一如既往存在,就像种下了种子,必定会产生芽果一样。

这样一来,就很难见到我是痛苦之所依,即或见到也无法断除,因为如果我真实存在,耽著境—我不毁灭,能耽著的有境—贪执我就不会毁灭。

按照自宗的观点,世俗中假立的我和我所是存在的,而胜义中两者都不存在,否则解脱和轮回都不能安立。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存在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假立存在,二是真实存在。真实存在要么是常有的方式、要么是无常。常有显然不合理,无常就不可能有实质性的存在。

假设承许在解脱时,领受痛苦和快乐等感受,和常有、无常等名言,以及智慧、解脱、大悲等功德所依的我毁灭或灭亡,那又怎么能承许它就是你们产生耽著的那个我呢?应成不是那个我,因为耽著的自性——不能舍弃的我并非如此。也就是说,与你们所许它是解脱安乐的享受者,以及具有常有、唯一等的特征相违。如果感受等一切不存在,则失去了建立我的意义,感受者就像石女儿一样,成了无我。这样的话,佛教所讲空性无我的道理就自然而然成立了。

实际上,无论如何寻找,在本来实相中都得不到一个我,所谓的我只是名言中的假相。如果我们懂得这个道理,并完全消除有我的虚妄执著,其境界或状态就称为解脱。所以,所谓解脱,并不是像一个人从监狱里释放出来重新获得自由。

在学因明的过程中,有人觉得某些地方很难懂甚至不太合理,这是正常的,因为因明并不简单。但有些道友的智慧或思辨能力非常不错,就是性情不稳定,这也很难成为人才。就像树苗暂时长得很好,若没有长期养护,也不可能长成参天大树一样。所以希望大家长期闻思,起码也要学完五部大论,尤其年轻人千万不能盲目实修。当然,热衷实修的道友也不全是懒惰,也有人真正想修。

其实社会上,很多人都是在五六十岁或六七十岁开始人生最辉煌的阶段,比如各个国家的元首等。因此,年龄尚轻的道友也不要认为自己已经老了,一定要去老年班或实修班。在公务员中,有人没上几天班就想尽办法退休,作为佛教徒尤其是年轻僧人,若也如此——不参加辅导、不讲考、不辩论,每天只摇转经轮、念咒语,初发心到底为了什么?可能需要反思。

在长期闻思的同时,还要恭敬传法上师,这一点很重要。有人稍微有一点智慧,就不把对自己有法恩的法师放在眼里;有人只是暂时恭敬,而当自己有势力、有资源时,就目中无人……无论从出世间佛法还是世间道德规范来讲,这些做法都不合适,应该像《萨迦格言》所讲那样,人越有智慧越谦卑,这样自相续的功德、学问才会越来越增上。

学习不应得少为足,因为我们所学的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比如《成量品》,只是因明七论中的极少部分;《俱舍论》,在阿毗达磨七部论典中也不足为道;《中论》,也只是整个般若法门中微乎其微的一部分……与佛陀、龙猛菩萨、月称论师等圣者的智慧相比,我们的智慧差得很远,因此没有任何理由傲慢。长期闻思修行很重要。

一切时我执,令我贪坚固,
彼耽我所种,安住分位时。
纵勤依德分,取受而能障,
于我所离贪,亦能障彼过。

就像不抛弃火则无法弃离燃烧一样,若没有舍弃我,对我的贪执及烦恼等就不会消失。任何时候,只要我执存在,对我的贪著就会极其坚固,因为所谓我执就是对我的贪执,就像执著女人与贪执女人并没有不同他体一样,两者不能分开。坚固的我贪成为耽着我所的种子,只要我贪存在,就不可能离开执著我安乐的目的。所以,即使在获得解脱时,我贪也依然安住、存在,不会有一点损耗(因为外道承许解脱时有我故)。

即使是佛教徒,若没有学过中观,也会认为:我是存在的,否则无法安立轮回和解脱。前面分析过,若我真实存在,则无法成立轮回和解脱;若我假立存在,不但轮回和解脱可以成立,佛教世俗和胜义的观点也能建立。

