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课
现在正在讲《入菩萨行论·智慧品释——澄清宝珠论》,抉择法无我中分四种念处。首先宣说身念处。身念处分为观察总体和观察分体。前面已经讲完了观察总体,抉择了身体不成立。众生都觉得自己的身体是实有的,按照本论的理论进行分析,总的身体确实不成立,因为身体由各种分支组成,除了这些分支,根本找不到一个总体的身体。但对方认为手、脚等分支还是存在的,比如一辆车由各种零部件组成,车只是一个假名,但组成车辆的每一个零件都是存在的。针对这种邪见,下面开始破。其实我们的手、脚、头部等分支也并不存在。
己二宣说无有支分
手也是由指节等聚合而成,那么手本身又应当是什么呢?再者,指节也是由更小支分聚合而成,而聚合的支分又可分为更细小的成分,小成分又可再分解成微尘,微尘又可析为方分,最后方分不成任何一分,犹如虚空一般,连微尘也不成立。
所以有智慧者,谁会贪著如梦幻般本来非有的无实色身呢?如果已如是了知无有真实身体存在,那怎么还会贪执男女身相呢?
“如是指聚故,手复应成何”:身体是手、脚等分支聚合而成的,手也是由指节、指甲等聚合而成的,手本身在何处呢?其实也不存在。
“彼亦节聚故,节者尚可分”:再往下观察,手指也是由上、中、下等指节集聚而成的,指节往下还可以再分。
“分复析为尘,尘析为方分”:指节往下可以分为许多微尘,微尘又可以再分,最后分成不可再分的方分,也就是无分微尘。
“方分离部分,如空微尘无”:方分远离了一切部分,就像是虚空一样,连无分微尘也不存在。连微尘都不存在,更何况总的身体,或者头部、脚、手指、指甲等。任何一个真实的法都不可能有。
“是故有智者,谁贪如梦身”:因此,有智慧的人,到底对什么生起贪心呢?因为色身如幻如梦,生起贪心并不应理。
“如是若无身,何男何为女”:如果已经知道了没有一个真实的身体存在,怎么还会有男女身相的差别呢?所谓的男身和女身都不存在,自然也不会对此生起贪心。
如果说:虽然前面已经抉择了没有总的身体,但我们现量见到了手、脚、头部等分支,所以这些分支肯定存在。
答曰:身体已未成实有,如是各指甲等聚合之故,则名为有支,手者亦复应成如何?何者亦不成立。彼指亦是各节聚合之故。此节者亦尚可分为极多,因上分非下,下分非上等不杂而住也。此分亦复从粗尘分析为微尘,彼微尘又可分析为甚多方分,最后方分亦不成任何一分故,远离一切部分也。
对此回复:前面已经以理抉择了总的身体不成立实有。同样的道理,身体的各个部分,比如手这个有支也是由不同的分支聚合而成的,那么手的本体如何能成立呢?任何法都无法成立。一一分开观察时,每一分支上确实不存在总体,但我们总错觉有一个总体的法存在,但总体只是分别念假立的,没有一个实体。
以手为例进行观察,手是由手指、指甲等集聚而成的,同样,手指是由上、中、下等很多指节聚合而成的。而指节还能分成很多部分,上分不是下分、下分不是上分等,彼此无有混杂而存在。
佛教的有部宗承许无分微尘存在。萨迦班智达在《量理宝藏论》中提到,有部宗承许最小的时间单位是无分刹那,最小的物质单位是无分微尘,是不可分的。许多物理学家也认为有一个比电子、原子等更小的最小物质单位存在。
是否有这样的最小微尘存在,我们可以继续用中观的方法观察。往下继续分,还能分为粗尘、微尘等。粗尘可以往下分为微尘,微尘又可以分为很多方分,最后分成很小很小的无分微尘,再也无法分了,远离一切支分。
彼原因即是说:若从微尘建立粗尘时,四方上下六尘绕中尘,彼中尘若有接触六尘之各分,则中尘应成有六分,若无接触分,则六尘亦只占一尘位故,虽聚山王之诸微尘,亦不应增大,如云:“六尘同时触,微尘成六分,六尘若一位,山王成尘许。”如是所说也。是故手等一切分支及一切色法显现,亦从粗尘、细尘、微尘及方分等分析而衡量时,皆成空性犹如虚空,不成色法故,甚至微尘亦无有成立也。是故具有智慧而能观察胜义之补特伽罗者,谁人贪著此等如梦不成实之色身?实不应生贪也。如是已了知若无有身体之自性,则何者是男身又何者为女身矣?无实有也。
世间的科学家们总认为存在一种最小的物质单位,内道的有部宗也认为有些法不空,如无分微尘。下面用中观的观察方法对最小的微尘进行观察,看看到底是空还是不空。这种观察方法是世亲菩萨的一种推理方法。为什么分析到最后,一切都是空性,下面开始宣说原因。
假如我们要建立一个比较大的粗尘,那么粗尘要由最小的微尘组成。比如对方所承认的无分微尘,或者世间的科学家承认的最小的物质单位是夸克。一般来说,小的微尘集聚起来,可以变成大的微尘。那无分微尘集聚起来能不能变成大的微尘呢?
