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第24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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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如何以结合、异体互不相待的方式破染、染者?

2.以贪欲、贪执不存在的道理怎样推断承许其他烦恼不成立?

3.教证总结本品内容,并说明当今研究思维中观道理的重要性。

4.学习本品时对自己相续中的贪心烦恼有什么对治性的作用?

今天继续讲第六品《观染染者品》。

全论分三:一、首义;二、论义;三、末义。

甲二论义分三:一、宣说见解而顶礼;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三、忆念恩德而顶礼

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分三:一、宣说缘起特法;二、宣说缘起空性;三、证悟缘起之功德

丙一宣说缘起特法分三:一、宣说主要特法;二、宣说其他特法;三、断除太过

丁二宣说其他特法分五:一、抉择法我空性;二、抉择人我空性;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四、抉择时间为空性;五、抉择轮回为空性

戊一抉择法我空性分二:一、破法我之自性;二、破法我之能立

己二破法我之能立分三:一、观染染者品;二、观三相品;三、观作作者品

染和染者,可以指烦恼和烦恼者;也可以指贪欲和贪者。

庚一观染染者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破染染者自性成立;二、以此理类推破其他法

壬一破染染者自性成立分三:一、破染染者前后成立;二、破染染者同时成立;三、摄义

癸二破染染者同时成立分二:一、应成互相不观待而破;二、观察一异体而破

子二观察一异体而破分二:一、总破一异体;二、别破异体

丑二别破异体分二:一、结合不成立;二、互相依存之过失

寅一结合不成立分二:一、结合无有异体;二、异体无有结合

昨天从两方面已经讲完了“总破一异体”。但对方仍坚持认为,染和染者应该是异体,因为两者的结合存在之故。下面“别破异体”的科判就要破斥对方这一观点。

首先观察“结合不成立”。为什么结合不成立呢?因为,如果染和染者有结合,两者就不能是异体;如果两者是异体,就不可能有结合。

第一个是观察“结合无有异体”,意思是,如果认为染和染者的结合存在,则两者就不能成为异体。

卯一结合无有异体

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对方认为:因为染(烦恼)和染者(烦恼者)作为异体法的结合存在,所以,染和染者作为异体法肯定存在。

中观宗反驳说:如果承许染和染者异体而有结合,那么染和染者的自性是什么?如何能成为异体呢?

对方所说的异体是指自相成立的他体,而非名言假立的异体。若是名言假立的异体,则可以承许它们的结合存在。比如,两个人开始分开住,后来合在一起住;这几个人合成了这个组,那几个人合成了另一个组。在名言中,这种结合当然可以成立,但真正经得起胜义观察的所谓异体法之结合,则根本不能成立,以结合来成立异体更是不合理。为什么?

首先,如果承许染和染者异体,那两者之间就没有了任何关系——既无观待关系,也无相属关系(异体法即没有任何关系、本体完全分开的法)。但这并不合理,因为“染和染者”或“贪和贪者”之间互相观待才能成立。如果承许染和染者是别别的他体,那它们之间的观待关系将如何处理呢?难道能说两者不观待吗?如果这样承许,就与现量相违。因为现量可见,没有染者,染就不可能产生;没有染,染者就无法安立。既然两者观待,异体关系就不能成立,这样所谓异体法的结合又怎么可能存在呢?不可能存在。

另外,以结合来成立异体也不可能,因为以胜义量观察时,如果染和染者能够结合,则两者必定是同一个时间、同一个空间、同一个本体。既然如此,两者又怎么会是异体呢?因此,如果染和染者有结合,就不可能是异体。

由此可知,对方“异体法的结合存在,并且以结合来成立异体”的说法根本不合理,有结合就不可能是异体。

卯二异体无有结合分二:一、他宗之说;二、自宗回答

这个科判分为“他宗之说”和“自宗回答”两部分。我反复参阅了宗喀巴大师、果仁巴大师等很多论师的讲义之后,感觉这样安立可能比较合适。

辰一他宗之说

是二相先异,然后说合相。

对方没有明白刚才结合不存在的道理,仍固执地认为:染和染者二法的体相先是分开的异体,然后说有它们结合的相,这没有什么不合理。

也就是说,对方认为染和染者先是别别的实有他体,之后才结合在一起。就像东山的牦牛和西山的牦牛,先是分开的异体,聚到一起之后就称为结合。又如两个人结婚,双方原来是分开的,结婚之后就“混”在一起,虚度光阴……可不可以用“混”这个词呢?(众笑)

这个颂词是讲对方观点。下面是自宗对此的回答。

辰二自宗回答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异相,
既已成异相,云何而言合?

中观宗回答说:如果染及染者先各自成立为异体之相,既然已成了异体之相,那你们为何而说有所谓的结合呢?

刚才对方认为:烦恼和烦恼者(贪欲和贪欲者)的本体先是分开的,然后才有结合。中观宗回答说:如果两者的本体完全分开,那迥然不同的两个法又怎么会有结合呢?完全不可能。

人们一般把两个物体靠得较近的状态,称之为结合,但这只是一种说法,或者说分别心前的一种概念而已。如果按照《入行论·智慧品》和其它有些中观理来详细观察,两个物体靠近到什么程度算是结合呢?如果中间有一些微尘间隔,就不能叫结合。即使中间没有微尘间隔,也不能叫结合。为什么?因为两者自身的微尘不能融入,还各占着自己的位置。既然不能融入,就不能叫结合。《入行论·智慧品》云:“尘尘不相入,无间等大故,不入则无合。”

《显句论》云:所谓结合,一定是时间上统一,空间上一致,否则就不是结合。而事实上,两个异体法在空间(位置)上不可能一致。比如,我坐在我自己的位置上,你坐在你自己的位置上,即使我们彼此靠得再近,但中间还是会有很多微尘间隔,假使没有微尘隔开,但我们各自的身体还是占着各自的位置,因此空间上不可能有结合。再者,时间上也不可能一致。虽然很多人认为时间上结合是可以的,但实际上,每个法都有前后不同的刹那,这些前后刹那不可能全部融为一体,因此,时间方面也谈不上结合。

由此可知,对方所谓“染和染者先成立异体,然后可以结合”的观点根本不合理。

另外,前面分析过,染者和染法需要互相观待才能成立,这就说明两者并非本体自性成立,没有真实的自性,因此所谓的异体不能成立,既然异体不成立,就不可能有结合。中观宗要揭示的就是这个最关键性的道理!

