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第6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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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于师身影等亦禁止不敬

畏惧如毁佛塔罪,师影尚且不应跨,
鞋子坐垫乘骑等,不能跨越何须言?

经中说,毁坏佛塔属于近无间罪,践踏上师影子的罪业与之相同。因惧怕这般严重的罪业,上师的身影尚不可跨越,更何况是鞋子、衣服、碗等其他用具了。

不过,现在很多人不懂佛法,且不说上师的影子,就连上师的法本也一点都不在乎,自己在上面跨来跨去、跳来跳去。以前法王去新加坡时,有几个居士说:“我们要给上师按摩。”就在上师的衣服上踩来踩去。索敦管家见到后,很不满地说:“这些人像牦牛一样特别笨,怎么敢踩上师的衣服?”据说现在还有些人踩上师的身体,说是:“我用脚压着您的身体,是最好不过的按摩疗法。”然后一直站在上师的身上。

其实,跨越上师影子与毁坏佛塔罪业相同,《大幻化网》中说:“不跨上师之身影,经说等同毁佛塔。”关于践踏上师影子等的过患,《金刚帷幕续》云:“上师伞与影,履垫与枕头,大愚者若跨,彼堕剑叶狱。”《金刚空行续》亦云:“上师卧具垫,履伞衣装等,一切所用物,身影皆勿跨。轻侮亦不应,倘若如此为,诸时受痛苦,失义离福德。”

但在情非得已、非跨不可的特殊情况下,功德光在《戒根本论·卧具事》中说:“为三宝而清扫涂墁,可边诵经堂偈子,边跨越佛殿、佛像、佛塔与中柱之影。”比如你在打扫经堂时,为了清除佛像等影子下的灰尘,可念诵偈子:“一切有为法,如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应作如是观。”然后,跨越影子也是允许的。依此类推,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可一边诵咒,一边跨越上师的影子等。但是无垢光尊者在《如意宝藏论》中说:若不得不跨越上师的影子、坐垫、乘骑等,则必须先经上师开许,才不会有任何过失。

对这个道理,有些佛教徒根本不懂,或者即使懂也不在乎,反而有些非佛教徒比较重视。大概在十几年前,有一次法王参加色达县政协会议,法王是政协副主席,他老人家讲完话后,下一位是戈洛局长(现已退休)发言,他上去以后,刻意将上师的椅子放在一旁,自己坐在另一把椅子上,以示对上师的恭敬。当时我们在下面看到后,内心很有感触:“这个在家人在政协会议上尚能如是取舍,而有些自称佛教徒的人,真的远远不如他!”

在显宗中,一边念偈子一边跨越是有开许的。而密宗中,关于这么做无有过失的道理,宗喀巴大师在《戒说论》中有叙述,希望大家有时间多参阅一下。

己三依教奉行

大智慧者以喜心,听从上师之言教,
合理之事若无力,禀师无能为力也。
由依上师而获得,悉地善趣及安乐,
是故一切精勤者,切莫违背师言教。

智慧广大的弟子,对于上师所吩咐的事,当以极大欢喜心依教奉行。对合理合法的事情,自己若实在无能为力,则应清清楚楚向上师说明。上师的言教,是加持弟子获得人天善趣与解脱安乐的必经之路。因此,作为精进的弟子,万万不可违背上师的言教。

有智慧的弟子,对上师吩咐的事情,应当竭尽全力依教奉行。这样做并非是心不甘、情不愿,而是以极为喜悦的心情去做。

那么,是不是上师吩咐的一切事都要去做呢?不一定。对合理合法的事情,虽然上师已经吩咐了,但由于自己身体不好、能力不够,实在是无能为力,则应把情况原原本本跟上师讲清楚,这么一来,不去做也无有过失。

这一点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他们认为上师吩咐什么,自己就要完全照办,即便是不如法的事情,让我杀生也要杀生,让我偷盗也要偷盗,根本没有观察过。其实,假设上师所吩咐的是非法之事,与如来圣教相违,那应该将缘由向上师讲清楚,自己不必去做。萨迦班智达说:“若与佛教不相合,上师之语亦放弃。”嘉花札巴在《吉祥密续总仪轨》中云:“吩咐不善业,陈述而放下。”《戒律根本论》中云:“若说非法当制止。”《宝云经》中亦云:“于善法随从而行,于不善法不随而行。”