接着讲:在我执没有断除的情况下,纵然再如何精进观修一切轮回法或我所是痛苦,但依靠见到那些我所是快乐之源的功德存在的部分,对快乐、功德的部分一定产生愿意接受的心。这样的话,就能够障碍对我所远离贪执;再者,由于耽著为功德,也能够障碍见到过失,就像贪欲强烈者在做不净行时,不会见到对方身体不清净而产生厌恶之心,或像嗜酒者不顾酒之危害而开怀畅饮等一样。因此,若欲离贪必须根除我执,否则只能暂时压制烦恼,而不可能连根拔除。

刚开始学佛时,总觉得某些地方不合理,若能以正理进行观察,则会发现佛教所讲的道理极其深奥。宗喀巴大师也说:愚者前很多道理都相违,而在智者前却并不相违。确实,对愚者来讲,四大皆空、往生极乐等都不可能,现空双运——“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也互相矛盾,但对智者来讲却合情合理。不过,当今时代的人太过狂妄,只看了一下《心经》、《金刚经》或《妙法莲华经》等,就自以为是佛教的专家、代言人,而在不同场合夸夸其谈。其实,无论是想代表佛教还是驳斥佛教,都需要全面了解佛法,不能断章取义。

若于我离贪,今无离贪者,
彼如舍弃我?修苦成无义。

假设对方说:在解脱时,不仅没有我所的贪执,对我也会远离贪执。

驳:如此一来,现在就不会有离贪者存在,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要舍弃我故。我是离贪者所舍弃的,如同舍弃粪堆一般。因此所谓我并不是离贪者。假设是这样,那么离贪的那位瑜伽者是怎么舍弃我的?由此他观修痛苦也成了无有意义,原因是,按照你们的观点,修行离贪的一切道都是为了清净我,而如果我不存在,精勤修道不合理,这是对方对内道佛教徒说的主要过失。

对方认为,我是合理的,我所或我贪应该舍弃。其实,我执和我贪不可分割、没有任何差别。若对方懂得这个道理,就不会犯类似错误。另外,在天王慧论师的注释中,对本颂有不同解释,麦彭仁波切引用在了《成量品释》中,大家也应该了解。

不但外道承许我实有存在,很多佛教徒也持这种观点,所以一定要长期循序渐进地闻思佛法。至高无上的中观宗以正理成立:在名言迷乱相中,我假立存在,且是堕地狱、升天堂、往生极乐等的所依;在胜义实相中,这个假立的我一丝一毫也没有。若我们真正懂得这个道理,不但能推翻自己的邪见,还能利益他人。但是,短时闻思修行也不可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因为像六祖大师那样根机的人少之又少。通过长期闻思修行断除自相续的邪见、烦恼后,修行就会很安全、很稳当。否则,只是暂时的信心、悲心等,可能很快就会荡然无存。

酉二是故知苦无实义

彼等观痛苦,唯知是苦性,
彼先已现量,虽尔无离贪。

仅仅了知痛苦是不够的。虽然我们常讲要观轮回痛苦、好好修行,但以此只能产生出离心,故《三主要道论》等论典都讲,一定要断除痛苦的根源——我执,就像病人欲去除病苦,必须根除病因一样。颂词说:世间那些没有远离我贪而观修痛苦的人,也仅仅知道是痛苦性这一点,但是痛苦在以前已是现量所知,无论是否有信仰,多少都知道“苦才是人生”的道理,比如身体生病的痛苦等。虽然如此,但并没有对我、我所及一切轮回法远离贪执,因为:没有断除痛苦的根源,即或知道是痛苦,也会不断趣入、领受。