人们的相续中存有很多迷乱的概念。比如,本来没有结合,却认为有结合;本来不是快乐,却认为是快乐;本来不是常有,却认为是常有……会受到很多世间名言的熏习和外道的熏染。比如,认为自己昨天跨过这条河,今天跨过的还是这一条河,这条河一直都在此处流淌。而事实上,这只是一种将无常执为常有的颠倒分别罢了,昨天的河流在今天早已不复存在。

认为人与人能够结合,或者烦恼与烦恼者可以结合,也是一种颠倒分别。当然,在未以胜义理证观察时,可以这样说,但如果通过胜义观察,完全不观待的两个真实自性的别别他体法,怎么可能结合呢?根本不可能。

我们为什么要学习中观?因为无始以来,我们在语言、思想等各方面有很多错误的串习。打破这些无始以来串习的执著,就是学习中观的目的。无论是贪与贪者的结合,还是其它任何他体法的结合,本来都不存在,但我们却认为真实存在,学到这里就会知道,自己以前的认知都是颠倒的。

学了中观以后,大家的内心是否有了一点转变呢?昨前天我问了有些道友。一方面,我觉得学习之后,每个人应该都会有一些感想;另一方面,希望大家一定要结合自己的相续,不仅要在理论上知道自己以前的实执是颠倒的,而且一定要把中观的这些道理运用在生活和修行中。

更登群佩大师说过:只要能运用释迦牟尼佛的教理,在外道或新科学面前,我们是不会感到害羞和畏惧的。当然,如果不会运用则另当别论,现在很多人非常聪明,在与他们辩论的时候,如果你不会运用中观推理,可能很难说服对方,关键是看你能不能熟练运用。

现在很多修行人在对治自身烦恼的时候,不会运用所学的教理,有些人虽然运用了,但却没有长期坚持,这样也无济于事。这个问题非常关键,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

如果不会运用所学,在弘扬佛法的过程中,当面对外来的攻击时,也会感到束手无策。相反,如果能对中观理证运用自如,则能轻松遮破对方的任何一个观点。

总之,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并实际运用中观教理。作为一名佛教徒,不能仅停留在单纯的信仰上,必须要有智慧。信心和智慧是佛教不可缺少的两大主题。

通过对“结合无有异体”和“异体无有结合”两个方面的分析,便可推出,所谓的结合不能成立。这是科判“别破异体”中的第一个部分“结合不成立”,下面讲第二个部分“互相依存之过失”。

寅二互相依存之过失分二:一、结合不成立异体;二、异体不成立结合

对方之所以说异相、合相,是想通过它们的成立,来建立染法和染者的自性,但这并不合理,此科判就要分析,以结合来成立异体不可能;以异体来成立结合也不可能。

此处与上面的科判表面看好像有点重复,但暂时只能这样安立,因为这两个科判从反体的角度不是很好安立。

卯一结合不成立异体

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无成,而复说异相。

藏文译本颂词:

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
为使合相成,复说异相乎?

前面对方之所以建立合相,主要为了成立异相,但这种想法并不合理,下面中观宗就要对此进行破斥。

中观宗驳斥说:因为染和染者的异相没有成立,所以你们想以两者的合相来成立异相,但这不可能,因为如果你们为了成立异相,而要先成立合相,那你们是否为了使合相成立,又要说异相存在呢?

这个推理大家懂了吧?可能稍微有点绕。对方认为:烦恼和烦恼者的合相是存在的,既然有合相,就必然有两个以上物体,否则,所谓的结合就不能成立。他们想先建立合相,然后以此来成立异相。

我们反驳说:异相与合相有互相依存的关系,既然你们为了建立异相,而想先成立一个合相,那你们是否为了建立合相,也要先成立异相呢?但好像你们的异相不能成立(前面中观宗已经遮破了异相)。我们以反问的方式就可以遮破对方观点。

以上是以结合不成立异体,下面讲以异体不成立结合。

卯二异体不成立结合

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
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

“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因为无论怎样观察,染和染者的异体相都不成立的缘故,两者的结合相也不能成立。

为什么染和染者的异体相不能成立?因为两者互相观待之故。既然互相观待,就不可能是自性成立的异相。既然异相不成立,对方所承许的结合相就不能成立。

“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如此一来,有实宗能于何种异相当中,而要说获得结合相呢?根本没有这样的异相。

上个颂词是说,因为染和染者的结合相不成立,故两者的异相也不能成立。这个颂词是反过来说,因为两者的异相不成立之故,两者的结合相也不能成立。

至此,科判“破染染者自性”当中的前两个部分“破染染者前后成立(非同时成立)”和“破染染者同时成立”已经讲完了,下面是第三个部分——摄义。

癸三摄义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这样的染法和染者,不可能以和合(同时)和不和合(先后,或者说非同时)的两种方式成立。

“非合不合成”中的“非”是不可能的意思;“合”是指同时;“不合”是指非同时,即前后。总而言之,染和染者同时成立,或者前后成立都不合理。

很多人经常说自己烦恼很重,通过本品的学习,就可以运用里面的中观理来了知烦恼与自己之间的真正关系:

可以观察先有烦恼者自己,还是先有烦恼,这是对“非同时成立”进行观察,观察之后,两者谁先谁后都不合理。

也可以对“同时成立”进行观察:

首先,可以观察烦恼和烦恼者是否互相观待。如果观待,两者就不是实有的别别他体;假如两者是互不观待的别别他体,那烦恼出现就是它自己的事,与你烦恼者无关,而你作为烦恼者则永远不会产生烦恼,但这根本不合理。

然后,可以观察烦恼与烦恼者是一体还是异体。如果认为是一体,那你这个烦恼者就是烦恼,烦恼就是你,但可能谁也不会承认自己与烦恼无二无别;如果认为是异体,因为两者的结合存在,那就一定要回答清楚,是以异体来成立结合,还是以结合来成立异体……

最后,无论哪种情况都不成立。这时就会明白,所谓的烦恼和烦恼者完全不成立。

如果没有结合自相续去思维,就会觉得《中论》的推理好像与自己没什么关系,但如果真正去观察,就会知道每一个推理都与自己息息相关。以前,我们一般依靠教证来对治自己的烦恼。当烦恼生起时,就会想起释迦牟尼佛在哪部经里说过什么,某位大德在哪部论里说过什么。学了《中论》之后,就可以依靠自己的智慧进行分析,这时才会真正明白为什么烦恼和烦恼者不存在。

有些《中论》讲记整理得很好,字面意思解释得非常清楚,看了应该都会明白。但作为一名修行者,如果想依靠一部法来对治自己的烦恼,就不能仅停留在文字上。有智慧的人会把《中论》的每个道理用在自己身上,而没有智慧的人则只把它们当成一种说法。

像现在学术界的有些人,法与相续就是完全分开的。他们研究佛教的目的与我们学佛的目的完全不同。我们为什么学佛呢?一方面是为了利益众生,另一方面是为了调伏自相续的烦恼,最终成就佛果,这是作为一名修行人应有的学佛态度。而很多学者研究佛教的目的是什么呢?可能主要为了在名声、地位等方面得到一些利益,而很少想过要获得佛果、利益众生或者以此调服自相续。还有的人听说佛教内容很精彩,就想知道里面到底说了什么,觉得自己如果知道了很多佛理,与他人交谈时就会显得知识渊博,别人也会恭敬自己。

所以,大家一定要知道研究者与修行人之间的差别,自己应该做一名真正的实修者。

有些佛法方面的文章或注疏,只在字面上解释得较清楚,而在结合自相续修行方面则提及得很少。为什么不讲呢?这与作者是单纯的研究者还是真正的实修者密切相关。

至此,“破染染者自性成立”已经讲完了,下面讲“以此理类推破其它法”。

壬二以此理类推破其他法

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诸法(心王、心所所摄的一切诸法)也是如此,不可能以和合(同时),或者不和合(非同时)的两种方式成立。

在凡夫人看来,自己的心和心所产生的各种分别念都是真实存在的,但实际上,它们就像染者和染法一样,同时成立不合理,非同时成立也不合理。除此之外,它们还能以什么方式成立呢?再无任何存在方式。既然能取心识不存在,则所取外境也不可能存在。由此便可了知一切万法皆是空性。如果真正通达了这个道理,说得深一点,自己心的本来面目就可以当下认识。

通达中观的类推方法非常重要!以此就可以了知万法皆无任何自性。对于诸法,我们一个个去观察是不可能也没有意义的。麦彭仁波切说过:为什么释迦牟尼佛是量士夫?因为佛能为众生无误宣说四谛法,此法能引导众生获得真正的解脱。像“世界上有多少只昆虫”、“树上有多少片叶子”等佛陀并没有讲,不讲不是因为不知道,而是因为没有任何必要。因此,以佛能宣讲四谛法,就可推知释迦牟尼佛是遍知。

同样的道理,虽然这里只讲了贪欲和贪者之间的关系,但是以此类推,就可以了知三毒为主的八万四千烦恼等任何一个分别念与其作者之间的关系,即了知心王和心所所摄的一切诸法都不能成立。既然能取心识不存在,则所取外境也不可能存在。最后就可以推出,一切万法没有任何自性,皆是幻相。

很多人经常说自己烦恼深重。其实不一定非用大圆满法才能断除烦恼。如果能像更登群佩大师所说的那样,实际运用中观教理,烦恼就会逐渐消除。《中论》这把锋利的宝剑,能把缠绕在我们相续中的烦恼迷网彻底斩断,关键是看我们能否运用。如果不会运用,即使再怎么给你讲大圆满,也不一定会对你的烦恼有损害。

辛二以教证总结

《般若波罗蜜经》云:“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非染体,非离染体,如是受想行识非染体,非离染体。复次色受想行识非染体空,非离染体空,此是般若波罗蜜如是。色非嗔体,非非嗔体,亦非痴体,非非痴体,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此名般若波罗蜜。极勇猛,色非染非净,受想行识非染非净。复次色非染法性,非净法性,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此名般若波罗蜜。’”

《等持王经》云:“贪欲之念、所贪之境与贪者;嗔恨之念、所嗔之境与嗔者;愚痴之念、所痴之境与痴者,此等诸法实则无迹可观,亦了不可得也。”

下面宣讲《中论释》的内容:

【壬二(别破异体)分二:一、宣说合不成立;二、互相依存之过。】

【癸一、宣说合不成立:】

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异,然后说合相。

【如果仍然认为:虽然自性为一体而相结合不合理,但以异体而相结合应该成立。就像我们现量可见成立异体的马与牦牛可以结合一样。】

在藏地,一般牦牛可以与牦牛合在一起,但是藏民通常不敢让牦牛与马接近,因为牦牛有时会用牛角把马顶死,尤其在秋天,牦牛特别好斗,一看见马就想攻击它。放牦牛的时候,马偶尔会跑到牛群里,它们合在一起的现象虽然有,但确实让人很害怕。

长行文中说,牦牛可以与马结合在一起。可能有时也可以吧,在我们财务科门口,就经常有人把牦牛和马拴在一根柱子上。

【照此说来,岂不成了贪欲与贪者互不观待,却能以异体而成立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此,其二者为异体的结合又岂能成立呢?】

这里全部用问句来解释。意思是,如果认为贪欲和贪者的结合成立,那贪欲与贪者互不观待以异体而成立的说法,就是无稽之谈!如果认为贪欲和贪者是异体,那两者的结合又岂能成立?