上师若让你做一件非法事,你可以跟上师说:“您老人家虽然这样吩咐,但我看到戒律中对此严厉遮止,《宝云经》《百业经》中也是同样,所以不应该这样做吧!”跟上师讲清楚之后,自己不做也没有过失。但现在人对上师说的事该不该做,根本搞不清楚,有些人认为:“因为是上师要求做的,明明知道造恶业,但也不敢违背上师言教。”尤其在大城市里,很多人依止上师懵懵懂懂、一片迷茫,想依止上师而成就,却又不懂依止方法。所以,你们有条件的话,应该把《事师五十颂》大量翻印、广泛流通,发给刚学佛的人和学佛多年的人,让他们在依止上师的过程中,真正懂得如何取舍。

值得一提的是,假如上师强迫你做违背三戒 的事情,比如,本来你受居士戒,但上师让你杀生破戒;本来你是吃素的,但上师逼你非吃肉不可;本来你是清净的出家人,但上师让你做不如法的事情……虽说你不会去行持,可无论如何不能以此为由,对上师生起邪见,甚至信口开河指责上师的过失。当然,做弟子的一定要有智慧,必须看清上师的要求究竟是否如法,如果你认为不如法、而实际上很如法,这也是不应理的。

概而言之,按照《事师五十颂》的观点,上师若让你做非法事,你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绝。但我在《旅途脚印》中也提到了其他公案,说个别大成就者让弟子做一些非法事,依此弟子可迅速消除业障,获得无上成就,这种情况也是有的。不过,当今很多假活佛均以此为理由欺骗信众,以上师名义强迫弟子做各种非法事,让十几年吃素的弟子“开荤”,说不吃肉就破戒了,这些现象比较可怕,完全是毁坏自他之因。

但不管怎么样,对上师吩咐的如法之事,弟子均不能违越,应当全力以赴地去做,不要以种种借口推辞。因为人天善趣及解脱安乐等一切的一切,均是由依止上师而获得的。而上师的言教,是加持弟子的主要入门法。因此,作为弟子,千万不要违背上师的言教。关于违背教言的过患,《金刚帷幕续》中云:“尔时得受胜灌顶,弟子若违师言教,此世之中亦受苦,后世之中堕地狱。”

《金刚帷幕续》云:“众生导师阿阇黎,一切佛陀皆赞叹,彼为吾等之父母,心中如是作思维。如此而行何以故?一切善逝佛宣说,金刚心与正等觉,金刚法与威严尊,马头明王之悉地,依靠上师不难得。眼药成就与神行,宝剑成就及土行,丸药成就与飞游,隐身以及金丹术,此等共同之成就,依令师喜速获得。是故上师之面前,一切善逝降临礼。”纵然是三界中至高无上的佛陀,也会在上师面前顶礼。因此,修行人要想成就共同悉地、殊胜悉地,必须依靠上师而获得。

己四如何对待上师之物品及眷属

上师财物护如命,师爱之人亦如师,
师之眷属如亲友,专心致志恒思维。

对上师的财物,理当如生命般保护;对上师的明妃、子女,应等同上师般恭敬;对上师的侍者等眷属,则当视如亲友般爱护。于此要恒常专注一心地思维。

对待上师的财物,我们应像爱重自己的宝贵生命那样,不惜代价予以保护。作为凡夫,每个人都十分珍爱自己的生命,除了菩萨愿意付出生命去利益众生外,其他众生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宁可付出一切财产、地位、权利,乃至蚂蚁以上皆是如此。

但非常遗憾的是,现在很多人不了解生命的可贵,经常杀生害命,肆意践踏他众的生命。因此,从生命可贵的角度来讲,我们要大力提倡放生,哪怕一个月中从砧板上救下一条鱼,或者从罗网中放飞一只鸟,此功德也是无量的。其实放生并不难,只不过很多人因从小的教育所致,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不懂此举对前世后世的意义所在,因此,大家首先要对前后世有一定了解。

