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第35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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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在名言中如何安立作作者的合理性?

2.能否以作作者的推理完全破掉一切法?

3.以教证说明此品内容并描述本品。

4.为什么将三至八品的内容安立为抉择法无我之中。

5.法无我与人无我之间有什么差别?

6.为什么说中观的理论观察对密宗的证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第八观作作者品 思考题

第九观本住品7、本住的含义如何解释?并以教证说明为何宣说本品。

8、小乘哪些宗派认为补特伽罗人我是存在的?他们有何理由而如此承认?

今天继续宣讲第八品《观作作者品》。

庚三观作作者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破作与作者;二、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三、以此理类推他法

第一部分作与作者在胜义中不成立之理前面已经着重宣说了,今天宣讲第二部分——两者在名言中观待成立。

前面以各种教理遮破了作者和作业,尤其在违品方面,分别破了一个作者做不同之一作业和不同之二作业。昨天破一个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时,分别从决定、不决定和定不定二俱三种作者的角度进行了观察。(印顺法师的讲记后面立了一个表,此表与我们的科判稍有不同,建立图表对加深印象和便于理解等方面可能会有帮助。)

希望大家课后一定要认真看书。如果上课没认真听,课后也不看讲义,只把颂词大概过一遍,那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以这种态度学,还想让《中论》真正的密意在自相续中成熟,恐怕比较困难。无论学任何法,真正下了一番功夫之后才会有所收获,就如《格言宝藏论》中所言:“智者学时即困苦,贪乐安住不成名,贪图微小逸乐者,彼将不会得大乐。”意思是,智者在学修阶段都会备尝艰难困苦,如果贪求安乐享受就不会功成名就,那些贪图微小逸乐的人,绝不可能得到究竟的大安乐。希望大家能多翻阅一些相关讲义,这样不仅能拓展思路,也能加深印象。

通过前面的分析,相信大家对作作者本体不成立之理已经明白了。但明白还不够,应该观察一下自己是否对此生起了定解?具有定解非常重要!如果只会做字面解释,内心并未生起殊胜定解,这种境界就会很容易消失。如果能将中观法理真正融入相续,则以后不管任何时候也不会忘记,对此大家一定要注意!

通过以上观察,作者和作业以任何方式存在都不合理,由此可知,两者并无自性,既然作作者不成立,则修路、制瓶等一切诸法也都不能成立。既然如此,是否要对此一概否认呢?并非如此,在具迷乱习气的众生面前,可以承许作作者等诸法的显现存在,但它们并没有实有的本体,只是观待而假立存在,如同幻相一般。大家一定要清楚这个道理。

壬二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

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

“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观待作业才有作者,观待作者才有作业。

比如修路,依靠修路之事,修路者才能成立,即有了作业,与之观待的作者才会出现;反之,因为有了修路工人,观待他的所作之事才能成立,所以,两者是互相观待的因果。

虽然作业、作者有观待的因果关系,但当真正寻找其本体时,却了不可得。比如父亲和儿子,虽然世人都认为两者存在,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实有的本体,正如《入行论·智慧品》所说:“无子则无父,无父谁生子?无子也无父,如是无心境。”意思是,没有儿子就无法成立父亲,父亲必须观待儿子才能成立,由此可知,父亲没有真实的自性,只是一种假名而已;如果父亲不存在,儿子自然也不能成立。同样,外境和心识需要互相观待才能成立,就如父子一般,所以两者也是假立之法。这两句颂词宣说了作业、作者胜义中不存在之理。

虽然作作者无有任何自性,但它们在名言中的显现却可以被承许,即有了作业,作者可以成立;有了作者,作业可以成立。

“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在名言中,成立作者及作业之义应该如是安立,除了这样互相观待而有的假相以外,不存在其余的真实本体。

在名言中,所有的作作者都是互相观待而假立成立,除此之外,以胜义理证不能遮破的包括作者、作业在内的任何一个实有法都不存在。比如,虽然名言中可以说一个人做科学研究,他是科学家,所研究的是科学等,但真正观察时,科学家和科学只是假立的名词而已,不存在任何实有的本体。

虽然中观宗不承许万法具有任何自性,但在安立名言时,也会随顺世人承许显现存在。就像空中所现的彩虹,虽然真正观察彩虹颜色的本体时,它们完全了不可得,但在未经观察的情况下,还是会有白红黄蓝等颜色的显现。所以,承许万法显现存在非常有必要。

另外,对于很多中观应成派不能直接调化的众生,中观派以建立名言的方式来度化,比如,后代的经部行中观和瑜伽行中观分别以经部宗与唯识宗的观点来建立名言,以接引渐次根机者。

总而言之,由这一颂我们应该了知,包括作作者在内的世间所有因果,都是观待而安立的,既然观待才能成立,就完全是假立的法,不可能真实存在。也就是说,所谓观待成立,只是安立名言的一种方法,除此以外,不存在任何成实的理由。

壬三以此理类推他法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

就如遮破作业与作者一样,受与受者也应同样遮破,一切诸法也应如是遮破。

前面主要观察了作作者不成立,也可以把这些推理用在受和受者方面:所谓受者,即在轮回中感受业果的众生;所谓受,即苦、乐、舍。比如,我们是感受业果者,所感受的是自己的善恶业所带来的快乐或痛苦等;又如,我们是享受者,所享受的对境是色声香味等法(下一品会具体分析)。这样类推之后便可了知,受受者为主的一切法都不存在。

世间千千万万互相观待的法,比如,见和见者、听和听者、享受者和所享受法、法相和事相,以及支和有支等等,都可以按照作作者的观察方法来破,主要从两方面观察——观察同品和违品。观察之后就会知道,所有观待的法都没有实有本体,而世间一切万法都是观待而成立,因此,万法皆无自性可言。

大家在闻思中观时一定要注重观察,观察是通达中观必不可少的途径,以此引生的思所生慧可以断除我们相续中的各种增益分别,之后远离垢染的定解才能真正显现。

麦彭仁波切说过:依靠教证而生的信心与依靠理证而生的信心有很大差别。有什么差别呢?就如《定解宝灯论》开头所说:“于基道果一切法,生起真实之定解,听闻生信此二者,犹如道与彼影像。”意思是,无论趋入显宗或密宗的任何一乘,对于基、道、果所摄的一切法,自己通过闻思修,以智慧抉择而生的真实定解,与由听闻他人所说而生的信心,此二者就如同道与道的影像一般,一者为真实定解,一者仅是相似定解。

很多人觉得释迦牟尼佛非常了不起,单凭一种信仰皈依了佛教,但这种信仰,不一定能经得起时间的磨练和灾难的考验。如果通过智慧反复观察最终得到了定解,则无论遇到任何违缘,自相续也永远不会退转。

在文革期间,无神论和唯物主义盛行,很多佛教徒,包括有些大法师,也开始毁谤佛法。他们由佛教徒变成诽谤者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他们相续中只有单纯的信仰,并没有经过再三观察所引生的真实定解。如果相续中存在真正的智慧,那无论遇到社会、环境的任何违缘,信心也不会被摧毁。

作为佛教徒,我们一方面要懂得人生无常,寿命短暂,从而精进修道;另一方面也要知道修行的道路弯弯曲曲,期间可能会遇到社会、人生、家庭的各种灾难,以及恶友、恶劣环境等的种种诱惑,这时,如果你通过再三观察,真正对佛陀的无垢智慧生起了不退转的信心,以后即使遇到了再大的违缘,信心也不会改变。所以,仅有信心而没有智慧是不行的,反之,仅有智慧没有信心也不行,但最根本的是要有智慧,正如刚才麦彭仁波切所说的教言。