【关于“其相结合则无有二者”、“异体的二者不能结合”的推导要点,是与此推理相同的。】

关于结合就不能是异体,异体就不能够结合的道理,下文当中还会宣说。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异相。
既已成异相,云何而言合?

【如果贪欲与贪者互不观待,而成立为异体的自性。既然已经成立为异体,又怎么需要相互结合呢?你们不是也需要从意义上建立“以这个贪执而耽著此境的耽执者”吗?】

互不观待、自性成立的两个异体法,虽然在名言中可以说结合在一起,但这只是名称上成立而已,并不能证成对方的观点,若想证成,必须在意义上成立,但意义无法成立。

首先,烦恼和烦恼者并非异体。如果二者是互不观待的自性他体,每个人就永远不会受到烦恼控制,但这是不可能的。就像有的道友这几天不知什么原因,看见山都会生嗔恨心,对道友也经常发脾气,虽然知道道友们对自己很好,但习气浮现时,想控制还是非常困难的。

以前印度有一位商主,非常孝顺母亲。有一次他去外地做生意,临行前对妻子说:“我不在的时候,你一定要在吃饭等各方面照顾好我的母亲。商主走后,妻子便很用心地照顾自己的婆婆。但是商主的母亲由于前世的业力,吃饭的时候,碗里经常会出现头发等脏东西,令她难以下咽,后来,无论这位妻子做什么美味佳肴,她都认为里面有脏东西。

商主回来以后,看见母亲消瘦了很多,便询问原因。母亲生气地说:“你妻子对我一点都不好,总给我一些脏东西吃。”商主听后非常气愤,质问妻子说:“我不是让你好好照顾母亲吗?你为什么这样对她?我一生中母亲对我最好了!”妻子委屈地说:“我确实尽心尽力地照顾她了。”商主不信,让妻子再给母亲好好做一顿饭,并亲眼看着她端到母亲身边。这一次母亲还是看见饭里有很多脏东西,这时商主才知道误会了妻子,但对于母亲业力导致的这种幻相,商主也毫无办法。

当人业力现前时,别人明明对你非常好,然而你却感觉不到,或者认为别人对自己好是因为自己有什么什么。有的人一看见某人就特别生气,但生气的原因自己也不知道,这也是一种业力现前。

当业力现前时自己便会受到业力控制,这一点每个人心里都很清楚。由此可见,烦恼与烦恼者并非毫不相关,而是互相观待的。既然观待,就说明两者为假立,没有真实的自性。如果没有自性,就不可能是真实他体。因此,对方“异体法有结合”的说法不能成立。

【如果其二者互不观待的异体已经成立,即一者不需要另一者,那么又怎么能互相结合呢?】

即使二者互不观待的异体关系成立,也不可能有结合。因为,既然一者完全不同于另一者,本质上已完全分开,那怎么可能结合呢?

【癸二、互相依存之过:】

此处前面的科判是从两方面分析,一是以结合不成立异体,二是以异体不成立结合。首先是以结合不成立异体。

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
为使合相成,复说异相乎?

(原译: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合相竟无成,而复说异相。)

【如果其二者并未成立为异体,然而对方为了使其能够成立的缘故,而承许其二者是相结合的;】

长行文中的“其”是指异体。对方仍然坚持认为,一个人的贪欲与其相续可以结合。对方之所以一直想建立合相,其实是为了成立两者的异相。

龙猛菩萨反驳说:既然你们为了成立异相而承许先有合相,那你们为了建立合相,为什么不承许先有异相呢?因为染与染者要结合,就必须是异体法,前面讲过,一个法不可能与自己结合,至少两个法以上才能结合。

【又因为其二者并未成立为非异体,为了证实相结合能够成立,难道对方又要忙不迭地承许异体吗?】

既然一个法(非异体法)无法结合,那为了成立结合,对方是否又要很快承许两者的异体成立呢?若如是承许,关系就永远搞不清。因为,为了成立异体,就要先成立结合;为了成立结合,又要先成立异体。如此一来,就会一直互相依赖、互相观待,这样所谓的结合怎么可能成立呢?无法成立,因为异体不能成立之故。

【如果这样承许,异体与结合就会成立互相依存的关系了。】

既然异相与合相互相依存,就说明两者没有实有的自性,所谓存在完全是一种假立,经不起中观理证的观察。

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
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

通过刚才“结合不成立异体”的分析,异相不能成立。既然如此,为什么说在异相当中有一种结合相呢?