将一个无分微尘居中,用东、南、西、北、上、下六个方向的六尘围绕它。此时观察中间的无分微尘与其他六尘是否有接触。如果有接触,如靠着东边微尘的一分或靠着西边微尘的一分,则中间的微尘上有东面所触、西边所触等六个部分,能被分为六分。中间的无分微尘不再无分,变成六分微尘了。如果说中间的无分微尘与其他六尘没有接触,没有方分,那六尘就占据了中尘的位置,所有的微尘都融为一体了。由此,七个无分微尘变成了一个无分微尘,那么再多的无分微尘都只能变成一个无分微尘,一百个变成一个,一千个、一万个乃至一亿个无分微尘集聚在一起,也无法增加体积。有这样的过失。
经过这样的观察和分析,不得不承认,一个物质要么有分、要么无分,如果有分则还可以再分;如果无分,则并无本体存在。
中观宗破小乘宗的很多观点,都使用了这种理证。世亲菩萨在《唯识二十论》中也如是说:“六尘同时触,微尘成六分,六尘若一位,山王成尘许。”当无分微尘同时接触六个方位的微尘,便分成了六部分,变成可分了。若无分微尘没有接触其他微尘,则六个微尘只占据了一个微尘的位置,便会有须弥山和一个微尘同样大的过失。因此,无分微尘无法成立实有。
对于世间一些承许物质实有的观点,我们都可以用这种方法来破斥。应该不难吧,只要懂得了这个道理,都能破掉。也许有些人之前的执著已经根深蒂固了,觉得肯定有一个无分微尘或者最小单位存在,破不掉,那么我们可以好好地交流讨论一下,不可能破不掉。
上面所讲的这个破无分微尘的道理,非常重要。因此,手等一切分支在内的一切色法的显现,都可以按照粗尘、细尘、微尘、无分微尘这样一步步地观察和剖析,最后都可以推导到空性,没有一个堪忍的法。万法都变成虚空一样,连最细微的微尘也无法成立。
以中观理证破万法很重要,如果没有通达中观的理证,那么对于大圆满里所说的本来清净,《心经》里说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些道理,很多人都迷迷糊糊的,根本搞不清楚。
现在还有些法师解释般若波罗蜜多时,并不懂中观,没有将二谛分开,这样想要解释清楚也很困难。
证悟空性包括证悟人无我和证悟法无我,这两个无我在本论中已经详细阐释了。对众生而言,再也没有比无我空性更重要的道理了。也许现在你们还不能了知本论的价值和意义,以后你们离开学院再来看这个法本,才会发现,原来这部法是如此殊胜。
所以说,具有智慧且能观察胜义谛的人,谁会对如梦如幻的色身生起贪心呢?不可能生贪心。没有贪心和我执,就不可能造很多业。在抉择法无我时,首先要抉择的就是自己的身体不存在。因为众生最执著的我所,就是我的身体。现在这个身体已经从上到下、里里外外、大大小小都已经抉择完了,连一个微尘都找不到了。尸陀林里还能找得到一些骨架残骸,现在我们连微尘都找不到。
戊二受念处分四:己一、观察受性;己二、观察受因;己三、观察受果;己四、观察受者
己一观察受性
如果痛苦实有存在于内相续,那为什么不会障蔽安乐生起呢?如果安乐实有存在于外境,则甘美食物等令人愉悦的事物,为何不能使忧苦的人快乐呢?
如果说这是因为痛苦太强,以至盖过了快乐,所以才感觉不到乐受。既然这种乐受有不能被领受的性质,那么它怎能算是受呢?
下面讲受念处,分四:观察受性、观察受因、观察受果、观察受者。
痛苦如果实有存在,为什么会不灭安乐?安乐如果实有存在,甘等美好的事物,为什么不能让人生欢喜心?
如果说是因为痛苦太强烈,所以感受不到安乐,它就不是领受的本性,为什么说它是受呢?