要想生起真正的智慧,就需要闻思修中观,这一点非常重要!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中辨别外道与佛教如来藏的时候说:大圆满是极深奥的法门,难以证悟,如果没有依靠闻思中观彻底断除对实相的增益,或者不了知甚深窍诀要点盲修瞎炼,大多数人都会有与此雷同的危险:对本来清净未获得定解,心中仍留恋着一个“既不是有也不是无”的基,这样终究一事无成,实际上,这样的修行已与外道修行无异。尊者的意思是,我们一定要通过闻思中观生起空性智慧,否则就难以辨别与外道的差别,因为外道也有很多类似大圆满法语的教言,如果混淆不清就会误入歧途。全知无垢光尊者在《七宝藏》中也说:“在我之后,只有闻思究竟的人才能证悟无上大圆满。”

可能有人会想:“不用闻思吧,中观、因明的观察只是增加分别念而已,我们无需这样分别,只要如如不动地安住在自己的本具智慧中就可以了。”如果你真能安住,当然非常了不起,我也很随喜,但是,末法时代的众生邪分别念极其炽盛、无始以来串习的时间也非常久,如果没有殊胜的福德智慧,想要安住恐怕有点困难。再者,闻思中观和因明的智慧也并非一般的分别念。一般的分别念是轮回之因,而断除增益分别的无我智慧则是解脱的根本。

如果每天依靠闻思中观对无我智慧进行串习、忆念,怎么可能不助你断除轮回呢?因此,千万不要把依靠闻思修中观而生的分别妙慧当成平庸的分别念,分别妙慧和分别妄念在第六意识、心所上有一定差别。

我始终认为,以理观察在学习中观的过程中非常重要!如果通过观察,自相续真正生起了不可思议的般若波罗蜜多境界,就会对三宝生起不退转的信心,这样无论自己以后遇到任何违缘,宁死都不会舍弃佛法,因为已经完全明白了佛法才是究竟的真理,世人只是没有机会了知而已。

以前文革期间,有一位上师非常了不起,当时人们都在批驳“佛法是一切万法真理”的说法,但那位上师却说:“你们因不懂深奥的佛法,这么说情有可原,但我已经完全懂得了,所以绝不会这样说!”还有一位喇嘛在接受批斗时说:“佛法非常甚深,你们因为不懂而毁谤,真的很可怜,但我绝不会诽谤三宝,因为我已经深信不疑!”

我们作为三宝弟子,也需要深刻反思:世人学了唯物论之后,这样的遍计思想都能深深地扎根在他们的相续中,为什么有些佛教徒闻思佛法这么多年,还是会被环境轻易改变呢?原因就是没有生起真实定解。所以,观察、思考在闻思过程中非常重要!

《观作作者品》中讲了很多观察方法,大家一定要学会运用,逐渐断除自己这方面的实执。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今天听了一次《中论》,观察一下就能马上断除实执,没有这么简单,断实执的过程需要恒心和耐心。如果大家能以这种态度修学,修行必定会有进步。

辛二以教证总结

前面所有内容归纳起来说明了,整个世间作者和作业以任何方式存在都不合理,由此可知,两者不具实有的本体,既然没有作作者,万法就不可能存在。

此理在《般若波罗蜜经》中也有宣说,如云:“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非作者使作者,如是受想行识亦非作者使作者。若色至识非作者使作者,此是般若波罗蜜。’”此教证说明了,作者了不可得,无作者是真正的般若波罗蜜多。由此即可推出,作者、作业乃至一切万法都没有任何自性。《现观庄严论》和《般若波罗蜜经》的究竟教义皆是如此。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云:“舍利弗言:‘婆伽婆,无作是般若波罗蜜。’佛言:‘作者不可得故。’”

《涅槃经》云:“耆婆语阿阇世王云:‘大王,若闻佛说无作无受,王之重罪,即得清净。’”

《入菩萨行论》云:“幻境非实有,能见心亦然。”

学完《观作作者品》之后,每个人都应该生起一种感觉,即作作者确实只是人们面前的一种幻相。要知道,暂时来讲,它们的本体为单空(此为相似胜义);究竟来讲,执著空性的分别念也要消于法界(此为真实胜义)。如果能对这个道理生起定解,自相续生起中观见就不会很困难。

下面宣讲《中论释》的内容。

【己二、名言中仅可安立:】

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

【如果对方并没有心服口折,仍然强词夺理道:你们这样将因果、作者与作业的安立,一概加以否认,纯粹是不折不扣地毁谤这些(名言)。】

对方辩驳说:如果你们遮破了所有的因果及作作者,那就是不折不扣的毁谤因果等名言的行人!

【我们的立宗,是想阐明言事实师们所理解的业果、先前存在随后毁灭的作者与业等等是不合理的。】

中观宗驳斥说:我们这样遮破作作者等,并没有毁坏世间名言。

【按照言无自性师[中观论师]所建立的,作者与业只不过是相互观待而安立的学说,是合理至极、无法颠覆的。】

言无自性师是指中观论师。第四品后面有一个颂词“以空辩论时,若人欲答辩,是则不成答,俱同所立故。”意思是,无论有实宗怎样与中观宗辩论,他们的答复都不合理,用能立等同所立的观察方式即可完全颠覆他们的观点。此处亦是如此,如果对方认为因果和作作者不成立将失毁名言,我们就回答说:我们承许的是因果和作作者在名言中观待而假立成立,在胜义中完全不存在。如果这样分析,中观宗的道理就非常合理。

【并且,为了表明“不但没有毁谤名言中的事实,而且可以让业果与能作所作等能够合情合理地建立”。(中观论师又进一步论述道:)】

【因为依靠业,而使所谓的“作者”成立,也因为依靠作者,才能使所谓的“业”成立。除了这样仅仅互相观待而成立之外,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存在自身本体成立的理由。】

此处是在解释颂词:依靠业而使作者成立,依靠作者而使业成立,在名言中作作者只是观待而假立成立,除此之外,找不到成立两者自相的真正理由,明白此理非常重要!

【己三、以此理类推:】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

【由此我们也可以了知受的推理:受者我与所受的五蕴二者,也是互相观待而成立的,】

因为作作者不成立的缘故,一切法都不能成立。既然一切法已包括了受受者,为什么颂词中还要单独提到受受者呢?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中分析说:一方面,对方认为受是我执的根本,所谓的我是享受者,很多外道也持有这种观点,为了打破这种俱生我执,所以提到受受者;另一方面,是为了承接下文,与下一品的内容紧密联系。

【其自性根本不成立。其理由,与前面所表述的业与作者的推理毫无二致。】

【不仅如此,以抉择作者与业的结论,也可以使我们对剩余的诸法:所生与能生、所去与能去、所见与能见、支分与有支、量与所量等等,也是互相观待而成立的,其自性根本不成立的道理了了于心。】

我和我所也可以这样推断。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八观作作者品释终。

九、观本住品前面“宣说其他特法”的科判分为五部分:一、抉择法我空性;二、抉择人我空性;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四、抉择时间为空性;五、抉择轮回为空性。