【但是,因为异体的相并不成立,所以,所谓“结合”的相也不可能成立。那么,又以并不存在的哪种可以明示的所谓“异相”,可以使承许合相成立的理论站稳脚跟呢?】

既然异相不存在,所谓的结合相就无法站稳脚跟。

【同样,与结合相观待的异体也不可能成立,我们可以采用“合相不成故,异相则不成。于何合相中,而欲说异相”的推导,只需将词句进行替换,便可恍然大悟。】

颂词是以异相不成立来推断合相不成立。其实也可以把异相与合相互换,改为“合相不成故,异相则不成。于何合相中,而欲说异相?”只要在文字上稍做更改,道理就会完全明白。总之,观察结合时,是从异相不成立的角度破;观察异相时,则从结合不成立的角度破。

【总而言之,无论在任何时候,只要是互相依存的法,也即只有甲者成立,乙者才能成立的双方,以本性不可成立的结论,已经昭然若揭。】

虽然在众生迷乱的显现中,贪欲和贪者似乎真实存在,但以胜义理观察,两者不论以异体的方式存在,还是以结合的方式存在,都不能成立。由此可知,贪欲和贪者并没有实质性的本体,如同梦中的狂象一般虚妄不实。至此,贪者、能贪、所贪等诸法不存在之理已经昭然若揭。

很多道友觉得自己烦恼很重,虽然通过各种方法对治,有时感觉心情舒畅,但有时又被烦恼笼罩。要知道,一下子断烦恼肯定有点困难,修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学了中观之后,能长期思维法义并不断衡量自己的相续,烦恼就会逐渐消失殆尽。麦彭仁波切说过:众生暂时对某法的一点串习,都会成为很难断除的障碍,更何况是无始以来非常强烈的实执,但只要不断修习空性,就一定能够断除!

大家对空性首先在道理上一定要明白,之后就要实际修持,这样才能断除无始以来的严重串习。就像一个盗贼,他因为以前受到恶劣环境及恶友的熏染,所以从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来遇到了善知识、知道了善恶取舍,就产生了改过之心,随后便会逐渐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

凡夫人一般贪心较重,未受贪心铁网束缚的人极少,很多圣者、古德都说过这样的教言。这一品讲贪心贪者的原因正是如此。大家应该以中观理好好对治自己贪心方面的实执。

【庚三、摄义:】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由以上推断可以证明,贪欲与贪者无论是在互相结合的情况下,还是在互不结合而存在先后的情况下,都不可能成立。】

贪欲和贪者同时(结合)成立不合理,非同时(不结合)成立也不合理,既然如此,“一个人贪什么”的概念是从哪里来的?其本质、差别又是什么?

经常思维中观法理非常有必要。有些人觉得特别简单而不思维,有些人感觉特别难而不思维。若与珍贵的中观摩尼宝擦肩而过,确实非常可惜!希望大家不管在遇到深奥的法,还是浅显法的时候,都能以此对照自己的相续。

中观推理能彻底瓦解我们相续中的实执,摧毁我们的烦恼。藏地很多成就者认为《中论》对于修行人,尤其对修密法的人来讲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此。

以上是科判“破贪欲之惑”的摄义部分,下面是以此理类推其他。

【己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与染和染者的观察方法完全一样,心王和心所所摄的一切诸法,既不是同时产生,也不是非同时产生。包括贪、嗔、痴、慢、疑、见六种根本烦恼、二十种随烦恼,乃至众生相续中的八万四千烦恼等任何分别念,以及外境色等诸法都不会超离此处的观察范围,最后就会推出万法没有任何自性,完全是空性。依照这种方法经常观察,烦恼就会慢慢烟消云散。但这不是一次两次的观察,也不是听一遍或看一遍就可以了,而是需要反反复复地观察、思维。以前有些大德把《中观庄严论》看了一百遍,把《中观根本慧论》也看了一百遍,由此对空性生起了非常稳固的定解。

有的道友上课时心不专注,三心二意,下课回去也只是囫囵吞枣地大概过一下。以这种态度学肯定是不行的,这样在我面前听法也没有太大实义。旁生也可以这样听法,我看那只老山羊每天也按时来听法,有时跑到女众那边听,有时跑到男众那边听,也不知道它是男众还是女众。它好像很喜欢破坏纪律。(众笑)

【就像贪欲与贪者一样,一切烦恼诸法,无论是在互相结合的情况下,还是在互不结合而存在先后的情况下,都不能成立。】

在同时和非同时(结合和不结合)的两种情况下,所谓的烦恼与烦恼者都不能成立。

【我们可以用“若离于嗔法,先自有嗔者”等途径进行类推。同理,对于愚痴等也只需改变词句便可。】

以“若离于染法,先自有染者”等方式类推,就可以遮破其它烦恼(本来染是烦恼的总称,但这里主要指贪心)。比如,观察嗔心,就改为“若离于嗔法,先自有嗔者”;观察痴心,就改为“若离于痴法,先自有痴者”;观察慢心,就改为“若离于慢法,先自有慢者”……

学会《中论》的观察方法,对断烦恼会有很大帮助。无垢光尊者在《句义宝藏论》中说:只有广闻博学的人才有机会通达大圆满法。慈诚罗珠堪布的讲义里讲了很多这方面的道理。

摧毁烦恼之后,相续中的境界才会纷至沓来。很多境界不可能无缘无故地从天上掉下来,或者从地上冒出来。很多人想得特别简单,觉得只要自己灌一个顶,然后修一个大手印或者闭着眼睛修两天大圆满就可以了。虽然密法的确有不可思议的加持,但如果连出离心、菩提心的基础都没有,想要显现这些境界恐怕非常困难。打下坚实的基础之后,再通过闻思修行中观法,才有希望获得高法的境界。

希望通过这次讲《中论》,能在断烦恼方面给大家带来一点帮助。当然,由我这么烦恼深重的人来讲是非常不合理的,但我所说的话应该基本上符合佛语,我也有责任要求大家观察自己的烦恼。经常观察自相续非常重要!