世间众生非常痛苦,即或权倾一时、富甲天下或貌若天仙者也不例外,时时饱受折磨、煎熬,但却找不到去除痛苦的良方。所以首先要了知轮回是苦,之后要了知痛苦的根源是我执,这一点以正理成立,之后要长期修习无我,否则苦也不可能灭除,就像病得非常严重的病人不吃药,无论如何也无法痊愈一样。所以无论是密宗还是显宗,都要求长期修行,所以“做才是得到”。这样就能断除我执,现前远离一切烦恼痛苦的究竟安乐。

设若依彼过,刹那除彼心,
然彼非离贪,如欲于余女。

设若对方说:三界所有众生虽然现前痛苦,但不知轮回是痛苦的自性,故不生厌离,而希求解脱者知道这样的道理,所以会对轮回永久性远离贪执。如同一个男人对个别女人产生厌恶,并不代表他厌恶所有女人,但修不净观纯熟者则会对所有异性远离贪欲。因此,瑜伽士依靠圆满的出离心一定能获得解脱。

驳:依靠发现贪执对境的过失,在视为过失的心态没有消失的刹那间,对那一对境暂时会去除贪执心,然而一旦因缘具足,贪执仍会复发,因此并非永久性离贪。就像贪欲强烈的人虽然会厌恶某个女人,但对其余女人还是会不断产生贪欲,而修不净观者虽然对所有异性都没有贪欲,但因没有生起断除我执的智慧,对衣服、房屋等其他事物还是会产生贪欲心。

现在社会,人们产生贪欲的对境多之又多!虽然没有住处、饮食等资源,人的生活难以为继,但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很多东西都不一定需要,只是欲望作怪。佛陀常在经典中讲,生活不能堕于两边——若过于贫穷,则很难生存;若太过富裕,也难以修行。所以,人的生活水平达到中等时,就应心生满足,并利用空闲时间提升心灵的质量,而不应在欲望的驱使下一味奔波。

如果我们对空性有总相的认识,并经常修持,即使仍会产生我执,但力量已经相当薄弱。前辈高僧大德也讲,只要通达无我空性,一切烦恼都会烟消云散。所以,作为修行人,应当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断除我执上。

若有取舍别,一者所生贪,
随他生起时,诸贪之种子。

如果对方说:即使没有证悟无我,但若并非仅仅厌恶异性的身体,对轮回一切法都视为过失而产生厌恶之心,那还会贪执什么法呢?

驳:只要相续中有芝麻许的我执,就会对外在的事物产生贪心,而入于轮回。就像无色界的天人,虽然可以在极长时间中入于禅定,不生任何贪心,一旦善业穷尽,也会堕入下界。《毗奈耶经》有一则公案:一位比丘在山中修行,贪嗔痴等烦恼很轻微,他认为自己已经获得圣果,就很有把握地到城市中去,结果对境显现时却无法对治自己的烦恼。有些修行人修到一定境界,就认为自己已经获得解脱,于是开始唱金刚歌,但后来不好的习气又慢慢暴露出来。

如果相续中有取受解脱安乐、舍弃轮回痛苦的分别心,则不可能断除贪执。如此对于某事物利于我所产生的贪执,随着其他外缘具足时而生起贪心,因为它是诸贪的根本种子。也就是说,因为贪执解脱的安乐,则会贪执对我有利的一切法,就像对以前没有贪执的女人产生贪心,发现粪堆等垃圾对田地等有用而再度取受一样。因为相续中有贪心的种子,在境界退失或因缘聚合时,一切贪执都会生起,甚至贪著以前并不贪执的事物。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执未断。

所以,欲解脱者,首先应以中观理证认识我的本来面目。若对我的本体是空性生起定解,就能类推一切万法的空性。之后,就能以空性见解打破于我于法的实执。若对一切万法都远离了实有的执著,相续中的烦恼、业力就荡然无存,从而可以获得究竟的解脱。不过对初学者来说,最重要的还是了解我是空性,并以空性无我的修法打破我执。