第一部分“抉择法我空性”已经讲完了,今天开始讲第二部分“抉择人我空性”。

戊二抉择人我空性分二:一、破人我之自性——观本住品;二、破人我之能立

首先讲第一部分“破人我之自性”,第九品《观本住品》主要讲这个内容。

所谓本住,意思是本来安住,即指“人我”。

己一破人我之自性——观本住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庚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破受者;二、以此理破受;三、彼二摄义

辛一破受者分二:一、说对方之宗;二、破彼宗

壬一说对方之宗分二:一、承许人我存在;二、人我存在之理由

释迦牟尼佛涅槃后二百年左右,佛教声闻宗分成四大部,然后又逐渐分成十八部。其中部分声闻宗认为人我存在,根据是,如果人我不存在,则众生流转轮回、获得解脱都不能成立。当然,多数声闻乘都承许人无我,但不承认法无我。

本品的对方,是指声闻十八部中的正量部、犊子部为主的几个小乘宗。他们都承许人我存在,只是承许的方式略有不同:有些认为,人我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存在;有些认为,人我和五蕴是以能依所依的方式存在,等等。

世人一般也都这样承许。有时看到这些世间人,真的感觉非常可怜,明明我不存在,却强烈执著有一个实有的我,但当问他们“我”是怎样存在时?则或者回答不出来,或者认为“我”就是身体,除此之外,根本不会观察在前世后世、身心五蕴中哪里有一个“我”,也不敢再观察。不仅一般的工人、农民,就是文学家、科学家对于“我是什么”也极少观察。如果他们真正观察,想要通达无我的道理也并非难事。

关于人我方面,外道与佛教以及佛教内部之间有很多辩论。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对各派具体承认的方式,以及每个宗派所运用的教证、理证等内容都讲得非常详细,大家可以参阅,此处不作广说。

癸一承许人我存在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
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

眼耳等五根以及苦乐等诸法,谁具有这些,则可以称为本住。

对方认为:既然眼耳鼻舌身五根、苦乐感受等都存在,那么具有这些法的作者——本住也必定存在,即谁具足这些法,谁就是本住。由于人我具有以上诸法,所以人我就是本住,因此,人我应该存在。

下面《中论释》里对这一颂还有阐述,此处先不广讲。

除了学过中观、般若等法的极少数人以外,大部分人都认为有一个我存在。虽然上至国家总统,下至街边乞丐,对“我”的执著方法千差万别,但认为“我”存在的观点却是一致的。

癸二人我存在之理由

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
以是故当知,先已有本住。

“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如果没有本住人我,那谁具有眼等五根以及苦乐等法呢?

对方认为:如果没有本来安住、存在的人我,那眼耳鼻舌身等是谁的法呢?谁又能见色闻声、感受苦乐等呢?就像尸体虽然有眼睛,但却看不见,因为它没有人我的缘故。正因为人我存在,眼耳鼻舌身五根才可以享用外境,意识才可以感受快乐痛苦等,才能拥有家具等各种物品;如果人我不存在,这一切就犹如石女儿的食物一样不能成立。所以,应该先承认人我存在,这是对方的观点。

壬二破彼宗分三:一、破领受者于一切领受法前成立;二、破领受者于分别领受法前成立;三、破领受者存在之理

此处的科判与《中论释》的科判基本相同。

癸一破领受者于一切领受法前成立分二:一、破立我之因;二、破不观待我之因

子一破立我之因

“破立我之因”即讲述安立我的因不存在之道理。

若离眼等根,及苦乐等法,
先有本住者,以何而可知?

如果离开了眼等诸根以及苦乐等法,那么以何而了知先有本住人我呢?

刚才对方认为,在眼耳鼻舌身等诸法前有一个所谓的人我,对此我们要问:你们所谓的人我到底谁知道呢?它是怎样成立的?下面《中论释》中会有广说。

下面宣讲《中论释》的内容。

【丁九(观本住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经云“诸行以我与我所空”、“若无众生,则寿命不可得。诸法如泡、如芭蕉、如幻、如虚空之电、如水月亦如阳焰”等,宣说了无有本住的道理。】

《般若经》中云:一切诸行是以我和我所而空;如果没有众生,则其寿命也不可得;诸法如同水泡等一般无有任何自性。此处与《金刚经》中所讲的四相不可得基本一样。

【戊二、品关联:】

【《多给巴瓦》中云:“正量部、犊子部、贤道部、郁多罗部[无上部]、法藏部五大派别的论师们宣称:补特伽罗是实有的。”】

《多给巴瓦》是由清辩论师所著的一部中观论著,里面对小乘和外道的各种观点阐释得较广。此论中云:声闻十八部中的正量部、犊子部等五部认为,所谓的人我补特伽罗实有存在。除此之外的其他声闻部一般承许人我不存在、法我存在。以上是品关联。

【为了证明其不存在,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二:一、陈述他宗;二、破其立宗。】

【己一、陈述他宗:】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
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

【部分正量部的论师们说道:摄集眼、耳、舌、身等五根,加上包括五境在内的色蕴、触、受、作意等心所[苦乐],】

长行文中的“心所”,指的是颂词中的“苦乐”。鸠摩罗什大师的表达方式与现在的藏文解释方法稍有不同。

【以及其他诸蕴等在内的某种具备主宰能力的领受者,在所领受的见法等存在之前,这种领受者[本住]已经存在。】

对方认为:人们的眼睛能见到色法,在见法存在之前,见者肯定存在;受者有两种,一种是补特伽罗人我,另一种是补特伽罗的眼睛,无论是哪一种,领受者肯定存在。

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
以是故当知,先已有本住。

【其理由是:如果像这样的领受者——人我或者补特伽罗不是实有的,那么所领受的见法等又怎么能存在呢?不可能存在。因此,在此等所领受存在之前,诸领受者——人我,也即实有本住必定存在。】

对方认为,如果在见法等之前不存在领受者,就会像石女儿具有见法一样,根本不合理。下面他们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

【正如存在天授,才能由其贮积财物等等,如果天授像石女的儿子一样不存在,则(其贮积的)财物等也就无从谈起。如果在见法等存在之前,不存在领受者补特伽罗,那么见法等又由谁来领受呢?无法领受。】

比如,天授存在,他才可以积累财产;如果没有这个人,则他积累财产的说法也是子虚乌有。

我们一般也会这么想,如果我不存在,则我吃饭之事肯定不成立,我的东西也不会存在,所以,我所等法存在之前,我肯定存在。未详细观察时,很多人都这样认为,但这并不合理。为什么?下面会进行分析。

【己二(破其立宗)分三:一、破领受者我;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三、以遮遣而摄成立之义。】

此处与前面科判的分析方法稍有不同,但意义基本相同。

《中论》第三品至第八品主要破法我;第九品至十二品主要破人我。破人我分为“破人我之自性”和“破人我之能立”。其中“破人我之自性”只用第九品来宣讲,第十品至第十二品都是宣说“破人我之能立”,即对方认为人我存在的理由。

作为修行人,平时应该经常观察自己,这样才能逐渐破除我执。以前曲恰堪布在讲中观时说:中观胜义谛远离了一切戏论,如果你们认为自己已经明白了,那等一会儿下课后,当自己的鞋被别人穿走时,观察一下自己是否生起了嗔恨心,如果生了很大嗔恨心,就说明你对人我空性并没有懂。在实际生活中这样观察自己非常重要!

【庚一(破领受者我)分三:一、破领受者于一切所领受前成立;二、破领受者于分别所领受前成立;三、破领受者存在因法。】

【辛一(破领受者于一切所领受前成立)分二:一、破无立我之因;二、破立我之因不观待。】

【壬一、破无立我之因:】

若离眼等根,及苦乐等法,
先有本住者,以何而可知?