【因此,世尊也曾谆谆地教导后人:“贪欲之念、所贪之境与贪者;嗔恨之念、所嗔之境与嗔者;愚痴之念、所痴之境与痴者,此等诸法实则无迹可观,亦了不可得也。”】

最后是以教证总结。这是《三摩地王经》里的一个教证。意思是,贪者、贪者相续中的贪心烦恼(能贪),以及所贪对境这三者了不可得,嗔心、痴心以及此等诸法也是如此。为什么得不到呢?这并非口头上的一种说法,以此观察一切诸法,最终确实了不可得。

《中论》的每一句、每一字都有深奥的意义,以我们简简单单的语句,不可能涵盖或归纳其所有含义。希望大家能认真思维这些金刚语,经常把这些教义用在自己的生活中。

但是末法时代的众生根基一般比较差,很多人对做生意等各种名闻利养的事情兴趣浓厚,而对学习中观则兴趣索然。有些人虽然学了,但却很难将法融入内心。大家对电视剧的情节或纪录片的故事基本都能过目不忘,这个故事如何如何,那个人物如何如何,但却记不住《中论》里的推理,更谈不上实际运用。现在《观染染者品》已经全部讲完了,大家能否想起来这一品讲了哪些推理?如果像闭着眼睛、塞着耳朵一样,什么印象都没有,就一定要努力想办法提高自己!

就像一个穷人,如果他自暴自弃,天天睡觉什么也不做,一定会饿死的;如果他有一种勇气,比较勤奋又有毅力,也会有发财的机会,最后可能就会变成一个大老板。所以,大家在学修的过程中一定要精进努力!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六观染染者品释终

脚注

1 根本烦恼:又作本惑、根本惑;与随烦恼对称,指诸惑之体可分为贪,嗔,痴,慢,见,疑等六种根本烦恼;其中见分为五,称为五利使;其他五烦恼称为五钝使;两者合之,即为十随眠;此外亦有八十八使或九十八使之分类,反之枝末烦恼乃从属于根本烦恼,具有染污心之作用(染污之心所),又称随烦恼,随惑。

2 随烦恼:指随根本烦恼而起之烦恼,与根本烦恼相对称,俱舍论云,随烦恼有二义:一指随心生起而恼乱有情之一切烦恼;二指依根本烦恼而起之其他烦恼;书中共举出十九种随烦恼,总括为三类:(一)大烦恼地法,指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举;(二)大不善地法;指无惭、无愧;(三)小烦恼地法;指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等十种,及不定地法中之睡眠、恶作。据成唯识论卷六载,随烦恼指根本烦恼之六大惑以外的二十种法,可分三类,故又称‘三随烦恼’,即:(一)小随烦恼,相对于俱舍论之小烦恼地法而立,指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等十种;此十种烦恼各别而起,故称小随烦恼。(二)中随烦恼,相对于俱舍论之大不善地法而立,指无惭、无愧;此二种烦恼遍于一切之不善心,称为中随烦恼。(三)大随烦恼,相对于俱舍论之大烦恼地法而立,指掉举、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等八种;此八种烦恼遍于一切染污心,而辗转与小、中随烦恼俱生,故称大随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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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别破异体分二:一、宣说合不成立;二、互相依存之故

癸一宣说合不成立

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异,然后说合相。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异相。
既已成异相,云何而言合。

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观察:

第一部分:“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如果有结合则不是异体;

第二部分:“是二相先异,然后说合相。”为他宗观点:分开的异体然后有结合的相;

第三部分:“若染及染者,先各成异相。既已成异相,云何而言合。”为自宗的回答。

首先,结合无有异体:

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如果是异体而有结合,又怎么会有染法和染者呢?

首先,应了知真正的“和合”是完全融入。此处暂且不论异体能否真正和合,退一万步说,即使两个东西合二为一了,“染染者何事?”怎么样在一个法上区分染法与染者?没办法安立了。

如果是异体有结合,当然不会有他体的存在。按照对方的观点,染法就是讲心所,染者是心王,心王和心所是别别他体,如果完全融入真正和合为一,则完全失坏了自宗的根本宗义,因此异体不可能真正结合。

另外,还可以按慈诚罗珠堪布在注释中的解释,如果自性存在的他体的法,就不会有一体的关系,也不会有异体的关系。合是一种关系,也是一种相属,到底是同体相属还是彼生相属?真正分析的时候都没办法安立。“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无法真正安立染法与染者的关系。颂词中“事”可理解成相属关系。

下面讲异体无有结合:

首先,他宗之说:

是二相先异,然后说合相。

对方认为:染法和染者并不是结合了以后才说异体,而是两个先异体,然后才有结合。“是二相”指染者与染法;“先异”即先是他体;“然后说合相”即然后二者合一。

下面是自宗对上述观点的遮破: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异相。
既已成异相,云何而言合?

此处分析不能随顺粗大的分别念,而要随顺胜义理论进行观察。“先各成异相”染者和染法先各自成了异体,此处的异体不是虚幻假立的异体,而是自性实有存在的异体,“既已成异相,云何而言合?”既然已经是异体,那又怎么和合呢?已经变成自相的他体,则无法就融合。甲是甲,乙是乙,怎么能和合为一呢?已经变成了自相的他体就没办法合了,怎么样让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合在一起?合在一起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和异相没有任何差别。

分开的时候,染和染者是他体,和合为一时,染和染者还是他体吗?仍然是他体,因二者是自性异相之故。严格的和合,应该在同一时间、同一位置上变成一位,我们还没有这样分析,现在只是把重点放在异相上面,首先把异相确定之后,已经是异相了,完全没办法和合的。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今天继续学习第六品观染染者品。

观染染者品主要是观察烦恼和生烦恼者是不是真实存在。平时我们自认为具有烦恼或烦恼特别深重,这是不经观察的结论。真正观察分析,如果一个人真的生烦恼,那么有没有所生的烦恼本体?有没有生烦恼者?如果把这个问题看清楚之后,就会了知烦恼和生烦恼者也是名言的幻相而已,从深层次来看都是如梦如幻的本体。了知这样的本体,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抉择万法空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对治、调伏烦恼。所以观染和染者对我们来说非常有必要。