以前我讲过《前世今生论》,不知道你们学得怎么样,但我们这里附近的有些领导,从这本书中获得了很大利益,我去办事情的时候,常在他们办公室看到这本书和《佛教科学论》。与他们相比,有些佛教徒对此却心存疑惑,根本不相信前世后世存在。因此,大家应该多看这方面的论典,对业因果的关系尽量搞懂,这样才能对生命的可贵生起定解,进而明白放生的重要性。

此处的意思是,弟子对上师的财物理应护之如命。如果上师是在家人,对上师爱重的儿子、明妃等,也要像对待上师那样恭敬。不过,上师若是在家身份,则很容易遭人议论诽谤。很多人对出家上师非常恭敬,但如果上师是在家身份,即使行为十分如法,部分弟子也不一定起信心。因此,希望我们学院培养出来的人,以后都是出家身份的金刚上师。法王如意宝之所以在末法时代以出家相来度化众生,从传记中也看得出来,是因为以此形象来利益众生,对佛教的弘扬会起到很大作用。

此外,对上师的侍者等眷属,也要像对待亲友一样慈爱。对这些道理,弟子理当恒常专注地思维。

己五平时之一切行为分三:一、禁止非理之行为;二、依止合理之行为;三、宣说其他所禁止之非理威仪

庚一禁止非理之行为分二:一、上师能见近处之威仪;二、上师能闻近处之威仪

下面所讲的威仪非常重要。一个人是否依止过上师,从他的言谈举止中可一目了然。没有依止过上师的人,连基本的规矩都不懂,就像没有上过学的文盲一样。因此,有智慧的弟子理应懂得依止上师之法。

辛一上师能见近处之威仪

坐于高垫与先行,头上带有围巾等,
双足放于坐垫上,双手叉腰皆莫为。
上师如若已起身,切莫躺卧与端坐,
恒时圆满而精通,此等承侍上师事。
随意口吐唾液等,坐垫之上伸双脚,
轻拍缓捶与辩论,上师之前皆莫为。
搓手唱歌与跳舞,弹奏乐器亦莫为。

在上师面前,弟子不能坐在高高的坐垫上,不能走在上师前面,也不能戴帽、缠头等。上师未上座前不应先坐,上师席地而坐时自己不应坐于垫子上。在上师前,手不能叉在腰间。上师站起来时,自己不能坐着或躺着。应恒时精通侍奉上师的事宜。面对上师时不能吐唾沫等,坐着时不能伸足、相互捶打,也不能与人激烈辩论。双手揉搓、唱歌跳舞、弹奏乐器,平时不能在上师面前做。

以上宣说了在上师所见地方应持的威仪。具体而言:

1. 在上师面前,不能大模大样地坐在高高的坐垫上,但坐于一般坐垫上并未遮止。

2. 行走时,不应大摇大摆地走在上师前面。《金刚藏庄严续》中云:“前行与伸足,正规不应为。”《大圆满前行》中也说:“如果走在上师的前面,后背就会对着上师;倘若走在上师的后面,也会有踩上师脚印的可能性;假设走在上师的右侧,又会处在首席之位。因此,应当在上师左侧稍后的位置恭敬随行。”

3. 在上师前,也禁止缠头、戴帽子。《金刚藏庄严续》云:“头缠围巾持刃杖,上师之前不应为。”有些佛教徒不懂此理,见到上师、听闻佛法时,帽子一直戴在头上,这是不如法的现象。但若上师开许或者是病人则可以。

4.“双足放于坐垫上”,是指在铺设坐垫时,上师未坐之前,自己就坐在垫子上;或者上师坐在地上,自己无所顾忌地坐在垫子上,这些都是不允许的。

5. 双手也不能叉在腰间。恰罗匝瓦译为“双手切莫置腰间”,更为简单易懂。即在上师前,禁止双手放于腰间,肘部朝外。

6.“上师如若已起身,切莫躺卧与端坐”这两句,恰罗匝瓦译为“上师端坐站起时,切莫睡卧与安坐”。也就是说,上师站起来时,自己不能坐着或躺着;上师安坐时,自己不应躺着。当然,上师开许是可以的。