【在所取眼、耳等内六处,以及触、受[苦乐]等心所存在之前,又能以什么理由而使作为领受者人我的实有本住,也即领受者成立呢?】

在所取眼耳鼻舌等内六处,以及苦乐等心所法,或者我的房子、我的住处等我所法成立之前,如果认为有一个实有的人我本住存在,那么他是怎样成立的?

【因为领受者成立的因——见法等都根本不存在的缘故。】

因为见法等是领受者成立的因,现在作为因的见法、闻法等诸法尚不存在,那作为果的人我领受者怎么可能先成立呢?完全不可能。

【如果承许存在一名享受六境的领受者——人我,在没有外境的时候,又成立所谓的“领受者”,也即完全具备见法等的领受者存在,则共同的领受者补特伽罗,局部的领受者见者等就不具备立因,如同没有财物也就不存在拥有财物者一样。】

如果承许见法等成立之前有一个人我领受者存在,就会有很大过失,因为假如在所领受(见法等)成立之前,能领受(领受者)已经存在,那么任何法不具备建立的因也可以成立了。

希望大家能反复看一下《中论释》。有些道友觉得讲义很好懂,理解起来肯定没问题,但可能你并没有完全懂。如果真正对讲义内容用心地去思维、体会,很多方面都可以深入分析。

此处是说,如果认为能享受六境的领受者——人我具有独立的自性,那么补特伽罗这一共同的领受者,以及眼睛等局部的领受者,在不具备因——外境的情况下,也可以成立了,但这完全不可能,就像没有财产的人就不能叫富人一样。

【所谓“此为彼因”、“此为彼果”、“此为彼之所领受”、“此为彼之领受者”的说法也就无法认定。】

如果这样承许,整个世间都会变得混乱无章。如此一来,所有世间名言,比如他是领受者、他领受的是声音、这是果、那是因等等,都将不复存在。【如果领受者可以另外单独存在,那么何为领受者,何为所领受呢?如果这样承许,则有非领受者也有所领受,非所领受也存在领受者的过失。】由此可见,对方的观点根本不合理。

脚注

1 经部行中观:不承认自证分、且主张外境以自相而存在的中观自续派。创始人是清辩论师,传入汉地的代表作有《般若灯论》和《掌珍论》。

2 瑜伽行中观派:主张有自证分而不承认外境的中观自续派,就是瑜伽行自续派的定义。公元7、8世纪后,大乘佛教中观学派与瑜伽行派开始接近,互相融合,形成一种新的佛教思想,后称中观瑜伽行派或瑜伽行中观派。此派创始人是公元8世纪东印度僧人寂护论师。他站在中观学派立场上,采纳瑜伽行派的唯识学说,认为只有承认“唯识无境”的观点,才能真正理解中观的“无自性”,由此倡导融合大乘空有二宗。寂护论师的弟子莲花戒、师子贤论师等人继续传播这一思想。

3 增益:是指本来不存在的法,人们却认为存在。苦谛有苦、空、无我、无常四个相,集谛有因、集、生、缘四个相,灭谛有灭、寂、妙、离四个相,道谛有道、如、行、出四个相,总称十六行相。这些相只是名言中存在,胜义中都不成立,比如前面讲苦,苦也不存在、非苦也不存在;讲无常,常不存在、无常也不存在;讲无我,我不存在、无我也不存在……每一个智就都离开了两边,十六种智共离开了三十二种增益。

4 《定解宝灯论》云:“有说非有非无心,即是光明之法身。彼亦自诩已证悟,声称虽然未多闻,了知其一解一切,如是说法真可笑!非有非无大圆满,远离一切四边戏。若详观察汝观点,既不敢说存在有,亦不能说不存在,实则有无此二边,抑或非有非无边,无论如何不超此。彼心非有非无者,心中常存此念头,彼与不可思议我,仅名不同义无别。”

5 心所:又作心数、心所有法、心所法、心数法。从属于心王与心相应而同时存在,为种种复杂之精神作用。《大乘阿毗达磨》讲了五十一种心所,即遍行五、别境五、善心所十一、烦恼六、随烦恼二十、不定四。

6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又称《大品般若经》,二十七卷(一作二十四卷、或三十卷、或四十卷),鸠摩罗什在姚秦弘始五至六年(公元403~404)译出。收在《大正藏》第八册、二二三卷。此经据《大智度论》卷一百说是二万二千颂,但印度南方另有二万颂的本子(《现观庄严论》所据本)流行,而玄奘法师所译《大般若经》第二会则是二万五千颂(见《法苑珠林》卷一百)。这些都是因时因地流传而有增减,但都是以《两万五千颂般若经》为经名。

7 小乘十八部:佛涅槃后百年依大天分出上座、大众二部;第二百年由大众部分出五部,即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多闻部、说假部;又于第二百年末分出三部,即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合有八部之末家,加入本家之大众部则为九部。又上座部于三百年之初,分为萨婆多部、雪山部(萨婆多部[译云说一切有部]后世称为毗昙宗),后同于三百年,由萨婆多部分出犊子部,又由犊子部分出四部,即法上、贤胄、正量、密林山;次由萨婆多部更出化地部;次由化地部出法藏部;于三百年之末,由萨婆多部更出饮光部;于第四百年由萨婆多部复出经量部。萨婆多部共出九部加入雪山部为十部。复加前大众部之八部为十八部。其他有义净所见之十八部。以上十八部为末部之分派,加之以根本上座大众之二部为二十部。

8 清辩论师的《多给巴瓦》中云:“正量部、犊子部、贤道部、郁多罗部[无上部]、法藏部五大派别的论师们宣称:补特伽罗是实有的。”

9 四相: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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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主要宣讲一切万法究竟的真如。

在抉择本论的时候,有些词句可以直接从单空的方面理解;也可以从离戏的空性角度理解;甚至于有些唯识宗大德在解释《中论》的密意时,使用了唯识宗的解释方式:也就是说一切万法的空性只是指遍计法的二取空,它的本体依他起的本性是不空的;即《般若经》、《中论》中所讲到的空性,都是指遍计法的二取空,而阿赖耶识或依他起的本体是胜义有。

自续派的大德在解释《中论》的时候,使用了单空密意:即世俗有而胜义无。从《中论》的词句来看,直接这样解释也没什么不可以。但是按照月称菩萨的观点,《中论》的究竟意趣既不能按照唯识宗的观点解释,也不能按照自续派的观点解释,必须要按照应成派的观点来解释。《中论》所讲的空性都是离戏空,是离开四边的。否则,在究竟实相中分开二谛的话,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三大太过。龙树菩萨的论典不可能有这样的过失。所以要真正成立无过的自宗、无过的解释,就必须是离戏空。

当然暂时讲单空,究竟抉择为离戏空,这样也可以。如果把《中论》完全解释成单空就不符合龙树菩萨的意趣。月称菩萨的《入中论》解释了《中论》的密意,通过应成派离一切戏论的空性方式进行抉择,是非常合理的。也就是说,现在所看到的、所抉择的、使用的所有一切法,在显现的当下全都是本体空、离一切戏论的;在离一切戏论的同时,就可以显现万法。显现和空性互相不矛盾,现的当下是空,空的当下是现,安立了现空双运、现空无二的观点。

《中论》的二十七品,从不同的侧面抉择了一切万法本体空性的道理。今天继续学习第八品,观作作者品。

作和作者,是无有自性的。首先胜义中破作业和作者:不管是自性还是显现,胜义谛中作业和作者都是不存在的;进一步,名言谛当中可以安立作业和作者;最后,以此类推。

其中第一个大的科判,胜义中破作业和作者已经观察抉择为无自性。首先从同品方面破了能作所作,进一步从违品方面也破了能作所作——就是决定的作者不作不定的业,也不作二具业;不定的作者不作决定业,不作二具业;二具的作者不作决定业、不作不定业。这样分别做了观察。既然同品和违品都没有能作所作,那么作者和作在胜义谛中完全是离一切戏论的,究竟观察时没有丝毫本体可得。

己二名言中仅可安立

胜义中做详细观察的时候,万法完全是离开一切戏论的;在名言谛当中却可以安立。为什么同样一个法,通过胜义理论观察丝毫不可得,而放在在名言中观察就可以安立呢?