若此苦受在真实中或彼性于自心相续中有,则云何不灭生乐?此无害故,彼理不定也,如是若真实中存在乐性,不应生痛苦之理亦能了知,故此处未宣说也。若许如是,则苦乐互相违逆故,若成一性,则另一性不成立,因为诸法不舍自之本性故。彼已宣说内心无成实受,今于外道而说:如数论外道所许,乐受于外境上存在亦不成立,若于妙色美味等外境上安乐实有存在,则亡子生忧或生起恐怖者前以甘美食品或游戏等,亦为何不能使彼等生欢喜心?因为美食等物上存在乐性故,犹如火性即热也。
受分为乐受、苦受和不乐不苦的舍受。这些感受实际上并不真实存在。
如果痛苦的感受在真实义或者胜义中是无欺而存在的,在自己的相续中有一个真正的具有自性的苦受,这样实有的苦受为什么不会灭掉所有的安乐呢?因为痛苦和安乐是本质上互相矛盾的两个法,如果苦实有存在,一个人的相续中产生苦,就应该永远痛苦,不可能再产生安乐。但现实并非如此,有些人昨天很痛苦,今天又变得高高兴兴的。现量可见的缘故,安乐并没有被灭掉,即对安乐没有什么损害。因此你们所说的道理并不确定。痛苦不应该有自性,如果自性存在,那永远不可能有安乐。反之,如果真实义中安乐存在,那也不应该生痛苦。这个道理很容易推知,所以颂词中只说了苦性,没有说乐性。
痛苦和安乐两者完全相违,如果痛苦在相续中成立,则安乐一定无法成立。因为事物存在时不可能舍弃自己的本性。自性实有且相反的两个法怎么会在一个相续中存在呢?如果自性不存在,则痛苦和安乐都在因缘具足的情况下才会生起,就不会出现自性实有导致的过失。因此,心的本性上没有成实的感受。
下面都是针对数论外道和其他外道的观点进行破斥。
数论外道承许:乐受在外境上存在。这种说法不能成立。如果按照这种说法,在妙色和美味等外境上,真正的安乐已经存在,那么在失去儿子的悲伤的母亲面前,或者在生起恐惧心的人面前,给他们吃美味的食物、观赏好看的节目,为什么他们无法生起欢喜心呢?这种情况是现量可见的。当人很痛苦时,不管吃什么美味的食物,内心始终得不到安乐,依然很是忧愁。这说明在外境上不存在真实的乐受,否则不管你是不是痛苦,吃美食时都应该很高兴。如果美食等外境上有真实的乐受,就应该像火有热性,无论快乐和悲伤,触火就有热感。
下面继续讲数论外道的观点。
若谓:“此苦于真实内心中并非无有,而乐受特别强大之故,则不能觉知彼等苦受,如升日光时不见星宿也。”
前面中观宗问:若苦受真实存在,为什么在有苦受时不能灭掉安乐呢?
对方回答:这种苦受在内心中并非没有,而是因为乐受非常强大时,原来的痛苦就感受不到了,但痛苦还是存在的。就像太阳升起时,光芒会遮盖住星光,此时星宿还在,只是看不见。同样的道理,细微的痛苦是存在的,只是感受不到。
答曰:既然如是非能领受彼性,则云何可谓是受耶?因为彼者无有受相故。若未领受亦能安立为受,则应受空中鲜花之妙香也。
中观宗驳斥:你们自己也承认了,所谓的痛苦被乐受压制,因此心不能领受,那为什么将其安立为受呢?因为内心一点感受都没有,你们说的这种细微的痛苦没有受的法相。如果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法也能安立为受,那应该也能感受到空中鲜花的妙香了。
空中根本没有鲜花,何来鲜花的芳香呢?如果从来没有这样一个苦受,对方还觉得可以安立在受中,那么虚空中鲜花的妙香也可以安立在受中了。但这谁也不敢承认。
若谓:“上述忧苦者虽得甘美食等尚不生喜,此亦以苦强大之故,荫蔽而不觉彼乐受耶。”答曰:彼亦用此理如是观察则可也。
对方继续说:前面提到一个人痛苦时,将甘美的食物放在他面前,他也不会生欢喜。这也是因为痛苦过于强大,遮蔽住了安乐,因此无法感受到安乐。
这个说法并不合理。前面中观宗已经进行了解释与破斥。按照前面的观察方法可以同样推理:既然此时无法感受到安乐,那么没有被领受的法,为什么安立为受呢?如果没有感受到的法也能安立为受,那么空中鲜花的妙香也应该安立为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