当然,佛陀并没有至始至终都讲无我修法,因为众生的根机千差万别,需要善巧引导。即或是断除我执和法执,也有因明、中观、禅宗、大圆满等不同方便,不同缘分的众生修持有缘的法门,都能达到顶峰,与诸佛菩萨把手并行,那时就真正对佛陀和正法生起了坚定不移的信心。所以,生起不退转信的途径也因人而异,关键是求取与自己最有缘分的妙法。

学习参考资料

一、法相名词:

1.不净观

又作不净想。为五停心观之一。即观想自他肉体之肮脏、龌龊,以对治贪欲烦恼之观法。人的尸体随时间而变化为丑恶之形状,故在诸经典中皆举有多种不净之观法,以治贪欲之心。据俱舍论卷二十二载,修不净观可对治显色贪、形色贪、妙触贪、供奉贪等四种贪。即:(1)缘青瘀等之相以修不净观,可对治显色之贪。(2)缘死尸被鸟兽所食等之相以修不净观,可对治形色之贪。(3)缘虫蛆等之相以修不净观,可对治妙触之贪。(4)缘死尸不动等之相以修不净观,可治供奉之贪。此外,若缘骨锁以修不净观,则因骨锁中无四贪之境,故能对治上述之四贪。据大乘义章卷十二、卷十三,将不净观分为厌他身而观他不净与厌自身而观自不净二种。

盖不净观与数息观,共称为入道之二甘露门。不净观以无贪之善根为自性,于三界之中,缘欲、色二界,通于欲界、中间静虑、四静虑、四近分等十地,并以此十地为依地,以所依之欲界身而起之不净观,与胜解作意相应,此即是有漏观,相当于四念住中之身念住之位。又于八解脱与八胜处中,以不净观为初禅及二禅之观法。

二、重点、难点、疑点:

1.结合比喻说明,去除痛苦的正道是什么?

要去除痛苦,首先应了达遣除爱之因——与我执相违的正道,之后依之而修行。比如,病人仅知道生病很痛苦,不吃药也没办法痊愈,同样仅知道痛苦不能断苦,没有明白要断除它的根源的时候,会不断地去趋入它、接受它;又如,要根除病根需通过医生认识病因,“了知病因”,同样修行人要认识痛苦和痛苦的根源就是我执;病人进一步要依靠吞服良药才能治愈,“良药”比喻无我的智慧,“治疗过程”比喻对于无我的智慧要先听闻,然后修行,最后才能断除我执。

三、思维与辩论:

1.请从“贪因之我无有断”和“是故知苦无实义”两个方面来论证“断除贪因不合理”。

2.有人认为:学习本课最大的收获在于,只要贪执一法,哪怕是贪执解脱,也不合理。你是否承许这个观点?请以教证、理证,结合修行详细说明。

本课科判(释量论·成量品广释科判 · 法称论师造《释量论》成量品 · 索达吉堪布译讲)。点科判名看 整门科判全图;点名旁讲者跳到该讲者讲解里此科判。

甲二广说彼为量能立
乙一安立能立之理证
丙二宣说真实之能立
丁二救等逆式说能知
戊一宣说救护自性者
己二宣说四谛各自性
庚四宣说当修之道谛
辛二彼外余道非如是
壬一有我执中不解脱
癸二说彼之理
子一唯有我中无离贪
丑二广说
寅二遮破修苦而除贪
卯一唯知痛苦非离贪
辰一唯知痛苦非离贪
巳一唯见有境为痛苦
午二依彼不舍我所心
未二纵然本是不成见
申一断除贪因不合理
承许有我者,如何许我灭?
领受及名言,功德所依灭,
何许是耽著?著性非如是。
一切时我执,令我贪坚固,
彼耽我所种,安住分位时。
纵勤依德分,取受而能障,
于我所离贪,亦能障彼过。
若于我离贪,今无离贪者,
彼如舍弃我?修苦成无义。
彼等观痛苦,唯知是苦性,
彼先已现量,虽尔无离贪。
设若依彼过,刹那除彼心,
然彼非离贪,如欲于余女。
若有取舍别,一者所生贪,
随他生起时,诸贪之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