实际上,离开一切戏论是这个法的本体,名言当中显现还是它的本体。一个法难道有两个本体吗?其实,一个法究竟的本体只有一个,但是不同层次的划分,可以有不同的结论:暂时来讲可以安立一个结论,究竟来讲可以是另一种结论。

世俗中的成立,是指对名言的法不做观察;或使用名言理论做观察的时候,在名言中可以安立作者和作业,这样得出来的结论是一种浅层次的、表面的结论。如果没有使用胜义理观察的时候,法就是如此,这个法是作者,或这个法是作业,作者和作业的概念或本体可以从这个角度上安立,也可以说是法的一种本性。比如水的本性是潮湿,后面又说水的本性是空性,那么水的本性到底是潮湿还是空性呢?在名言的层次上它的本性可以说是潮湿;在胜义的角度,做了详细分析观察之后,它的本性是空性。因此,同样一个法得到两种结论,一个是从世俗的层面得到的,另一个是从胜义层面得到的。不管是有的结论,还是究竟空性离戏的结论,都是这个法自己所拥有的本体。

胜义当中做详细分析之后,的的确确作者和作业,无论自性和显现都是丝毫都不存在的。胜义当中不存在,名言当中不观察的时候(不以胜义理论观察的时候),没有使用前面那些严格的观察方式进行分析时,在名言当中可以安立作者和作业。那么怎样安立呢?下面就讲这个问题。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 更无有余事。

所谓的作者是因业而有作者,作者是观待了业而有的;业是因作者有业,观待了作者可以安立作业。“成业义如是”,在名言谛当中成立这个业的意义就只有如此。因此,科判为仅可安立——只能通过观待才能够安立作者和作业。

“更无有余事”,所谓余事就是除了观待成立的假立显现之外——实有的自性,这种“余事”是根本就没有的。不可能成立之后会有实有的自性,或真实不空的本体——这种余事,根本不存在。要安立作者和作业,就要以观待的方式,作者观待业而有作者,业观待作者而有业。在世俗的层面作者和作业可以说是成立的,但这种成立是通过观待成立的。

如果仅仅以世俗层面而言,这种所谓的成立是如梦如幻的。如梦如幻的成立是不是代表了某种虚无缥缈呢?有时候认为如梦如幻的成立似乎是一种虚无缥缈:业也不可能成为果,果似乎也可以随随便便就化解了。实际上并非如是。

如梦如幻的本体并非不起任何作用,并非是缥缈、不起作用叫做如梦如幻。梦中的显现或幻化的显现,在显现的时候,不管从世间的哪个角度来看,似乎都是非常真实的。处在梦幻境界当中的时候,没有看破它的本体的时候,都会深受其影响。我们受梦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有时在梦中遇到些好事、坏事,那种欢喜心、恐惧心,对我们来讲是极其真实的。不单单是梦中,即便是在醒了之后,特殊的梦境对我们还有影响,有时一个梦可以影响我们好几天。如果是好梦,几天之内都沾沾自喜;如果是非常糟糕的梦,也有几天之内心情郁闷的。

同样道理,如梦如幻的东西并不是一点不起作用。世俗中的一切万法,因观待的缘故像梦幻一样,梦幻一样可以说都是不存在的。我们认为的这个“不存在”,比较起所受的痛苦来讲,所受的痛苦要真实得多。在痛的时候、感受忧愁的时候,痛苦的感觉对我们来讲是非常真实的。的确,在名言的层次当中这种法虽然是假的,但这种假的法仍然会影响我们,仍然会让我们感受到似乎非常真实的情形存在。

以此类推,地狱的痛苦按中观宗的观点,究竟分析下来也是梦幻一样的。但是地狱这种梦幻的痛苦,我们是一秒钟都不想受的,一秒钟都受不了的。所以说,如梦如幻的意义就是这样体现的:观察的时候它没有体性;但在承受的时候,这种梦幻的痛苦和真的一模一样。因此,所谓的如梦如幻的痛苦,放在一个从来没有学习过中观的人的角度来讲,它就是真实的。或者在世俗的层面来讲,它就是真实的。

在名言谛中,业和作者虽然的确是无自性的,但是有显现也有作用,作者和作业是可以成立的。既然有作者、作业,就会有果,果就会承受以前行为的业。作了业之后,就要为所做的行为负责,业和果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的。先是曾经做过这个行为,后来你要为这个行为负责,这就叫做承受果报。有时享受安乐,有时承担痛苦,反正要为所做的行为负责。不管是起心动念也好,还是曾经的身语行为也好,反正业果不可能空无果,以后都要成熟。那么成熟在谁身上呢?谁造了谁就去承受。在名言谛当中它虽然是无自性的,但是无自性当中,就会成熟在你的身上。每个人都造业,造业之后作者都已经灭亡了、不存在了,经过很多世之后,这个业还会在自己身上成熟,不会在其他人身上成熟,单单就在你自己身上成熟,这就是名言中业果不虚耗、业果丝毫不爽的道理。

《入中论》当中也是这样讲的:虽然是无自性的,但是无自性不代表它可以随便生、无穷生;无自性的东西只成熟一次;只成熟在作者身上,这是一种无欺的缘起规律。月称菩萨打了个比喻,比如石女儿、龟毛、眼花等法,都是无自性的。但是眼翳者只能看到毛发,看不到同样都是无自性的虚空、石女儿等等。只能见到毛发的原因是一种无欺的缘起规律。因此,为什么这些法都是无自性的,却单单成熟在自己身上,而且它只成熟一次、不会错乱呢?这就是缘起的无欺规律。

在名言谛中,存在这样一种显现,也存在这样一种无欺的规律。修行者可以了知一切万法是无自性的,但是很多人都处在名言的角度,还没有真正现前实相的时候,必须要随顺缘起。尤其是初学,需要强制性地去取舍业果。如果是圣者,已经照见了实相,随顺善业、随顺因缘就可以了,绝对不会造恶业。凡夫人还没有这样的力量,就必须要强制性的取舍因果,否则有一点点差错,业果不虚,果报肯定会成熟在自己身上。

在学习空性等了义法的时候,越高的法,越容易让修行人心浮气躁、好高骛远的陋习暴露出来——学大手印、大圆满,学很高很高的密宗,应该知道越高的法危险性越大。为什么呢?因为在这些高法中,比如说《中论》、或者大圆满中讲,因果都是不存在的,没有因没有果,这一切都是假立的。如果学习者的根性没有完全理解它的密意,心一下子就会浮躁起来:会觉得业果是低层次的东西,不是我现在应该学的东西。所以在这个层次上,很容易轻舍业果、轻视业果的存在。因此,很多大德专门针对此问题着重地强调业果。业果是很微细的,如果我们的心太粗大,很容易在修行中失坏自己的意乐、失坏取舍之道。