壬二别破异体分二:一、宣说合不成立;二、互相依存之过

癸二互相依存之过

异相与和合没办以互相依存的方式来安立,也就是说异相依靠和合来成立,和合通过异相来成立,这样相互循环论证,是没办成立其中一个的,最后两者都没办成立。

学习中论的时候,有很多理论,这些理论是帮助我们打破认为染和染者自相成立的方法。在我们相续当中,认为染和染者,或者此法和彼法是成立的,但是通过一异、结合不结合、或者观待等胜义理论分析观察,这一切都没办法真实安立,因为这样安立也有过失,那样安立也有过失。

所以学习中论的时候,如果没有真正品尝到它的殊胜法味,会对这些理论产生这样那样的疑惑,或者认为为什么要这样分析观察?实际上在我们的分别念当中,很多时候都没有经观察,想当然地认为这个法存在,那个法存在,认真一观察就会发现,以前的这些思路、所执着的方法,都是错误的,都是毫无根据的、毫无理由的。

众生无始以来想当然的把这些安立为存在,或者是实有,从学习《中论》或者接触般若体系开始,就要对这些法作一番观察,观察之后会得出一种结论。这个结论确定下来的话,就叫定解。这种定解是相合于究竟实相的。

我们首先通过颂词观察的时候,也许最初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观察,时间长了之后稍有悟入,就会知道所观察的法,实际上就是我们分别心面前所执着的本体,通过这种殊胜的理论,把这些东西一一观察、分析、化解之后,会知道这些法都是不存在的。

学习的时候,先是一点一点地学,染和染者、五蕴、六种等等一点一点地学,我们现在还没办法把这些东西连成一片,后面当我们学得比较多的时候,或者说对于这种观察方式比较熟悉的时候,就可以把一个一个的分支连成一片,这里面的次第和意义逐渐逐渐就会突显出来,这时候就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分析观察,最后在相续中就会知道一切万法都是空性的。

然后再观察我们执著的这个心的时候,就会发现我们执著的东西,我们看到的东西,我们听到的东西,实际上都是虚幻的。虚幻代表无自性、假有、空性。就知道空性是万法实相,一切万法本来如此,从来没有改变过,并不是分析之后才变成空性、不分析的时候就是实有的。分析和观察只不过是还原了万法的本相。以前我们对此没有认知,现在通过分析还原空性,认知它本来的实相。

所以我们在学习的时候,需要经过几个过程,首先是理解颂词,还有遣除为什么要学习这些颂词的疑惑等等,最后会发现每个颂词都是直指万法空性的本体实相,都能帮助我们悟入空性。当我们对中论、般若体系稍微了知的时候,就会发现所有的观察方式都是为了打破实执而趋入空性。

本科判有两个颂词,第一个颂词讲结合没有异相,第二个颂词讲异相没有结合。即通过结合成立异相是不可能的,通过异相成立结合也不成立,互相依存之故两者都不成立。

首先讲第一个颂词,通过结合无法成立异相。

异相无有成, 是故汝欲合。
为使合相成, 复说异相乎?

前面的科判讲了异相没有成立,现在对方想通过结合成立异相。但是要想让结合成立,又须先成立异相,因为二者是互相观待而成立的,实际都无法安立。

“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前面的科判已经分析了异相无有成立:“是二相先异,然后说合相”、“若染及染者,先各成异相”,染和染者是真实的异相无法安立,二者实有也无法安立。因为异相无法成立,“是故汝欲合”,所以对方想通过结合安立异相。两个东西先是分开的,然后又合在一起,叫做结合。既然有结合,当然可以有异相。

但是,真正想要成立结合,又必须成立异相,所以中观宗发难“为使合相成,复说异相乎”?你们想要成立结合,是否又要成立异相呢?实际上都没办法成立。想要通过结合成立异相、通过异相成立结合,此时能立和所立相同,都是不成立的。二者各自无法安立,只能互相依存、互相认证,所以想要通过结合成立异相,是无法安立的。

下面讲第二个颂词,通过异相成立结合,这也是不可能的。

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
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

因为异相不成,所以所谓合相也不成立。在什么样的异相中安立所谓结合呢?实际上无法在任何异相中安立结合。

“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为什么异相不成?前面分析过,分别念前似乎存在烦恼和烦恼者,二者互相观待成立,观待成立即不是真实的异相。

真实的异相不需要观待,各自本体即可成立,如离开柱子会有瓶子,离开瓶子柱子也可以成立,这是真实的他体、异相。但是染和染者不同,离开了染法,染者就不成为染者;没有染者,染法是谁的染法?所以二者互相观待的成份非常明显。既然互相观待的成份这么明显,怎么可能是一者离开另一者独自安立的异相呢?这样的异相是完全不成立的,所以合相也不成立。

“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在何种独立实体的异相中,可以成立所谓合相呢?经过如上分析,通过异相安立合相无法成立,且异相和合相都无法真实安立。

中观宗破斥时经常提到“自性成立”,“自性成立”表达的是实有的观点,非“自性成立”就是假立。人们执着实有,是分别心因无明而妄执一切万法存在,万法存在的方式分实有和假有两种,假有靠近于实相。

一般众生认为万法是真实存在的,如果说是真实存在,就应该符合真实存在的法相,也就是“自性成立”。对方有实宗的宗义认为万法实有,我们也认为执着的对境实有,如果没有执着实有,那就属于假有。中观宗通过破斥实有安立的自性来认知一切万法没有实有的异相与合相,万法如梦如幻,都是假立的法。假立的法无有自性。本体空性才能够安立假立、假有,如果自性实有则无法安立假有。