总之,恒时应当精通侍奉上师的事宜,做事时要轻手轻脚。

7. 吐唾液等中的“等”字,包括吐痰、擤鼻涕,以及敷设坐垫时伸脚、相互轻拍、语言尖锐地辩论,这些在上师面前都不允许做。

8. 双手揉搓、轻歌曼舞、弹奏乐器,除非是会供等期间经过特殊开许,否则,平时不能在上师面前做。

以上是上师能见之处的威仪。最近正在讲《事师五十颂》,大家对我也太恭敬了,路上只要看见我,就算地上是烂泥巴,也马上扑下去磕大头,好像我是暴君一样,这样没有必要。你们应依上师的意乐来行事,我非常讨厌别人给我磕头,如果你会背《入行论》,那我会很欢喜!

辛二上师能闻近处之威仪

谈论诸多闲杂语,师闻附近切莫为。

在上师能听到的附近,不要高谈阔论、相互嬉笑,说一些无意义之绮语。

有些人在上师能听闻处,说一些闲言碎语、无稽之谈,这些行为都需要制止。《金刚藏庄严续》亦云:“跳舞贪爱语,闻处切莫为。”

庚二依止合理之行为

应当恭敬垫上起,以恭敬心而端坐。
夜晚过河恐怖途,得许可后当前行。

在上师前或端坐或起座,都应恭恭敬敬,动作如仪。在夜行、过河或行险道时,为防有意外发生,得到上师开许后,应走在前面引路。

在上师前,从坐垫上起立以及坐着时,举止都应心存恭敬,彬彬有礼。

在夜晚、渡河、行于恐怖的途中时,应请求走在师前,待开许后,方可走在前面。这是前面所说“不应前行”的一种特殊开许。

《金刚藏庄严续》中云:“夜晚与过河,处于险地时,请求师开许,先行无过失。”

庚三宣说其他所禁止之非理威仪

上师能见之眼前,具智慧者身扭转,
倚靠柱子不应为,亦莫抻拉手指节。

在上师能见之处,具慧弟子不要身体扭来扭去、背倚墙柱,也不要拽拉指节。

在上师面前,具有智慧的弟子不要弄姿作态、背靠柱子或墙壁等处,也要杜绝抻拉指节,使之发出声响的举动。《金刚藏庄严续》中云:“按摩关节与伸足。”本颂中指禁止抻拉、按摩关节,而有些论典中说:“不应拉直指关节。”此表达方式更为恰当。

己六身语承侍之差别分二:一、身体承侍之差别;二、语言承侍之差别

脚注

1 摘自元魏天竺三藏菩提流支所译之《金刚经》,即鸠摩罗什所译《金刚经》中“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一偈。但前者的译文与藏文版本更接近。

2 三戒: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

本课科判(事师五十颂科判 · 巴布拉尊者造 · 索达吉堪布讲释)。点科判名看 整门科判全图;点名旁讲者跳到该讲者讲解里此科判。

甲二论义
乙一依师之方式
丙一总说依止之方式
丁二广说依师之方式
戊二恭敬之方式
己二视为佛陀
畏惧如毁佛塔罪,师影尚且不应跨,
鞋子坐垫乘骑等,不能跨越何须言?
大智慧者以喜心,听从上师之言教,
合理之事若无力,禀师无能为力也。
由依上师而获得,悉地善趣及安乐,
是故一切精勤者,切莫违背师言教。
上师财物护如命,师爱之人亦如师,
师之眷属如亲友,专心致志恒思维。
己五平时之一切行为
庚一禁止非理之行为
坐于高垫与先行,头上带有围巾等,
双足放于坐垫上,双手叉腰皆莫为。
上师如若已起身,切莫躺卧与端坐,
恒时圆满而精通,此等承侍上师事。
随意口吐唾液等,坐垫之上伸双脚,
轻拍缓捶与辩论,上师之前皆莫为。
搓手唱歌与跳舞,弹奏乐器亦莫为。
谈论诸多闲杂语,师闻附近切莫为。
应当恭敬垫上起,以恭敬心而端坐。
夜晚过河恐怖途,得许可后当前行。
上师能见之眼前,具智慧者身扭转,
倚靠柱子不应为,亦莫抻拉手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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