业果细到什么程度呢?细到阿罗汉都无法了知,菩萨都无法完全照见,只有佛才能完全照见业果的关系。我们的心是什么心?我们的心还没有达到阿罗汉的程度,也没有达到菩萨的程度,还是一种很粗大的实执心、凡夫心,智慧的成分非常少。通过这么一种粗大的心,要去照见业果,说做这个事情不会有业果,这样做不会有果报。这么粗大的心怎么能看到这么细的果报呢?这个业有什么样的果报,是佛才能照见的。我们学习佛法的时候,不能过于偏颇,否则容易失坏善根。要不然实执心太重,不接受空性、诽谤空性;要不然接受空性过度,觉得空性就是什么都没有了,业果也不存在了,世俗谛胜义谛都不存在了。这样的话,还是自欺欺人的一种抉择方式,没有真正地了知中观的含义。

胜义谛当中抉择根本慧定的时候,业果当然是不存在的。但我们现在的心有没有达到这样的层次?我们现在只是通过世俗的庸俗心去了知空性的境界而已。就好像我们站在这个地方,远远地眺望对面的海岛,几十公里之外的海岛好像看得到,实际上海岛中的许多事情对我们来讲还是非常遥远。此时如果说:我已经处在海岛中、是属于海岛上的居民了,这样讲就是不正确的。同样,我们在学习空性的时候,说这是菩萨的境界,这是根本慧定的境界,这是究竟的实相,但是不要忘了:我们还不是菩萨,还没有入根本慧定,还没有真正现见实相,还处在低层次的世俗中,这是事实。

我们学习法义的时候,心不能跟着法义的词句越飘越高,忘记自己到底是谁,现在应该做什么事情。学习空性不是这样的,龙树菩萨不是这个意思,佛陀也不是这个意思。在了知胜义谛的同时,了知世俗缘起不虚的道理,的的确确是非常有必要的。

从名言的角度讲,一切业果都是存在的,它的作用真实不虚。如果造了恶业,一定受痛苦,如果造的恶业很深重,一定堕三恶趣受痛苦;如果造了善业,就受安乐,如果造殊胜的善业,就会到天界或人间享受大的安乐;如果造了解脱的业,名言当中发了出离心、菩提心,那么这个果就会逐渐成熟,逐渐从轮回当中获得解脱。如果在修善法的时候,能够以三轮体空的智慧摄持,那么这种业就很快成熟于证悟实相的果上面。佛陀也是修了六度万行,修了圆满的成佛的业,最后成就了佛果。

为什么佛陀成佛了;有些人成了菩萨;有些人成了阿罗汉;有些人轮回了;还有一些人堕恶趣了,为什么会千差万别呢?这么多果位上的差别,全都是从因上分的。因上做到了,果一定是这样的;因上欠缺了,果就不一定这么圆满,这些都是世俗的范畴。空性当中,阿罗汉也好,菩萨也好,佛也好,众生也好,都是平等的,任何差别都没有。但是没有差别又出了差别,因为名言谛当中因不一样,所以果也不一样。

落实到当下,我们现在要做什么样的事情?现在做的事情关系到以后自己的果。或者说我们定的目标是什么?我们定的目标是往生极乐世界、是证悟空性、是成佛度众生。果位的目标定好了,关键是现在怎么样去做加行,怎么样去做准备。如果目标是度众生、是成佛,但是现在做的事情,却经常是耽著于轮回、经常生起烦恼心,因和果都不对号。光是天天坐在那里想成就,但是因一点都不具备,成就还是很困难的事情。如是的因、如是的果。

一方面知道都是空性的,空性当中才可以有缘起。如果因正确了果就会显现正确的果,因不正确,果就不正确。一个真正想要解脱的人,他对自己的行为和起心动念,都很认真的:我要让相续中所有的状态符合于道:起心动念尽量符合于道,身体的行为和语言的行为尽量符合于道,身语意都符合于道了,这个道就正确了;道正确了,它的果很快就会现前。成就果位需要观待很多因缘,如果因缘差错一点点,就很难以真正现前果位,世俗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修胜义佛法时侯,这些因缘尤其要精进地积聚。

以上讲了在世俗谛中作者和业可以成立,完全通过观待而成立:“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从成立的角度讲,作者是可以成立的,怎么成立呢?通过造的业来成立作者;业也可以成立,从作者可以成立。

同样这两句话,再进一步分析就得到更深层次的结论:作者和业不存在。为什么会得到不存在的结论呢?作者是怎样存在的?是因业而有的;既然是因业而有,就说明作者本身是不存在的。如果作者是有的话,为什么要因业而有呢?如果作者本来就存在就不可能因业而有了,就是因为因业而有作者,就说明这个作者本身并不存在。所以,再进一步观察的时候,就得到它是空性的结果。“因作者有业”也是同样道理,业是因作者而有的,说明业本身是没有的,如果业本身是有的,怎么可能因作者而有呢?自性的成立不可能因作者而有,就是因为因作者而有的缘故,所以业是没有的。

在抉择缘起因的时候也是这样抉择的:比如这个法是不存在的,如果这个法存在,就不需要观待其他的因缘,自性就能存在。就是因为观待了其他因缘的缘故,说明法的本体是没有的。不单单是没有自性,而且显现法本身就不存在。从缘起因来讲,“因缘而起”可以得到一个名言的结论:这个法是有的,因缘而起的,但是再分析下来,既然这个法是因缘而起的缘故,就是本来不存在的。如果这个法存在,怎么会是因缘而起的呢?存在的法不需要观待因缘。果法是不存在的,是因为它依靠缘而有的缘故;如果它是存在的,不可能因缘而有。

再进一步分析,因缘而有的果法缘起而无自性。这个无自性到底是哪个无自性?是单单针对所谓的有自性、无自性而讲的,还是显现本身也没有?

果法的无自性,是讲果法依靠因缘才有,实际上把它的显现本身也包括进去了。果法的显现从哪里来?依因缘而来。果法的显现本身是不存在的。依靠因缘的存在,果法的显现才有。果法无自性,有时候会认为无自性只是无自性而已,并没有讲连显现也没有。果法依因缘而显现,说明它的显现本身是依缘而有的,正是无自性的。不单单是它的自性,包括它的显现,都不存在。

从这方面讲,缘起性空就很清楚。通过因缘而有的法都是无自性的、空性的法。显现的同时,就抉择为空性。“因业有作者”,说明作者本身不存在。依因缘而有的果法说明果法本身不存在,如果果法本身存在就不需要依缘而有了。这样观察抉择的方法,在前面也出现过,但在此句的时候有个更清晰的体现。

名言中可以成立,单单是放在观待它而有的角度来讲,是可以成立;再进一步分析,为什么依靠因缘呢?因为本体是空性的缘故,它可以依缘而生。如果它的本体是有的,再怎么仗缘都对它的果法没有什么改变。缘起的法,都是依缘的方式产生。所有的法,都是依靠因缘而有的。既然都是因缘而有的,所以法的本身是不存在的。如果存在就不可能因缘而有。这个不存在不单单指无自性,而是连它显现本身都不存在的。