如是颠覆了对万法的认知:以前认为一切实有,现在认为一切假有,这是一个很大的过渡。不经过长时间的训练,难以真正颠覆内心深厚的实执。即便学了很长时间,只要对空性的所诠义理没有悟入,纵然讲得头头是道——离一多因、缘起无自性、一切假有、犹如水月梦幻等比喻,但落实到自相续,还认为一切真实存在、实有,继而引发各种分别、烦恼。此时就知道,我们相续中的烦恼、实执力量强大,颠覆实执并非轻而易举。

正因为实执、烦恼强大,对《中论》等论典才必须再三学习。上师也经常教导我们说:如果真正认认真真学,一定可以颠覆我们相续中的实执分别念。而学了之后若没有好好思维、串修,想要颠覆分别念也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虽然实执本来就是无中生有虚妄的幻觉,但它似乎已经变成根深蒂固,所以也不那么容易遣除。所以,要遣除无自性的幻觉的话,在对治方面还是应该多下工夫,否则内心的实执还是无法打破。

染和染者不存在实有的自相,不存在实有的异体,因为二者互相观待的缘故,所以它就是一种假有,染法(烦恼)也是假的,染者也是假立的。如果我们认知实相,就不会被假象迷惑;反之,就会产生生起烦恼、流转轮回。以上是通过理证方式,对染和染者进行了观察。

庚三摄义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如是,染——烦恼,染者——生烦恼者,通过和合的方式与不和合的方式均不成立。

上师讲义中说合指同时,染和染者同时结合无法安立;不合指次第、前后亦无法安立。除合与不合外,染和染者无其它成立方式。

通过观察次第而破和同时而破,结合不结合都无法成立,就只能说明染和染者是一种无而显现的幻相,现而无自性。现而无自性就是并非真实存在,只是显现但无本体。分别心容易相合于实执,即便说假有,还会认为有。假有实际上就是没有,染和染者现而无自性,二者实际都不存在。

己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除了染和染者,诸法也如此,从色法至一切智智既不是通过和合而成立,也不是通过不和合而成立,次第和同时都不成立。

诸法之间的关系或为同时,或为前后不同时,但都没有自相。诸法都是因缘和合的,不是因缘和合的法一个都找不到。所以,只要它有因与果、能立与所立,互相观待,一切万法都是现而无自性。一切万法都可用本品次第和同时两种方式作为进行观察的总原则。

染和染者,如贪心和生贪心者、嗔心和生嗔心者、善法所摄的信心和生信心者、佛法和修习佛法者、佛陀所证的法界和能证的智慧,从色法到一切智智之间均可用前述方法观察。佛陀相续中的证悟和所证悟的法界亦不例外——佛陀所证悟的法界无有自性,佛陀本身也不可能有丝毫执著。关键是凡夫认为:佛陀有能证悟的智慧,有所证悟的法界,二者在我们的分别念当中变成了实有。

《中论》或《般若》,是帮助我们打破一切实执,对佛陀和佛法的实执也不例外。所以也可以对我们所执著的佛陀和佛陀所证悟的法来作一个分析,是前后还是同时?最后我们知道,能证者佛陀和所证悟的实相,也是假有的、无自性的、离戏的。所以如果要趋入实相,对色法到一切智智之间都必须要抉择为空性。怎么样抉择为空性呢?可以用这一品当中的总的原则来抉择。

连佛陀和法界都是离戏的,那还有什么法是可执著的呢?烦恼等染污法、走路吃饭睡觉等无记法、以及生信心、修持佛法等善法,乃至于对果的希求,真正分析的时候,在名言谛中它有显现,但真实胜义谛中全为离戏。

我们不需要担心一切万法的本性,一切万法的本性你观察不观察都是空性的,色法是如此,烦恼、实执也是如此,只要显现就是离戏的,乃至于佛果都是离戏的。

中观(般若)的作用很明显是破执著,我们对色法执著,就不是色法实相,所以要破执;我们对佛法执着就不是佛法了,所以要破执;我们认为心是实有也不是心的本质,所以要破执。我们所破的执著就是对一切万法的非理作意、虚妄分别。

这种虚妄分别是否实有?通过分析观察可以把六识及其对境全部抉择为空性。只要分别心存在就会有执著,所以必须用殊胜的胜义理论彻底打破分别心,达到无所执著,从而还原色法和心离四边的本体,正在起心动念的同时,它就是空性的。

对修行人而言,最关键的认知是万法正在显现的同时没有自性。我们要习惯这种思维方式,慈诚罗珠堪布在注释中也讲过:证悟中观的唯一方法是思维。思维一切万物是如何无自性的,在思维中与中观的所诠义相应,慢慢就可以了悟空性,最后证悟空性。所以要证悟空性,是从不断思维的过程中逐渐成熟而证悟。

所以本颂词类推一切万法都是现而无实有的。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六品观染染者品终,以上我们就讲完第六品。

辅导

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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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科判(上师·索达吉堪布《中论广释》体系)。点科判名看 整门科判全图;点名旁讲者跳到该讲者讲解里此科判。

己二、破法我之能立
庚一、观染染者品
辛一、以理证广说
壬一、破染染者自性成立
癸二、破染染者同时成立
子二、观察一异体而破
丑二、别破异体
寅一、结合不成立
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卯二、异体无有结合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异相,
既已成异相,云何而言合?
寅二、互相依存之过失
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
为使合相成,复说异相乎?
汉译合相竟无成,而复说异相。
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
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科判依麦彭仁波切《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龙树菩萨根本颂)。本讲对应科判段。

甲二论义
乙二论义正文
丙二分品关联
丁六观染染者品
戊二品关联
己一遮破贪欲之惑
庚二破同时而生
辛二破斥结合而成
壬二别破异体
癸一宣说合不成立

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异,然后说合相。若染及染者,先各成异相,既已成异相,云何而言合 ?

癸二互相依存之过

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为使合相成,复说异相乎 ?合相竟无成,而复说异相。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 ?

庚三摄义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己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科判 颂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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