同样一个法,站在世俗角度的时候得到作者和业都有的结论,进一步分析的时候作者和业都没有了。暂时的有和究竟的没有都可以说是它的本性,但从最究竟的角度来讲又都不是它的本性,它没有一个本性可得——本体都不存在,它的有无到底如何去安立呢?无法安立。

这样分析下去,就会对法的戏论逐渐息灭。“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首先可以断除作者和业不存在的断灭见,作者和业是有的,可以完全遮止断灭见。然后“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作者是因业而有的缘故,业是因作者有的,它不是常有的,遮除了常见。常见和断见遮除之后,中边的意义自然就显露出来。

对中观义理比较熟悉的人,这样分析之后,不住常断、不住二边中道的意义自然呈现出来:常的有也不存在,无的断也不存在,常断有无都不存在,无可缘、离戏论的本体就可以体会到了。

讲到了作者作业无自性之后,下面结合我们的修行,针对这个颂词进一步开演。平时打坐的时候、可以通过观空性来忏罪,这是非常殊胜的方法。了知罪业本空,没有能造所造、没有能忏所忏,是最了义的忏悔,很多了义经典当中这样讲。

打坐的时候观空性,观空性的时候同时忏悔,通过掌握的空性理论,观空性的同时对罪业进行观察。从前造了很重的罪,深陷其中不可自拔,忏悔时总觉得忏不净,此时就可以去观察罪性、罪业的本身是不是存在的?可以通过离一多因、缘起因去分析。

针对颂词“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来分析:罪业是不存在的。为什么?因为罪业是因作者而有的,就说明罪业本身是不存在的。如果罪业本身存在,何须依靠作者去做?假如作者真正存在的话,不需要观待业也可以有作者。我觉得自己是造罪的人。但是这个作者是否存在呢?因业有作者,说明作者本身不存在。造罪者本身不存在,因为是因业才有的缘故。造罪者本身是空的,所造的业本身也不存在。可以了知罪业是空性的、是不存在,是假立的。安住在它不存在的状态中,就是一种忏悔,是对罪业本性观察了不可得之后的忏悔。当然这是一种单空,单空仍然有它的作用。

如果能够现证空性,在一刹那之间,须弥山王般巨大的罪业在照见实相的同时就完全消亡了。现在我们还没有这么深的功力,就先观察单空,逐渐逐渐分析、观察的时候,就可以从这种状态中解脱出来,的的确确实执就会减轻。对于某种罪业深陷其中不可自拔,来自于实执。观单空,作者是假立的、作业是假立的,自己就可以放松——因为实执松懈下来了,痛苦也会随之而松懈下来。而且罪业不存在,并不是一种自我安慰的所谓疗法而已。不存在就是实相,的确在实相当中就是没有罪业。认可这种实相、之后安住其中,是解脱罪业、让罪业消亡的一种非常大的方便。

从另一个角度讲,空性能够作为罪业的对治。为什么呢?空性是很清净、很了义的的善法,力量非常强大,可以对治恶业。这样的善法为什么不可以对治有为法的罪业呢?依缘而生的罪业为什么不可以对治呢?一定能够对治。在观罪业本空的时候,这个颂词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很容易操作。需要掌握这个结论的思路:作者不存在,因业才有的缘故;业不存在,依靠作者才有的缘故,作者和作业二者都是不存在的。

还有一种观察方式:作者和作业我们认为是存在的,但是我们分析:当我们在造业、有作者的时候,还没有业,就是有作者的时候业还不存在,那么业存在的时候,作者早就消亡了。作者和作业之间就是一种无自性的关系,造的时候无自性,因此我们就能够照见它的本性。

不管怎样,通过观察分析,尤其通过观待理、缘起理来观察作者和作业到底存不存在的时候,就完全可以认可作者和作业的确完全不存在。这样观察之后,就可以从罪业当中解脱出来,可以忏悔很重的罪业。

上师在讲《极乐愿文》内容的时候说:每位行者多多少少都造过很重的罪业。有时候觉得,这么重的罪业不忏悔,怎么往生极乐世界?怎样可以顺利解脱呢?所以必须要忏悔。忏悔的时候,需要以世俗中顶礼等方式忏悔,但胜义中观实相的忏悔是最直接也是最殊胜的。但是如果我们在修的时候没有掌握它的方法,对它如何空的过程不理解,有这么好的法也不一定用得上。本课所讲“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很容易操作:只要把要点抓住,就会认可罪业本来就是没有的,如果有怎么可能通过作者又作。通过这一系列互相观待因缘的方式,一下子就可以了知罪业的确本空。然后安住在罪业本空当中,是一种真忏悔的方式。

每天如果都能够这样观修的话,再重的罪业,都可以消亡。如果经常通过空性去串习的话,相续中的实执会越来越弱,烦恼也越来越弱。新的罪业难以造作,旧的罪业通过空性忏悔。空性的修法不单单只是忏罪,还可以治本:造罪来自于实执,实执弱了之后,烦恼相对就会弱下来,烦恼弱下来之后,造罪的机率就少得多了。如此一来,忏前戒后都全部包括了。关键在于能够与这个修法相应,修行一下子就会变得轻松起来,否则在实执中苦苦挣扎,就会觉得修行是很累的事情。掌握了这些窍诀,尤其是内心当中对空性精华的修法有所体会、感受的时候,快乐的因素就会多起来。因为看淡、看破了很多事情,以前觉得放不下、非常重要的事情,此时就会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全都可以放下了。这就是学习佛法、学习空性的一种殊胜的结果。

对罪业可以这样去观察:的确是本空的缘故,它自然就消亡了。观察善业的修行也一样,修善法仍然有作者和作业。按照忏罪的方式去修作者和作业不存在,会不会善业就没有了、不存在了?实际上在修善法的时候,观察作者和作业不存在就是善法,空性能够让这个善法更清净。这里不是通过善法去让善法消亡,而是这个善法本身就是一种善业,空性也是一种善业。在此前提下修空性的善业,能够让平时世俗当中的善业,更加清净,威力更加强大。

比如在供水的时候,有空性正见摄受,空性不可能让善法消亡。前面在修空性的时候,让恶业消亡了,因为善和恶是一种对治,恶业不是助道的因缘,证悟需要善业、福德圆满才可以。昨天的课也分析过这个问题。在修善法的时候,空性不会让善业不存在,相反能够让善业成倍地增长,让威力显现到极致,有这样殊胜的作用。

即便是在观察作者和作业不存在的时候,了知了善业本空,也不是坏事情。我们认为最后都空掉了怎么办?实际上这就是相合于实相。在实相当中,的的确确善恶都是无所缘的。如果能够安住在无所缘当中,就是相合了实相。

昨天下午我在看“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的时候,时间比较长,思维也较多,晚上顶礼的时候,这个颂词自然而然就浮现出来了。我想:现在顶礼的时候有一个作者,就是我,我在顶礼。所顶礼是谁呢?所顶礼是法王如意宝,有能顶礼和所顶礼的对境。

但是,“因业有作者”,因为有所顶礼的对境的缘故,才有我这个顶礼者,我这个顶礼者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如果我这个顶礼者是存在的,不可能因业才有。所顶礼的对境也是不存在的,因为如果没有我能顶礼的对境,那么就不成立所顶礼的对境。这样分析,作者也不存在,作业也不存在;能顶礼不存在,所顶礼也不存在,就觉得能顶礼和所顶礼都是不存在的。

后来又想,不存在的话,善业怎么办呢?当时就生起了这样一念邪分别念:善业不就是没有了吗?后面一想,善业没有了,如果真正善业没有了,这就是实相。的确是本来就不存在的,这就是实相,没有什么值得恐慌的。的确没有、本来没有,就是法王的法身。自己的法身也好,法王的法身也好,如果能够这样安住,当然就是最契合实相的一种方便。后面又想到《金刚经》中佛陀也讲了:“若以色见我,以声音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也有这样的教证:“因观佛法性,即导师法身,法性非所是,故必不能了。”如果真正能够做到,能顶礼和所顶礼是不存在的,能够悟入它的本体,这就是实相,是佛陀的法身,法王的法身。能够安住在此当中,是非常好的事情。

的的确确,能顶礼是空的,所顶礼是空的,都是不存在的。善业不存在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因为我还在作,我在不停地起伏、不停地作,观察之后真的是这样的。《中论》所讲的:“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昨天晚上体会有点深,的确是有这样观察的方式。

如果把这些颂词能够运用得稍微纯熟一点的话,修善法的时候,善业本身的确是空性的,空性没什么恐怖的,分析下来这就是实相,本来就不存在能所二取。没有这个能顶礼、所顶礼不就是不存在吗?的的确确是不存在。但不存在不等于善业没有了,不存在不等于没有修善法,如果真正能够如此了知、如此证悟,就是诸佛最欢喜的一种善法,是一切万法的本性。

把顶礼上的这个推理用在其他善法上,比如转绕坛城,哪个是能转绕?哪个是所转绕呢?做转绕是干什么呢?做转绕要和坛城的本性相应,坛城的本性就是寂灭性。在转绕的时候,如果不懂得这个窍诀,会间接的让你趋入寂灭性;如果转绕的时候能够了知它的本性,在转的时候能转所转本来就是空性的,从这个角度就悟入了寂灭性。方法不一样而已。

能打坐所打坐是谁?作和作者都不存在;供水的时候能供所供是什么?同样,罪业也是空性的,善法也是一样。反正只要有分别心,就会落入善恶的实执当中;分别心寂灭之后,中道的意义就会显现出来。

“不存在”到底怎样理解呢?按这个很清晰的思路分析下去,就会生起一种认可心,不会落入的张惶无措的状态当中:“这些都没有了怎么办?”。真正通过这样的分析方式一一观察下去,逐渐地实相就会显现出来。

完全没有学习过的人,一下子通达《中论》的含义很困难,但是如果经常学习、经常观察,某一刻也许就能对它的意义领会得深刻一点。能够把这样的修行完全融入到不管是无记的能作所作也好,善法的能作所作也好,恶业的能作所作也好,平时都能这样去观察、分析的话,就在行住坐卧中实相的意义会被发现。

“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体现了很多世俗层面和胜义谛层面的道理,以及修行方面怎样操作的问题,都有了。说简单这个颂词非常简单,因业有作者,一下子就下去了;“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但分析下来,每个颂词,不单是这一个颂词,每个颂词给我们的启示都是非常深远的,关键是以哪个地方作趋入点,趋入到意义当中去。假如没有找到趋入点,每个颂词几乎都一样;如果找到了趋入点,给我们的启发和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因此,真正了知了《中论》的意义,对龙树菩萨、对上师都会有一种感激之情。你们要好好去体会这个颂词的殊胜含义。

己三以此理类推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 亦应如是破。

如同前面破斥作和作者的方法一样,对于受和受者也是这样观察。受和受者有两种解释的方式:

仁波切的解释受是指五种受,平时我们讲三种受。五种受和三种受实际上是一个意思。五受就是苦乐喜忧舍,苦乐喜忧舍和苦乐舍是一样的,只不过在身心中分身体和心两种。身体的苦受、心的苦受、身体的乐受和心的乐受,再加上舍受,是五种受。唐译《俱舍论》中,把身的苦受叫做苦,把心的苦受叫忧;然后身体的乐受叫乐,心的乐受叫喜,舍受不分身心都是舍。三个受也好、五个受也好,实际上都是讲苦乐舍三种受。受和受者也是一样的,因为受有受者,因为受者而有受,所以二者都是不存在的。观察的方式决定有受者、或者有决定业等等。

还有另外一种观察方式,在慈诚罗珠堪布的注释中讲,受和受者与下面观本住品当中的受,做一个连接。观本住的时候讲所领受和能领受,什么是能领受呢?我,就是受者;所受是什么呢?就是五蕴,或者其余的法。从这个方面讲,我和五蕴之间就作为能受所受。后面讲观本住品的时候这些概念是非常明显的。所以这里的受、受者可以作为承前启后的理解。

下面要讲我和我所,讲我和能受所受的关系。“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尔”,也可以破下面这一种讲法,“受受者亦尔”,这两种解释方式都可以。“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除了作作者、受受者之外,其余的一切万法,见和见者、闻和闻者、能知和所知、能境和所境这些所有的法,都可以如是破。

经过分析和观察,可以知道一切万法都是无自性的,没有一法是真实的。好好趋入《中论》所讲的意义,可以完全改变整个修法的过程。以前我们处在实实在在的修法当中,当真正深入领会了《中论》的意义之后,所有的修法可以说完全改变了。为什么完全改变了?以前修法都是从实执分别心的角度出发的,看一切万法都是真的,然后要通过真的智慧去完全颠覆它们、改变它们。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一切都是假的了,出发点完全不一样了,高度不一样了。对一个法的看法变了之后,所谓的对治的方式就完全不一样,我们使用的策略和采取的方式也不一样了,技巧也完全不相同。

一切万法都是如梦如幻的、空无自性的。真正的对治就是安住它的本性,做一个修法的大调整。以前是以非常辛苦的方式在修行,现在以比较轻松、自在的方式趋入道中。整个修道过程是快乐的,不再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因为不再觉得一切的烦恼、障碍那么难以对付。反正一切都是幻化的、是幻化的本体,修善法、断恶业都是通过幻化的方式。有了空性这个高度的修法,一旦这个核心的精要加入之后,整个修法的因素就彻底改变了。

“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一切万法都会有类似于作、作者之间的关系。比如外面的色法也可以从能见和所见去分析,从能境和所境去分析,从这些方面进行分析的时候,都是依靠因缘产生的缘故,没有一个真实的。

《中论》中使用最多的因就是缘起因,因为缘起因是一切因的因王。用来观察的时候,只要这个法是依靠因缘的,那一定是无自性的,如果这个法不依靠因缘,那就一定不存在。由于任何一个法都是因缘而生的缘故,每一个法全都空无自性的。如是了知之后,以作和作者作为突破,对一切万法去这样类推观察,可以了知一切万法的本性以如是破。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八观作作者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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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科判(上师·索达吉堪布《中论广释》体系)。点科判名看 整门科判全图;点名旁讲者跳到该讲者讲解里此科判。

观作作者品

庚三、观作作者品
辛二、以教证总结
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尔。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

观本住品

戊二、抉择人我空性
己一、破人我之自性——观本住品
庚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破受者
壬一、说对方之宗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
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
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
以是故当知,先已有本住。
壬二、破彼宗
癸一、破领受者于一切领受法前成立
若离眼等根,及苦乐等法,
先有本住者,以何而可知?

科判依麦彭仁波切《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龙树菩萨根本颂)。本讲对应科判段。

甲二论义
乙二论义正文
丙二分品关联
丁八观作作者品
戊二品关联
己二名言中仅可安立

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

己三以此理类推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尔。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科判 颂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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